
居住于不同地区的普米族自称在语音上有些差异。兰坪、丽江、永胜的普米族自称“平米”或“批米”,宁蒗的自称“拍米”(有的书中译为“普日米”、“普英米”、“培米”等。)。“米”意为人,“平”、“批”、“拍”都是“白”之意,普米意为白人。 其他民族对普米族的称呼不一,汉族、白族称普米为“西番”,彝族称其为“窝牛”,藏族和纳西族支系摩梭人则称普米人为“巴”,丽江纳西族称其为“博”,傈僳族称“流流帕”等等。汉文的史籍中没有普米这一族称,而是以“西番”和“巴苴”称呼普米族的先民。然而历史上的“西番”包括了几个族源相近、语言也相近的自称单位,普米仅是“西番”中人数较多的一支,而“西番”源于古代氐羌族群。1960年,根据本民族的意愿和民族识别结果,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普米族。 起源于大西北的羌人是中华民族中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影响深远的一个民族。在甲骨文、金文有关羌的记载很多。《说文·羊部》释文:“羌,西戎牧羊人也,从羊从人。”西戎指西羌,而古代戎羌互称,故西戎乃族称。 羌人“所居无常,依随水草,地少五谷,以产为牧业”,或“射猎为事”,向西、南几个方向发展,分散于各地。进入中原的羌人弃牧为农,与其他民族融合后成为新的族体。 留居甘青高原的羌人在公元7世纪迫于秦国的征伐,也为了寻找更适宜生存的环境,大举向西南迁徙后分布于大渡河两岸及四川西北雅砻江和金沙江流域“白狼”羌是南迁众羌中的一支,“白狼”是自称,即“布郎”,汉文古籍中则称“笮”,宋明以后开始固定称西番。以白狼部落为首的部落联盟,正是普米族形成一个较稳定的族体的基础。普米族近代史简介1840年鸦片战争后,云南边疆各族人民共同遭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买办资本主义的统治和压迫,普米族社会经济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虽然总的方面仍完整地保存着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剥削关系,但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半殖民地的性质。由于内部历史发展条件和受周边民族影响的不同,出现了地主经济、领主经济、地主家庭内畜奴制,以及原始的母权家庭并存的多种社会发展阶段。各地普米族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 封建领主和地主阶级对普米族人民实行残酷剥削和压迫,赋税徭役苛派不止,加之天灾水患频繁,广大贫民的生活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各地农民多次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反抗斗争。如1936年永宁地区的普米族、纳西族、彝族举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反土司斗争,起义军攻破了土司衙门和总管住宅,吓得土司和总管闻风逃窜,并击败了土司从木里搬来的4000人的武装部队,取得了胜利。1938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普米族、纳西族和其他民族联合举行了武装起义,提出了"打倒土豪劣绅"的革命口号,在群众中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解放前夕,普米族人民与其他民族一道,在党的领导下,坚持革命斗争,为滇西的解放做出了贡献。1949年,丽江、兰坪、宁蒗等县相继解放,普米族人民从此获得新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普米族人民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愿望。经过民主改革,普米族地区废除封建领主制和地主制。1954年在普米族聚居的地区,建立了民族乡。几十年来,普米族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建设,政治、经济、文化都有了较快的发展。 普米族人民及其先民与其他民族一起,共同创造了璀璨的中国文化,对于祖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巩固和发展,以及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都奉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阿昌族份苏阿昌族男子穿蓝、白色或黑色对襟上衣,下穿黑色裤子,也有穿左大襟上衣的。