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古代皇室各种称谓的由来:古代君王有许多称谓,每种称谓都有它的来历。朕:在古代,原为大家通用的第一人称代词,相当于“我”。如爱国诗人屈原在《离骚》首句中云:“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朕”便成为帝王自称的专用词,不准别人再用。天子:君王认为自己是“天之子”,拥有的地位是上天赋予的,因此,“天子”成了君王的代称。万岁:约始于秦汉。“万岁”一词本是人们喜庆时的欢呼语。如《战国策》中记载,冯谖替孟尝君烧掉债券,百姓们“高呼万岁”。秦汉以后,臣子朝见君王,拜恩庆贺,以呼“万岁”为常,遂成为帝王的代称。皇帝称谓的由来历史上把君主称为“皇帝”,是从秦始皇开始的。在此之前,中国的最高统治者称“王”或单称“皇”和“帝”,如周文王、周武王、“三皇”、“五帝”等。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一些国力强大的诸侯国的国君也自称为王,如秦王、楚王、齐王、赵王、燕王等。公元前221年,秦王赢政灭掉六国,平定天下。赢政自认为这是亘古未有的功业,甚至连三皇五帝也比不上他,如果不改变“王”的称号,“无以称成功,传后世”,于是让李斯等人研究一下怎么才能改变自己的称号,以显示自己的“丰功伟绩”。李斯等人商议后报告秦王说,上古有天皇、地皇、泰皇,泰皇最贵,可改“王”为“泰皇”。秦王反复考虑,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决定兼采“帝”号,称为“皇帝”,以显示自己的尊贵。古代皇后为何自称哀家另一种说法:秦灭六国后,秦王政觉得自己的功绩超过三皇五帝,如果不改名号,显不出他的伟大,更不能让后代明白他的豊高德厚,於是他招集了李斯和博士们商议改帝号之事。丞相王绾禀奏:“三皇五帝的名称,是天下共主,实际上本身所占有的领土,不过方圆千里,而自商周称王后,才真正拥有天下,而且周维持了八百年的朝代,所以臣认为王的称号最好。”秦王政不悦的说:“我不要商朝七百年或周朝八百年的天下,而是要万世永传的朝代。”李斯上奏道:“陛下平定天下,如今海内都已成为郡县,法令由中央统一,这是自古以来从未有的事,所以陛下的功业为三皇五帝所不及。臣认为古有天皇、地皇、泰皇,而泰皇最尊贵,臣建议称泰皇。”秦王政一听,高兴的说:“泰皇仍与以前分别不出来,我看,去「泰」留「皇」,采上古「帝」号,称「皇帝」。我称始皇帝,后世以数计,二世、三世、直至万世,传之无穷。另追尊庄襄王为太上。”就这样,赢政被称为“秦始皇帝”,通称“秦始皇”。皇帝为何自称“朕”在秦始皇以前,朕只是一个普通的字,谁都可以用的,并非国君专有。此前国君专有的是孤和寡人,意思是寡德之人,谦称。自秦始皇开始,只有皇帝才可以用朕。孤归了王爷以下的贵族,例如侯爵,孙权致书曹操,“足下不死,孤不得安”,当时他只是吴侯。寡人就没人用了,反正也不需要再谦虚了。皇帝为何自称“寡人”寡人,寡德之人。这个词的用法比“孤”复杂些。古代王侯可自谦为寡人,《左传》:“请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廉颇蔺相如列传》:“秦王以十五城请易寡人之璧,可予不?”《邹忌讽齐王纳谏》:“王曰:‘善。’乃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古代士大夫也有自称为“寡人” 的。《世说新语》:“晋王衍诸婿大会,郭家与衍婿裴遐谈,衍谓诸人曰:‘君辈勿为尔,将受困寡人女婿。’”古代诸侯夫人也有自称寡人的,《诗邶风》: “先君之恩,以勖寡人。”这是卫庄公夫人庄姜自称。唐以后唯皇帝得称寡人。“陛下”的由来人们在文艺作品中,经常会看到臣民把皇帝称为“陛下”的情况。为什么把皇帝称为“陛下”呢?“陛下”是封建时代臣民对皇帝的称谓。“陛下”本来是指宫殿的台阶,又特指皇帝座前的台阶。皇帝临朝时,“陛”的两侧要有近臣执兵刃站列,以防不测和显示威风。群臣常常不能直接对皇帝说话,而要由站在“陛下”的侍卫者转达,以示皇权的崇高。“陛下”这一称呼最早见于司马迁的《史记》。