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世纪下半叶至今,武侠题材小说的创作极度繁荣,蔚为大观。如果考察它在小说史上的源流,则必定追溯到唐传奇。唐人“始有意为小说”,“文采与意想”皆有可观[1],被誉为中国小说史上第一座高峰,而“豪侠”正是唐传奇三大表现题材之一①。中晚唐时期士人对豪侠题材产生浓厚兴趣,塑造了一大批各具风姿的豪侠形象,留下不少传世佳作,并对后世的武侠文学产生深远的影响。唐传奇中的豪侠其实有它的历史渊源,并非全凭空想捏造而来。不过同历史上的游侠相比,唐传奇中豪侠的内涵性质和行为特征都在发生变化,作家根据自己所处的历史背景和生活感受不断调整“侠”的观念,把他们对“侠”的理解通过笔下不同的形象表达出来。通过对唐传奇的豪侠群体作类型分析,能够发现这个观念变化的核心线索是“武”与“侠”的合流与分异,从这个层面看,唐代豪侠小说正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位置,正是“武”、“侠”内涵的分合变化为后世武侠文学创作的多样化可能性打开了一片新天地。 一、唐代以前“侠”与“武”的观念和侠客形象之滥觞 人们习惯“武侠”联称,但其实各自涵义不同。“武”是武功,是技击本领,是工具和手段;侠是一种精神特质,是一种行为姿态,具有这种精神、以这样的姿态行动的人亦称为“侠”或侠客。“侠”的概念最早出现在韩非子的《五蠹》中,他认为侠是“带剑者”,他们“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虽然剑作为武器已伴随侠客初露端倪,但无论是韩非、司马迁还是班固都并不注意这个,他们着眼的是侠“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己诺必诚”、“振穷周急”的精神,为“赴士之困厄”不惜“时扦当世之文罔”[2],或者如班固反面评价的“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3]的自掌正义的姿态。《史记》、《汉书》为游侠立传,无论是卿相之侠如孟尝君、春申君、平原君、信陵君,还是布衣之侠如朱家、郭解、剧孟等,均未见有何过人创武功。最著名的侠客荆轲刺秦的场面绝非如电影《英雄》中那般眩目,不过是普通人之间的搏斗:“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椹之”,“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秦王拔剑以击荆轲,“断其左股”[4],而事遂不就。故陶渊明叹日“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没有武功却被推崇为侠客中最上品的“神勇之人”,只是因为荆轲具有舍生取义、无所畏惧的胆气和精神。不过《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中,有对精深剑术的祥细描述。白猿与越女比试剑术,越女的剑术神妙莫测。越王问其击剑之道,越女日:“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滕兔,追形逐影,光若佛仿,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5]这是一段非常精彩的剑术练论,说出了最上乘武学的道理,无怪越王赞道“当世莫胜越女之剑”。越女是精通剑术的武术高手,但没有任何侠义事迹,显然不是一个侠客。综上所述,可知先秦两汉时代,“侠”并不与“武”有何密切联系,两个概念之间没有必然的交叉。不过从小说史的角度看,《史记》、《汉书》中的游侠群体和《吴越春秋》的越女形象分别阐释了“侠”与“武”的内涵,成为后世豪侠小说之滥觞,在“武”“侠”内涵的交织变异过程中,孕育出大批风姿各异的豪侠形象。 二、从唐传奇中豪侠的类型特征看“武”、“侠”观念的合流与分异 不同时期的唐传奇中豪侠形象有不同的特点。中唐时期的《谢小娥传》、《柳氏传》、《柳毅传》、《冯燕传》等小说刻画了一批轻生死、重然诺、爱惜名节、鄙弃财禄的豪侠义士形象。他们虽然举止各异,社会身份也互不相同,然而都具有一种气势浑厚的道德风范和纵横捭阖的人生情态。谢小娥身为女流,“呼号邻人并至”才活捉申春,并不比一般人有力量;黄衫客为霍小玉打抱不平,不过是“挽挟其(李益)马,牵引而行”;柳毅只是一介儒生,即如许俊(《柳氏传》)、冯燕(《冯燕传》)、古押衙(《无双传》)、郭元振(《郭元振》),也都是没有神奇本领的常人,他们为人排忧解难,靠的不是武功,而是胆气、精神。追溯源流,中唐时期小说中的豪侠接近于《史记》《汉书》所记的“布衣之侠”、“闾巷之侠”。 晚唐豪侠小说与中唐又有所不同,在侠义精神之外,作者着重强调了侠客身怀高深的武功、能使神秘的道术。小说中侠客多用剑,又多有女性,如红线、聂隐娘、贾人妻、车中女子等等,这与《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中越女的故事一脉相承。越女剑法一人当百,百人当万,其中还蕴涵着道的玄机。而京西店老人、兰陵老人(皆出于《酉阳杂俎》)、聂隐娘(《传奇》)的剑术同样深不可测。兰陵老人“拥剑长短七口,舞于中庭。迭跃挥霍,〓光电激。或横若掣帛,旋若规火”,剑气使黎干心胆俱丧,且兰陵老人又善谈养生之道,而昆仑奴磨勒10年之后尚容颜如旧,卖药于都市。剑术之外,崔慎思妾、车中女子(皆出于《原化记》)都能飞檐走壁、轻捷如鸟,这似乎是对“轻功”的最早想象。聂隐娘不但武功高强,而且能变幻身形、善隐身之术,此外还能化尸为水,剪纸成物。红线(《甘泽谣》)在额上书太乙神名,就能“夜漏三时,往返七百里”,从田承嗣枕边盗走金盒。这些侠的行迹已近乎仙,非常人常情所能揣度。中唐小说中的豪侠与世人生活在同一个世界,而此时精深神秘的武功已经将侠与世人分离。从小说本身来看,无论是展开情节还是塑造形象,“武”的因素已经必不可缺。在另一些更晚的豪侠传奇中,“武”成了作者关注的唯一要素。《剧谈录·潘将军》中,潘将军有一串宝玉念珠,“储之以绣囊玉合,置道场内,每月朔则出而拜之。一旦开合启囊,已亡珠矣,然而缄封若旧。”原来是一“三鬟女子”为了与“朋侪为戏”而窃,游戏过后即完璧归赵。《田膨郎》(《剧谈录》)情节与此相似,唐文宗所珍视的白玉枕被田膨郎从“寝殿帐中”偷走,而这个“行止不恒,勇力过人,且善超越”的田膨郎又为王敬弘小仆制服。作者为小仆安排了飘然归蜀,如鹤远翔的结局;又借皇帝之口评论田膨郎道:“此乃任侠之流,非常之窃盗也。”在这里作者亦表达了对侠的敬意和羡慕,但只见此“侠”之“武”而未见其义,已全非中唐之“侠”。 回顾侠客形象变化的过程可见:中唐小说中的豪侠是普通人中的一员,其独特在于不屈的精神、无畏的胆识,他并没有高深的武功,在道德方面却堪为人表率,强调的是侠之义。晚唐小说中人物行侠开始要倚仗神奇莫测的武功,“侠”与“武”开始结合,“以武行侠”的观念大致定型。随着时代的变迁,小说中的侠最终变成了仙或者近于妖:他容颜不老、性情冷峻、超然于儒家的伦理纲常之外。不必有“义”,只要有神妙的武功和道术就可称侠,强调的是侠之武。经历一个“武”和“侠”的观念合流与分异的过程,由中唐到晚唐,侠客的面貌已经变化得截然不同。 三、观念变化的深层原因 同诗歌对侠客的歌咏一样,士人作豪侠传奇亦是有感于时世,寄托了某种情怀的。时代和自身生存处境的变迁影响到士人的创作心态,作家于是根据自己所处的历史背景和生活感受不断调整“侠”的观念,通过笔下的形象表达对“侠”的不同理解。从这个层面看,“武”“侠”观念的分合变异是时代背景和士人这个特殊社会阶层自身文化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等方面发生的一系列变化而导致的。 唐代科举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更多的寒士能够进入统治集团,“仕”在士人生活中的地位和价值不断提高,而与此同时,士阶层的传统地位则逐渐跌落,不再可能实现“上为王师,下为伯友”的理想。在科举制度下,皇权通过公开的考试招募需要的人材,被招募的人材臣服于皇权,士与“势”的关系颠倒过来,皇权和统治者成了“师”,而应举的士人则成了“学生”。唐太宗当年站在端门上,看到“新进士缀行而出”,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6]。而德宗试制科于宣政殿并亲自阅卷,翌日,则遍示宰臣、学士日:“此皆朕门生也!”[7]这说明科举制度发展到中唐,士人完全失去了与政治势力抗衡的能力,沦为了政权的附属物。士人要想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就必须依托和屈从于皇权和统治者,为之所“用”,久而久之,这种特殊的社会地位使士人普遍地养成了一种依附性格。此外干谒(唐人科举的题中应有之义)又往往使士人饱尝失去个体人格尊严的痛苦,杜甫晚年回忆起干谒生活仍然十分酸楚:“长安秋雨十日泥,我曹鞴马听晨鸡,公卿朱门未开锁,我曹已到肩相齐!”[8]士人一向注重内心修养,自爱自重,然而要入仕就得屈己干人,枉道从势,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士人深知自己依人成事和不能平视王侯而需以俳谐求容的人格缺陷,却又无从超脱,内心不能不感到失衡和压抑。对比自身的优柔寡断、患得患失,士人转而倾慕侠客义士的从心所欲,放任不羁。 柳毅在钱塘君逼婚时,“肃然而作,软然而笑”,“敢以不伏之心,胜王不道之气”。因为不想为官作宦、贪名竞利,对权势者无所求,因而在精神上与之完全平等,无须逆来顺受,委曲求全。谢小娥为亲人复仇,尽管艰难,终于达到了目的,不是依人成事,而全凭一己之力。可以说这些正是士人依附性格和娼优气相的对立面反射,而冯燕“己为不平能割爱,更将身命救深冤”的敢作敢当,许俊突袭沙吒利劫出柳氏的英勇果断,与书生的懦弱无用、迂腐怕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侠客独立不羁的个性、豪迈跌宕的激情和如火如荼、飞扬燃烧的生命情调令人如此神往心驰,可以说小说的作者正是要以侠气来反照自身、激励同侪。 晚唐则不同。晚唐是一个乱世,宦官、藩镇和党争的老问题无法解决,农民起义又频频发生,士人失去了建功立业、杀敌报国的热情,失去了冲出绝境,重整旗鼓的勇气,同时丧失了对自己的信心。悉尼·胡克在论及公众对英雄伟人感兴趣的心里根源时,列举了几个主要原因,其一是在时代过于混乱,秩序没有建立时,出于心理安全的需要;其二是个人愿望无法得到实现,只能靠心理补偿[9]。司马迁亦云:“且缓急,人之所时有也”,“况以中材而涉乱世之末流乎?”[10]叫书生身处乱世,而手无缚鸡之力,遇害尚且不能自救,于是把目光转向有神奇武功的侠客,希望他们能“救人于厄,振人不赡”。《昆仑奴》中红绡妓被朝廷一品勋臣倚仗势力逼为姬仆,昆仑奴仗义行侠,将她救出牢笼,“负生与姬飞出峻垣十余重”,成就了一段美满姻缘。《红线》中红线深夜潜入魏博节帅的寝所,以行刺相威胁,迫使田承嗣收敛吞并潞州的野心,虽然只是一个青衣,却拯救万民于水火,解决了朝廷也无能为力的问题。《床下义士》记一县宰遣刺客谋害昔日的恩人,刺客知道事情的原委后就杀了恩将仇报的县宰,替人报仇雪冤。正如张潮所说:“胸中有小不平,可以酒消之;世间大不平,非剑不能消之。”[11]“侠客不怕死,只怕事不成”[12],以一己之力对付社会黑暗,拯世济民,没有高超的本领恐怕难以遂愿,“武”是实现“侠”的目的的必要手段。随着国家不可挽回的走向没落,在那个制度不立,纲纪废驰的年代,唐末相当一部分士人的心态是:既然世道已无规范可言,功烈忠孝没有用处,那就随心所欲,游戏人生。这一时期小说中的侠客形象反映了人们对“以武犯禁”,“不轨于正义”的新的理解。“侠”的内涵中,正义、道德的意义已被消解,“武”不再只是手段,它变成了“侠”的全部。 丹纳曾经说过:“如果一部文学作品内容丰富,并且人们知道如何解释它,那么我们在作品中找到的会是一种人的心理,时常就是一个时代的心理,有时更是一个种族的心理。”[13]而通过对唐代不同时期小说中豪侠形象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中晚唐士人精神蜕变的轨迹。大量创作豪侠题材的小说,对侠客表达倾慕之情,一方面表达了士人们对自由独立人格的渴望,这正是基于对生命价值、人性和个性的肯定和张扬;另一方面从小说中“侠”的内涵不断变窄,最后以“武”代“侠”的现象揭示了时世变迁中士人的无力感。 出于士人之手的文言的豪侠小说在中晚唐时期达到艺术成就的顶峰,更为后世各种体裁的武侠文学的创作提供了楷模。值得注意的并不是内容上的借鉴沿袭,而是蕴涵于唐代豪侠传奇中的“武”、“侠”观念的转变为后世武侠小说创作提供了广阔的视野。对“武”的想象是愈来愈丰富和奇妙,而不同时代背景下对“侠”的界定不同,“侠”的内涵中武功与道义的比例也发生了变化,侠客形象的塑造因此有了多样可能性,武侠文学的创作也更加丰富多彩。宋代小说中的侠客形象已不同于唐代,而清代小说中的侠客与唐代相比,更发生了性质的改变。 《三侠五义》、《施公案》中塑造了一群武功高强的侠客形象,如展昭、白玉堂和黄天霸等,他们行侠的主要事迹是保护一位清官,帮他锄奸灭害。正如鲁迅所说:“凡此流著作,虽意在叙勇侠之士,游行村市,安良除暴,为国立功,而必以一名臣大吏为中枢,以总领一切豪俊……”[14]侠客们不再以武犯禁、自掌正义、特立独行,反而以武助禁,成了法律的保卫者,而“为国立功”的企图可谓自觉地将己打碎的锁链重新套上脖子。这表明从中古到近古,随着封建专制政权的加强,士人们开始接受自己依附者的身份和地位,反抗的精神逐渐萎缩,心态向接受和自觉维护既定的秩序和法律转变,这是游侠形象改变的内在原因,也正是通过小说中“武”、“侠”内涵的变化体现出来的。 综上所述,正如陈平原所说:“‘侠’的观念(武侠小说中)是一种历史记载与文学想象的融合,社会规定与心理需求的融合,以及当代视界与文类特征的融合。”[15]各个时代的作家根据自己所处的历史背景和生活感受来调整“侠”的观念,塑造侠客形象,表达自己对“侠”的理解。从唐传奇来看,“侠”与“武”内涵的分合变异决定和伴随着豪侠形象演变的过程,而在这些现象背后我们也窥见了唐代豪侠小说作者和他们所代表的一个群体在特定时期的特定心态和精神风貌。