妇女服饰因地而稍有不同,每逢节日盛会都喜欢佩戴各种银饰。 已婚妇女一般穿裙子,上穿窄长袖对襟衣,用青布包头;未婚妇女穿长裤,上身为浅色对襟衣、盘辫。食物以大米为主,还有薯类、蔬菜、肉类等,嗜酸性食品。 过去青年男女有嚼槟榔的习惯,牙齿往往被染成黑色。住房多为砖瓦、木石结构的四合院建筑,正屋住人,两边厢房楼上堆粮食等生活资料,楼下是猪圈、牛栏。村寨内房屋较整齐。寨间交通要道一般都是石板或碎石路,往来方便。 男子出门随身携带褙袋和长刀。男女都习惯肩挑货物,长途运输多用骡马。阿昌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婚前恋爱自由,盛行“串姑娘”,但婚姻缔结由父母包办。过去一般是同姓不婚,但长期以来与汉、傣等族通婚的却较普遍。 盛行夫兄弟婚的转房制度。寡妇可以改嫁,但不能带走夫家财产,其子女亦归夫家扶养。人死后一般行土葬,非正常死亡的必须火葬。 阿昌族人民性格开朗,又十分讲礼好客。他们待客礼仪中盛行使用茶坛,这是一种煮茶的土陶用具。到阿昌族家中去做客,主人会先拿出酒壶倒上一小盅酒为来客洗尘,随后又拿出茶坛,放上茶叶,倒上开水,放到炭火上煮一会,煮好之后倒进茶杯里,主客一道喝茶交谈

民族图腾是一个民族的信仰,它代表着民族中最最崇高的存在。在锡伯族文化的长河中,奔跑着一匹长着翅膀的白马,它就是锡伯族人民崇拜的图腾“瑞兽”。那么你知道锡伯族的图腾有什么含义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相传锡伯族人在穿越大兴安岭时,因山高谷深,行进困难。这时出现一形似马,声似牛,行走如飞而善解人意的神兽,被称为“瑞兽”,后来演变成马神“海尔堪玛法”。锡伯族爱马,认为它通灵性、通人情,能知义报恩。洁白如雪、英俊吉祥的白马形象,象征锡伯族奋发向上、和平友好、无私奉献的民族精神。 锡伯族,现有人口十七万余人。主要分布在新疆伊犁地区的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和辽宁、吉林等省。锡伯族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跟满语很接近。锡伯族兼用汉、维吾尔、哈萨克语。锡伯文是民国36年(1947年)在满文基础上改变而成的,一直沿用至今。 锡伯族世居呼伦贝尔大草原和嫩江流域。18世纪中叶西迁至新疆察布查尔等地,现多数居住在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和霍城、巩留等县,在东北的沈阳、开原、义县、北镇、新民、凤城、扶余、内蒙东部以及黑龙江省的嫩江流域有散居。 锡伯族人喜爱骑马射箭。因而,锡伯族享有“射箭民族”的美誉。他们能歌善舞,“东布尔”是锡伯族特有的弹拨乐器。 早期的锡伯族人世代以狩猎、捕鱼为业,察尔查尔以种水稻为主经营农业,牧业也比较发达。

只要是到过塔什库尔干或接触过塔吉克文让情人用鹰翅骨制成鹰笛,以永远抒发他们誓化的人,都会说塔吉克是一个“鹰的民族”。这死追求自由幸福的心声。的确给人一种神奇而又神秘的感觉。 高山地带往往多雄鹰,而塔吉克人又生活在被称为“世界屋脊”的帕米尔高原上,这似乎就是塔吉克族被称为“鹰的民族”的原因。但是,若是从文化学的眼光来考察塔吉克文化与鹰的关系,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塔吉克文化中的鹰积淀着非常深刻的历史的和文化的内涵。 塔吉克是本民族的自称。早在公元前的先秦时代,塔吉克族先民就已经是祖国西陲帕米尔高原这块土地上的主人。从公元前二世纪起,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开通,这里便成了东西丝路的孔道。 人口:塔吉克族现有人口约3.4万人。 分布: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的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经济:主要从事畜牧业,兼营农业,过着半定居半游牧的生活。 塔吉克族有一部长诗叫《白鹰》,讲述的是塔吉克民族英雄的故事,而文学作品还有《聪明的山鹰》、《一个牧民和四只小鹰》、这些有关鹰的故事。 鹰与塔吉克族人的关系非常密切。塔吉克人的民间舞蹈名之曰“鹰舞”,其基本动作完全是模仿鹰的动作。最具塔吉克民族特色的乐器是鹰笛,这是由鹰的翅骨制成的。塔吉克族人中广泛流传着有着鹰的各种传说故事。 在这些故事中,鹰总是与塔吉克人生死与共,息息相关,在危难关头,鹰总是挺身而出,牺牲自己,为民众创造幸福。在一般塔吉克族人的观念中,鹰也是勇敢、正义、忠贞、纯洁的象征。可以推测,鹰是塔吉克族先民崇拜过的动物图腾,现在塔吉克文化中与鹰有关的这些文化现象正是远古塔吉克族先民鹰图腾崇拜的遗存。