《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这样的记载:“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后来,人们就用“陛下”作为对皇帝的直接称呼,表示自己虽然是在对皇帝说话,但在礼仪上不敢忘记自己本来无此资格。“太上皇”的由来秦朝末年,楚汉争霸,汉高祖刘邦最终取得了胜利。汉王五年(公元前202年)十二月,项羽被刘邦十面埋伏,围于垓下(今安徽灵璧县东南)。项羽突围不成,自刎于乌江(今安徽和县东北的乌江浦)。汉高祖刘邦当上皇帝后,每天都去参拜自己的老父亲。谁知有一天当他又去参拜父亲刘太公时,却见父亲穿着一件旧袄,手拿扫帚,毕恭毕敬地迎接他。刘邦大吃一惊,急忙上前搀扶父亲,而刘太公却连连后退。刘太公说:“您贵为天子,谁敢不敬?我虽然是您的父亲,也只是一个平头百姓,平头百姓不敬皇帝,是要被杀头的。我也不想为这事坏了天下的法纪。”汉高祖犯了愁,对于怎样才能不失礼度地对待自己的父亲,他一直想不出个好办法。后来,有个大臣说秦始皇曾尊去世的父亲为太上皇,建议封刘太公为“太上皇”。刘邦听了这话大喜过望,马上举行大典,将刘太公扶上太上皇位。皇帝的父亲从此就被称为“太上皇”,这一叫法历代沿袭下来。

哀家一词应该是太后用的,而且是皇帝已死情况下,其皇后也就是后来的皇太后用的,意思是未亡人,哀痛先皇。皇后自称哀家应该是个笑话,否则岂不是诅咒皇帝?那可是死罪。“哀”隐含先帝去世之意,称“哀家”的只能是太后、太妃,电视里的玩意儿不能够当真的。

北京是一座有着三千多年历史的古都,在不同的朝代有着不同的称谓,大致算起来有二十多个别称。蓟据史书记载,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克商以后,封帝尧之后于蓟,封召公]于燕。另说周以前就有燕国,后燕并蓟,以蓟城为国都,这就是现在北京的前身。秦灭燕之后,设置蓟县,故址在今北京城。幽州远古时代的九州之一。幽州之名,最早见于《尚书·舜典》:“燕曰幽州。”两汉、魏、晋、唐代都曾设置过幽州,所治均在今天的北京一带。燕都因古时为燕国都城而得名。战国七雄中有燕国,据说是因临近燕山而得国名,其国都称为“燕都”。以后在一些古籍中多用其为北京的别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曾出版过一种北京文史的刊物,其名就叫《燕都》。日下始见于《晋书》,颍川距晋国都洛阳极近,故称日下。后来唐朝诗人王勃作《滕王阁序》时有“望长安于日下,指吴会于云间”之句,即运用于此典故,此后便以“日下”为国都的代称。作为北京的代名词来用的有清人朱彝尊的《日下旧闻》和乾隆年间成书的《日下旧闻考》等。幽都唐代曾设置幽都县,辽时也曾设置过幽都府,所治在今天的北京一带。燕京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年),史思明自称燕帝,以范阳为燕京。安史之乱平定后,罢燕京。后来北京的正式命名虽屡有变动,而燕京这个名称却广泛使用。近百年来,“燕京”是北京最常用的一个别称,甚至一些企业的名称、产品的命名也多用这两个字。春明起源于唐代,唐朝首都长安的正门(东门)名为春明门,古人认为东方主春,于是后人遂以“春明”作为首都的别称,北京成为国都后,也曾被称为“春明”。清人孙承泽著有《春明梦余录》,盖其意即此。京城唐天宝元年(742年)以前,称首都长安为京城,以后京城就泛指国都,北京成为国都后,也多将其称为京城,时至今日也是人们称呼北京最常用的代名词。南京辽会同元年(938年),将原来的幽州升为幽都府,建号南京,又称燕京,作为辽的陪都。当时辽的首都在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部)。燕山北宋宣和四年(1123年),宋、金联合伐辽,攻占燕京。宋、金议和后,燕京回归北宋,建燕山府(因临近燕山脚下),故燕京又称燕山。中都宋宣和六年(1125年),金人南侵,占领宋的燕山府。金贞元元年(1153年)金人迁都燕京,改称中都,所治均在今天北京西南一带。大兴金在将燕京改为中都的同时,设大兴府,所治在今天的北京东南部,包括今东城区、崇文区、朝阳区及大兴区的东部。大都元代以金的离宫(今北海公园)为中心重建新城,至元九年(1272年)改称大都,俗称元大都。