1916年,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陈独秀在《新青年》中以犀利笔触写道: “充满吾人之神经,填塞吾人之骨髓,虽尸解魂消,焚其骨,扬其灰,用显微镜点点验之,皆各有‘做官发财’四大字。做官以张其威,发财以逞其欲。一若做官发财为人生唯一之目的。人间种种善行,凡不利此目的者,一切牺牲之而无所顾惜;人间 种种罪恶,凡有利此目的者,一切奉行之而无所忌惮。” 陈独秀以民众启蒙为己任,对国人“做官发财”的意识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指出,“此等卑劣思维,乃远祖以来历世遗传之缺点(孔门即有干禄之学),与夫社会之恶习,相演而日深”,结果是,“无论若何读书明理之青年,发愤维新之志士,一旦与世周旋,做官发财思想之触发,无不与日惧深。浊流滔滔,虽有健者,莫之能御。”(《独秀文存》,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第43-44页) 陈独秀所揭露的两千年来扎根于我民族灵魂深处的“做官发财”意识,不但是士大夫所追求的仕途经济的核心内容,而且也是国民人生信念的重要支柱之一。那么,这种“做官发财”的意识何以千年不绝?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认识。 其一,中国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是宗法家族制度顽强存在的社会。宗法家族制的突出特点是血缘关系处于人际关系的中心。在家、国一体的政治结构中,政务、家务的运作均以血缘关系为枢纽。这一特点表现在家族一面,就是家族成员与整个家族的牢固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整个家族竭尽全力为个人进身仕途提供必需的条件,而进身仕途的个人则尽其所能为供养自己的家族做出相应的回报。其结果是,身负整个家族重望的仕途之人,不能不为改变家族的现状而煞费苦心;十年寒窗苦读的士子一旦走上仕途,必求“升官发财”以改变家族的现状。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正是士子仕途成功给家族带来的客观利益。 其次,历代宗法专制王朝奉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儒家思想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即“做官”入世。在儒家“圣人”看来,“做官”乃求“富贵”的正道,读书不以仕途经济为目标则被视为不务正业。儒家“圣人”耻谈以利致富,主张以“做官”求富贵,视“做官”为“发财”的正当途径,奠定了两千余年来读书人“做官发财”的社会心态基础。儒家思想还以宿命论来论证“做官发财”的“必然性”,所谓“生死由命、富贵在天”是也。于是,读书有权利做官,做官有权利发财,做官发财都由命定,便成为中国民众思维的基本定势,成为人人接受的“天理”。“做官发财”观念与“天命观”相结合,使普通民众的权利意识被完全遏制,造成两千余年来我民族习焉不察、以为当然的事实——老百姓对于任何自身基本权利的被剥夺、被蹂躏的事实,很少从法的角度去考虑其是非,更不会从权利角度去抗争。相反,只能是一方面痛恨官员贪婪,另一方面又烧香拜佛,祈求佛祖保佑自己也有“做官发财”的好运。 再次,传统吏治无力遏制官场腐败,也使“做官发财”成为必然。传统吏治的伦理前提是坚信“有德者宜高位”,一厢情愿地相信帝王“禅让”、“勤政”、“大公无私”的美德,天真地相信君王趋向“仁政”的自觉性。而对人性恶质的存在视而不见,导致法治制度不可或缺的“如果执权柄者怙恶不悛怎么办”这样的前提设问付之阙如。由于从未正视官场对人性恶质膨胀的催化作用,因而,限制大小官员和君王恶性滋长的约束机制无从落实。由于缺乏“权力意味着腐败;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这样的认识前提,因而,制度设防的空缺便成为必然。这种预防机制的空缺,既是“做官”可以“发财”的条件,也是贪官炼成的制度原因。 “发财致富”是人类本能的欲望之一。追求发财本身并非罪恶,个人的存在和社会的发展,都要以财富的增值为重要条件。但是,如陈独秀所指出,“惟中国式之发财方法,不出于生产殖业,而出于苟得妄取,甚至以做官为发财之捷径,猎官摸金,铸为国民之常识,为害国家,莫此为甚。发财固非恶事,即做官亦非恶事,幸福更非恶事;惟吾人合做官发财享幸福三者以一贯之精神,遂至大盗遍于国中。人间种种至可恐怖之罪恶多由此造成。”在两千余年的历史进程中,“做官发财”这一观念已演化为我民族文化传统的一种思维定势,成为国民心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阻碍我民族走向现代化的一个负面心理因素。陈独秀一代启蒙思想家致力于社会改造方案,以“民主、科学”彻底改造国民的伦理思维,无疑是看到了中国现代性改造最为关键的问题。道理很简单:如果没有对传统政治伦理的彻底改造,拒不接受把现代世界普遍接受的“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的政治伦理作为政治制度设计的前提,而继续把“奉天承运”、“天命所归”作为权力正义性的基础而实行权力垄断,那么,现代社会所不可缺少的权力制衡的防范体系就无法真正建立起来。这样,芸芸众生必然又会陷入对“做官发财”既痛恨又羡慕的怪圈——痛恨正在“发财”的贪官污吏,同时又在羡慕中梦想有朝一日,风水轮流转,我家同样发大财。因此,欲塑造现代之国民,必根除这种“做官发财”的传统意识。

中国文人的治学富有通晓人文、社会、政治和历史知识的传统,对于科学技术却少有涉猎。不论是先秦儒学、汉代经学、魏晋玄学、宋明理学都在不同程度上有轻视工艺、技巧和货殖的倾向,但对于饮食却是一个例外。在这操作性很强的知识领域,上至王公贵族,下至骚人墨客,都乐于精研此道,撰写笔记或食单,以美食著述传于后世。许多经典名著如《周礼》、《礼记》、《论语》、《吕氏春秋》、《黄帝内经》等都为饮食留下至为重要的篇章,所以中国不仅以烹饪技艺的精良扬名世界,更以悠久而丰富的饮食著述,为世人称道,形成中国本土风格的饮食学,到明代中国饮食文化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本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商品经济的繁荣是消费生活的物质基础,消费生活的主体不外乎衣食住行,在衣食住行的各种消费中又以饮食活动最能敏感地反映一个时代的生活水平,各阶层的生活态度和享受生活的欲望,在各类消费中处于领先发展的地位。宋元以来城市经济的发展,促进了饮食业的空前繁荣,历史悠久的苏菜、粤菜、川菜和鲁菜这最具盛名的四大菜系,真正形成规模并具有全国性的影响,是在明清时期。与此相联系的饮食著作日益完备,主要表现在烹饪技艺的精致化和烹饪理论体系的成熟。在中国饮食理论史上公认为最杰出的经典之作清代袁枚的《随园食单》,乃是继承和发展明代饮食文化的扛鼎之作,所以明代的饮食理论是中国烹饪技艺和理论著述走向高峰的重要阶段。 一 饮食思想 明王朝处在封建社会后期,封建专制主义制度经过极度的发展走向下坡路,但又是人才辈出,学派峰起,思想活跃的时代,尤其在明中叶以后王学兴起,打破了程朱理学一统思想界的局面。首创者王阳明会通儒佛道三家的心性论提出良知说,认为天理在人心,自我即是天理,极度推崇自我的功能,这对长期受理学禁锢的人心是一种释放。王学标榜的“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的观念,打破了尊卑贤愚不可逾越的界限,促使士大夫的眼光向下移,接近平民百姓,呼唤人性的启蒙。袁宏道的性灵说、李贽的童心说、李时珍的药学、徐光启的农学、宋应星的工艺学、汤显祖的戏曲、冯梦龙的小说、朱载的声律以及明清之际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等都以大师之才,各领风骚。这些在中国思想史上熠熠生辉的一代俊杰,大都以贴近民众,关切民生,崇尚真情为为主旨。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本是以人为主体的饮食思想,更以浓郁的人文色彩表现出新的人生情趣。 一、商品经济的发展,剌激人们的生活欲望,士大夫以撰写饮食论著为盛事。 明代商业比前代有较大的发展,货物品种繁多,谷布丝棉、盐糖茶酒等日用消费品在商品中的比重上升,交换的领域从地方市场走向跨区域市场和海外。“燕、赵、秦、晋、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楚、越、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1)山南海北货物辐辏,各色品种琳琅满目。在江南名城苏州市场上“洋货、皮货、细缎、衣饰、金玉、珠宝、参药诸铺、戏园、游船、酒肆、茶店如山如林,不知几千万人。”(2)繁荣的商业把这些城镇装点得万紫千红,丰富的日用品,华贵的奢侈品,活跃的游乐场所,以及由此而发达的各种行业,提高了城镇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方式,扩大了人们的眼界,刺激各种生活享受的欲望喷薄而出,这在满足口腹之欲的饮食消费中表现尤为突出。富豪之家的穷奢极欲,文人雅士的讲究饮食形成社会风气。 著名的文人张岱在《陶庵梦忆》中记载了许多美食和趣闻,在叙述他嗜食的土特产时说:“越中清馋,无过余者,喜啖方物。北京则苹婆果、黄、马牙松;山东则羊肚梨、文官果、甜子;福建则福桔、福桔饼、牛皮糖、红腐乳;江西则青根丰城脯;山西则天花菜;苏州则带骨鲍螺、山楂丁、山楂糕、松子糖、白圆、橄榄脯;嘉兴则马交鱼脯、陶庄黄;南京则套樱桃、桃门枣、地栗团、窝笋团、山楂糖;杭州则西瓜、鸡豆子、花下藕、韭菜、元笋、塘栖蜜桔;萧山则杨梅、莼菜、鸠鸟、青鲫、方柿;诸暨则香狸、樱桃、虎栗;嵊则蕨粉、细榧、龙游糖;临海则枕头瓜;台州则瓦楞蚶、江瑶柱;浦江则火肉;东阳则南枣;山阴则破塘笋、谢桔、独山菱、河蟹、三江屯怪、白蛤、江鱼、鲥鱼、里河。远则岁致之,近则月致之,日致之。耽耽逐逐,的为口腹谋。”其中列举的特产多达57种,远至北京、山西的干货,近则江南沿海的时鲜,一个月甚至当天即能送到。如此富饶的产品为制作美味食品提提供了丰富的原料,饮食业发达兴旺。世家大族、豪门权贵的私邸,荟萃各种美食,《金瓶梅词话》中提到西门庆家宴中的菜肴珍馐不下三、四百种,大小酒宴名目甚多。有的食品为前代所罕见,例如燕窝、鱼翅在明代食谱中很少有记载,只有《闽中海错疏》说到燕窝是南海珍品,《本草纲目》提到鲛鱼腹下的翅,滋味肥美,南人珍之。可见这种美食很可能是郑和下西洋,由东南亚引进,从明代时兴的。《乌青镇志》记载市井之家的宴席:“万历年间,牙人以招商为业。初至,牙主人丰其款待,割鹅开宴,招妓演戏,以为常。”社会下层的居民争相到酒楼买醉,“即舆夫仆隶,奔劳终日,夜则归市淆酒,夫妇团醉而后已,明日又别为计。”(3) 这在明代的笔记中屡见不鲜。烹饪技艺到明代有相当的发展,仅从《金瓶梅词话》所见,有炒、炖、熬、煎、、烧、蒸、卤、爆、炙、傩、等各种制作方法,其中和法为前代食谱所不载。储存、加工的食物品种也胜于前朝,如有木樨银鱼、海、熟、鳇、肉、;糟的有红糟鲥鱼、糟鹅肫掌、糟鸭、糟蹄子筋、糟笋;腌制的有腌螃蟹、腌鸡、腌腊鹅脖子、咸鱼、春不老、火腿;干腊的有干巴子肉、劈晒鸡、银鱼干、腊鹅肉、干板肠、糟笋干、腊鸭;酱的有甜酱瓜茄、酱大通姜等等。从社会上层到下层讲究吃喝蔚为风气。作为文化精英的士大夫,在饮食中更以精致细作为盛事,出现了许多美食家,他们不仅精于品尝和烹饪,也善于总结烹调的理论和技艺。宋元以来,中国的烹饪著作就非常丰富,明代的食书更多,如《多能鄙事》、《墨娥小录》、《居家必用事类统编》、《便民图纂》等书的饮馔类,张岱的《陶庵梦忆》、《琅文集》、何良俊的《四友斋丛说》、陈继儒的《晚香堂小品》、冒襄的《影梅庵忆语》等有关篇章。