锡伯族文化的历史悠久,说起锡伯族的起源就要追溯到几千年。在几千年前,锡伯族还是一个无人知晓的小民族,经过漫长时间的的积淀和发展变革,锡伯族发展成了现如今我们所熟悉的模样。这其中锡伯族究竟经历了怎么样的历史呢?让我们来看看锡伯族的起源和由来吧。 历史上,锡伯族是个很少有人知晓、名不见经传的弱小民族,却有20多种不同的称呼和写法。如在西汉末年被称为须卜;东汉以后又被称为鲜卑、西卑、犀纰、胥纰、私比、师比等;北魏、隋、唐、宋时期则被称为室韦、失韦、失围;元代和明代前期被称为失必、失必儿;明朝后期和清代史书中,则把这个民族的族称写成实伯、斜婆、洗白、史伯、西伯、西北、席百、席北、席伯、锡北、锡卜、锡伯等。 锡伯二字最早出现在清太祖实录中关于乌拉部克锡纳都督被杀后,其孙“逃往锡伯部绥哈城”的记载,以后陆续见诸于《圣武记》等史籍中。此后的史书中,用锡伯二字的越来越多,辛亥革命以后基本统一使用锡伯二字。但锡伯族家谱中仍有使用西北等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认定民族成分时,使用了“锡伯”二字,这才有了统一规范的用字。 对于一个民族的名称,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种不同的写法,“锡伯”是本民族的自称,在用汉文译写这一民族名称时,除前述因少数民族受歧视而导致不负责任的随意性之外,还有一个翻译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同音异形问题。 当初这个民族为什么自称“鲜卑”呢?《魏书·序纪》中记载了一个神话传说。相传锡伯族先民拓跋鲜卑,原雄踞大鲜卑山一带,过了67代到成皇帝毛时,已“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又过5代到宣皇帝推寅时,率众“南迁大泽”,即今之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湖地区,此地方圆千余里,是一个湖泊众多的沼泽地带,于是谋划继续向南迁移,但没等执行这一计划,推寅就死了。 到了第七代皇帝拓跋邻时,有一位神人进言,说这个地方荒凉而又偏远,不适合建都城,应该继续迁徙。这时皇帝邻已年老体衰,无力率众完成迁徙大业,于是将皇位授予儿子诘汾,称圣武皇帝,并命其率众南迁。在圣武皇帝诘汾奉命率众南迁过程中,遇到了重重磨难,“山谷高深,九难八阻”,这使诘汾对迁都产生了动摇,正在他想停止前进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头“其形似马,其声类牛”的神兽在前头为迁徙队伍引路。 在这神兽的引导下,经过一年的时间才走出了困境,到达了匈奴故地。拓跋部人称这神兽为“鲜卑”兽,将其奉作为本部民众带来吉祥幸福的神兽来崇拜,为感其恩,以示永志不忘,遂将其图形镂铸于金属带钩之上,称为鲜卑部落带,又称神兽带,并将“鲜卑”作为了本部的名称。这是个神话传说,这类神话传说几乎在各个民族的蒙昧时期都有过,今天看来,完全可能是图腾崇拜的产物。 在海拉尔、大兴安岭、呼伦贝尔草原等广大地区有许多以“鲜卑”、“室韦”、“锡伯”命名的地名和山河名。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西迁伊犁的锡伯军民沿途留下了许多以“锡伯”为名的地名。如西迁锡伯军民路过的地方有被后人称为锡伯图、锡伯渡的,图是驻扎的地方,渡是渡河的河口,皆因锡伯人而得名。

(一)族称 “塔吉克”是本民族的自称,“塔吉克”这一名称的意义,史无明文。据民间传说,其意是“王冠”。如果它是由一个原始部落名称演变而来,很可能是一个图腾名称。世界上许多古代部落都是以本部落所崇拜的图腾作为名称,根据一些资料来看“塔吉克”这一族名似为“石”,其理由如下: 一是,“塔吉克”古称“大食”,而史载大食人是崇拜石的民族。 二是,最早的姓大多是由图腾名称演变而来,汉族的古姓和南方许多民族的姓均源于图腾名称。又“大食”当即突厥语“Tash”(石)之译音。崇拜石并以石为姓氏的民族或部落不少,因此,其王姓“大食”即其王姓“石”。还有学者认为,“塔吉克”源于“塔伊”一名,而“塔伊”是古代亚洲西部幼发拉底河左岸一个阿拉伯部落的名称,后来被东方各国用来泛称阿拉伯人。 (二)族源 塔吉克人分平原塔吉克和高山塔吉克两种。