汗八里元时蒙古人称大都为汗八里,蒙语的意思为“汗城”,即可汗所居之处。所以元朝定都北京后也被称为汗八里,马可·波罗在他著的游记中就称大都(北京)为汗八里。北平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灭掉元朝后,为了记载平定北方的功绩,将元大都改称北平。北京明永乐元年(1403年),明成祖朱棣(永乐皇帝)取得皇位后,将他做燕王时的封地北平府改为顺天府,建北京城,并将准备都城迁于此,这是正式命名为北京的开始,至今已有600余年的历史。京师明成祖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迁都北京,改称京师,直至清代。京师一词最早见于《诗经·大雅·公刘》:“京师之野,于时处处。”后世遂称国都为京师。还有一种说法,陕西凤翔有山曰京,有水曰师,因周文王和武王在此建都,故统名为京师,以后便将京师当成国都的代称,北京被称为国都后,也曾被称为京师。宛平这是老北京人对北京的泛称,其实不准确,明清的宛平县治区只是今天北京的一部分,大致方位是现在的北京西南部,包括今西城区、宣武区、海淀区的一部分以及石景山区、门头沟区和大兴区的西部。京兆民国二年(1913年)废顺天府,翌年置京兆地方,直隶中央,其范围包括今天的北京大部分地区,民国十七年废京兆地方,改北京为北平。北京历史上除了用过上述名称外,还有秦汉之时,北京曾是广阳郡的治所;隋大业年间,曾是涿郡的治所;唐天宝年间,曾是范阳郡的治所;辽代时曾是析津府的治所;明清之时,曾是顺天府的治所,于是广阳、涿郡、范阳、析津和顺天府也成了北京的别称。

正月十五将近,又到了吃汤圆的日子。但是,你知道中国人是何时才开始吃“汤圆”的吗?1、汤圆起源于何时?我们先看几个传说故事: 故事一:传说有次元宵节,乾隆爷下江南,在村庄里迷路了,肚中又饥又渴,就向一户农家敲门寻些吃的。开门的是位老婆婆,她家里很穷,没啥食材,只有一些糯米粉和黑芝麻,就用糯米粉裹黑芝麻团成圆球,在汤里煮熟给乾隆爷吃。乾隆爷吃了大加赞赏,问这是啥好吃的呀?老婆婆看这东西在汤里团团圆圆的,就顺口说这是“汤圆”。第二年元宵节,乾隆爷在宫里想念汤圆的味道,就让御厨依样做出来。后来“汤圆”的做法从宫中流向民间,成了元宵节的一道著名小吃。这就是汤圆的起源。 按:此故事出自《古今人物通考》,但有学者怀疑这是一本伪书,所以这个关于汤圆起源的说法是不太可信的。 2、故事二:传说春秋晚期的楚昭王有一次经过长江,看到江里漂着很多白皮红瓤的小球球,在水面上沉沉浮浮的,捞起来尝着还挺好吃,就派人问孔子,这是啥东西呀?孔子说,这叫“浮果”,是复兴的兆头啊。楚昭王很欢喜,就命令大家,每年元宵节都用米粉裹山楂煮成“浮果”。而“浮果”就是汤圆的前身。这就是汤圆的起源。 按:这个故事不见于六经、正史的记载,估计是小说家言,不可信的。况且春秋时期还没有“元宵节”一说,精细的米粉也不普及。 3、故事三:传说汉武帝的时候,宫中有一个宫女,名叫“元宵”,做得一手好汤圆,于是大家就用她的名字来称呼这种食品:“元宵”。这就是汤圆的起源。 按:所谓“元宵”,元者,上元也,就是正月十五;宵者,夜也。“元宵”就是正月十五的晚上,根本不是宫女的名字。这个故事也是小说家言,不可信的。4、汤圆起源于何时:那些动人的诗歌与传说 那么,排除了上面三种传说的误导,“汤圆”到底起源于何时呢? 首先,我们要界定一下到底什么才算是“汤圆”?汤者,热水之谓也;圆者,囫囵之形也。以糯米为主要原料、用水煮熟的圆形食物,才算得上是“汤圆”。 在中国历史上,出现过许多类似“汤圆”的食物,或有汤圆之形、而无汤圆之实,或有汤圆之实、而无汤圆之名。如果只论形似,“汤圆”可谓出现得非常之早,甚至可以追溯到汉代。但实际上,这些都不是真正的汤圆。 汉唐之间,元宵节(上元节)是不吃汤圆的。在魏晋南北朝的时候,根据《荆楚岁时记》的记载,正月十五这天喝豆粥,吃“白粥泛糕”,丝毫没有提到有类似汤圆的存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元宵节其实是喝粥的) 唐代的时候,据《太平广记·尚食令》记载,有一种点心,名叫“焦 子”,以南枣面裹馅儿搓圆,放在麻油中炸。这种“焦 子”很类似汤圆,不过是用面粉而非米粉,是炸而非煮。 汤圆真正出现,要等到宋代。周密的《武林旧事》记载当时元宵节的各种吃食,有:乳糖、圆子、、科斗粉、豉汤、水晶脍、韭饼及南北珍果,并皂儿糕、宜利少、澄沙团子、滴酥鲍螺、酪面、玉消膏、琥珀餳、轻餳、生熟灌藕、诸色珑缠、蜜煎、蜜裹糖、瓜萎煎、七宝姜豉、十般糖之类…… 是不是只看这些菜单就很诱人?当时之繁华可见一斑。姜白石有一首诗就讲宋代元宵节盛况的:

1、含义 在评书与旧戏中经常可以听到“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的话。 所谓“三巡”,就是三遍。主人给每位客人斟一次酒,如巡城一圈,斟过三次,客人都喝光了,这就叫“酒过三巡”。 这句套话表明宴饮已经到了一定的深度,有什么实质性的问题可以开始谈了,或者说宴饮已经到了尾声。 2、来源 “酒过三巡”这种说法大概起源于人们围桌进食以后。唐代以前,人们进食方式是席地而坐,各有一套食具,分餐而食。与宴者各有一席,分散而坐,为之斟酒也不会有“巡”的感觉。随着胡床(一种高脚折叠椅)传入中原,人们有了高凳,为此逐渐发明了桌子。 到了唐代人们围着桌子(类似长方的高案)吃饭的图画出现了,像《宫乐图》中,宫女围着案子而坐,一位宫女执长柄杓为其他宫女轮流斟酒,这才有“巡”的意味。 古人倡导饮酒有节,饮不过三爵,过则违礼。 因此“酒过三巡”的深层含义应是:酒已经喝得不少了,有正事谈正事,没有正事的话,也就应该散了。

“成之以礼得幸福、成之非礼得不幸”,这不是道德律,而是价值律。 人们会把夫妻之事戏称“周公之礼”,其来有自。须知人类最重要的教育,从古及今,便是性教育,一则需要养成正常的伦理,二则需要养成优美的感情。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远古洪荒时代,人民野生土长,女不知有夫,子不知有父。男女成年,性生活与生育不可避免;而以一种礼制的形式来规范性生活,确定其权利与责任,生儿育女,男有妇,女有夫,子子孙孙知父知母,脱离远古洪荒梦寐野蛮,这能不说是一件极大极大的功德,也是觉悟的先民最重要的一件事业。 周公乃彼时这个民族文化和一切自然法的集大成者。周公制礼,最主要制的便是“风化”,就是这个“性关系”礼。其实“风化”一词的本意,很直接,就是以性关系性生活来训化教育人民,而不是后来说的那么蕴藉。今人更诧异的是,性生活如何还能化育人民呢? “周公制礼”,所制之礼便是后世被推崇普及的礼教,即圣人制度。《礼记》所载诸种礼制,乃是围绕此婚姻制度为核心的家庭观念、道德观念以及诸种维护此婚姻制度的礼仪法度。我们可以看到随之确立的其实是家庭制度,和个人、家庭对国家的依附关系。有礼成婚姻,而后才算有婚姻制度。与这婚姻制度配套的社会制度成长起来,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确定了雏形,以人伦为道德基石的传统中华文明也随之自我发展、成熟起来。这当然是人类史的文明飞跃。 周公之礼的核心就是建立被约束的“性关系”和性道德,将“性关系”以男婚女嫁的婚姻形式立法规范,而不是随机野合,上不知君父羞耻,下不知家庭父母。夫妇为人伦之本,乃天地间人类生命所自出者。以“周公之礼”来喻夫妇人道,大义自在其中。而男婚女嫁、男娶女嫁这种家庭婚姻制度的确立,实在不是天然自然发生,实是远古圣人的创设,至周公而集其大成,遂得以凝固其形式而在全社会做普遍的推广。 如此“风化”,便是以性关系为核心建立起来的道路伦理规范教育人民,性关系不再是含蓄蕴藉的“阴阳调和”、“天地交泰”的虚无缥缈之说,还其实是“名教”的核心价值所在。《诗经》之《风》部,其主旨便类似于“性生活考察报告及指南”,或可称为中国的“爱经”。“风俗”便指各地嫁娶习俗,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自然法。不过久而久之,人们忘记了“性生活”乃是礼教的基本点,反而将其他的听起来更高尚的忠孝节义之类,作为“礼法礼教”的核心价值观。同时,固定不变的男娶女嫁也客观上造成了女子地位逐渐低落的现实,《鄘风?蝃蝀》诗中所谓“蝃蝀在东,莫之敢指”的怨叹,便也不无理由。 周公之礼教就是以人的性生活为核心建立起来的社会道德伦理制度。《国风》,就是各国以性生活为核心的道德伦理教育大法。在周时,《诗经》是被雕刻在玉版上,传赐天下,以行风化之教。此谓“诗教”,这是中国古代文明最高妙最伟大的传统之一。中国古语云:“法不外乎人情”。诗教其中,既有事务性的技术提醒,也有人情心理的精微经验,将外在的伦理道德,内化为文化的传承,和审美的精神。