各种专著多姿多彩,论述茶道酒政的就有朱权的《茶谱》、屠隆的《茶说》、陆树声的《茶寮记》、夏树芳的《茶董》、许次行《茶疏》、万邦宁的《茗史》,还有冯时化的《酒史》、袁宏道的《觞政》等等不胜枚举。作为最能反映饮食水平的综合性著作有《易牙遗意》、《宋氏养生部》、《饮食绅言》、《遵生八笺. 饮馔服食笺》、《闲情偶寄.饮馔部》、以及《菽园杂记》、《升庵外集》、《明宫史》的饮食部分,在中国饮食史上承前启后,多有创意。更为重要的是,撰写饮食论著被视为文人的风雅,张汝霖的《饔史》、张岱的《老饔集》、袁宏道的《觞政》、屠隆的《茶说》、李渔的《闲情偶寄》等都成为名士之作,形成美食文学,享誉一时。在笔记小品中的零散之作举不胜举,几乎很少有笔记小说不记述百姓日用的,凡记有百姓日用的笔记小说,又往往以美食和宴饮最为炫人耳目。此种盛况促进了明代饮食思想的发展。 二、以品尝美食为生活情趣,宣扬“真乐”人生 饮食是生命存在的第一需要,被称为人的活命之本,但人类与动物不同的是,饮食不仅为填饱肚子,也是生活享受的基本内容,此种欲望随着经济的发展,水涨船高,日益增强,到明代进入一个新高度。这不单是明代商品经济的繁荣,改善了饮食的条件,以及豪门权贵奢侈淫欲的影响,还表现在启蒙思想中崇尚个性的导引,鼓动人们放纵欲望,追求人生的快乐和享受,并形成一股不可扼制的社会思潮。 这股思潮最有代表性的,是撰写《觞政》的袁宏道所倡导的“真乐”,这就是所谓“目极世间之色,耳极世间之声,身极世间之鲜,口极世间之谭。”(4) 这种把追求美味和声色看作人生真正快乐的乐生说,道出了市民的呼声。与此相应的是李贽的“市道之交”说,“童心”说脱颖而出,认为圣人也有势利之心,争荣求富,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所以说“寒能折服,而不能折朝市之人;热能伏金,而不能伏竞奔之子。何也? 富贵利达所以厚吾天生之五官,其势然也。(5) 冯梦龙的唯情论,鼓吹情能动天地,泣鬼神,生万物。他说:“人知圣贤不溺情,不知惟真圣贤不远于情。”(6) 列举周文王喜好《关睢》情诗;吕尚掩面斩妲巳,不忍心毁了美色;孔夫子也有妾等等,阐明圣人君子也不能不为情色而动心。古人所谓食、色性也,在这里得到最充分的发挥。这样勇敢地冲破理学的樊篱,猛烈抨击传统的说教,宣扬快乐人生,风动一时。类似这样的叛逆精神还曲折地表现在某些文人学士放荡不拘的生活心态。许多高才秀质之士,或以狂狷,或以放荡自诩,都以嗜好美味为乐事。他们的才华和声誉,以及用美食寄寓生活情趣的思想,具有广泛的影响。饮食活动不仅是简单的进食,进食的全过程都讲究闲情逸致,《明宫史》记载宫廷内的螃蟹宴说:“凡宫眷内臣吃蟹,活洗净,用蒲包蒸熟,五六成群,攒坐共食,嬉嬉笑笑。自揭脐盖,细细用指甲挑剔,蘸醋蒜以佐酒。或剔胸骨,八路完整如蝴蝶式者,以示巧焉。”《天启宫词一百首》记述说:“玉笋苏汤轻盥罢,笑看蝴蝶满盘飞。”那些寂寞的嫔妃宫女以剔蟹骨像蝴蝶形作消遣,这就超出饮食的本身,成为一种文化性的活动。《琅诗集》有《咏方物》36首,对各种鱼肉瓜果蔬菜食物的造型、色彩的描写,洋溢着浓郁的艺术情趣。如咏鲥鱼:“鳞白皆成液,骨糜总是脂。”咏皮蛋:“雨花石锯出,玳瑁血斑存。”咏火腿:“珊瑚同肉软,琥珀并脂明。”咏荔枝:“霞绣鸡冠绽,霜腴鹄卵甘。”咏葡萄:“磊磊千苞露,晶晶万颗冰。”咏西瓜:“皮存彝鼎绿,瓤具牡丹红。”咏蚕豆:“蛋青轻翡翠,葱白淡磊窑。”玲珑剔透,琳琅满目,一幅幅像是美妙绝伦的静物小品,更胜似小品,令人兴趣盎然,馋涎欲滴。有些烹饪高手对食品的制作也融入艺术趣味,一代名妓董小宛精心收集各地菜谱,鸡鸭鱼肉一经她的烹饪,“火肉久者无油,有松柏之味;风鱼久者如火肉,有麂鹿之味。醉蛤如桃花,醉鲟骨如白玉,油鲳如鲟鱼,虾松如龙须,烘兔酥雉如饼饵,可以笼食。”腌的菜“能使黄者如蜡,碧者如苔。蒲、藕、笋蕨,鲜花、野菜,枸、蒿、蓉、菊之类,无不采入食品,芳旨盈席。”各色点心小吃,更是令人叫绝,夏季的西瓜膏“取五月桃花汁、西瓜汁一瓤一丝,洒尽,以文火煎至七八分,始搅糖细炼。桃膏如大红琥珀,瓜膏可比金丝内糖。”冒辟疆在《影梅庵忆语》中对这样充满诗情画意的食品制作有生动地描述。从启蒙思潮中萌发的追求快乐人生的情趣,融入饮食活动,提高了烹饪的技艺,也提高了饮食的文化品味,明代是突出的例证。 三、从养生到“尊生”,淡味和鲜味的再发现 在讲究美食、美味的同时,中国传统的养生之道,在明代饮食思想中新发展表现为,把饮食保健的意义提高到以“尊生”为目的,在各类饮食著作中受到普遍的重视和发挥。何良俊认为美食必以安身、存身为本说:“修生之士,不可以不美其饮食。所谓美者,非水陆毕备异品珍馐之谓也,要在生冷勿食,坚硬勿食,勿强食,勿强饮。”又说:“安身之本,必资于食,不知食宜,不足以存生。”(7) 穆云谷在《食物纂要》中强调饮食要“知节”,“知节则自然可以身心俱泰。”(8) 在理论上阐述比较完备的当以高濂的《遵生八笺.饮馔服食笺》为首选,他认为饮食能养人也能害人,养人者是因为饮食能使人五脏调和,血气旺盛,筋力强壮,但如嗜食不当,有失调理,也会戕害身体。因此他主张“日用养生务尚淡薄,勿令生我者害我,俾五味得为五内贼,是得养生道矣。”(9) 口味清淡本是道家养生学说的主张,在明代成为饮食的时尚。洪应明在《菜根谭》中说:“肥辛甘非真味,真味只是淡。神奇卓异非至人,至人只是常。”万历的进士祝世禄在《祝子小言》中说: “世味酽,至味无味。味无味者,能淡一切味。淡足养德,淡足养身,淡足养交,淡足养民。” 淡味或清淡是与厚味或浓酽相比较而言,这本是人的口感,在这里淡味不仅养生还上升到养德、养交,作为修身、处世的内容,不仅如此,这还是味的本体,是真味。一般来说蔬菜素净,肉食浓酽,主张清淡的都以素食为主,所以高濂将汤水和蔬菜放在前列,而将脯脍肉食简略言之,李渔则以蔬食第一为命题,认为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中国人这样重视清淡和素食,不仅是食物原料和饮食结构是以粮食和蔬菜为主要内容,也是一种养生修身的信念,佛家戒杀生、道家倡素净、儒家重修身,从不同角度推崇蔬食,口味清淡,成为饮食时尚。 在前朝列代并不乏有口味清淡的主张,但是发展到明代由于人性启蒙思想的涌动,养生学发展到“尊生”学,把生命看成至尊无上,这对视天理为至高无上的理学是一种反叛。食、色是人之天性,享受生命的欢乐,就要享受美味和美色,因此歌颂情爱、品尝美味成为社会思潮,这才有“目极世间之色,耳极世间之声,身极世间之鲜,口极世间之谭。”的呼声。 蔬食不仅是养生,也是美味,美食家们从蔬食中发现其鲜无比的口味,李渔一言道出清淡的奥妙说:“论蔬食之美者,曰清、曰洁、曰芳馥,曰松脆而已矣。不知其至美所在,能居肉食之上者,只在一字之鲜。”(10) 士大夫们更以吃遍天下鲜为人生一大乐事。在明代以前对美食往往用“甘鲜”两字来评论,明代人则将“鲜”与泛称适口的“甘”分离开来,认为“鲜即甘之所出也,”(11) 鲜独立于甘更高于甘,成为美味的最佳评价。据现代学者研究,李渔在万余字的《饮馔部》中,使用鲜字多达36处,其中称物料质地之时鲜9 处,其他2处,特指鲜味的有25处,后来袁枚的《随园食单》记有的鲜字有40多处,显然这是受到李渔的影响(12)。所以对淡味和鲜味的再认识与推崇是明代美食思想的一大贡献。 四、以保精养神,强体却病为宗旨的饮食规范和食疗的发展 中国人在讲究饮食的同时,也讲究饮食的规范,这种规范到明代有系统的总结。高濂的《序古诸论》就是一篇杰作。他精研唐代名医孙思邈、名士段成式、道家仙人太乙真人、经济学家刘晏、南朝的何胤、宋代的诗人黄庭坚、苏东坡、隐士胡元任、礼部尚书倪正父等人的饮食著作。从朝廷命官、著名文人,到出世的道人、隐士有关饮食规范的名言警句都加以荟萃、评论和介绍。认为“饮食之宜当候已饥而进食,食不厌熟嚼;无候焦渴而引饮,饮不厌细呷。无待饥甚而食,食勿过饱;勿觉渴甚而饮,饮勿太频。食不厌精细,饮不厌温热。”又说:“食饮以时,饥饱得中,冲气鬲和,精血以生,荣卫以行,脏腑调平,神志安宁,正气冲实于内,元真会通于外,内外邪莫之能干,一切疾患无从作也。”(13)他强调不要等渴了再饮,饥了再食,吃饭不要过饱,饮水不要太频,饮食定时定量是防御疾病的基本要求,又专撰《饮食当知所损论》作出详细规范,这些都符合现代营养学的要求。 饮食本是养生之本,如果贪食无厌也能成为害人之物,饭食过量,只会长胖不长寿,节制饮食可以减少生病。在这方面不论是佛家的茹素或孔子食无求饱的名言,都是劝诫世人避免贪食的隐患。在这方面龙遵叙的《饮食绅言》是一部饮食规范的专著,他以戒奢侈、戒多食、慎杀生、戒贪酒为篇章,历数多食和节食的利弊说: “一者大便数;二者小便数;三者饶睡眠;四者身重不堪修业;五者多患食不消化自滞苦际。日中后不食有五福: 一者减欲心;二者少卧;三者得一心;四者无有下风;五者身安稳,亦不作病。”这些经验说明生活在明代的人们,已有相当的科学知识,关于进食的规范完全符合现代卫生的要求。 以养生、强体为宗旨的饮食观念还突出的表现在食疗意识在明代的进一步增强,明孝宗时名医万全(字密斋)著有《养生四要》和《保命歌括》,都是养生益寿之作。高濂的《遵生八笺》阐明贵生养命的八种途径,在饮馔部中特设“法制药品类”、“服食方类”,发掘各种健身的丹方。从食物中发掘滋补、食疗的作用,在明代是相当普遍的风气。有补气、补肾、生津、理肺功效的甲鱼、能活血、补血的乌鸡、健脾暖胃的红枣等等都能精工细作成款款佳肴,这在明代的小说笔记中有很许多记载。古老的“医食同源”的传统在明代的进一步发扬,丰富了食疗的品种,在中国的饮食文化中形成别具一格的养生菜,至今还受到人们的青睐。 二 时代特征 明王朝处于封建社会后期,从秦汉创立以来的封建专制主义体制,沿袭两千年,到明代政治上的集权达到前所未有的强度,就在这高度强化的专制义王朝的后期迅速走向衰败,这种衰败不只是一姓王朝的凋零,也是封建社会面临早期近代化转折中的积蓄和先兆,发生在中国传统文化内部的思想震荡,比以往任何王朝末世中的文化现象更为深刻。旧的在急剧地衰败,新的已在母体中胎动,这新与旧的消长与更新,促使生活方式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在饮食活动和饮食伦理中有充分的反映。 一、饮食风气由俭而奢,豪吃豪饮,越礼逾制,成为不可扼制的社会潮流 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起自贫寒,对于历代君主纵欲祸国的教训极其重视,称帝以后,“宫室器用,一从朴素,饮食衣服,皆有常供,唯恐过奢,伤财害民。”(14)经常告诫臣下记取张士诚因为“口甘天下至味,犹未厌足”而败亡的事例。认为“奢侈是丧家之源”(15),“节俭二字非徙治天下者当守,治家者亦官守之。”(16)在灾荒之年与后妃同吃草蔬粝饭,严惩贪污浪费。太常寺厨役限制在400 名以内,只及明后期的十分之一。明成祖也相当节俭,他曾经怒斥宦官用米喂鸡说:“此辈坐享膏粱,不知生民艰难,而暴殄天物不恤,论其一日养牲之费,当饥民一家之食,朕已禁之矣,尔等职之,自今敢有复尔,必罚不宥。”(17) 皇帝的表率和严格驭下的作风对吏治的清明起了很大的作用。 应该说,王朝初年承大乱之后,物质条件的限制是社会生活俭朴的经济背景,但社会生活的俭约,还得力于有效地推行礼制,使官民受到严格的约束。洪武年间颁布的《大明律》又强化了礼制的各种规定,越礼逾制者要坐以重罪,甚至处以极刑。明初的社会秩序受到这样的严格约束,世态民风也就相应地循礼蹈规、淳朴俭约。但是这样的民风不会持之久长。在国初励精图治时期,尚能维持,一旦社会生产复苏,商品经济发展,社会财富增加,刺激人们的享受欲望不断膨胀,就要突破礼制的限定,由俭而奢,改变生活方式。豪门权贵穷奢极欲的行径,士大夫们放纵声色的影响,市井平民追逐享受的欲望,在社会上掀起奢侈风,由此而迸发的越礼违章的行为,在衣食住行的各个领域源源不断地涌现,一浪高于一浪,到万历时期已不可抑制。御史大夫王大参每次出动游猎,前呼后拥,服饰诡丽,照耀数里;太守金赤城,每过入室,百步之外,香气扑鼻,水纨雾彀,奢华无度。大学士张居正衣必鲜美耀目,膏泽脂香,早暮递进。奸相严嵩的家产被籍没,抄出的餐具中仅筷子一项,计有金筷2 双、镶金牙筷1110双、镶银牙筷1009双、象牙筷2691双、玳瑁筷10双、乌木筷6891双、斑竹筷5931双、漆筷9510双,可见钟鸣鼎食的盛况。在明代嗜好华丽,讲究排场,成为时尚,连中小城镇也不例外。山西太原的居民“靡然向奢”,山东滕县“其人竞相尚以靡侈”,这些俭扑的北方城镇尚且如此,富庶的江南更是崇尚奢华,这类记载在晚明典籍中俯拾皆是(18)。 饮食是人生的第一欲望,追求享受在吃喝方面有更有突出的表现。《金瓶梅词话》记有详细的食单,第22回描写西门庆的日常起居,早餐是:“两个小厮放桌儿,拿粥来吃,就是四个咸食;十样小菜儿,四碗顿烂: 一碗蹄子,一碟鸽子雏儿,一碗春不老乳饼,一碗馄饨鸡儿。银厢儿里粳米投着各样榛松栗子果仁梅桂白糖粥儿。西门庆陪伯爵、陈经济吃了,就拿小银钟筛金华酒,每人吃了三杯。”在第34回记的午餐是:“先放了四碟菜果,然后又放了四碟案鲜: 红邓邓的泰州鸭蛋,曲弯弯王瓜拌辽东金虾,香喷喷油炸的烧骨,秃肥肥干蒸的劈晒鸡。第二道又是四碗嗄饭: 一瓯儿滤蒸的烧鸭,一瓯儿水晶膀蹄,一瓯儿白炸猪肉,一瓯儿炮炒的腰子。