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高山流水 春秋时俞伯牙工琴,琴曲托意摇深,常人难解,仅钟子期能赏。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钟子期赞曰:“善哉,娥峨兮若泰山。”伯牙旋又志在流水,钟子期叹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无论是“志在高山”,还是“志在流水”,伯牙在曲中每表现某一主题或意象时,钟子期必能领会其意。一日,伯牙与钟子期共游于泰山之阴,逢暴雨,二人止步于岩下。伯牙心情郁闷,于是弹奏了一会琴。 琴曲起初表现的是雨落山涧的情景,接着模拟山流暴涨和岩土崩塌之音。每段曲弹奏完毕,钟子期“辄穷其趣”,把曲中意象说的穷极通透。伯牙于是离开琴而叹道:“善哉,善哉,阁下能听出曲中志趣,君所思即是我所思啊,我哪里能隐藏的了我的音声呢?”于是二人成为人生知己。但《列子》中并无伯牙因钟子期离世而从此不再鼓琴的内容。”后来钟子期去世,伯牙痛失知音,废琴终身不弹。后人遂以“高山流水”喻知音难遇,也指乐曲绝妙。 2、庄周梦蝶 战国时哲学家庄周主张是非齐一,物我两忘。《庄子》中有一寓言申喻此理:庄周梦见自己化作一只蝴蝶,翩翩飞舞,怡然自乐。梦醒以后,自身依然是庄周。因此说,不知是庄周化为蝴蝶呢,还是蝴蝶化为庄周。后世遂以“庄周梦蝶”比喻人生如梦幻,难以究诘。 唐李商隐名作《锦瑟》云:“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诗中额联即用此典。 3、倾国倾城 汉武帝时,协律都尉李延年,曾在武帝前作歌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古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复倾国,佳人难再得。”武帝无限神往,叹息良久曰:“世岂有此人乎?”平阳公主进言,谓李延年有妹,姿容绝代,妙丽善舞。 武帝召见,纳入后宫,即后来深受宠幸的李夫人。“倾国倾城”一词,即用以形容女子美貌绝伦,文学作品中引用甚多。 4、凌波微步 曹操之子曹植,才高八斗,文名卓著,而在长兄曹丕当政以后,备受猜忌,郁郁不得志。他的《洛神赋》是一篇传诵人口的名篇,其中描写洛神的步态之美云:“体迅飞鸟,飘忽若神。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写洛神踏水而行,水面似留足迹之态十分传神。 后人遂以“凌波微步”形容女子之步履轻盈。如贺铸《青玉案》词“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即用此典。(典见曹植《洛神赋》)。 5、破镜重圆 南朝陈代子舍人徐德言,其妻为陈后主的妹妹乐昌公主。因见天下大乱,国亡无日。恐一旦亡国,离乱之际,夫妻失散,遂破铜镜为二,夫妻各执一半,相约他年正月十五日卖镜都市以谋晤合。未几,陈果为隋所灭。公主被隋朝重臣越国公杨素所获,极受恩宠。德言流离至京城,遇一仆在街头叫卖破镜,正与自己藏的半边契合。 就题诗道:“镜与人俱去,镜归人不归。无复嫦娥影,空留明月辉。”公主见诗,悲泣不食。杨素知情后,大为感动,终于让他们夫妇团聚。后因以“破镜重圆”喻夫妻离散后重新团圆。 6、咏絮才高 东晋政治家谢安在雪天合家聚谈,与儿女讨论文义。正值户外雪越下越大,谢安兴致勃发,就指着外面的飞雪问:“白雪纷纷何所似?”谢安的侄子谢朗随口说:“撒盐空中差可拟。”侄女谢道韫接着道:“未若柳絮因风起。”谢安听后大加赞赏,夸奖侄女才思不凡。谢道韫是东晋有名的才女。 柳絮随风飞扬,壮似飞雪,用以比喻纷飞的白雪,恰切而形象,故世人誉妇女有诗才为“咏絮才”。 7、无弦琴 晋代诗人陶渊明,虽不善琴,却置“无弦琴”一具,每逢酒酣意适之时,便抚琴以为寄托。宋代文学家欧阳修作《论琴贴》,自谓曾先后得琴三具,一张比一张名贵。