“洞房”在唐代以前并不是指新婚夫妇的卧房,它是指宫廷中豪华而又幽深的居室。由于唐代的文人骚客多用“洞房”一词来指代男欢女爱的场所,时间久了,人们便把“洞房”一词专门指代新婚用的卧房了。 1、在古代,结婚用的婚房不叫“洞房”,而称“青庐”。 在《世说新语》中有这样一个小故事,曹操与袁绍年轻的时候,非常要好,经常出去“侠游”,这样就免不了做一些恶作剧的事情,有时还会偷鸡摸狗。有一天他俩见一对新人结婚,便偷偷地溜进人家的院子,看到新娘貌美,就冒出了个坏主意。突然大喊“抓贼”,把“青庐”里的人都引了出来,混乱之中把新娘劫走了。 我们姑且不去论证这个故事的真假,但古代人把举行婚礼的时候临时搭建的帐篷叫“青庐”,却是千真万确的。 从东汉至唐初,古人都是在青布搭成的帐篷里举行婚礼,“青庐”一般设在住宅西南角的“吉地”上,下轿的新娘从特备的毡席上走过,最后进入青庐。《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礼异》:“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于此交拜。”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神女》:“公子辞而出,曰:‘明夜七月初九,新月钩辰,天孙有少女下嫁,吉期也,可备青庐。’” 古人除把“青庐”作为新人结婚用的婚房外,有时也把结婚称为“青庐”,这一点,与我们现在用“洞房花烛”指代结婚是一样的意思。到了近现代,仍有人把“青庐”指代结婚,如郭沫若《卓文君》第二景:“卓翁,你该晓得,司马长卿名扬四海,如今尚未青庐,假使他能得女公子为他的内助,那岂不是天作之合吗?”唐代以前的“洞房”一词又是什么意思呢? 2、唐以前“洞房”与新婚无关 “洞房”在唐代以前并不是指新婚夫妇的卧房,它是指宫廷中豪华而又幽深的居室。《楚辞·招魂》:“姱容修态,絙洞房些。”司马相如《长门赋》:“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北周时庾信的《三和咏舞》中虽然让“洞房”与“花烛”携手了,“洞房花烛明,燕馀双舞轻”。但这里的“洞房”依然不是描写新婚之夜的。 由于唐代的文人骚客多用“洞房”一词来指代男欢女爱的场所,时间久了,人们便把“洞房”一词专门指代新婚用的卧房了。 刘禹锡《苦雨行》:“洞房有明烛,无乃酣且歌。”顾况《宜城放琴客歌》:“新妍笼裙云母光,朱弦绿水喧洞房。”《古今小说·金玉奴棒打薄情郎》:“双双拜了天地,又拜了丈人、丈母,然后交拜礼毕,送归洞房做花烛筵席。”洪深《少奶奶的扇子》第二幕:“二十年以前,男女总要在入洞房以后,才说到爱情。”还有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等等,这里的“洞房”都是新婚夫妇的新房之意。

形容很受异性欢迎,叫做走桃花运,为什么是“桃花”而不是別的花?“桃花运”一词的出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室人。——《国风.周南.桃夭》这是《诗经》中的一首诗,俗称诗经-周南-桃夭篇。这首诗描写的是女子出嫁时的情景,并对新娘的美貌和美德给以赞美。大衣就是在桃花盛开的的时候,有一个象桃花一样美丽的女子容貌美丽,能够生儿育女、能够使新郎的家族子孙象桃树一样的果实累累、枝叶茂盛,是一个对新郎家非常合适的人选。所以古人在赞美、祝贺婚姻时常说“既和周公之礼,又符桃夭之诗”,就是出典这里。“桃花运”的来历“桃花运”这个词原是算命术语。“命理”中的“桃花运”是跟据“生辰八字”中的五行所处“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的位置而言。如大运和流年行运到“沐浴”阶段的时侯就叫“行桃花运”。在十二地支中的“子午卯酉”便是桃花,人生的“八字”也是由十天干与十二地支的组合而得来的,所以每个人都会有碰到“子午卯酉”的时候。如果这“子午卯酉”出现在人生的“八字”内的,便叫桃花入命。人生的运程(算命术语叫“大运”)每十年便行一个干支。人生的岁数运程(算命术语叫“流年”)。这两个结合起来便叫“运”。(也是人们常说的运气好坏便在这里面)