平原塔吉克人主要分布在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和伊朗境内。高山塔吉克人人数较少,其中又分若干支系,大部分居住在帕米尔高原及其附近的一带。我国塔吉克族属于高山塔吉克人的一支,其族源可上溯至公元前若世纪分布在帕米尔高原东部地区的操东伊朗语部落,他们的直接祖先则是公元二至三世纪出现的朅盘陀人。 塔吉克人与所有民族一样,具有多民族的成分,其中无疑有不少古代汉族的成分。传说塔吉克族祖先是太阳神与汉族姑娘结合而生,据《大唐西域记·朅盘陀国》记述,“其先祖之世,母则汉土之人,父乃日天之种,故其自称‘汉日天种’”,并说其王族“貌同中国”。他们还“自称云是‘至那提婆瞿旦罗’”,其意是“中国与天神之种”。 朅盘陀国是古代丝绸之路的枢纽,古代汉族商人经此地到波斯等国。他们于该地设中转站,常有人居住,商人和中转站之人与当地居民通婚也就不足为奇了。另外,汉族商人为了确保丝绸之路的畅通,以自己的姑娘嫁给当地的氏族部落首领,也是完全有可能的。现在,塔什库尔干南部还有一处名为“克孜库尔干”的古堡遗址,意为“公主堡”。这些都说明,塔吉克人中有不少汉族的成分。公元前2世纪、张骞出使西域,西汉王朝始设西域都护管辖。塔什库尔干地区属于交通要道,“丝绸之路”的咽喉。塔吉克族先民在东西方文化交流中受到熏陶,并发展自己。公元2-3世纪,在塔什库尔干一带出现了朅盘陀国,朅盘陀人是中国塔吉克族的远祖。3-4世纪,他们已发展了灌溉农业,过半农半牧生活。朅盘陀国有12座城堡和10多所寺院。以小乘佛教为国教。唐朝时,属安西都护府管辖。开元(713-741)中,在此设“葱岭守捉”戌所。公元8世纪,朅盘陀国消亡。公元9-16世纪,塔什库尔干地区先后受吐蕃、喀拉汗王朝、西辽、蒙古元朝和察合台汗国的管辖。特别是从10世纪开始传入喀拉汗王朝境内的伊斯兰教,对塔吉克人的影响强烈,以致后来成为全民族信仰的宗教。明朝后期,在色勒库尔的中心地带已有一批塔吉克族小村落。从17世纪后期到19世纪,帕米尔西部和南部的什克南、瓦罕等地的许多塔吉克人迁入色勒为尔,逐渐成为中国的塔吉克族。17世纪中叶,清朝统一全国,对塔什库尔干,沿用元朝的名称“色勒库尔”,建置色勒库尔回庄,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清代的建置,大大加强了塔吉克族地区同南疆维吾尔族地区经济与文化的密切联系。 塔吉克族的祖先大概曾经历过以女性为中心的母权制时代。《大唐西域记·朅盘陀国》在记述其建国传说中称,其始祖母与太阳神相会而孕,生下其王。从塔吉克始祖的传说来看,其先民曾实行过母权制。即汉公主为王期间,是以女性为王并以女世袭的。 自汉公主去世之后,其子袭位。自此朅盘陀国实行的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世袭制,这是塔吉克族先民早期社会的一次重大的变革。由于传统势力的影响,实行这一变革无疑是十分困难的,仅靠个人的力量是不可能的,还必须借助神的力量。 而当时他们所崇奉的最高神可能是太阳神,为了取得本国人们的支持和拥护,为了使本国人们承认自己的王位和巩固以男子为中心的父权制。朅盘陀王便宣称自己是太阳神的儿子,与一般的凡人不同。其后裔也编造种种神话,说他出生神异,有许多凡人所没有的特殊本领。自朅盘陀王袭位后,一直是实行王族男性世袭制。

莽莽的高黎贡山,以丰美清冽的乳汁,哺育着一个古朴诚实的民族——独龙族。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的独龙江乡,是一处天工造化的人间秘境。春来,高山牧场芳草萋萋,鲜花盛开;夏初,杜鹃满山,争奇斗艳;秋至,红叶斑斓,层林尽染;冬季,雪山皑皑,松柏挺立。走进这个“神秘的河谷”,人们留恋于风光绚丽的景色中,徜徉在千奇百怪的地貌间,欣赏植物世界的绿韵,倾听动物天地的秘语,陶醉于古朴纯挚的民风,采撷民族文化的色彩,这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也是一份人类不可多得的人文自然遗产。 历经岁月沧桑,新中国成立之前,独龙族只剩二千多人,虽然人数很少,但他们顽强地传承着自己弥足珍贵的语言和习俗,以坚韧的性格书写自己独有的历史和文化。 从内地前往独龙族所在地路途艰辛,得连续翻越常年积雪海拔四、五千米的高黎贡山和碧罗雪山,跨越惊涛飞涌的澜沧江和怒江,穿行被原始森林覆盖的崎岖山道,攀藤附葛、爬天梯、过溜索、翻越绝险。这个被史书称为“太古之民”的民族,以坚忍不拔的精神和不屈不挠的毅力,在独龙河谷艰苦创业、生活繁衍,创建和书写了独具特色的文明发展史。 2003年7月,云南的三江并流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独龙江流域为其组成部分。