但“官愈昌,琴愈贵,而意愈不乐。”当其任夷陵县令时,日与青山绿水为邻,故琴不佳而意自适;官至舍人,学士以后,奔走于尘土之间,名利场上,思绪昏乱,即弹奏名琴,也索然无趣了。因云:“乃知在人不在琴,若心自适,无玄也可。” 苏轼《琴诗》云;“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匝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此均言声音不在琴,其意均从陶渊明“无弦琴”一事翻出。典见《昭明太子集。陶靖传》 8、章台柳 唐代诗人韩羽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居京时得一姬柳氏,才色双全。后韩羽为淄清节度使侯希逸幕僚。时值安史之乱,他不敢携柳氏赴任。分别三年,未能团聚,因寄词柳氏云:“章台柳,章台柳,往日依依今在否?纵使长条似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柳氏也有和词云:“杨柳枝,芳菲节,可恨年年赠离别。一叶随风忽报秋,纵使君来岂堪折?”她因自己貌美独居,恐有意外,就出家为尼。不久被番将沙吒利劫去,后赖虞侯将许俊用计救出,始得团圆。 后人就名韩羽寄柳氏词的词调为“章台柳”。“章台柳”亦被用为可任人攀折之路,柳墙花而专指妓女之类的人物。 9、人面桃花 唐诗人崔护,资质甚美,清明独游长安南庄,至一村户,见花木丛萃,寂无人声。因渴极,叩门求浆。良久始有一女子应门,捧杯水让坐。女子独倚庭前桃花斜河,姿态楚楚动人;凝睇相对,似有无限深情。崔护以言挑之,不应。彼此注目久之。崔辞行,女子送至门,如不胜情而入。次年清明,崔护追忆此事,情不可邂,又往探访,唯见门院如故,扁锁无人。惆怅之余,乃题诗于门扉曰:“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后代诗文中常以“人面桃花”喻男子邂逅一女子,来后不复再见的惆怅心情。 10、秉烛夜游 《古代十九首》有“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年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之句。曹丕为魏王世子时,与吴质交好。建安二十二年大疫,一时文人如徐趕,刘桢,陈琳,王粲等均痢疾死亡,曹丕应作书与吴质,劝其惜时自娱。书中有“古人思炳烛夜游,良有以也”之句,后人遂以“秉烛夜游”喻及时行乐。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中即用曹丕原语,只省一“思”字。 以后又引申出秉烛看花。如唐白居易《惜牡丹花》“明朝风起应吹尽,夜惜衰红把火看”,李商隐《花下醉》“客散酒醒深夜后,更持红烛赏残花”,宋苏轼《海棠》“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均袭此意。 11、白云苍狗 唐太宗大历初年,王季友在豫章郡幕府任职。诗人杜甫与王季友有交,怜悯他博学多才却仕途失意,又遭妻子背离而去的不幸,作《可叹》一诗抒慨,首四句道:“天上浮云似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古往今来共一时,人生万事无不有。”诗以天上浮云翻覆苍黄的变化,比喻人生荣枯沉浮无常。 “白云苍狗”,后用以比喻世事瞬息万变。宋代词人张元干有“白衣苍狗变浮云,千古浮名一聚尘”句。典见《杜工部集》 12、青梅竹马 李白《长干行》“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千里,两小无嫌猜”,形容少男少女天真无邪,亲昵嬉戏的形状。又以“两小无猜”喻幼男幼女天真纯洁,彼此相处融洽。如《聊斋志异。江城》:“翁有女,小字江城,与生同甲,时皆八九岁,两小无猜,日共嬉戏。”