佛教为什么要分“大乘”、“小乘”?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的区别是什么最初的佛教并无小乘、大乘之分。只不过后来在内部崛起的一股新势力觉得自己有别于、甚至高于别人,就自命为“大乘”(为“菩萨道”),贬别人为“小乘”(声闻乘、缘觉乘之总称)。简单一点说,“小乘”意为狭小之车乘,指运载狭劣之根基以达小果之教法;“大乘”佛教认为小乘的教法只注重使自己觉悟和解脱,最终也只能修成“罗汉”,而大乘佛教则不但注重自己的觉悟,还能由此度尽一切众生,最后修行果报也是最高的“佛陀”。二者的不同之处还有,小乘主张“我空法有”,大乘认为“人法两空”;小乘认释迦牟尼为教主、导师,是一个达到彻底觉悟的人,大乘尊释迦牟尼为威力广大、法力无边、全知全能的佛陀。我们所熟知的《般若经》、《法华经》、《华严经》等经,以及《中论》、《摄大乘论》等论,也都是大乘佛教的经典。我国及日本现行之佛教(包括藏传佛教),也主要属大乘佛教。当然,现在学术界的大乘、小乘只是沿用了他们的称呼,并无褒贬意。

古代和尚经常要手持钵盂,游走四方,化缘求食。就连《西游记》里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也不例外,他也要手托紫金钵盂,腾云驾雾地前去为唐僧化缘。和尚化缘可并不是因为寺院缺少食物,事实上古代寺院多有功德田产,还有一定产业,并不缺乏钱物。化缘的行为主要是基于佛教理念。1、化缘是什么意思基本含义:和尚、尼姑或道士向人求取馈赠(1).教化的因缘。佛教谓佛、菩萨因有教化众生的因缘而来到人世,因缘尽了即离去。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记·摩揭陀国下》:“ 如来 化缘斯毕,垂将涅槃。” 唐 白居易 《唐抚州景云寺律大德上弘和尚石塔碑铭》:“随顺化缘,故坐甘露坛而誓众生盟者二十年。”《景德传灯录·第二十六祖不如蜜多》:“吾化缘已终,当归寂灭。”(2).僧、道称向人求布施。因能布施的人,可与佛、仙结善缘,故称。《清平山堂话本·西湖三塔记》:“ 奚真人 化缘,造成三个石塔。”《古今小说·月明和尚度柳翠》:“原来 水月寺 在桑园里,四边又无人家,寺里有两个小和尚都去化缘,因此寺中冷静,无人走动。” 艾芜 《我在仰光的时候》:“每天都由在家人煮好鱼肉,等候和尚妮姑去化缘。”(3).泛指向人募化捐款。 清 袁枚 《新齐谐·土地奶奶索诈》:“ 吴氏 夜梦街坊总甲 李 某持簿化缘,口称虎踞关,将有火灾,纠费演戏以禳之。” 老舍 《四世同堂》十八:“我晓得咱们胡同里的人多数的都肯帮忙,但是 钱太太 绝不喜欢咱们出去替她化缘募捐。”化缘本来是指佛、菩萨、高僧等在世间示现的教化因缘。他们因有教化众生的因缘而来到人世,因缘尽了即会离去。比如释迦牟尼与世界的众生“有缘”,一生教化不懈,就是他的“化缘”。后来俗语亦称僧侣乞食为化缘。原来,佛门僧侣的梵文音译为“比丘”,意译即为“乞士”,也就是以乞食为生的人。按照佛教戒律,僧侣为了维持生命而乞食,便是“净命自居”,可以“省事修道”,“破一切骄慢”。僧侣募化乞食,广结佛缘,故称化缘。推而广之,为了佛事而举办的募化活动,也可以称为化缘。化缘既是僧侣修行的必要课程,也是供大众建立功德的一种行为。僧侣借化缘虔诚修行,教化大众,结交因缘,还可减少寺院的经济压力。而大众接受化缘捐献钱物,是因为他们相信这种行为预示着人的功德不断增长,有助于得到长寿福庆。2、僧人必须只吃素食吗?实际上,不是所有和尚都必须不吃肉,不吃肉只是某些僧人的禁忌。不食鱼肉荤辛的饮食方式,是中国汉族佛教文化特有的戒律之一。南传佛教依循小乘佛教戒律,出家人是可以食肉的。另外,藏传佛教也不忌荤辛。而从中国传入的日本佛教,早期僧人也只吃素食,近世以来由于形势的演变,也已经可以食肉了。其实,佛教传播的早期,僧侣是吃肉的,他们可以吃“三净肉”,即非亲眼所见、非亲耳听到、非亲自宰杀的动物都可食用。传入中国后,僧人也可以吃肉,直到梁武帝以帝王身份倡行戒杀与素食,才对后世产生了长久的影响。隋唐以后,僧人均以大悲心为怀,视食肉与杀生同遭果报,有违菩萨行,故内地僧侣严禁一切肉食。因此,素食乃成为唐宋以来汉族佛教出家人的主要特征之一。此后,中国寺院便杜绝鱼、肉、蛋、乳酪制品、酒等物,僧人每天吃的主要是饭、粥、豆腐、芜菁及大锅菜。素菜中的罗汉菜,还颇有盛誉,名声在外。