这一带被称为我国南北动植物交汇的“十字路口”,既是珍禽异兽的乐园,也是第四纪冰川后至今尚存古原生物保存的“避难所”。独龙江流域则是这一王国桂冠上的“绿宝石”。为培育和护卫这颗“绿宝石”,世居这里的独龙族人民,总是辛勤耕耘,默默无私地为之作奉献。 溜索过江 独龙族是新中国成立时保留原始社会末期家族公社特点较多的少数民族之一。解放前,独龙族社会生产发展的特点是:以原始粗放的刀耕火种农业为主,采集、渔猎仍占较大比重,生产工具基本上还是用竹、木、石制成,还没有从锄耕过渡到犁耕,男女间只有自然分工,交换仍处于以物易物阶段。 这里的父系家族公社(独龙语称“其拉”)是一个父系祖先的直系后代所组成的血缘集团。探索和阐明独龙族父系家族公社遗存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对了解认识人类历史上业已消失了的古代社会有重要的科学价值。近百年来,专家和学者对独龙族聚居区开展了多学科交叉的系统研究,填补了植物、地理、水文气候、人类学等领域诸多空白。 独龙族妇女以往有纹面的习俗,这是一个具有特殊族徽标志的民族。纹面,独龙语称之为“巴克图”,是独龙族人民古老民俗的一种遗存。过去,独龙族少女到了十三四岁,都要进行纹面,是按一定的图案花纹,用骨针在少女的面部刺纹,然后涂上从山上采来的植物汁,结痂后,脸上便留下了一幅蓝色的图案。先辈们对纹面习俗有多种传说。解放后,废除了纹面的习俗。独龙族一年一度的传统佳节——“卡雀哇”或“德里哇”,大都安排在农历的腊月,届时全家族和本村寨的亲友、客人们一起来到摆好佳肴的广场上,由家族长老主持敬献仪式。其中有最古老、独特的剽牛祭天遗风。以一种独特的形式体现一个民族的勇敢、强悍、热情和自强不息,以及同自然进行挑战、奋争的精神。 神话,是人类文学发展的童年。独龙族的神话,不但反映了独龙人民在社会发展最初阶段的生活斗争图景,记叙了独龙族童年时代对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种种解释和看法,同时也歌颂了独龙人民的祖先在征服大自然的斗争中,所表现出来的英雄气概和不屈不挠的献身精神。如《大蚂蚁把天地分开》、《嘎美嘎莎造人》、《猎人射太阳》、《人与木朗的争斗》、《洪水滔天》、《坛嘎朋》等神话、传说,既有浓厚的神话色彩,也有朴实的叙述;既有美丽神奇的幻想,也有真实的生活记录和对未来世界的憧憬。可以说它们都从不同侧面,比较形象、生动地再现了独龙族古代社会的面貌。 独龙语称民歌或歌谣为“曼珠”。唱歌对调是独龙人民生活中最喜爱的一种艺术活动,它既是独龙人民心声和自然流露,也是劳动人民思想感情的直接再现。唱歌对调几乎成了独龙人民社会生活和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逢年过节、耕种、打猎、盖房,以及欢庆丰收、举行婚礼,都要以唱歌对调去尽情欢乐。解放以后又涌现了大量歌唱党、歌唱社会主义美好生活的颂歌和赞歌。 独龙族聚居区拥有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景观,千峰万壑的高山峡谷地貌,那高悬于独龙江上空、体现独龙族先辈战胜江河险阻的原始溜索与藤桥,将成为现代游人寻求惊险、体验刺激的“空中索道”;那些飞瀑流泉,云海浮山、翠竹绿林、花波彩浪缀合而成的原始高山峡谷的独特景观,更使古朴神秘的独龙河谷平添一幅世外仙境般的奥奇壮美;那散布于高山峻岭的一处处独龙先辈用智慧和勇敢抗争毒蛇猛兽留下的“巢居”与洞穴遗址,将为游人提供寻古探幽的诱人去处;还有“剽牛祭天”等原始古朴的独龙族年庆风俗等等,都将是那些祈盼回归大自然、寻味原始遗风,徒步探险科考的理想场地。 1999年9月9日,独龙族乡终于通车了,实现了独龙族地区从封闭到开放的历史性跨越。

关于鄂伦春人的族源,在我国史籍中没有明确记载。一源说于北室韦人;另一源说于女真人。但是从我国古代史籍记载中分析,与鄂伦春族有比较直接关系的古老民族,是南北朝时期活动于黑龙江流域的“室韦人”。室韦人在当时泛指黑龙江流域的所有民族。室韦分五部,即南室韦、北室韦、钵室韦、深末怛室韦和大室韦。 其中的钵室韦与鄂伦春族有着极其相近的地方。首先,从居住方式上,《北史》记载钵室韦“人众多北室韦,不知为几部落。用桦皮盖屋,其余同北室韦”。而“桦皮盖屋”是鄂伦春族一直保留的一种居住方式。据史料记载,钵室韦人与北室韦是相同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在经济生活上,“饶獐鹿,射猎为务,食肉衣皮,凿冰没水中而网取鱼鳖”,“皆捕貂为业”。这种渔猎经济正是鄂伦春族传统的经济生活方式。室韦人“骑木而行,偌即止”。这种在雪地使用的滑雪板曾是鄂伦春族广泛使用的一种交通工具。钵室韦称氏族为“穆昆”,称氏族长为“穆昆达”。“莫何弗”可能就是“穆昆”的对音。