落后才是里外青花白地磁盘,盛着一盘红馥馥柳蒸的糟鲥鱼,馨香美味,入口即化,骨剌皆消。”菜肴的烹饪极其精良,61回写到一种“螃蟹鲜”是用“四十个大螃蟹,都是剔净了的,里边酿着肉,外用椒料、姜蒜米儿,团粉裹就,香油、酱油醋造过,香喷喷酥脆好食。”94回写“鸡尖汤”,是将雏鸡脯翅的尖儿“用快刀碎切成丝,加上椒料、葱花、芫荽、酸笋、油酱之类,揭成清汤。”家常用餐这样耗费,什么接风酒、会亲酒、贺寿酒、庆官酒、公宴酒、看灯酒等大小宴席,可想而知。当时有人记载说:“今之富家巨室,穷山之珍,竭水之错,南方之蛎房,北方之熊掌,东海之鳆炙,西域之马奶,真昔人所谓富有四海者,一筵之费,竭中家之产,不能办也。”(19) 富家大户是如此,即是中产之家和平民也由俭而奢,在饮食上有非常大的变化。嘉靖时江苏翰林马一龙在家乡溧阳宴请24位80岁以上的老叟。席间请他们回忆50年前后社会风尚的变化,耆老吕诜说,他的祖父致仕告老还乡后,“宾客往来,粗蔬四五品,加一肉,大烹矣。木席团坐,酌共一陶,呼曰陶同知。”到嘉靖后期,士大夫之家“宾飨嵛百物,金玉美器,舞姬骏儿,喧杂弦管矣。”(20) 叶梦珠在《阅世编》中记述明末中产人家的宴会说:“肆筵设席,吴下向来丰盛。缙绅之家,或宴官长,一席之间水陆珍馐多至数十品。即庶士中人之家,新亲严席,有多至二三十品者。若十余品则是寻常之会矣。然品必用木漆果山如浮屠样,蔬用小瓷碟添案,小品用攒盒,俱以木漆架架高,取其适观而已。即食前方丈,盘中之餐,为物有限。崇祯初,始废果山碟架,用高装水果,严席则列五色,以饭盂盛之。相知之会则一大瓯而兼间数色,蔬用大铙碗,制渐大矣。” 衣食住行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根本要素,食是最重要的一环。吃吃喝喝的由俭而奢,穷奢极欲,必然要冲击礼制对物质生活的等级限制,有钱可以任意挥霍,购买一切,也就可以享用王侯的厅堂,贵戚的勋服,过着“富比王候”的生活,这被认为是僭越的现象,在明代发展迅猛。当时的记载说:“拥资则富屋宅,买爵则盛舆服,钲鼓鸣笳为常乐,盖有僭越之风。”(21) 万历二十六年的进士顾起元在《客座赘语》中记述他目睹南京风俗民情的变化说:“今则服舍违式,婚宴无节,白屋之家,侈僭无忌。”在他读到《潜夫论》叙述汉朝京师贵戚越礼违制的情形,不禁掩卷长叹:“近日留都风尚往往如此,奢僭之俗在闾左,富户甚于缙绅。”这股越礼逾制的浪潮,是对钦定礼制的反叛,在物质生活上冲击等级名分的结果,必然伴随在观念形态上背离传统的礼教。僭越本是违章的行为但在实际上已被人们承认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不以越分为愧”(22),“而且以过前为丽,得之者不以为僭,而以为荣,不得者不以为安,而以为耻。”(23)是非荣辱观念的颠倒,反映了礼教衰微,世道人心的变化。僭越现象的普遍化、平民化,助长了异端思潮渗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毫无疑问,饮食的奢侈风对越礼逾制的现象起了催化的作用。 二、以吃联谊,增强士大夫的凝聚力,促进了文人结社的发展 明代的文人时兴结社,有案可查的文人集团几近200 个,以诗文唱酬应和的,读书研理的,讥评时政的,吹谈说唱的,还有专事品尝美味的等等。这些宗旨不一,形态各异的社团,都有成文或不成文的会规社约,在士大夫中有一定的凝聚性。文人学士也以此相互的联络或标榜形成集团性力量,如以地域扬名的吴中四才子、台州三学、嘉定四先生;以朝代著称的嘉靖八才子;以官职称道的中朝四学士、东海三司马;以家族标榜的公安三袁,以同一师门类聚的杨门七子等等。在这些档次不一的社团中虽然以宴饮为目的的并不多,但所有的社团包括书院、学校都要以会餐作为重要的活动和礼仪。《明史. 张简传》记述:“当元季,浙中士大夫以文墨相尚,每岁必联诗社,聘一二文章钜公主之,四方名士毕至,宴赏穷日夜,诗胜者辄有厚赠。临川饶介为元淮南行省参政,豪于诗,自号醉樵,尝大集诸名士赋《醉樵歌》。”这种风尚到明代愈演愈烈。在《明史. 文苑传》中记述杨维祯与文士的聚会说:“海内荐绅大夫与东南才俊之士,造门纳履无虚日。酒酣以往,笔墨横飞。 或戴华阳巾,披羽衣,坐船屋上吹铁笛,作<梅花弄>;或呼侍儿歌<白雪>之词,自倚凤琶和之,宾客皆蹁迁起舞,以为神仙中人。”又如明初吴中的北郭社以高启为中心,在他《送唐处敬序》中说:“余以无事,朝夕诸君间,或辩理诘义以资其学,或赓歌酬诗以通其志。或鼓琴瑟以宣湮滞之怀,或陈几筵以合宴乐之好,虽遭丧乱之方殷,处隐约之既久,而优游怡愉,莫不自得也。”(24) 陈去病在《五石脂》中记述复社的虎丘大会时说:“闻复社大集时,四方士子之拿舟相赴者,动以千计, 山塘上下,途为之塞。迨经散会,社中眉目,往往招邀俊侣,经过赵李,或泛扁舟,张乐欢饮。则野芳滨外,斟酌桥边,酒樽花气,月色波光,相为掩映,倚栏聘望,俨然骊龙出水晶宫中,吞吐照乘之珠。而飞琼王乔,吹瑶笙,击云,凭凌云以下集也。”顾玉停在《无益之谈》中历数酒中豪杰的名单:“长洲顾嗣立侠君,号酒王;武进庄楷书田,号酒相;泰州缪沅湘芷,号酒将;扬州方觐觐文无须,号酒后;太仓曹仪亮俦,年最少,号酒孩儿。此外,吴县吴士玉荆山,侯郑任钥鱼门,惠安林之浚象湖,金坛王澍箬林,常熟蒋涟檀人、蒋洄恺思,汉阳孙兰远亭,皆不严于将相。每会则耗酒数瓮,然既醉则欢哗沸腾,杯盘狼藉。”南园诗社的孙仲衍写有《南园歌》云:“昔在越江曲,南园抗风轩,群英结诗社,尽是词林仙,……沧州之盟谁最雄,王郎独有谪仙风。狂歌放浪玉壶缺,剧饮淋漓宫锦红。” 像这样狂歌放浪,剧饮淋漓的聚会在明代成为文人的时尚,这与主静、节欲的理学大相径庭。明代文人集团的发达与文人这种放纵的生活方式有直接的关系。士大夫大都风流自赏,标榜名士清客的作风,借以文会友之便,啸聚同类,舞文弄墨,品诗论画,此唱彼和,自得其乐。此种生活偏于激情和文艺,结社也以文事居多。不论是诗文性、学术性还是政治性的社团,往往寄情于诗酒,或以宴饮为游乐,一醉方休。如无锡莲花酒社的主持人黄瑜“字公白,号葵轩,天顺六年乡举,端方雅正有器识,博通经史,三上春官不第,遂优游林泉,与知交结莲花酒社。或劝之仕,曰: 吾岂为五斗米折腰者? ”(25) 南京的复社“崇祯乙卯( 公元1639 ),金陵解试,先生次尾举国门产业之社,大略揭中人也。昆山张尔公、归德侯朝宗、宛上梅朗三、芜湖沈昆铜、如皋冒辟疆及余数人,无日不连舆接席,酒酣耳热,多咀嚼大成,以为笑乐。”(26) 宴饮不仅是品尝,还是人生感遇的寄托,人际交往的增稠剂。因此在文人的眼中,讲究吃喝不再是俗事,也是风雅之举。这种生活态度促使许多文人钟情于以酒会友,以食联谊,吃会、酒社遍布大江南北。张岱的祖父张汝霖在杭州组织“饮食社”罗致各种美味佳肴进行品尝和研究, 写成《饕史》,张岱编篡各种食谱,总结历代烹饪经验,修订《饕史》而成《老饕集》。他主持的“蟹会”专论蟹的美味“真如天厨仙供”(27)。 由此可见,明代文人以食联谊的活动和对美食的倾心,增强了社团的凝聚力量,也促进了饮食著述的昌盛和饮食思想的发展。 三、饮食伦理中的人文关怀扩大反对“虐生” 在明代追逐享受和讲究吃喝的风气中,也有一股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而不择手段虐待动物的现象,明代笔记中记载:“昔有一人,善制鹅掌。每豢养肥鹅将杀,先熬沸油一盂,投以鹅足,鹅痛欲绝,则纵之池中,任其跳跃。已而复擒复纵,炮瀹如初。若是者数回,则其为掌也,丰美甘甜,厚可经寸,是食中异品也。”(28) 猴脑的吃法更残忍,在食客围坐的大圆桌中间留个洞套住猴头,用铁榔头活生生地敲开猴子的脑壳,生啖脑浆,猴子在人们大快朵颐中慢慢死去;炙甲鱼如同炮烙刑,把甲鱼头套在炙烤器的上端,让甲鱼身在锅里烟薰火燎,甲鱼受不住灼热的熬煎,张嘴喘息,厨师趁机灌进油盐酱醋,让作料浸透全身。一些仁爱之士痛斥这种“虐生”现象说:“惨者斯言,予不愿听之矣! 物不幸而为人所畜,食人之食,死人之事。偿之以死亦足矣,奈何未死之先,又加若是之惨刑乎? 二掌虽美,入口即消,其受痛楚之时,则百倍于此者。以生物多时之痛楚,易我片刻之甘甜,忍人不为,况稍具婆心者乎?”(29) 反对虐生的人并非都是素食主义者,荤食者是以动物的制成品为食物,也是杀生者,怎样看待杀生者反对虐生这一看似矛盾的现象? 难得可贵的是晚明一代的文人学士用生态意识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新的解释,在这方面李渔不愧以美食大师之才提出自己的见解,他在《闲情偶寄》中以食鱼为例说:“鱼之为种也似粟,千斯仓而万斯箱,皆于一腹焉寄之。苟无沙汰之人,则此千斯仓万斯箱者生生不已,又变为恒河沙数。至恒河沙数之一变再变,以至千百变,竟无一物可以喻之,不几充塞江河而为陆地,舟楫之往来能无恙乎? 故渔人之取鱼虾,与樵人之伐草木,皆取所当取,伐所不得不伐者也。我辈食鱼虾之罪,较食他物为轻。兹为约法数章,虽难比乎祥刑,亦稍差于酷吏。”按现代生物学理论来看,在生物繁殖之中有所谓“群体选择”一说,局部的牺牲往往获得种群的繁衍。捕食鱼虾满足了人类的口腹之欲,却也有助于种群的平衡,正如剪枝伐木,是为了伐其不得不伐者,使草木长得更健壮。家养的鸡鸭鹅猪牛羊成为人们食用不尽的食物之源,正因为人们把它们驯养成家畜,远比野生的具有更多的种群和庞大得难以估计数量。人类和动物都置身在大自然的生物链中,环环相扣,环环相生。动物有生命,也有刺心之痛,怎样在这生物链中代谢,而又不受到虐待,李渔并没有现代科学知识,但传统的仁爱之心使他从反对“虐生”进而朦胧的意识到生态平衡的问题。 反对“虐生”的直接效果是促进了明代人的素食风气,素菜在明代形成独立的体系,某些仿荤菜的素菜所谓“托荤”做得非常精致。《金瓶梅》中记述玉皇庙托荤“烧骨朵”几乎以假乱真,使得吃斋的杨姑娘不敢动筷,引得众人发笑,可见素菜荤做的高超技巧。素菜在中华饮食文化中独树一帜,主要是得力于佛教戒杀生之教和道教的食素主张,尤其是佛教徒的茹素和寺庙擅长烹制全素菜肴,使得素菜大放异采。明代人倡导口味的清淡与对饮食的人文关怀也起了重要的作用。 反对“虐生”的提出,表明饮食伦理中的人文关怀已经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大到人和动物的关系,在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中满足口腹之欲,这是明代饮食文化中最有价值的思想之一,也是明清之际早期启蒙思潮在社会生活领域的反映。

与西方的文艺复兴相比,不论是在规模、广度还是深度上,晚明社会思潮都无法与之相比拟。不过两者具有一个鲜明的共同点,即都热烈关注尘世中的个人,都鼓吹人性自由,崇尚个性解放,都积极追求现世生活的享乐。但除此之外,文艺复兴还高举理性与科学的旗帜,强调知识的重要,强调人的价值和能动性,赞美人的力量和伟大,认为人可以创造一切,正如弗洛姆所说,中世纪后期"强调人的意志和主观能动性的趋势日益发展" ,同时还试图构建新的社会规范。而这些正是晚明社会思潮所没有也不可能认识到的。 晚明社会思潮是以赤裸裸的纵欲主义作为思想武器来对抗传统封建伦理道德价值规范的。把追求自身享乐及其满足看作人生目的,忽略了人生责任和对自身价值的追求,实际上倡导了一种享乐主义、纵欲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颓废生活方式。这与人的社会属性是相违背的。人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性的活动是人的价值实现、个性发展和表现的最根本的活动。随着人在社会中的成长,人的生物本能不断被改造,从而必然带有特定历史阶段社会文化的烙印。弗洛姆认为"人的本性、情欲和忧虑都是一种文化的产物" 。伯纳德也认为"在高等动物,尤其在人方面,本能即使不是一个正在消失的,也是一个正在退化的东西" 。因此如果说,禁欲主义是对人性的异化,那么以纵欲为思想武器的晚明社会思潮则是对人性的另一种扭曲,而不是张扬。同时也说明,晚明社会思潮对人、对自我的审视,还仅仅局限于自我意识的觉醒,而没有上升到主体意识层面上。赤裸裸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对感性欲望的极端输扬,一旦作为一种文化精神、一种大众思想加以表述和倡导,并作为斗争的唯一思想斗争武器,其消极性不言而喻。因此晚明社会思潮具有极大的破坏性的负面影响,缺乏真正的建设性,因而也缺乏长久存在的合理性和基础。 任何一种思潮,都是和当时的社会现实紧密相联的,是倡导者对社会现实的主观思考和把握。社会现实是社会思潮萌生的土壤。晚明社会思潮的代表者所面临的是一个人欲横流的社会,与以往的社会环境决然不同。 从明代中叶以来,社会经济得到了极大发展。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及其长江三角洲地区已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商品经济的发展,带来社会物质生活的丰富,社会上奢侈享乐、越礼逾制之风愈演愈烈。在新的社会环境下,一方面金钱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急剧膨胀,出现了"金令司天,钱神卓地" 的局面;另一方面,受封建伦理道德影响最深的封建官僚阶层自身呈现出严重的人格分;裂。