古人常在住宅大门前摆放两尊石狮,以镇宅护院,这种习俗沿袭至今。那么,这种习俗是怎样形成的呢?这种用石狮子做守门神兽的习俗,大约形成于唐宋之后。唐朝时,长安城是当时世界上最辉煌的都城,政府规划了“坊”——相当于现在的街区——作为住宅区。坊有围墙,有坊门,便于防火防盗。坊门一般制成牌楼式,并在上面写上坊的名字。坊柱由一对大石块夹着,以防风抗震,固定坊门。为了避免石块的生硬单调,能工巧匠们就在上面雕刻了狮子、麒麟等瑞兽,既美观实用,又寓意吉祥。这应该就是用石狮子来护卫大门的雏形。宋元以后,坊退出了历史舞台。一些大户人家为了体现自家的声势,就参照坊门的样式加以简化,树立了门楼。而坊门旁的夹柱石,就演化成了守门的石狮。元代,看门的石狮子由豪门大户走向民间,并相沿成习。1、将石狮子摆在大门口到底有何寓意呢?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些说法:一,避邪纳吉。狮子在古人心目中历来是驱魔避邪的瑞兽,所以早在汉代时就曾用它来镇守陵墓。在乡间路口设立石狮子与“石敢当”,也都是希望它们能够镇宅、避邪,禁压不祥。二,预卜灾害。在传说中,狮子有预卜灾害的灵力。如果遇到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石狮子的眼睛就会变成红色或流血,人们可以据此提前避难。三,彰显权贵。宫殿、王府、衙署、宅邸等处的守门石狮,往往都气宇轩昂,显示出主人的权势和尊贵。如北京天安门前金水河畔的两对威风凛凛的守卫皇城大门的石狮子,就体现了皇权至尊、神圣不可侵犯的意味。四,艺术装饰。石狮的造型多变,工艺精美,是出色的艺术品。明清以后多在雄狮爪下踏一个“绣球”,雌狮脚下踩一个幼狮,不仅美观,还体现了人们祈望太平祥和的美好心愿。2、石狮子使用方式看门的石狮子的摆放是有规矩的。一般来说,都是一雄一雌,成双成对的,而且一般都是左雄右雌,符合中国传统男左女右的阴阳哲学。放在门口左侧的雄狮一般都雕成右前爪玩弄绣球或者两前爪之间放一个绣球;门口右侧雌狮则雕成左前爪抚摸幼狮或者两前爪之间卧一幼狮。石狮子在大门两侧的摆放都是以人从大门里出来的方向为参照的。当人从大门里出来时,雄狮应该在人的左侧,而 雌狮则是在人的右侧。而从门外进入时,则刚好相反。有些建筑物大门里外都有一对石狮子的话,门的外面(也就是进门方向)是雄狮在右侧,雌狮在左侧;门的里面(也就是出门方向)是雄狮在左侧,雌狮在右侧。也就是说,如果从大门里出来的话,门的内外两侧左边一定是雄狮,右边一定是雌狮。每月农历15号,要按时洗目,用清水调和御守盐,擦洗石狮子眼睛,寓意看清小人,明辨善恶,招财进宝、除恶扬善。上面的所述的情况是带有普遍性的,但是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例如嘉峪关内侧关帝庙前的石狮子,曲阜孔府前面的石狮子,鼓楼内东华门大街南北两侧的石狮子。这些狮子的造型就比较特别,爪下没有绣球和幼狮,难以区分雌雄。另外,泰山上“孔子登临处”的四柱三门坊前后两面的两对石狮子,却是左雌右雄,与通常的情况正好相反,其中的意义则不得而知。石狮子通常以须弥座为基座,基座上有锦铺(铺在须弥座上,四角垂在须弥座的四面)。狮子的造型各异,在中国又经过了美化修饰,基本的形态都是满头卷发,威武雄壮。

