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夺之魄的典故

2022-11-27 20:27历史文化手机APP

天夺之魄的典故

搜狗截图22年09月25日1958_3.jpg

【典故】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左传·宣公十五年》天夺其魄,死期将至。《晋书·温峤传》

    【释义】魄:魂魄。天夺去了他的魂魄。比喻人离死不远。

    【用法】作宾语;指临死

    【相近词】天夺其魄

    【成语故事】公元594年,赤狄酆舒执政,杀了国君潞子的夫人(晋景公的姐姐),晋国出兵灭了赤狄,杀了酆舒。晋国派赵同向周天子进献狄国的俘虏,赵同的态度很傲慢,刘康公看后很不高兴,骂道:“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


0
上一篇:书空咄咄的典故

下一篇:鼠窃狗盗的典故
猜你喜欢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