虽然开口闭口仍是大讲封建伦理道德,而实际行动上却与封建伦理道德的"重义轻利"、"立德、立功、立言"的人生价值追求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责任感相违背。很多官员为了攫取财富,利用自身特权参与了商业活动,甚至出现了"官与贾无别矣,贾与官亦复无别,无官不贾,且又无贾不官。 "的局面。商品经济的冲击,统治阶层自身对道德的践踏与背叛,使传统道德观念面临着深刻的危机。 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集中体现在禁欲主义的程朱理学中,它作为明代的官方统治思想被严格确定下来。而这种以束缚人性、压制人欲为特征的道德价值体系存在的基础,一是相对贫乏的物质生活,二是专制政权对意识形态领域的严厉控制。而晚明社会思潮恰恰面临着这样一个难得的发展空间:经济发展、物质生活丰富,当时的明政府,由于皇帝的长期怠政,统治阶级内部激烈的党争,朝臣间的彼此倾轧,国家机器陷入半瘫痪状态,失去了运转的有效性。再加上阉党专权,不断爆发的农民起义,东北女真族的侵扰,内忧外患,使其无暇过多顾及思想领域的问题,这为思想的活跃提供了历史的际遇。 明中叶王守仁"良知学"的创立,就是针对当时政府无力挽救传统道德所面临的危机,企图重建封建道德的权威而作的努力。他提出"心即理"、"心外无物"、"求理于吾心"等命题,妄图把传统的道德规范从外在权威转而内化成人的自然情感,其最终目的不外乎是"灭人欲,存天理"。但它把心提高到本体地位,从而在客观上突出了人的主体能动性,使整个社会思潮转向了"内醒",转向了对尘世中人的内心的关注。其后王学不断发展,待到泰州学派一脉。已"非复名教所能羁络" ,提出"百姓日用即道"的命题,这些思想为晚明社会思潮的发展作了很好的铺垫。 晚明社会思潮的代表者们就是在这样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带着自身对现实的思考与选择走到了时代前列。他们基本上都是一些知名度较高的文人,同时又是地位不高的低级官吏,属于统治阶层。传统的道德规范已深入他们的骨髓,因此他们又不自觉地时时以封建伦理道德作参照系,表现出一种难以摆脱的矛盾。恰如马克思所说: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整个阶级在它的物质条件和应有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创造和构成这一切。通过传统和教育承受了这些情感和观点的个人,会以为这些情感和观点就是他的行为的真实动机和出发点。晚明社会思潮的代表者们正是如此,他们对传统的道德价值规范从根本上持肯定态度,所不同的是,他们深受王阳明心学尤其是泰州学派思想的影响,自我意识已呼之欲出。而他们又恰恰处于晚明这样一个特殊的人欲横流的畸形社会发展环境中,知识分子思想的敏感使他们感受到了时代的脉搏,传统道德规范在新的历史时期所面临的困境及其与道德实践的巨大反差又不能不让他们思考,他们需要一个能说服他们自己的合理解释,以弥补传统道德的缺陷。 李贽首揭晚明社会思潮大旗,他远远地走在前边,最激烈也最尖刻,其激烈的程度使他陷于一种貌似与传统道德势不两立的境地。而他的目的只不过是想改造压制人性、抑制人欲的传统道德规范,要为人性、人欲在伦理道德领域争取合法的一席之地。李贽认为当时现实生活中的普遍趋向"如好色、好货,如勤学,如多积金宝,如多买田宅为子孙谋,博求风水为儿孙福荫,凡世间一切治生产业等事,皆其所共好而共习,共知而共言者,是真''迩言''也" ,并认为人们孜孜以求的这一切根本无须别人教导,自然而然就会去做,而考察历史的结果又使他得出"虽大圣人不能无势利之心" 的结论。对此他只能有一个解释:势利之心、趋利避害之心人人都有,这是人的自然本性,人心必然有私,"若无私,则无心矣" 。因此他把人的自私欲望、趋利避害、追求享乐等看作整个道德的基础。他认为既然是人的本性,那就是合理的,不应该予以人为的限制。他对泰州学派"百姓日用即道"的命题作了进一步发挥,认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世间种种,皆衣与饭类耳" 。从而确认吃饭穿衣种种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包容了世间一切伦理道德,道就是饥来吃饭困来睡眠般自自然然,不能勉强,更不能强制。从这个意义上讲,他认为封建社会的礼是非礼,而真正的礼应该是人人认同,顺其自然的,"无蹊径可寻,无涂辙可由,无藩卫可守,无界量可限,无扃钥可启" ,一句话就是万全没有束缚,完全的自由。如果人人都无拘束地去追求他想要的东西,人人心满意足,社会自然就会太平安定。李贽看到了封建伦理道德对人性的压抑,并以广大民众的价值趋向作为道德的基础,这有其进步意义。但是他把趋利避害、追求享乐等视为人的本性和整个道德的基础,并将其凌驾于一切社会规范之上,这显然是对人性的扭曲。 无论如何,李贽可以算是一个大胆地肯定与鼓吹人欲的无畏的勇士,他无情地撕下了"伪道学"的面具,使其恼羞成怒且异常恐慌,而他自己也最终被迫自杀,这也宣告了与封建伦理道德直接冲突的后果。李贽的死给晚明社会思潮的倡导者们以当头一棒,袁宏道、汤显祖、冯梦龙、凌蒙初等虽都十分推崇李贽的思想,但他们缺乏李贽的大胆和尖刻,因此他们思想的表达方式与李贽有明显的不同。如果说李贽是以尖刻的"异端"思想直接与传统伦理道德冲锋对阵,那么在他之后则是趋于迂回反抗,以自我放纵的行为本身或借助于文学形式来反映,大大削减了战斗的锋芒,而纵欲享乐的思想被付诸生活实践,其消极性就更大了。 袁宏道等一批文人直接倡导了享乐主义的思想,他们认为既然趋利避害、追求享乐是人之本性,那么追求、享乐生活便是非常正当的事情。他们推崇"积财以防老,积快活防死"的处世哲学。袁宏道在诗文中多次表现出追求享乐的思想,他鼓吹人生有五大乐,曰"目极世间之色,耳极世间之声,身极世间之鲜,口极世间之谈,一快活也;堂前列鼎,堂后度曲,宾客满席、男女叫舄,烛气熏天,珠翠委地,金钱不足,继以田土,二快活也;中藏万卷书,书皆珍异,宅畔置一馆,馆中约直正同心友十余人,人中立一识见极高如司马迁、罗贯中、关汉卿者为主,分曹部署,各成一书,远文唐宋酸儒之陋,近完一代未竟之篇,三快活也;千金买一舟,舟中置鼓吹一部,妓妾数人,游闲数然人,浮家泛宅,不知老之将至,四快活也;然人生受用至此,不及十年,家资田地荡尽矣。然后一身狼狈,朝不谋夕。托钵歌妓主院,分餐孤老之盘,往来乡亲恬不知耻,五快活也。"并宣称"士有此一者,生可无愧,死可不朽也。 "袁宏道之弟袁小修更有一首诗宣称:"人生贵适意,胡乃自局促。欢娱极欢娱,声色穷情欲" 。类似的思想在陶望龄等人的诗作中也多有表现。张岱自称"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晚明时期的文人大都纵情声色,出入酒馆妓院,沉迷于歌舞宴乐之中。袁宏道、董其昌等都不以谈房事为耻,而且津津乐道。,分析上述思想的实质,实际就是统治阶级享乐主义的人生观。马克思主义认为"享乐哲学一直是享有享乐特权的社会知名人士的巧妙说法。至于他们享乐的方式和内容始终是由社会的整个制度决定的,而且要受社会一切矛盾的影响,则已经不用说了;一旦享乐哲学开始妄图具有普遍意义并宣布自己是整个社会的人生观,它就变成了空话。"的确,历来的统治阶级都对自己实行了实际上的纵欲和享乐,只不过是敢不敢公开的问题。尤其在中国,这与封建伦理道德是严重违背的,因此更是采取讳言的态度。袁宏道等都是文人,又属于统治阶层,他们继承了统治阶层的生活作风,再加上历代封建文人饮酒狎妓等一些狂放不羁的传统,面对新时代的呼唤,他们更容易感受到自身感性欲望所受到的压抑。但是他们摆脱禁欲后,要求得到承认的仍不过是无所顾及的纵欲和享乐,把人生的意义局限于自我无所拘束的宣泄,因此他们在反对传统道德规范的同时,对理想人生的规划不过是对过去生活方式的发挥和极端肯定,弥漫着浓厚的颓废色彩而毫无新鲜气息可言。任何时候,赤裸裸的纵欲、享乐主义成为一种思潮,一种文化表征,都是没有长久生命力的。虽然对禁欲思想的冲击力十分强烈,但它呼唤出的是一种缺乏理性、缺乏人生价值追求和人生责任的生活态度。把对感性欲望的无限追求视为人生最自然的要求,视为人生目的,这显然是对人性的扭曲。 晚明社会思潮最突出的特点,其实一句话,就是对人的自然本性的极度肯定,也就是对感性欲望的极端张扬。认为唯此才是人心中最真实的,传统伦理道德不应该否定人的自然欲望,而应与尘世生活相联系,关注个人的内心情感,为此他们纷纷以"情"作武器,主张尊情。汤显祖讲"至情",冯梦龙讲"真情",李贽、袁宏道等主张要听从内心的呼唤,"率性而行",不能"内欺己心,外拂人情" 。在此情形下,他们将文学这种对描写尘世生活中的情感欲望、心理体验等有得天独厚优势的艺术推到了时代前列,使晚明文学具有了鲜明的世俗特色。不管是在诗歌、戏剧、小说还是散文领域,"在倡导个性解放,要求摆脱礼教束缚,肯定人的自然欲望,重视表现真情实感等方面,这些不同类型的文学都显示出鲜明的一致性" 。 文学理论首先应运而生,李贽提出了"童心说"的文学主张,随后又有袁宏道为首的公安派的"性灵说"的响应。这两种文学主张都强调文章应描写人的自然情感,任性而发,不拘格套。正是基于此,晚明社会思潮的代表者们都极为推崇通俗文学(如戏剧、小说、民歌等)。李贽第一个表达了这种思想,并把《西厢纪》、《水浒》称为天下之至文,而且还亲自批点了一批作品。汤显祖、冯梦龙、凌梦初等更是亲自参与了通俗文学的搜集、整理和创作工作。汤显祖创作了以《牡丹亭》为代表的"临川四梦",冯梦龙编辑整理加工了《三言》,凌梦初创作了《二拍》,这一时期还出现了我国第一部以家庭生活为题材的现实主义杰作《金瓶梅》。这些作品都是晚明这个特定时代的产物。除了对世俗生活的描摹外,爱情被当作自由的象征在晚明文学中被大力渲染。但是晚明文学在肯定情的同时,又每每把它与"欲"联系起来,常常伴有直露的性行为描写。正如鲁迅先生所指出的,晚明小说中"每叙床笫之事","而在当时,实亦时尚"。"至于末流,则蓄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其尤下者,则意欲蝶语,而未能文,乃作小书,刊布于世" 。除《金瓶梅》外,还有《玉娇梨》、《绣塌野史》、《双峰记》、《宜春香质》等第。《金瓶梅》中,充斥其间的是对社会百态、人情世故的描述,赤裸裸的金钱追求和变态的放纵的情欲描述,而其他的淫秽作品 ,更是致力于情欲的描写。这都表现了创作者的思想取向,也表露出晚明社会思潮局限性。晚明社会思潮的代表者虽然有意识地"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 ,但他们所赞赏的男女之真情,大部分不过是才子佳人的男欢女爱。与之相伴随的常是令人惊讶的饥渴式的情欲,甚至可以说无欲就不称其为情。这当然由人欲横流的晚明社会的特点决定的。以此来反击封建伦理道德,在全社会范围内把放纵的情欲作为一面旗帜来颂扬,只能说是病态社会一种病态的过激的反抗。 至于晚明社会思潮对个性自由的主张,其主要特点是"率性而行"。李贽和袁宏道都曾明确提出这一主张。认为社会不应对个人的发展加以限制,人完全应凭自己内心的驱使行事,作一个真实之人,但是他们的思想不能见容于当道,在现实世界中找不到出路,于是纷纷辞官归隐。尤其是李贽被迫害致死后,他们更是趋于消极。并且由于不能从根本上摆脱自身阶级思想的束缚,而新的生产关系还非常弱小,没有产生独立的阶级,因此不能为他们这些思想先觉者提供一个明确而有希望的社会前景,无奈困惑之余,他们只有转向寻求自身解脱的道路,追寻心灵的满足。传统道德给他们的社会定位只有两个,或入世作官,或出世悠游林下。而袁宏道之流的个性又普遍不愿受官场的约束,于是别无选择。袁宏道曾借对陶渊明的评论表明自己的心迹,"非不欲官者,非不愧贫者,但欲官之心,不胜其好适之心,愧贫之心不胜其厌劳之心" 。认为人生苦短,不应以这些没来由之苦磨灭了自身的无穷乐趣,而"乐之一字其福倍于功名富贵远矣" 。他所努力追求的无穷乐趣不过是"侍花种竹,赋诗听曲,评古董真赝,论山水佳恶" 。实质是一种逃避社会责任和摒弃自我价值追求的人生态度。诚然,他们追求个性自由的思想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把个性自由引向了自我的闲情雅趣中,引向了不受任何约束的个人的绝对自由,则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总之,晚明社会思潮的代表者们虽然敏锐地感受到了时代的脉搏,但却用一种盲目的热情把人的感性欲望推向了极端。而另一方面,他们普遍在现实世界中找不到出路,于是选择逃避现实,摆脱人生责任,单纯追求心灵满足与个人解脱的道路。所有这一切都使晚明社会思潮呈现出一种躁热、自我毁灭式的极端狂放与对现实无能为力的消极颓废的双重合奏,从而必然缺乏理性的思考。因此晚明社会思潮并不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人性科学意义的阐释和张扬,而是由于其倡导者自身和历史的局限,不可能有科学的认识,因此走入了矫枉过正的歧途,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因而也就缺乏存在的历史根基,随着清军入关,清王朝建立,很快走向了末路。