典见《李太白集》 13、绿叶成荫 唐代诗人杜牧,在宣城任幕僚时,曾应湖州崔刺史之邀,前去作客。在湖州遇一少女,其时年末及竿,心颇爱悦之,临别相约十年后与她成婚。此后连年游宦,直至十四年后,被任为湖州刺史,方重临旧地,而当年相约的少女已嫁三年,并已生二子。杜牧惆怅不已,作《叹花》诗以寄慨。诗曰“自是寻春去校迟,不须惆怅怨花时。狂风落尽深红色,绿叶成荫子满枝。” 后人遂以“绿叶成荫”喻女子已出嫁,并生有子女。宋诗人欧阳修亦有类似经历,曾有诗云:“柳絮已将春色去,海棠应恨我来迟。”用语不同,而实运化杜牧“绿叶成荫”的诗意。典见《丽情集》,《唐诗纪事》,《唐才子传》。 14、镜花水月 镜中花,水中月,世人常以喻虚幻不可求得之物,但诗家常用以比喻朦胧空灵的意境。如宋严羽以佛论诗,主张妙悟,他说;“故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又明谢臻论诗云:“诗有可解不可解,不必解,若水月镜花,勿泥其迹可也。”以“镜花水月”比喻诗歌中不可言传的妙境。 15、闲云孤鹤 五代时诗僧贯休,七岁出家,苦节峻行,颇负诗名。吴越钱缪称王后,贯休以诗投偈。诗云:“贵逼身来不自由,几年辛苦踏林丘。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寒霜十四州。莱子衣裳功锦窄,谢公篇咏绮霞羞。他年名上凌烟阁,岂羡当年万户侯!”额联尤为佳绝。但钱缪见后,令其改“十四州”为“四十州”。乃可相见。贯休不从,道:“州亦难改,诗亦难改。 然闲云孤鹤,何天而不可飞?”后因以“闲云孤鹤”喻来去自由,不受羁绊。

大家都相信,信仰和爱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对人的身心健康,对一个家庭的和睦。但到底有多重要?很多人可能却不清楚。 两个家族200年后的统计。两个同时代的家族,一家是信基督教的爱德华兹。另一家是著名无神论的宗师马克·尤克斯。并且,无神论的马克·尤克斯对爱德华兹曾说过:“你信的那位耶稣,我永远不会信”! 有人统计了爱德华兹家族200年后的情况,也统计了马克·尤克斯家族200年后的情况,详细统计结果如下: 1、爱德华兹家族 人口数:1394人,其中有: 100位大学教授,14位大学校长,70位律师,30位法官,60位医生,60位作家,300位牧师、神学家,3位议员,一位副总统。 2、马克.尤克斯家族 人口总数:903人,其中有: 310位流氓,130位坐牢13年以上,7位杀人犯,100位酒徒,60位小偷,190位妓女,20名商人,其中有10名是在监狱学会经商的。 美国学者A.E.Winship在1900年做了一项研究,比较两个家族,写成《Jukes-Edwards》一书。他追踪他们近两百年以来的繁衍发展。 时间的伟大,在于它可以见证一切真实与浮华!这个世界没有偶然。很多人都难以理解,历经百年,为什么在结果上有那么大的差别。而其中真正的关键,是因为爱德华兹,爱德华兹家族获得了信仰的力量。 信仰的背后,他们种下了两颗重要的种子:种下的第一颗是,向善和爱的种子。所以他们家出了那么多的医生,教授和大学校长。种下的第二颗是,敬畏的种子。这种家庭里出来的孩子,永远都会记得,头顶三尺有神明。 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为什么马克.尤克斯家族有那么多的流氓,小偷和妓女?就是因为这种家族的教育里面,缺少了敬畏。没有敬畏之心的教育,当然会出像李天一这样的案子。在他们的内心读白是:老天爷算什么,我才是最大的,没有我不敢做的…… 这历经百年的两个家族,让我们感受了信仰和爱的巨大能量。所以,在金钱关系里面才有了一条定律:信仰,是连接能量的通路! 美国有个总统叫尼克松,他写过一本书叫《1999不战而胜》,在那本书的最后部分,有这么一句话:“当有一天,中国的年轻人已经不再相信他们老祖宗的教导和他们的传统文化,我们美国人就不战而胜了……”原来最让美国人害怕的竟然是中国传统文化!愿意做个有信仰的中国人!