种种情况表明,鄂伦春族是当时散居在黑龙江流域的钵室韦“不知为几部落”中的一支。 鄂伦春族从元朝开始就有了文字记载的历史。《元朝秘史》和《黑龙江志稿》中都有“林木中百姓”的记载。“林木中百姓”泛指居住在森林中的民族,其中就包括鄂伦春族。 从清初起,则有了确切文字记载的鄂伦春族历史。 “鄂伦春”这一族称,始见于清初的文献记载。如“俄尔吞”、“俄罗春”,最后统一称为“鄂伦春”。关于鄂伦春的名称的含义,有两种说法:一是“住在山岭上的人”。因为鄂伦春语将“山顶”称为“鄂伦”,“人们”称为“春”;二是他们把驯鹿也叫“鄂伦”。因此“鄂伦春”也有“使用驯鹿的人”的意思。 从康熙二十二年,即从1683年起,鄂伦春族就开始陆续被编入满洲的旗佐组织。当时被编进八旗组织,须征战服兵役的,称为“摩凌阿鄂伦春”,意为骑马的鄂伦春人;不服兵役,散居在山林中只向清政府纳贡的鄂伦春人称为“雅发罕鄂伦春“,总为步行的鄂伦春人。 鄂伦春族聚居在大小兴安岭。这里有茂密的森林,有种类繁多的野生动植物,还有众多蜿蜒流淌的河流。丰富的天然资源和独特的气候最适宜狩猎生活。居住在这里的鄂伦春人,无论在清代的征战中,还是在反抗沙皇俄国及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斗争中,都立下了汗马功劳。

怒族自称“怒苏”(碧江),“阿怒”(福贡)和“阿龙”(贡山),是怒江和澜沧江两岸古老的民族之一。 最早记载怒族的古籍,首推成书于一千多年前的唐代地方志《蛮书》。该书在《南诏界内途程》中写道:“高黎贡山在主悄昌西,下临怒江。”书中记载一条古道,这条古道是西汉时开辟,是我国通往缅甸、印度的官道和商道,经过怒江大峡谷之南的怒江古渡。因古道经怒江,此江的地理位置自然也非常重要,江名的来历和含义引起古今文人的关注。根据元代地理志书记载:“蛮名怒江”,“潞江俗称怒江,出潞蛮。”“蛮”,即古人对西南民族的统称。“蛮名”,也就是说,怒江的“怒”是少数民族语。“潞”和“怒”云南古今同音,“潞蛮”和“怒蛮”指同一个民族。这个少数民族是谁,根据元代及以后的古籍和各民族民间传说,都说是怒族。古今文人和民间说法一致,说明所谓“蛮名”的“怒”字是怒族语的自称,江名是因怒族而得。按古人的地理观念,江流从怒族地方而来,冠之以族称,也顺乎常理。以后,以“怒江”一名演化而来的地名也很多,如称碧罗雪山为“怒山”,称怒江为“怒水”,称大峡谷为“怒山怒水”、“怒地”、“怒地方”等等,所指的都是怒族居住的地方。 从“怒江”一名得知,怒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他们在大峡谷中休养生息,延续子孙。他们的古代生活情况虽然不见多传,但是,由“怒江”而来的诸多地名,担载着古老的民族族称,常见于古今文献,真可谓一语名天下,贯古今。 怒族由早期居于今云南省福贡、贡山的土著与唐代“庐鹿蛮”的一部分发展而来。但各地怒族还保留着自称、本民族语言等特点。怒族地区从八世纪起,先后受云南的南诏、大理政权管辖,元、明以后属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统治。从17世纪开始,怒族除受丽江纳西族木氏土知府所属维西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统治外,还受察瓦龙藏族土千总和喇嘛寺及兰坪菟峨白族罗姓土司的管辖。 此外,迁入怒江地区的傈傈族头人也开始强占怒族土地,甚至掠夺怒族人当奴隶。辛亥革命后,1913年在兰坪县的营盘街设立怒俅殖边总局,先后设置菖蒲桶(贡山)行政委员公署及上帕(福贡)、知子罗(碧江)2个殖民公署;1918年,统一改为行政委员公署。1933年,国民党政府又将3个公署改为贡山、福贡、碧江3个设治局,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前。

据考古学和人类的研究,早在公元前2000年,即铜石器并用时代,鄂温克族的祖先就居住在外贝加尔湖和贝加尔湖沿岸地区。在黑龙江,七游,石勒喀河洞穴中发现了具备鄂温克族体质特征的头盖骨,与头盖骨一起还发现了贝加尔湖地方特有文化与装饰,符合鄂温克人的传说。传说中鄂温克人的祖先生活在勒拿河、“拉玛”湖(即贝加尔湖)。 另一传说,他们的故乡在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一带。总之,鄂温克人生活在贝加尔湖以东和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一带的山林中,使用弓箭、扎枪,从事打猎和捕鱼。食物用火烧着吃,或把石头烧热,放入盛水的皮桦桶中煮肉吃。取火用两块石头打击出火星,用桦皮纤维引火。住桦树皮盖的“撮罗子”。 当时正处在母权制氏族社会阶段。