中国在唐代时国家的、民间的契约,法律就规定要加盖指纹——“按指为契”。没想到,1000多年后,1880年传到西方时,竟引起英国、德国科技工作者的惊叹。当时,全世界都缺少怎么认定人的身份的手段,没想到中国的指纹技术会如此简单、准确来区别出人与人的不同。为此,有人说,这是比四大发明更早的伟大发现。1、证据之首提到指纹,人们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其在破案中的神奇功效。的确,现代刑侦技术中,勘察、提取和鉴别指纹已经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殊不知,利用指纹破案并不是现代技术。根据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早在距今2500年前的战国,中国古人就已经开始利用犯罪现场遗留下来的指纹进行破案。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十一号墓出土了一批战国时期的秦简,即著名的“云梦竹简”。其中,就记录了一起罪犯挖洞进户盗窃的案件,在犯罪现场,罪犯在挖洞、钻洞时,都遗留下了膝盖以及指纹和掌纹。正是根据这些证据,官府最终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在此后的文献记载中,古人利用指纹破案的例子屡见不鲜。的确,就像是世上没有两枚完全一样的树叶,指纹也很难找到两个一模一样的。据研究,两个不同的人具有相同指纹的概率仅为几百亿分之一。正是指纹具有的独一性和排他性,使其被公认为“证据之首”。中国是世界公认的最早应用指纹的国家。以秦汉时代盛行的封泥制为例,当时的人为了保密,在送出书写在竹简木牍上的文书时,除用绳捆缚,还要在绳端结合处用泥封闭,泥上加盖印章,或者以指为印,以防有人偷拆。而到汉唐时,指纹已广泛用于订立田宅契、婚姻家庭、人口买卖和财物借贷等民事契约的签署。此后,按手印更是成了中国人缔结契约的千年传统。2、中国人的发现启发了世界1858年,印度胡格利市,在英国驻印殖民地民政机构任职的威廉·赫谢尔偶然发现来到孟加拉的一些中国商人,用涂着墨汁的大拇指在合同上按手印。赫谢尔感到很惊奇,就仿效这一方法,要求每一个士兵在领津贴的名单和收据上各按两个指印,结果重领和冒领的现象就再没有发生了。赫谢尔从此开始沉迷于指纹的采集和研究,他收集了大量指纹进行观察和实验,多年后,他提出一个观点:指纹是不会重复的。1892年,高尔顿的研究成果《指纹学》出版,它标志着近代指纹科学理论的开始。而令人高兴的是,不久,阿根廷巴拉它地方警察局负责人武塞蒂赫就把它应用到破案上。1892年6月19日,阿根廷尼格奇小镇妇女弗朗西斯卡的两个孩子被人打击头部致死。在侦破该案过程中,探员们按照阿根廷巴拉它地方警察局负责人武塞蒂赫的要求检查事发现场。借着晚霞光线,他们在门框上发现一枚拇指留下的血手印,于是锯下门框,带回警察局。通过指纹比对,警方认定门框上的血手印居然就是弗朗西斯卡本人的!在证据面前,弗朗西斯卡不得不低头认罪。这件事在全世界广为流传,研究指纹学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就有孟加拉警察总监、英国人爱德华·理查德·亨利。1897年6月,他发明的指纹分析法被印度的英殖民政府正式采用。1901年7月,英国本土也采用了亨利指纹分析法,之后几年,德国、美国、法国乃至全世界都开始使用此法。曾经在刑侦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的伯蒂隆人体测量法被取代。3、永不遗失的“身份证”有意思的是,走出国门的指纹技术,在改头换面后,被重新引入中国。1900年的“庚子之乱”后,八国联军攻占了北京城,社会治安一片混乱,清政府为应“创办警察之急需”,着手筹办警察教育机构,开办警务学堂。1901年,京师成立了第一个巡警学堂。当时警察所要学习的重要教学科目之一,就是如何运用指纹侦破案件。随着现代刑侦技术逐渐西学东渐,至1946年,国民党内政部成立的“警察总署”,已设置有完备的刑警实验室。1947年5月,警察总署还在南京召集京沪警察机关及指纹专家会商决议,统一全国指纹管理制度。1946年,国民政府在全国实行国民身份证制度,给年满18岁的国民发放身份证,要求载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项目,并粘贴照片或捺印指纹。由于当时照相尚未普及,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因此大多数身份证都捺有指纹而无照片。即使身份证贴有照片,也须填写双手箕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