古人谈到婚姻时,“婚”字常常写成“昏”字,初时误以为“婚”“昏”二字通用,其实有深意。 古人对婚姻一词有多种解释: 其一,指嫁娶的仪式说。如许慎《说文解字》解释“婚”字称:“礼,娶妇以昏时……故曰婚。”汉代郑玄解释道:“婚姻之道,调嫁娶之礼。”唐代孔颖达说:“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名焉。”古代社会特别重视婚姻仪式,认为一桩婚姻如果没有举行婚姻仪式,就不算合法婚姻。 其二,婚姻是指夫妻的称谓。郑玄说:“婿曰婚,妻曰姻。” 其三,认为婚姻是就姻亲关系说的。《尔雅.释亲》上云:“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妇之党为婚兄弟,婿之党为姻兄弟。” 其四,指举行婚礼的时间。《白虎通义?嫁娶》对古代举行婚礼选择昏时作了一番解释:“婚姻者何谓也?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诗云:‘不惟旧因’,谓夫也。又曰:‘燕尔新婚’,谓妇也。所以昏时行礼何?示阳下阴也,婚亦阴阳交时也。”说明汉代以前婚礼多在天黑举行。这几种解释,概括起来就是:婿于昏时娶妇,妇因婿而来,随之而定夫妻的称谓,建立两家姻亲亲属关系,这些都要通过婚姻仪式来实现。 后来,昏时结婚的习俗不再流行,人们大多通过占卜、查阅吉书等方式来选择嫁娶良辰。 古人提到婚姻时,还往往涉及“六礼”。比如《仪礼.士昏礼》记载:“士昏礼,凡行事必用昏、昕。”郑玄批注释说:“用昕,使者;用昏,婿也。”即六礼过程中的前五礼,皆由男家派遣使者前往女家办理,而时间都须在拂晓时分;而最后的“亲迎”,则须在夜晚。所谓六礼,其实就是聘娶婚的整个礼仪过程。战国以后,一些文人把各地风俗以及前人的记载收集在一起,编撰成《六礼》,并逐渐成为统一的聘娶形式。 六项仪式是:其一曰“纳采”,即男方使人纳其采择之礼送给女家,表示想和女家提亲议婚。女家如果接受,则进行第二步。 其二曰“问名”,即男方主人具书,请媒人到女家,问清女子的出生年月日、时辰以及名字。 其三曰“纳吉”,也就是男方家长问清楚女子的生辰八字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经过算卦,或求问祖先神灵,确定两姓结合是凶是吉。如果卜算不吉,便终止婚姻,如果卜算得吉兆,则请媒人通知女方,确定婚约。 其四曰“纳征”,即卜得吉兆后,由媒人正式代表男家向女家送聘礼。到了这一步,男女算是正式定婚了,女方不能再另外许配他人。 其五曰“请期”,就是男女双方确定婚期。 其六曰“亲迎”,即新郎迎娶新娘。当传统“六礼”进展到“亲迎”阶段,整个婚礼过程才达到高潮,相关的礼仪程序也最为繁缛琐细。结婚的日子,男子秉承父命先往女家,女父拜迎于门外,此时,女婿拜女家之祖,完毕后,新郎迎女入车轿,一起回自己家。不论贵胄宗室,还是平民百姓,这个繁琐的手续都不能忽视。 贞观年间,城阳公主下嫁杜荷。唐太宗命卜吉日,卜者说:“二火皆食,始同荣,末同戚,请昼昏则吉”。马周劝谏道:“朝谒以朝,思相戒也;讲习以昼,思相成也;燕饮以昃,思相欢也;婚合以夜,思相亲也。故上下有成,内外有亲,动息有时,吉凶有仪。今先乱其始,不可为也。夫卜所以决疑,若黩礼慢先,圣人所不用。”唐太宗采纳了他的意见,还是在晚上举行城阳公主的婚礼。 聘娶婚的具体内容和程序,历朝历代均有变更,但万变不离其宗,形式的实质大同小异。 “六礼”启动之时,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是重要的基础,是古代婚姻必须遵守的铁则,所谓“外言不入于捆,内言不出于捆”。但也有例外。《开元天宝遗事》记有李林甫一则趣事。书云:“李林甫有女六人,各有姿色。雨露之家,求之不允。林甫厅事壁间,开一横窗,饰以杂宝,缦以绛纱。常日使六女戏于窗中,每有贵族子弟入谒,林甫即使女于窗中自选可意者事之。”显然,李林甫之女的婚姻打破了锢人之陋俗,是唐代不讲求古人留下的传统吗?是唐代的父母不具有权威吗?都不是。仅仅是唐代社会比较强健,那些为人父为人母之人,也比较豁达而已。

考古发现及有关文献的记载表明,早在汉唐时代,波斯商人即涉足巴蜀、云南等中国的西南地区。 在日前召开的“边疆民族考古与民族考古学论坛”上,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副教授姚崇新发表的研究成果称,结合西南地区古代域外交通的情况,可以较为肯定地说,最晚自西汉中期开始,波斯商人或即涉足云南;而最晚自萧梁时期起,巴蜀地区已见波斯人的踪迹,唐五代时期,巴蜀地区的波斯人甚为活跃。 姚崇新认为,通过对云南晋宁石寨山滇墓出土文物以及永昌郡物产的分析,早在汉代,云南与波斯之间就存在着物质文化交流,即波斯商人可能早在汉代就已通过滇缅道进入云南地区。 他还说,通过有限的文献考证可看出,流寓巴蜀地区的波斯人就具体来源来说,魏晋南北朝以河南道为主,唐代以内地为主;就秉承的文化传统而言,他们受儒家汉文化的濡染已经很深,但某些家族仍然保留着部分波斯传统。

文化流人,是清代从中原流入东北为官吏或士子、掌握有较高文化或某些专长的人。因其原有的地位和特长,他们在流放地或者被聘用从事某些文化活动,或者自由从事某些文化教育职业,多半受到当地人的礼遇和尊重。文化流人不仅开拓了北疆文化新风,而且在东北地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清初,随着文化流人不断被放逐到东北,这里的文化活动也越来越丰富。当时以函可和“冰天诗社”、吴兆骞和“七子之会”为代表的文化流人,面对凄苦的边塞生活,常以诗歌创作的形式,发出对时世的感叹和对流放生活的感触,也包括对边疆风习、人民生活的介绍、赞美和对历史的记载。这种现实主义的诗歌创作,再现了清初特定历史环境下东北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掀开了东北地域文化发展史上的新篇章。 函可是东北诗歌创作的开拓者、奠基者,他于顺治五年四月被流放到沈阳。在长达12年的流放生活中,他广泛结交文化流人、隐逸之士,组织诗社,互相酬唱,写下许多感叹时世、抒发情怀、怀念故土的诗篇。他所创办的“冰天诗社”,以“聊借雪窖之余生,用续东林之胜事”,“尽东西南北之冰魂,洒古往今来之热血”为宗旨,首开东北文化史上文人结社之风,加强了辽东诗人之间的联系,推动了清初东北地区文化的发展。 吴兆骞于顺治十四年十一月被流放宁古塔。他谪居宁古塔23年,壮丽的边塞风光、穷苦的流放生活、奇异的边疆民族、烽烟涌动的抗俄斗争,使其视野更加开阔,生活更加充实,也赋予其创作以更新的素材。康熙四年,他联络张缙彦、姚琢之、钱威、钱虞仲、钱方叔、钱丹季等结成诗社,即所谓的“七子之会”。他们“分题角韵,月凡三集”。与同时代诗人所不同的是,吴兆骞不仅赞美边塞的风光,记述边疆各族人民独特的风习、生活,还真实地记述了抗俄斗争的情况,他所留下的与抗俄斗争有关的诗篇有50多首。 此外,在东北诗坛上还有诸如方拱乾、方孝标、方亨咸、张贲、杨越、戴梓、戴亨、方登峄、方式济、方观承、陈梦雷等人。他们的诗歌特点是对下层人民的生活以及东北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观察较细,反映比较充分。其中张贲的《宁古塔杂诗二十二首》,以诗的形式,比较全面地记述了宁古塔地区的民族、风习、山水、古迹、狩猎以及抗俄斗争等内容,开此后同类纪事诗之先河。 文化流人还广泛参与方志与笔记的撰述,丰富了东北地域文化的底蕴,为后人研究东北历史提供了丰富的史料。明以前有关东北边疆地区的历史沿革、山川地理、民族风貌、社会经济等的专门记述一直比较少见。至清前期,这种状况才有了改善,不仅撰写了一批官方志书,而且出现了一批私家笔记,为研究东北历史和地理提供了史料。 康熙十一年,清政府通令全国普修志书。由于在东北方志编纂中遇到“文献两阙”和撰志人手缺乏等问题,因此,在文化流人比较集中的地区,官员便发动他们利用自己的文化特长对地方志书进行编纂。截止到康熙二十一年大约完成了八部志书的初稿。其中,《铁岭县志》是清代在东北文化流人的努力下完成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全书分上下两卷,包括建置等9志,志下又分29个细目。当时铁岭知县贾弘文谓全书“纂辑率出董子,搜集、校正诸绅士咸与有力”。所谓董子指董国祥,诸绅士指孙楩、罗继谟、邢为枢、左玮生、左昕生等五人,他们都是徙居铁岭的文化流人。康熙二十一年,清政府为编修《大清一统志》,再次“敕奉天府尹先修《盛京通志》”。《盛京通志》是清代前期东北地区内容最丰富、体例最完备的一部地方总志。在《盛京通志》的修订过程中,被贬谪沈阳的原翰林院编修陈梦雷起了重要作用。 清代前期,还出现了一批与东北地方史事有关的私家笔记与纪行之作,流传至今的十几部著作中,大部分都是文化流人所作,诸如《宁古塔纪略》、《宁古塔山水记》、《龙沙纪略》、《绝域纪略》、《天东小纪》、《东行风俗记》、《卜魁集》、《珂雪集》等等皆是。在这些著作中,文化流人以其实地所见所闻,从不同角度,真实地、生动地记述了当时东北地区的历史、地理、民族、政治、经济、文化、风俗习惯等多方面史实,展现了一幅广阔的活生生的社会生活图景,极大充实了由正史、实录等文献所构筑的东北历史框架。如方拱乾的《绝域纪略》是清代东北笔记中的早期著作,全书虽不到20条记事,约3200字,但内容广泛涉及宁古塔的沿革、抗俄、气候、城池、居室、古迹、农业、山川、物产、风俗、贸易等方面情况。流人张缙彦所撰的《宁古塔山水记》,围绕宁古塔之山水,考其源流,记其形胜,其“杂记”一则留下对宁古塔民族、风俗习惯、物产、贸易、宗教等情况的记载,为他书所鲜见。 清代前期,东北的学校教育有官学和民办两种。由于官办学校数量较少,规模也不大,且主要集中在盛京、吉林、黑龙江以及东三盟等地。因此,民办私塾就成为当时东北学校教育的一种重要补充,并广泛分布于黑龙江中上游以南各主要城镇,特别是黑龙江下游及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在私塾教育中,文化流人作为一支中坚力量,在改善东北教育状况、促进东北地方文化与中原文化交流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 清代东北的私塾教育,与文化流人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史载:“流人通文墨,类以教书自给。”这些文化流人以教授生徒维持生计,同时也以其丰富的学识、特有的教授风格和方式,受到当地百姓的欢迎。陈梦雷曾在沈阳设馆授徒,以“才敏妙,能国书(满文),在塞外十余年,公卿子弟受业者众。”宁远人李延龄“攻公羊学,尤精三礼”,授徒以“学规严肃”,“与生徒讲论,纯以白话达之”,在辽西地区影响很大。浙江山阴人杨越在1662年被遣戍宁古塔,当时“宁古塔书籍最少”,只有杨越有五经、《史记》、《汉书》、《李太白全集》、《昭明文选》、《历代古文选》等书,这使他成为宁古塔地区文化知识的重要传播者之一。这些文化流人富有特色的教学不仅促进了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在东北传播,同时也大大加快了东北与内地文化的交流,而文化流人则是这种交流的桥梁和纽带。