1、同心锁:伉俪曾盟金石约,生死誓结同心锁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善良的女孩和的忠厚的后生相爱了,可是做商人的父亲不想让女儿过穷苦的日子,偏偏把她许给官家的公子。婚期来临的时候,后生勇敢地抢出了新娘逃到了山里。前有堵截、后有追兵之际,他们挽着手从山上飞身跳了下去,后人寻找它们的时候只发现了两把锁在一起的石锁。 这是一个美丽的寓言,一个虔诚的祈愿,一个永恒不变的承诺。将一对相爱的恋人名字刻在锁上,将两个人的心紧紧地“锁”在一起,默默无语中已经倾注了自已的爱的同心锁,锁上了,希望一辈子也不打开。去过黄山的情侣们一定不会忘记买一把同心锁,锁在山上,然后一起把钥匙扔进深渊。 2、红豆: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相传,古时有位男子出征,其妻朝夕倚于高山上的大树下祈望,因思念边塞的爱人,哭于树下。泪水流干后,流出来的是粒粒鲜红的血滴,血滴化为红豆,红豆生根发芽,长成大树,结满了一树红豆,人们称之为相思豆。 红豆作为相思寄托之物,古已有之。 送一串许过愿的相思豆,会求得爱情顺利;婚嫁时,新娘会在手腕或颈上佩带鲜红的相思豆所串成的手环或项链,以象征男女双方心连心白头到老;结婚后,在夫妻枕下各放六颗许过愿的相思豆,可保夫妻同心,百年好合。目前,相思红豆饰品风靡南国,时尚女性以佩带红豆精美饰品为荣,男女恋人纷纷为对方选择相思红豆饰品表达心中的爱意。 3、梳子:结发同心,以梳为礼 我国古时候,送梳子代表私订终身,有一辈子都要纠缠到老的意思。女子出嫁前,家人为其梳头时也有云:“一梳梳到底,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子孙满堂”,既包含了家人的美好祝愿,也有爱意的传递。因此,不少地方有了情人之间送梳子的习俗。 梳子到处都有卖,也有一些专卖店如谭木匠等,算是如今最容易买到的古礼了,这个元宵,不妨也去买一把梳子情人节礼物,跟心爱的女友结下白首偕老的约定吧。 4、罗帕:帕出佳人分外香,天公教付有情郎 罗帕是较为私密的东西,古代多用于传情,带着说不清道不尽的缠绵之意。“有女子,手执罗帕,巧笑嫣然”,想那女子,伫立于万花从中,借着帕角的飘忽,暗送秋波,既掩去露齿的尴尬,又平添了几分娇媚,让人怜爱之意顿生。 再加上这个“道具”质地轻,使用频率高,特别容易掉落,古代的典故中,不少青年男女都是通过拾到罗帕而认识,随后相恋。 5、香囊:何以致叩叩?香囊系肘后 香囊又称香包、香缨、香袋、香球、佩伟、荷包等等。古人佩戴香囊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据《礼记.内则》:“子事父母,左右佩用;……衿缨,以适父母舅姑。”就是说青年人去见父母长辈时要佩戴“衿缨”即编织的香囊以示敬意。又因为香囊是随身之物,恋人之间也常常把它当做礼物相互赠送,以表衷情。 《晋书.贾午传》中记载了贾充的小女儿贾午与她父亲贾充的幕僚韩寿相恋的故事。幽会时贾午以西域的香料相赠,不料上朝时韩寿身上的香味被贾充察觉,他猜到了事情的原由以后没有责怪女儿,而是让女儿嫁给了韩寿,并因此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话。这西域之香应该由贾午装在自己亲手做的香囊里相赠,才不算辱没了贵重礼物和女儿家的一番情意。《红楼梦》里林妹妹也曾给宝哥哥做过香囊,一针一线都凝结着她的情思。有一回写黛玉误会宝玉把她送他的香囊送了人,赌气把正在做的另一个剪了,香囊却是宝玉贴身戴着,怎么会送人?当芳华不再、红雨落尽的时候,见香囊犹见伊人,却只怕宝玉已是不忍再看了。 6、玉佩:何以结恩情?美玉缀罗缨 玉在中国的文明史上有着特殊的地位。《五经通义》说玉“温润而泽,有似于智;锐而不害,有似于仁;抑而不挠,有似于义;有瑕于内必见于外,有似于信;垂之如坠,有似于礼。”孔子说“玉之美,有如君子之德。”他认为玉具有仁、智、义、礼、乐、忠、信、天、地、德、道等君子的品节。《诗经》里有“言念君子,温其如玉”之句。古人给美玉赋予了那么多人性的品格,以至于到现在人们仍将谦谦君子喻为“温润如玉”。 “罗缨”是古代女子出嫁时系于腰间的彩色丝带,以示人有所属,所以《诗经》里有 “亲结其缡,九十其仪。”描述女儿出嫁时,母亲恋恋不舍地与其束结罗缨,这就是“结缡”,它后来成为古时成婚的代称。清闻人倓《古诗笺》中把“美玉缀罗缨”解释为“以玉缀缨,向恩情之结。”古代女子为心仪之人的佩玉结缀罗缨,心意昭昭。 《红楼梦》第二十九回写宝玉和黛玉怄气,将颈上的通灵宝玉一把拽下又摔又砸,惹得黛玉大哭,袭人劝宝玉“你不看别的,你看看这玉上穿的穗子,也不该同林姑娘拌嘴的。”一句话又让黛玉伤心不已,顾不得病抢过玉来,用剪子将自己给宝玉结的穗子剪成好几段。一对痴情的人何苦这样相互折磨,其实林妹妹的一番情深都在这玉玦上,宝哥哥怎么会不知道? 7、缠臂金: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 “绾臂双金环”指臂钏,又称缠臂金,这是一种我国古代女性的缠绕于臂的装饰,是用金银带条盘绕成螺旋圈状,所盘圈数多少不等,一般三至八圈,也有多到十二三圈的。缠臂金的奥妙在于戴上之后无论从什么角度看,所见都为数道圆环,而相互不关联,宛如佩戴着几个手镯般美丽。 苏东坡《寒具》诗虽然是写一种叫馓子的食物,但诗中“夜来春睡浓于酒,压褊佳人缠臂金。”的句子更让人联想到一个戴着缠臂金的女子于浓睡未醒中,带出几许醉意的妩媚,由此也可见臂钏为古代女性容色增辉的效果。 8、耳环: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 我国女性从很早以前就开始用各种耳饰打扮自己了。最早的记录见于《山海经》“青宜之山宜女,其神小腰白齿,穿耳以鎼”,《三国志》中诸葛恪说:“穿耳贯珠,盖古尚也”。耳饰又分为耳丁、耳珰、耳环、耳坠等样式。清初李笠翁在他的《闲情偶记 生容》里将耳饰里小巧简洁的耳环称为“丁香”,将繁复华丽的耳坠称为“络索”。他说女子“一簪一珥,便可相伴一生”,可见耳环在古人审美观念中有很重要的地位。 9、钗:何以慰别离?耳后玳瑁钗 钗为珠翠和金银合制成花朵或其他造型的发钿,连缀着固定发髻的双股或多股长针,使用时安插在双鬓。《续汉书》中说:贵人助蚕,戴玳瑁钗。据《华阳国志》记载:涪陵山有大龟,其甲可卜,其缘可作钗,世号灵钗,可见古人尤其看重玳瑁制成的钗。 钗不仅是一种饰物,它还是一种寄情的表物。古代恋人或夫妻之间有一种赠别的习俗:女子将头上的钗一分为二,一半赠给对方,一半自留,待到他日重见再合在一起。辛弃疾词《祝英台近.晚春》中的“宝钗分,桃叶渡,烟柳暗南浦”,即在表述这种离情,纳兰性德词中“宝钗拢各两分心,定缘何事湿兰襟”也饱含与自己所爱分离的痛楚。 而在历代关于分钗寄情的诗词里,最让人伤怀的还是白居易的《长恨歌》——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唯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10、簪:何以结相于?金薄画搔头 搔头是簪的别称,据《西京杂记》记载:汉武帝宠爱李夫人,有一次取下李夫人的玉簪搔头,搔头之名由此而来。古时规定罪犯不许戴簪,就是后妃有过错也要退簪,因为簪还象征着尊严。周宣王的姜后有一段“退簪劝政”的佳话:说的是周宣王一度沉溺安逸,荒疏了国政,明晓大义的姜后为了规劝丈夫勤政,就退去了发簪和耳坠长跪于永巷,表示自己有罪,周宣王知道王后的心意后感到羞愧,于是开始励精图治,开创了周王室的中兴局面。 《鼓吹曲词.有所思》中写一个女子为远方的情人准备了一支玳瑁簪子,她用心地修饰这支簪子,加上双珠还觉不足,再加上玉饰,如此珍重,自是出于一往情深。却不料“闻君有他心”,于是她把那簪子 “拉杂催烧之、当风扬其灰。从今以往,勿复相思,相思与君绝。”何苦这样做呢?还是从心头难以割舍的那份情意吧。 11、手镯: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 手镯在古代有很多的称谓,“跳脱”就是其中一种。宋计有功所著《唐诗纪事》中有个故事,唐文宗有一天考问群臣:“古诗里有‘轻衫衬跳脱’句,你们有谁知道“跳脱”是什么东西?”大家都答不上来。文宗告诉他们:“跳脱即今之腕钏也。” 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常见女子以手镯相赠恋人的情节。