他们的族源,可以追溯到北朝与隋唐时期室韦各部中的某些地理、习俗与鄂温克族有渊源关系的部落,特别是其中的“北室韦”、“钵室韦”、“深未沮室韦”,以及唐代在贝加尔湖东北苔原森林区使鹿的“鞠”部落等。 后来,他们向东发展,其中一支来到黑龙江中游雅克萨(今俄罗斯阿尔巴津)一带,明代文献中记述的“乘鹿出入”的“北山野人”,一般认为即鄂温克与鄂伦春人的直接祖先。清代文献中的“索伦部”,广义包括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专指则是鄂温克族。此外,称为“索伦别部”的“喀穆尼堪”,也指鄂温克的一支。 鄂温克族的族称族源 族名由来:“鄂温克”的意思就是“住在大山林里的人们”。鄂温克人珍惜这一称呼,从来没有改变过。在历史上,日本统治者及当地的俄罗斯人改称他们为“雅库特”,但是他们从来没有认可过。 由于历史上的民族迁徙和居住地区的分散,又相互隔绝,鄂温克族还曾被分别称为“索伦”、“雅库特”。解放后,人民政府根据鄂温克族人民的一致要求,将“索伦”、“通古斯”、“雅库特”等名称取消,恢复原有族称,统一族称为鄂温克族。 民族来源:目前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鄂温克族起源于贝加尔湖沿岸及以东地区的北室韦; 另一种观点则提出鄂温克族起源于乌苏里江流域靺鞨七部之一的安居骨部。17世纪中叶,鄂温克族已经生活在黑龙江中下游和贝加尔湖沿岸地区。 据史学家研究,当时鄂温克族共分三支:一支是居住在贝加尔湖,东北勒拿河支流威吕河和维提姆河沿岸的使鹿(驯鹿)鄂温克人,共12个大氏族,被称为使鹿的“喀木尼堪”或“索伦别部”。他们于18世纪初迁至额尔古纳河畔,是被称为“雅库特”人的先民。 第二支是居 住在贝加尔湖以东赤塔河、石勒喀河一带的使用马的鄂温克人,被称为“纳米雅儿”部落或称“那妹他”,共有15个氏族,是后来被称为“通古斯”人的先民。第三支即索伦部,人数最多,居住在石勒喀河至精奇里江的黑龙江中下游流域,是被称为“索伦”人的先民。

早在唐宋时期,“尕(因 ga上声)最”已作为回族教坊的宗教领导者或教法裁决人在我国回族聚居区出现,元时译作“哈的”,当时政府设立“回回哈的所”,以调解回族内部的民事纠纷和其他事务,元末明初,“哈的”(或“尕最”)流行于民间行使职司,后逐渐消失,唯撒拉族地区的一直保留到清末。 “哈的”与“尕最”为同一个词,系阿拉伯语“Gadui”的不同音译,意为“法官”或“教法执行官”,是根据伊斯兰教法职司审判诉讼的法律执行者。撒拉族的尕最制度是一种较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民族更为独特的宗教社会制度。尕最不仅全权管理宗教事务,而且与土司制度揉在一起参与政治事务。撒拉族的尕最一般都成为世袭的土司。 在东迁之前就已信奉伊斯兰教的撒拉族先民,把尕最制度从中亚带到了街子。据民间传说,撒拉族先民定居循化后,为了加强伊斯兰教育,从中亚撒马尔罕地方请来了由苏来曼带领的40名“筛海”(伊斯兰学者),专门普及和宣传伊斯兰。尕最就是从这些“筛海”中推选出来的。刚开始时,撒拉族的尕最是大家共同选举出来的,要精通教义和教法,教育族人,公正判决诉讼,惩治违反教律教规者,管理清真寺共有财产,领导聚礼活动等等。后来随着世袭土司制度的出现,尕最也变成世袭,除了以上这些宗教事务之外,兼管各项政治事务,甚至有的尕最直接成为了世袭土司。 伊斯兰教“政教合一”的特征,使初至循化的撒拉族先民仍以伊斯兰教初期发展阶段的政治制度来构建他们新的社会结构。尕最制度的实行,从组织上把撒拉族的宗教信仰固定了下来,使许多伊斯兰教的传统在民间更加巩固,从而使伊斯兰教在撒拉族地区的发展有了稳固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尕最使撒拉族的宗教意识得到了加强。直到现在,撒拉族的宗教意识比民族意识要强得多,他们对于宗教问题总是很敏感,这与历史上尕最制度的实行有一定的关系。 尕最制度一直延续到1896年,与土司制度同时被废除。由于缺少文字记载,目前尚无法确定尕最到底传了多少人,在街子骆驼泉旁边有尕最墓地,那里共埋17人,由此看来,尕最可能传世17人,甚至更多。关于撒拉族的历史来源,本民族有如下口头传说:很久以前,在中亚撒马尔罕地方,有尕勒莽、阿赫莽两兄弟,在族人中很有威望,备受尊崇,但遭到国王的嫉恨,于是告别故土,率领族人,向东进发,去寻找新的乐土。他们翻山越岭,涉水过滩,到达新疆,然后沿天山北路东进,到达嘉峪关。入关后经河西走廊到秦州(天水),辗转到了甘肃夏河甘家滩,在此小歇。之后,又有45人跟踪而来,他们经天山南路入青海,沿青海湖南岸,进入贵德县园珠沟,有人劳累不堪,无力西行,暂时住下,其余人继续前进。后到循化县的夕厂沟,跨过孟达山,上奥图斯山时,因天已昏暗,驮经骆驼走失,他们点起火把寻找,找到沙子坡(今街子乡东边)时,天已破晓。 