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龙文化的记载和研究在我国源远流长,古代文献中有不少关于龙的描述和记载,而中国考古发现中的龙,不仅揭开了龙的神秘面纱,展示了龙的实物形象,而且为解决学界十分关注的龙的起源、龙与中国文明的形成等问题提供了重要资料。 根据目前的考古资料,在距今8000—3000年间的中国史前和夏商时期,无论是长江、黄河流域还是北方的其他地区,都有大小不同、形态各异的龙形象发现。 中国最早的“龙”发现于距今8000年的辽宁阜新查海文化遗址。1994年,在查海文化遗址发现了一大型龙形堆塑,龙由大小均等的红褐色砾石堆砌而成,身长19.7米,宽1.8—2米。这条巨龙堆塑在聚落遗址中心的广场上,头部朝东南,尾部朝西北,与聚落居民房址方向一致,可见龙在当时已经具有神圣的地位和特殊的文化含义,聚落居民可能已经把龙当做保护神或祖先加以崇拜和祭祀。 2003年,考古工作者在内蒙古赤峰敖汉旗兴隆洼文化中期大型聚落遗址中发现了我国最早的猪首龙形象(距今约8000—7500年),聚落先民用两个相对摆置的猪头骨为首,用陶片、残石器和自然石块摆放出躯体,体现了当时人们心目中的猪龙形象,具有鲜明的宗教意义。另一件猪龙形象发现于赵宝沟文化的一件矮腹陶罐上,此龙猪首蛇体,身上用网格纹、条纹或戳点纹表示龙鳞。有学者认为,对猪的崇拜是农耕社会图腾崇拜的结果,猪龙形象的发现表明,对龙的崇拜也许源于对猪的崇拜。另外,在内蒙古翁牛特旗和巴林右旗还发现了红山文化玉龙等遗物,因此,有学者提出了我国北方地区是中国龙文化的发源地的观点。 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考古工作者也发现了不少距今6000—5000年间的龙形象,其中比较典型的有河南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蚌塑龙、湖北黄梅焦墩的大溪文化卵石摆塑龙。1987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省濮阳市西水坡墓地发现了三组蚌塑图形,第一组为一龙一虎;第二组是龙、虎、鹿和蜘蛛等;第三组图形有虎和人骑龙,人跨骑于龙身上,双手一前一后,极富动感,虎形在龙形的北面,作仰首奔跑状。西水坡的蚌塑龙形态已相当成熟,龙体活灵活现,张牙舞爪,已经具备后来文明全盛时代人们尊崇的艺术龙的基本特征和形态。西水坡人骑龙的画面则是人们在龙观念上的一个飞跃,骑龙升天,极富神秘色彩。在长江流域,与河南濮阳蚌塑龙年代相近的有1993年在湖北黄梅焦墩发现的大溪文化时期卵石摆塑龙。龙全长4.46米,由色彩、大小各异的河卵石摆塑而成。龙身呈波浪状,腹下两足呈爪状,头西尾东,昂首张口吐舌,犹如腾云驾雾一般。此为鄂东及长江流域首次发现的龙形象资料。 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古墓中出土有六只朱绘蟠龙纹陶盘。陶寺遗址距今约4500年,墓葬分为大、中、小三类,彩绘龙盘均发现于大墓中,墓主随葬有丰富的随葬品,其身份显然与部落首领等人物有关。彩绘龙盘上的蟠龙龙体蛇形,遍体鳞甲,头部似鳄鱼。从陶寺遗址墓葬规模和随葬品的差异来看,到原始社会末期,贫富差距已经拉大,“龙”已成为部落首领的特殊用物。这一时期,浙江余杭良渚文化等遗址也发现许多与龙有关的遗物,如玉龙首、饰龙纹图案的陶杯等。它们是黄河和长江流域龙文化的典型代表。 夏商文化时期,龙文化的重要考古发现是2002年春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一座贵族墓中发现的绿松石龙形器。此龙形器全长64.5厘米,中部最宽处4厘米,龙身呈波状曲伏,龙首圆形,以3节实心半圆形的青、白玉柱组成额面中脊和鼻梁,眼眶镶绿松石片,眼内以顶面弧凸的圆饼形白玉为睛,形象生动。绿松石龙形器由2000余片绿松石片组成,每片绿松石边长仅0.2—0.9厘米,厚仅0.1厘米。绿松石龙形器距今至少有3700年,被考古学界命名为“中国龙”。此外,二里头遗址还发现了龙纹陶片和龙纹兽面饼形饰器物等,它们是夏文化时期龙文化的代表。 商代晚期,龙文化的表现主要以青铜器及玉质礼器为载体,如殷墟妇好墓出土的青铜尊、壶及玉龙、龙衔凤形玉饰等。同时,龙文化的“龙”字也始见于商代甲骨文之中,表明了商人对龙文化的关注和重视程度。 周代及其以后,目前尚未发现如二里头遗址那样的大型龙形遗迹,但龙的形象在建筑、墓葬、青铜器、陶瓷器、玉器以及装饰用品等各方面有更多使用和发现。尤其至两汉时期,龙文化定型并成为皇权立国的象征,皇帝自称是“真命天子”。在政治作用下,龙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更加紧密,皇帝用龙形象显示尊贵,皇室的旗章、宫室、舆服、器用等一切物品都刻绘龙纹,而民间则将龙文化作为喜庆和欢聚的重要活动,舞龙、划龙舟,沿用至今。总而言之,龙文化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龙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古发现的“龙”表明,“中国龙”不仅遍布中华大地,而且独立发生、自成体系。中国早期的“龙”,有的居于原始部落居住中心,具有崇高的神圣地位;有的陪葬于贵族墓中,备受世人尊重和喜爱。虽然龙的用料和制作形式不同,有砾石堆砌的、卵石摆塑的、蚌塑的,贵重的还有用绿松石制作的等,但其含义却惊人地一致,它们是原始先民对龙崇拜的表现,是原始先民希望通过龙这一神物,沟通天地,保佑万物,以达到天人合一的目的,而天人合一正是中华民族数千年传统文化的精髓。 考古发现的这些千姿百态、不同地域、代表不同文化背景的龙形象还表明,中国龙的形成过程、起源及发展与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形成和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紧密相连。从中华远古开始,龙文化一直贯穿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中,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构成了颇具特色的中华五千年博大精深、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龙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龙精神是中华民族团结凝聚的精神,多彩多姿的“中国龙”是大融合、大团结、大统一的中华民族的象征。

中国汉以前,女人腰部以下,是没衣服可穿的,直到汉朝,才间或穿上开裆裤 文明发展至21世纪,源远流长的文化内蕴,早已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以此而形成种种习惯和常识,我们都坦然接受,很少去问为什么,以为人生当如此。以至我们若回头观望历史,觑见某些生活细节,难免会驻足凝视片刻,先是迷惑,既而粲然。比如,内裤的历史。 中国汉以前,女人腰部以下,是没衣服可穿的,直到汉朝,才间或穿上开裆裤。所谓裤,其实只有两只裤管,裹住腿,目的恐怕主要是为了保暖。所以“开裆”,图的是方便时的方便,显然就没理由再在开裆裤内加添什么了。如此情形,据说“至少延续到了唐宋”。以至保守的学者不免感叹:“可见古代女子性感时尚观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开放程度让人结舌”。 当然,遮羞是必须的。只要想想古人的衣服都是长篇大论,比起经济的文言文要浪费资源得多这一事实,便可知,遮羞从来都不是问题。漫漫历史长河中,大行其道的是襦裙,即经常在古装电视剧中看到的那种质地轻薄、裙脚曳地、裙腰上提、半露酥胸、经常在肩部肘间环以罗纱的裙装。不过,广为称道的,倒不是襦裙,而是“曲裾深衣”。 春秋战国、秦汉时代,女装流行曲裾深衣:“后片衣襟接长,加长后的衣襟形成三角,先绕至背后,再饶至前面,三角衽边的尖有一细带在腰间接住,然后腰部缚以大带”。曲裾深衣通体窄紧,长可曳地,很容易勾勒出女子的曼妙曲线、娉婷体态,再加其低领,低领内若隐若现的斑斓里衣,在这种种的陪衬下,挺拔、纤细、白皙的脖颈越发出挑,看似无辜地颔首、转顾、低眉、回眸,其实都是精心设计的诱惑。当年汉武帝正是在平阳公主家,见到这身装束的歌妓卫子夫的,随即才有麻雀变凤凰的传奇,从歌女到夫人再到皇后。卫子夫该有怎样的魅力,能消融她卑贱的出身,使堂堂一位帝王不去介意,而且要排除众议,立她为后,这其间又有几分是曲裾深衣的功劳呢?或许,这也是唐以前流行以瘦为美的原因?很难想像杨玉环这样一个大块头的胖美人穿这身衣服的模样。 不独古中国,古欧洲人不穿内衣的历史同样可以追溯很长。拜伦在一首诗里振臂而呼:谁掌握世界的平衡/谁统治不论是保皇党的还是自由党的国会/谁使西班牙的没有内衣的爱国者惊醒……“没有内衣”与“爱国者”编排在一起,很能想像这个亚当一样用一片树叶遮挡自己、热血澎湃喊着口号的爱国者先生的形象。而女人,“整个17世纪和18世纪,都是禁止穿内裤的”——穿内裤,“简直被视为女士的耻辱,这个权利只给了老太婆”。 但,遮羞的问题也必须解决。相比中国女人的长长的能遮没脚尖的襦裙、曲裾深衣,欧洲女人的钟式裙则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钟式裙,顾名思义,裙子蓬开像一口钟,里面有用做支撑刻意使裙子膨胀的钢架,不仅用了“那么多的浆,那么多哔叽”,层层叠叠,很占面积,女人走路,得双手托着,门窄点就无法通过。像现今的电梯,大约只容得下这么一个人和她的裙,想想,真是浪费社会资源。很自然的,这样提起裙身都成艰苦卓绝的工作,若是额外再穿点什么,无疑是加剧女士的烦恼,而且像18世纪这样一个被历史学者称为“风流世纪”的时代,这样的穿着有时候也显得很碍事。 回头再看,无内衣时代,遮羞的解决方案往往是裙身无限制的长,无限制的累赘,将女性身体紧紧束缚,一方面脱衣穿衣成为一件浩大的工程,一方面衣着的样式凹凸有致,无疑是鼓励男子目光的流连。而裙底春光,亦让人浮想联翩。

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都取决于其人民在两个层面上的政治认同:其一是对国家民族的认同,即“这是我的国家和民族,我是这个国家民族的一分子”;其二是对国家政治体制的认同,这不仅仅是对政治体制的拥护,而且是从根本上认识到“国家的政治制度保护我的根本权利,因而代表了我的根本利益”。 显然,一个国家中人民的两个认同感越强烈,政治稳定性就越高。在这样的国家里,尽管可以有经济低迷、高失业率、高犯罪率、贫富差距悬殊、官员贪腐、效率低下、政治丑闻等种种弊端,也可以有游行示威、怨声载道、打砸抢甚至政府因财政拮据而暂时关闭等乱象,但整个社会却能始终保持稳定并依法有效运转,不必担心会发生什么人民起义、暴动等大规模的颠覆性政治革命。反之,一个国家中如果两个认同感都很脆弱,则大规模动乱的可能性就很高。一旦发作,非但要颠覆政治体制,甚至会撕裂整个国家民族。比如苏联和南斯拉夫,尽管在高压下似乎取得了各民族对国家及其政治制度的接受和服从,但是认同却十分脆弱。以致政治制度一旦松动,便立即天下大乱,政权垮台,所谓“国家”也分崩离析。 孔子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这个载舟覆舟的定义,被历代帝王奉为治政的座右铭。然而,载舟覆舟的周期率却始终没有打破,造就了中华民族几多苦难与动荡。 今天看来,这个“载舟覆舟”论是大有问题的。其荒谬之处,在于将所谓江山社稷归之于君王,与庶民百姓无关。既然如此,也就谈不上庶民百姓们对“舟”及其政治体制的认同。于是乎,明主当朝,庶民山呼万岁,载之;暴君问政,百姓揭竿而起,覆之。山呼万岁的保皇与群起抗暴的造反,其实都是臣民行为。即便是大肆声讨往日欺压过自己的暴君者,扮演其实也是臣民角色。毕竟,眀主也罢、暴君也罢,如无载舟之水,皆为浮云。 毛泽东当年说过,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打破载舟覆舟恶性循环的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民主的要义,就是要将舟水合一,建立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政治制度,从而使人民充分认同而不仅仅是拥护属于自己的国家政治体制。形象地说,就是要将“舟”拉平穿孔,变成一个“水”可以自由进出的大木筏。这样一来,任凭风高浪涌,和“水”结为一体的木筏岂有被“覆”之虞? 基于全体公民政治参与的民主政体,不仅是政治认同的需要,也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现代化给人们带来了两个前所未有的好处:其一,是个体的经济独立性,比如妻子离开丈夫也能独立生活,年迈的父母无需子女供养也能靠有养老金安享晚年所有这些在一个传统的农耕社会中是难以想象的。其二,是现代化将人们最重要的经济资源,从脚下不可移动的土地转换成可以随身携带的知识和技能,人们因而有了完全的社会经济能动性。其结果,是以“忠孝仁义”为核心理念的“臣民”价值观,被以“平等、自由、独立”为核心理念的“公民”价值观所取代。而政治参与则是一个公民不可让渡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正是有了广泛的政治参与的要求与行动,才成就了现代的民主政治,塑造了广泛持久的政治认同。当今世界上所有的发达国家,尽管政治制度有所不同,但无一例外地奉行民主政治体制,绝非偶然。 必须看到的是,“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改革开放,已经成功地将中国推上了现代化的快车道。不可逆转的现代化进程,必然催生不断高涨的公民意识。而他们积极参与公共政治的要求与行动,恰恰表明了他们已然接受了现行的政治体制,并愿意按照这个体制的制度和规则宪法及相关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政治参与。如果以积极的姿态来引导,不断扩大并日益规范的公民政治参与必将不断加强人民对政治体制的认同,从而为长安久治奠定根本基础。