梁陶弘景在《真浩》中记述了仙女萼绿华曾赠羊权金和玉的跳脱。蒲松龄《聊斋志异.白于玉》中写书生吴生偶入仙境与一个紫衣仙女欢好,临别时,仙女把自己所戴金腕钏送给吴生留念。 现在,手镯作为信物的功能越来越淡了,但它仍然是女孩子们手腕上最美的风景线,古典与现代在不经意间暗暗地联系在一起,戴着手镯的姑娘,你可知道古代女性腕上的玉镯常常背负着盟誓的重托? 12、戒指: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 戒指既然是定亲之物,所以古代未字女子都不戴戒指。隋代丁六娘《十索诗》所写“欲呈纤纤手,从郎索指环。”或许可以说明古代,甚至是现代女子对戒指的那一份难言的情怀,这个信物最小,在女子心中的份量却最重。满怀着希望,伸出手来让心爱的人为自己戴上,而后,或许幸福地戴上一辈子,或许有一天对着它哭到心碎。 用戒指定情的习俗在我国由来已久,南朝刘敬叔《异苑》中记载沛郡人秦树在冢墓中与一女子婚合,临别时,“女泣曰:与君一睹,后面无期,以指环一双赠之,结置衣带,相送出门”,会面安可期,见指环如见其人,指环之重跃然诗里。 到了晚唐时,戒指渐渐由男女互赠变为只由男子赠与女子,这和今天中西戒指的赠馈方式是类似的。范摅《云溪友议》中写书生韦皋少时游江夏期间,与少女玉箫从相识到相恋的故事。韦皋临回家乡前送给玉箫一枚玉指环,发誓少则五年,多则七年后会来娶玉箫。然而七年光阴过去了,薄幸的韦皋却不复再来,痴情的玉箫绝望地沧呼:“韦家郎君,一别七年,是不来矣!”竟绝食而死。人们怜悯玉箫这一场悲剧,就把韦皋送给她的戒指戴在她的中指上入葬。很多年以后,韦皋官运亨通,做到西川节度使,才辗转得知玉箫的死讯,他悔恨不已,于是广修经像,以忏悔过去的负心。后来有人送给韦皋一名歌姬,名字容貌竟与玉箫一模一样,而且中指上有形似指环的肉环隐现,韦皋知道是玉箫托生又回到了他的身旁,二人终于以再生缘的形式实现了隔世的结合。是耶非耶?为了人间有情人终局的美满,只好姑妄信之了。 这个故事里还有一段写韦皋凭借少翁招魂之术与玉箫的魂魄相会的情节,让现代的人们体会了一个古代痴心女子对薄情人负约的责备。相会以后,临去时玉箫对韦皋说:“丈夫薄情,令人生死隔矣!” 生死隔矣,只缘丈夫对感情承诺的薄情!而怨言竟然是面带着微笑说出来的,这样的微笑却带着何等的沉痛。千载之后,这段文字还让我们读来感慨万千,而古代女子依人为活的命运注定玉箫只能如此。当相思空掷了,还是如此难舍难弃的眷恋,望穿秋水地想念,一枚戒指误了她这一世,她又一往无悔地戴着它到了来世。 13、中国结:情意相通 “以结寓意,以结表情,结必有意,意必吉祥! ”结字,把我们同祖先思绪相连;结字,使我们与古人情意相通。正可谓是: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熟悉金庸大师《鹿鼎记》的人一定对《四十二章经》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其整个故事正是以各路人等争夺这些经书为线索而展开叙述的。在文中,为了抢夺这件宝贝,江湖上的各路人马杀得人仰马翻,鬼哭狼嚎,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最后真相大白后才发现,原来众人关注的并不是这些书上的经文,而是隐藏在其中的宝藏。那么,《四十二章经》是否与小说上的众多人物一样,仅仅是金大师为了情节需要而杜撰的吗? 既然《四十二章经》为佛教经书,那么就从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说起。佛教本为古印度的宗教,据记载,西域佛教国大月氏使臣伊存来汉朝,佛教开始传入中国。公元前2年,景卢从伊存受《浮屠经》,从此佛教得到合法地位。不过,此时佛教在中国并未被广泛接受,直到东汉明帝时期,这种局面才有所改变。 汉明帝是东汉第二代皇帝,光武帝刘秀之子。明帝在位期间,基本上消除了因王莽虐政而引起的周边少数民族侵扰的威胁,使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友好关系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例如,在班超出使西域后,西域与中原断绝关系65年后又恢复了正常交往;紧接着又复置西域都护。 