后人把此山坡叫“奥特波依纳赫”,即“火坡”之意,山下的村庄叫“奥特波依纳赫村”。撒拉语称此处为“唐古提”(实为唐阿提),意为“天亮了”。黎明时,他们发现街子一带土地平衍、清流纵横、山林环绕,是得天独厚的好地方,他们走到一清泉边,饮泉水甘美可口,忽见丢失的骆驼卧在泉水溪流中,两峰突出水面化为白石,石峰上放着《古兰经》。他们悲喜交集,取出随身所带水土和当地水土一测试,与故乡水土相同,于是便在此定居下来。至今街子地方有骆驼泉遗址和骆驼石遗迹,引起人们对这一传说的遐想,这个遥远的传说曾被创作成撒拉族舞蹈。 近年来,历史学家对撒拉族的语言、主要习俗、庭院布置、历史背景和迁徙路线以及中外史书关于撒拉族活动的记载,经过大量考证研究,确认:撒拉族先民不是当地土著,而是西突厥乌古斯部的撒鲁尔人,唐代时住在中国境内,后西迁中亚。 元代13世纪取道撒马尔罕,经长途跋涉迁徙到青海省东部,定居循化地区,与周围汉、藏、回、蒙古等族融合,逐渐形成了一个民族。撒拉族在元代时称“撒拉”、“撒拉儿”,明时称“沙刻”、“沙刺簇”、“撒拉儿”等。

门巴族居住的地方均属西藏边陲地区。十七世纪,门巴族社会已进入封建农奴制社会,成为西藏地方政府统治下的全西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是门巴族社会土地制度的基本形式。 门巴族地区的土地、森林和草场等生产资料皆属西藏地方政府所占有。西藏地方政府向门巴族地区派遣官吏,设置行政机构,向寺院和世俗贵族封赠土地和农奴,形成了官家,寺院和贵族三大领主对门巴族地区生产资料的绝对占有和对门巴族农奴人身的不完全占有关系。 以门隅地区为例,从十九世纪中叶开始,西藏地方政府就授予错那宗政府对门隅的管辖权,门隅北部的勒布4错,离宗政府最近,成为政府官员统治和管理最为严密的地区。 以宗政府为首的三大领主把占有的土地分割成若干块份地,分给有劳动力的门巴族农奴耕种,同时向门巴农奴收取以实物和徭役为主的地租。 在门巴族社会中,封建农奴主是利用原始村社组织形式来推行封建农奴制的,封建农奴制与门巴族的原始村社结合形成了一种复合社会形成形态。这是门巴族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 由于人们在土地所有制关系中的处的地位不同,在门巴族社会里,存在着农奴主和农奴两种人。农奴主多数是藏族,农奴几科全部是门巴族,农奴主包括宗本、“粗巴”、上层喇嘛和世俗贵族,他们人数极少,但权力很大,掌握着社会绝大部分的生产资料,具有多种的封建特权,是门巴族社会的统治者。 同广大藏族农奴一样,门巴族农奴按其经济地位高低划分,可分为“差巴”、“堆穷”、约布”等三个等极。“差巴”在墨脱地区,意为交纳租税的人。 他们在农奴中占很大比便例,按规矩领种领主的份地。为领主支应繁重的乌拉差役,还要向领主缴酥油、木材、染料、木炭等实物和藏币。“堆穷”,人数比“差巴”少。 地位低于差巴,租种大差巴的小片土地,或作帮工、干杂活,从事副业、手工为生产。“约布”,即家庭佣人,人数很少,只存在于墨脱地区。他们无独立经济,多是单身一人在主人家干活,依附于主人。 门巴族主要从事农业,兼营牧业。直到民主改革前,农业耕作方式还停留在刀耕火种和锄耕、木犁犁耕阶段。生产工具是铁木器并用,以木制工具为主。木犁是农业的主要农具,形状因地而异。 门巴族对农田的管理是粗放的。农作物的种耕锄草一般进行一到两次,作物大多任其生长。无水利灌溉设施,施肥也较少,因为土地肥力恢复较慢,加上虫灾、兽害、水灾侵害,农用物产量一般都很低。 牧业和采集野生植物是弥补粮食不足的重要手段。放牧和饲养的牲畜主要是牦牛、犏牛和黄牛,马和羊的数量较少,牦牛、犏牛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牲畜,给门巴族提供牛奶、酥油、奶渣、肉食、牛毛用于纺织、牛与外民族进行交换的物资,而公犏牛和公牦牛则是承担交通运输的主要工具。 狩猎活动一年四季都在进行。男子出门多随身携带弓箭长刀。门巴人利用弓箭、弓和下绳套等方法捕获野兽。获得的兽皮、兽角、兽骨是与外民族进行交换和向领主交纳的实物。兽肉将割成肉条烤干,分给参加的狩猎者和同村的好友亲邻。 门巴族世世代代是一个以农业为主体的民族。手工业门类仅是农业生产的副业,与相邻民族虽已发生了交换贸易关系,但自给自足的经济仍占主导地位。 封建农奴制度国一直是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使门巴族落后的生产水平年复一年地在原有基础上重复,长期处于停滞的状态。直到民主改革结束了封建农奴制度,社会生产才得到了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