王朝迅速地不得人心,这才是真正的悲剧 中国历代王朝,在其画上句号时,总有遗老孤忠、文人学士等为之身殉,演出一番壮烈。但在清朝,反响实在寂寥。按道理,这样一个统治中国近300年的异族王朝,在其谢幕之时,总该有几位运筹帷幄的决策之士,执掌国政的机枢之流与国同难才是。但翻遍历史,却不见一个王爷或大臣为之上吊服毒,抹脖自尽;没有一个都督或总兵为之举枪自杀,饮弹身亡。《清史稿》最后一章《忠义十》里记录的,也只有直隶青县诸生张传楷,山东益都人孙方楷,福建龙溪人王乘龙,江苏江阴人赵彝鼎,江苏高淳诸生施伟等,区区八人,真是可怜得很。 这其中最堪玩味者,第一,无一天子脚下之人为爱新觉罗朝舍命亡身;第二,没有一个满洲人的后裔,为其祖先的江山变色痛不欲生。难道提笼遛鸟的八旗子弟,果然养尊处优以致百无一用,彻底颓废而假作痴呆?这便是清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三十《元末殉难者多进士》中指出的:“元代不重儒术,延中始设科取士。顺帝时又停二科始复,其时所谓进士者,已属积轻之势矣。然末年仗节死义者,乃多在进士出身之人。”在赵翼抄录的殉难者名单中,除了一个蒙古籍进士外,全是汉族的读书人。看来,外来统治者治下的元末、清末,殉难者寥,死节者少,是情理中事。 尽管如此,还是有主演这出“末日节烈大戏”的挑大梁者。谁也想不到,那是两位既非翰林,也非学士的文人:一为梁济,二为王国维。因之,辛亥年大清王朝的曲终人散,颇有点草草了事,不免有点凄凉。 这两位以死效忠大清王朝的文人,其选择的自杀地点和自杀方式,首先就不能令人振奋。梁沉于北京西城积水潭,无壮烈可言;王溺于颐和园昆明湖,更谈不上豪雄,与屈原投汨罗江,老舍跳太平湖,竟如此殊途同归,让人不禁感叹中国文人之无奈。再则,他们殉节所选择的死亡时间也不免太晚,大有黄花菜已凉之感。通常,国亡时殉国,城破时殉国,拒降新朝殉国,复辟失败殉国。二位文士之死,梁为公元1918年,斯时民国已6年;王为1927年,斯时民国已15年了。时过境迁,已无耸人听闻的意义。 不过,遗老们编撰的《清史稿》还是给二位留下了几行记载,将两位定性为殉国之士、义民史家总得找出两位忠义殉节之士,点缀一二吧!以末代皇帝溥仪为招牌的小朝廷,还装模作样地赐谥追褒,这种关起门来当皇上的自得其乐,当然是一种黑色幽默。其时,人们早已淡忘了脑后曾经拖着辫子的时代,那些曾做过大清王朝的臣民,如今又成为中华民国的百姓,照旧吃他的炸酱面,喝他的二锅头。正如闻一多诗《死水》所写:“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这个王朝如此迅速地不得人心,才是真正的悲剧。 为何这两位殉清“义士”没有在民国纪元开始时马上杀身成仁呢?我想,首先梁、王在清廷这架统治机器里,自忖乃微末之士。一向谨慎行事的他们,不能不考虑,抢这个效忠就义先行者的死誉,会不会有出风头之嫌?其次,我不敢武断这两位是否抱苟活之心,存侥幸之意,但最终走到这一步,其实已不完全是初始的以死明志,而是杂以对新朝的彻底绝望,以及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个人烦恼。也许,死才是最好的解脱。 只有江山社稷,才值得中国人为之共赴生死 明末,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样子了。 明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三月,李自成攻陷北京,朱由检在煤山自缢身亡。随之而痛哭失声者,悲愤莫名者,仓惶出逃者,以死殉国者无数,偌大的京城一幅末日景象。其中那些惨绝人寰的死节场面,令人不忍卒读。 朱由检在中国历史上,是少有的不大被责备的亡国之君,甚至连李自成、顺治都为他讲好话。虽然他性格上的缺陷,诸如猜忌怀疑、刻薄寡恩;他政策上的失误,诸如措置失当、用人多变等,加速了明亡的步伐,但万历年后注定亡国的命运,不是他所能改变。崇祯上吊煤山,着实震撼了中国人。所以,“吾君之痛”成为全体中国人之痛,这也是明末殉难者前赴后继的缘故。 宋末同样出现了中国有史以来最壮烈的殉难场面。公元1279年3月14日,先败于辽,后败于金,再败于元,前后坚持了三百余年的大宋王朝终于到了覆灭的一天,亦是南宋末代皇帝赵昺的最后一天。今日读明人陈邦瞻撰《宋史纪事本末》的“二王之立”末段,尽管时隔730多年,犹能感受到帝国末日那“日暮风雨,昏雾四塞,咫尺不相辨”的情景;感受到敌酋压境,大海茫茫,命悬一发,生死绝杀的恐怖气氛。其时,元将张弘范兵分四路,包围住已逃亡到海上的南宋朝廷以及十数万军民。崖山之役后,与这个小皇帝共同赴难的殉国者达10万人之多。“(张)世杰遣小舟至帝所,欲取帝至其军中,旋谋遁去。(陆)秀夫恐来舟不得免,又虑为人所卖,或被俘辱,执不肯从,秀夫因帝舟大,且诸舟环结,度不得出走,乃先驱其妻子入海,谓帝曰:‘国事至此,陛下当为国死。德祐皇帝辱已甚,陛下不可再辱!’即负帝同溺。后宫诸臣从死者甚众。世杰乃与苏刘义断维夺港,乘昏雾溃去。余舟尚八百,尽为(张)弘范所得。越七日,尸浮海上者十余万人。”这是何其骇人的场面!这也是中国历史上从来不曾有过的最惨痛、最残酷、最血腥、最英烈的国殇。 次日,彤云密布,天色昏暝,海面上一片浮尸,随浪起伏,崖门外生者呐喊,魂兮归来。“元卒有求物尸间者,遇一尸,小而衣黄衣,负诏书之宝,取宝以献弘范。弘范亟往求之,已不获矣,遂以帝崩报,年九岁。杨太后闻之,抚膺大恸曰:‘我忍死艰关至此者,正为赵氏一块肉耳。今无望矣!’遂赴海死。飓风大作,将士劝世杰登岸,世杰曰:‘无以为也。’登舵楼,露香祝曰:‘我为赵氏亦已至矣。一君亡,复立一君,今又亡,我未死者,庶几敌兵退,别立赵氏以存祀耳。今若此,岂天意耶?’风涛愈甚,世杰堕水溺死。” 史臣陈邦瞻曰:“区区奉二主为海上之谋,固无救于亡,然人臣忠于所事而至于斯,其亦可悲也夫。”虽然宋朝已是昨天的历史,但宋朝的志士仁人,不会因国灭帝亡而终结其精神上的向往。同样,也不会因江山易主而转变其信仰的忠诚。或许,与异族文化格格不入的宋朝文人,更有其不变的主旨,坚守的信念,有明确的疆界和清浊的分野。虽经过岁月的淘洗,疼痛会消失,记忆会淡化,但这种对于中国人精神熬煎的民族灾难,却是铭刻在心,不会遗忘的。这也让我们真正理解了中国人的节烈观:帝王不过是一个国家的符号,只有国家、民族、江山、社稷,才值得有血性的中国人为之共赴生死。 历代殉国者,以宋朝为最 赵翼在《陔余丛考》一书的《六朝忠臣无殉节者》中考证,宋以前诸朝,做臣子的有点类似公司雇员,你是老板,我忠诚于你,你不是老板,我就不必忠诚于你。也有个别的效忠者至死不渝,忠诚于旧老板,但绝大多数对改朝换代不觉得有何不妥,向“新老板”表忠心,也都视作正常。“直至有宋,士大夫始以节义为重,实由儒学昌明,人皆相维于礼义而不忍背,则《诗》、《书》之有功于世教,匪浅鲜矣”。赵翼的结论是:历代殉国者,以宋朝为最。 据毕沅的《续资治通鉴》称,南宋末年,为了抵抗南下的元军,从长江流域节节败退到南海之滨的大宋王朝,守土将士,郡县官吏,普通民众,其尽忠报国之心、不屈不挠之志、宁死不降之贞尤为强烈,他们一直战斗到这个王朝的最后一天。翻开南宋王朝最后几年的历史,字里行间渗透着鲜红的血,辛酸的泪。我们能够随意地谈到清末民初的梁济和王国维之死,不会有切肤之痛;然而,对于宋末元初的文天祥、谢枋得之殉难,却不能不怀着极大的崇敬之心肃然待之。自1840年鸦片战争,列强侵略我国以后,中国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精神上得以自强自尊的遗产,究竟还剩下多少?所以宋亡以后的这两位爱国志士,所表现出来的志节,也许是我们仅存不多的强心剂了。 文天祥(公元1236-1283年),号文山,江西吉水人。崖山破后,元将“张弘范等置酒大会,谓文天祥曰:‘国亡,丞相忠孝尽矣,能改心以事宋者事今,将不失为宰相也。’天祥泫然出涕曰:‘国亡不可救,为人臣者,死有余罪,况敢逃其死而贰其心乎!’弘范义之,遣使护送天祥赴燕。道经吉州,痛恨不食,八日犹生,乃复食。十月,至燕,馆人供张甚盛,天祥不寝处,坐达旦,遂移兵马司,设卒守之。既而丞相孛罗等召见于枢密院,天祥入长揖。欲使跪,天祥曰:‘南之揖,北之跪,予南人行南礼,可赘跪乎!’孛罗叱左右曳之地,或抑项,或扼其背,天祥不屈,仰首言曰:‘天下事有兴有废,自古帝王以及将相,灭亡诛戮,何代无之?天祥今日忠于宋室,以至于此,愿早求死!" “先是,天祥留燕三年,坐卧一小楼,足不履地……王积翁欲令宋官谢昌言等十人请释为道士,留梦炎不可,曰:‘天祥出,复号召江南,置吾十人于何地!"就这个卖国贼的这句话,文天祥被押至柴市受刑。“天祥临刑,从容谓吏卒曰:‘吾事毕矣!’南向再拜,死,年四十七。其衣带中有赞曰:‘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谢枋得(公元1226-1289年),号叠山,江西弋阳人。“元至元二十五年(戊子,一二八八)夏四月,时程钜夫至江南访求人才,荐宋遗士三十人,枋得亦在列……既而留梦炎亦荐之。”这大概就是汉奸和具有汉奸倾向的文人所特有的一种强迫症了。这和有了汉奸,必有狗腿子,有了买办,必有假洋鬼子一样,卖国求荣者,恨不得国人都与他同流合污;崇洋媚外者,恨不得国人都与他一起摇尾乞怜。“元至元二十六年(己丑,一二八九)夏四月,福建参知政事魏天祐……逼之北行,枋得以死自誓。自离嘉兴即不食,二十余日不死,乃复食。既渡采石,惟茹少蔬果,积数月,困殆。是月朔日,至燕,问太后攒所及瀛国所在,再拜,恸哭。已而疾甚,迁悯忠寺。留梦炎使医持药杂米饮进之,枋得怒,掷之于地。不食五日,死。” 对这两位爱国文人来讲,他们所爱的家园,早就沦为异域,然而,他们至死也不放弃这一份爱,不割舍这一份精神依托,甘愿为这个不存在的故国,为这个失去的家园,走向死亡而无怨无悔。道理很简单,因为这些文人,他们的生命脐带系于这片大地,他们的血脉律动,与炎黄子孙同步。国之安危,民之存亡,无不与这些文人的生命史、创作史息息相关。他们之所以以身报国,慷慨赴死,如鲁迅先生的诗所写“灵台无计逃神矢”,“我以我血荐轩辕”那样,义无返顾,不惜牺牲生命,其实,这是在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精神感召之下,中国文人作出的必然选择。其优秀分子,其杰出人物,在家国多难之际,都会迸发出一种高尚的爱国情操。 爱国文人用血写成的篇章,永远是中国文学史最辉煌的一页。

“受珠枉法”──收受贵重物品,违法为他人办事─历朝历代都被视作重大违法行为,所以古代官员,特别是为政清廉者,对此都十分谨慎。那时没有如同今天反贪局之类的机构,供收到贿赂的人前去举报、“说清楚”,于是人们想出一个办法来:悬物示廉。 历史上第一个这么做、开悬物示廉之滥觞的,是东汉南阳太守羊续,事见《后汉书》卷三十一《羊续传》:“时,权豪之家多尚奢丽,续深疾之,常敝衣薄食,车马羸败。”看得出来,这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其严格的官员,于是就发生了下边这个很有戏剧性的故事:“府丞尝献其生鱼,续受而悬于庭;丞后又进之,续乃出前所悬者以杜其意。”羊续碍于颜面,不好当面谢绝下属(“府丞”),故“受而悬于庭”;下属也是聪明人,第二次送礼看到上回送的鱼已成为“鱼干”,自然就明白了上司的意思,只得惭愧而退。羊续“悬鱼”之举大为后人称道:“爱士主人新置榻,清身太守旧悬鱼。”(宋.徐积)“剩喜门庭无贺客,绝胜厨传有悬鱼。”(明.于谦) 榜样在那里摆?,后代的官员们就有法可效了。西晋“竹林七贤”之一的山涛,人送他一个雅号“悬丝尚书”,故事载于《晋书.山涛传》和晋戴逵的《竹林七贤论》:县令袁毅官瘾很大,为求升迁,到处行贿(“贪浊而贿遗公卿,以求虚誉”),掌管官吏任免、考核的吏部尚书山涛,自然更是他行贿的对象(“亦遗涛丝百斤”)。许多人都接受了袁毅的礼物,老于世故的山涛不愿让人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乃受之”,但“命内阁悬之梁上,而不用也”。后袁毅事败露,朝廷“案验众官”;高官纷纷落马,唯山涛安然无恙、顺利过关:“取丝付吏,积年尘埃,印封如初。”其实按照现在的观点,山涛也是难脱其咎的,因为只要收受贿赂,东西没上交,不管用与没用,即为受贿。 还有一个“悬瓜”的故事,那是褒扬北齐南清太守苏琼的,事见《北齐书.苏琼列传》。南清府新任太守苏琼清廉之名传遍远近。“致仕归”(退休回籍)的原乐陵太守赵颍对此心存疑虑,想验证一下:“五月初,得新瓜一双自送来。”苏琼婉言“新瓜”的消息不胫而走,人们纷纷采摘“新果”前去送礼(“人遂竞贡新果”),“至门,闻知颍瓜犹在,相顾而去。”送礼者“望瓜却步”,怏怏离开了太守府。 对苏琼这种小题大做甚或不近情理的做法,他手下的工作人员曾经提出过质疑:“这是何必,不就是吃个瓜嘛,以后咱不吃就是了。”但是苏琼深知“防微杜渐”、“千里长堤溃于蚁穴”的道理,说:“安有初乐为而复禁者?”用现代话说,就是:“世上哪有开始乐意做而后来再禁止的呀!” 《明史.周新传》记载明代监察御史周新“悬鹅”示廉的故事(清代周清源平话小说《西湖二集.周城隍辨冤断案》亦有记载),文字十分简洁:“同僚一日馈以鹅炙(烤鹅),悬于室中,后有馈者指示之。”烤鹅香喷喷,但周新硬是抵住了美味的诱惑,咽了口口水,把它挂在了居室内;以后凡有人来送礼,便指指烤鹅摇摇头,意思就相当清楚,从此再无人前来送礼、自讨没趣了。 “悬鱼”、“悬丝”、“悬瓜”、“悬鹅”──古人悬物示廉,既不损送礼人的面子,又保持了自己的名节,避免了落下受贿的坏名声,实在是两全其美的聪明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