随着对外交往的正常化,佛教也开始了新的发展阶段,其中明帝的一个梦更是促进了佛教在汉代的传播。公元62年的一个春夜,汉明帝刘庄在内宫寝殿休息,夜间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一个高大的金人,头顶上放射白光,降临在宫殿的中央。明帝正要开口问,那金人却“呼”的一声腾起凌空,一直向西方飞去。 明帝不觉从睡梦中醒来,对梦中所出现的异象百思不得其解。第二天朝会时,他向群臣详细地描述了昨晚所做之梦,看看是吉是凶。大臣们你看看我,我瞧瞧你,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这时,掌管递奏章传达圣旨的官员通事傅毅奏说:“周昭王二十四年四月初八,山川震动,江河泛滥,晚上西方天空现出五色光华。太史苏推测,这当是一位大圣人在西天诞生。这位圣人降临人间是为了救苦救难,他的教义,一千年后就能传入我国。” 明帝果然被傅毅这一番话惊得目瞪口呆。傅毅看明帝如此模样,便继续说:“屈指算来,那时至今将近千年,陛下梦到的金人,大概就是这位圣人吧!据臣所闻,现在西域有位神人,其名叫‘佛陀’,陛下梦见的必定是他了。” 听到这里,明帝化惊为喜,就想进一步了解一下这位“佛陀”的详情,于是选派使者羽林郎中泰景、博士弟子王遵等13人去西域,访求佛道。经过3年的时间,他们回到洛阳,还带来了两位印度僧人迦叶摩腾和竺法兰,并带回一些经书和佛像。汉明帝为了对二位僧人表示欢迎,于公元68年,敕令按天竺式样为摩腾、法兰建精舍居住。 由于那些经卷为梵文,所以汉明帝便安排他们在白马寺开始翻译一部分佛经,相传所译出来的就是现传的《四十二章经》。“四十二章”者,一经之别目;以此经分段为义,有四十二段故。“经”者,梵语修多罗,此云契经,凡佛所说真理皆可曰经。经又训为常,以所说为常法故。此经以四十二段经文,摄佛说一切因果大义,故名《四十二章经》。其是佛教最初传入我国时留存下来的第一部经书,而白马寺也成为佛教的“祖庭”和“释源”。 因此,《鹿鼎记》中所提及的《四十二章经》确实存在,只不过其与“宝藏”、“龙脉”等并无关系,只是金大师在写小说时的杜撰罢了。而《四十二章经》的真正价值就在于,其内容多以譬喻说理为主,警句迭出。比如:“恶人害贤者,犹仰天而唾,唾不至天,还从己堕。”(第八章)“财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舐之,则有割舌之患。”(第二十二章)“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第二十五章) 如果说《四十二章经》里真有什么“宝藏”的话,这些醍醐灌顶的警句,就是一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值得后人研读!

俗语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意思是一旦建立了夫妻关系,深厚的感情历久不衰。这则俗语从何而来,有何典故呢? 1、“一日夫妻百日恩”的典故来由 第一种说法是出自元朝关汉卿的杂剧剧本《救风尘》第三折:“可不道一夜夫妻百夜恩。你可便息怒停嗔。”故事讲述恶棍周舍骗娶红尘女子宋引章后又加以虐待,宋引章的结义姐妹赵盼儿见义勇为,设计将宋救出。 第二种说法来自民间关于董永和七仙女的传说。相传玉皇大帝的七姑娘思凡,看中孝子董永,于是让槐荫树做媒,嫁配董永。董永说:“哑巴树怎能开口?”七仙女说:“大树不开口,各自两分手;大树若开口, 姻缘天配就。”接着,他们双双跪拜,槐荫古树因感动而开口说话。不料,老槐荫激动之余说错一字,将“百年合好”说成“百日合好”,弄得董永和七仙女仅有百日缘分。民间俗语“一日夫妻百日恩”,就是从这里传开的。 2、古时夫妻重恩 一日夫妻百日恩,其中的时间从“一日”到“百日”,这里的“一日”是指短暂的时间,“百日:也不是100天的意思,而是表示长久。因此时间不是重点,即使短暂的夫妻,其中的恩是“深似海”。他强调的是“恩”。 古时候,夫妻之间讲的是相敬如宾,恩爱体贴。所谓“恩爱”夫妻,“恩”在先,“爱”在后。因为古人知道,天命不可违。能成为夫妻,是天定的缘分,是上天的恩,也是父母的恩。而且有很多是前世受恩于别人,今生了愿作夫妻报恩。夫妻之间多存感激之意,“恩”是基石,“爱”中也就有了理性,于是夫妻白头谐老。 如果拆字来讲,明了因果于心上即是“恩”,《说文解字》中:“嗯,惠也,从心、从因。”因从口、大,乃就其口而扩大之意,亦含有相赖相亲之意,心之所赖所亲者,彼此必有厚德至谊,故恩之本义作“惠”解,即他人给我或我给他人之情谊、利益,称之曰恩。

1、汉族来源的简介 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到20世纪末人口已达12亿左右,是中国人口最多,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汉族主要分布在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以及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在汉代,华夏族与周围的少数民族融合成新民族,从此,这个民族没再有大的演变只是吞并融合了一些小族。汉朝是汉族形成的时代,因此以国名为族名。 汉朝不仅经历时间长(西汉、东汉的加起来长达500多年),而且空前强盛。汉武帝派兵横扫漠北,沉重打击了匈奴的势力。后来匈奴分裂,北匈奴被迫西迁,南匈奴则向汉朝臣服,此后汉民族一连几百年都没有遭到外族较大的袭扰。 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民族骄傲的朝代,另一个朝代是唐朝,所以我们用“汉唐”来借代汉族的强盛时期,自称“汉人”、“汉族”,而海外侨胞则自称“唐人”,道理是一样的。汉人是因为我们的第一个强大时期出现在“西汉”。 2、汉族来源的历史背景 几乎在秦王扫六合的同时,匈奴的杰出领袖冒顿单于率领部族击败强大的东胡和月氏,使弱小的匈奴成为大漠的王者,也就是从这时开始,匈奴这两个字成为中原农业帝国的梦魇。 公元前200年,汉高祖刘邦挟楚汉争胜之余威,率32万步兵征讨骚扰长城一线的匈奴,此时匈奴刚刚崛起,中原军队还不知其实力,冒顿每日以百千老弱士卒诱敌,刘邦信以为真,“宜将余勇追穷寇”,一路追杀下去,结果到了白登山,匈奴40万精锐骑兵一夜之间将汉军团团包围,老刘天亮一看四周那些如狼似虎的匈奴骑兵,连打的胆子也没了,只好派陈平偷偷跑到冒顿正室夫人那儿走后门,送上厚礼,又使了一招“反美人”,这才换得冒顿网开一面。 白登一战,匈奴威名远播,而中原经过秦末连年战乱,元气大伤,连刘邦上朝想找四匹毛色相同的马拉车都无法办到,拿什么去跟匈奴对抗?于是汉朝只好采用和亲政策换得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 但是这种和亲政策毕竟不是平等条件下形成的,无法与盛唐强汉时期的和亲相比,所以匈奴人并未停止骚扰汉朝北部边界。这种情况一直维持了70年,其间匈奴年年小犯,时有大犯,如:文帝十四年匈奴14万骑兵入寇,击杀北地郡都尉(相当现在的军区司令),焚汉皇行宫,京师震动,文帝急招周舍等率10万骑拱卫长安。基于实力悬殊,汉朝一直忍而不发,暗地做准备,最主要的就是全民养马,整个汉军由步向骑转化。 3、汉朝对匈奴的反攻 到文景末期,汉朝元气大增,国库里的钱堆积如山,因为长时间不用,连串钱的绳子都腐烂了,很多地方特别是在北方,家家有马,人人善骑。这样,汉朝等待了70年的时机终于来到了。 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匈奴入寇上谷、渔阳一线,汉车骑将军卫青率汉骑数万出云中,击杀匈奴数千,收复河套地区,设朔方等郡,解除了匈奴对长安的直接威胁。此为第一次汉征匈奴,属试探性质,匈奴未受重大打击,不久又以数万骑入寇代郡,杀太守。元朔五年、六年,卫青连率大军出塞,颇有斩获,匈奴逐渐意识到今日之汉已非过去的弱汉了。 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年仅19岁的汉骠骑将军霍去病率万骑出陇西,过焉支山千里与匈奴主力遭遇,铁骑互冲,白刃相接,匈奴大败,汉斩虏首一万八千。同年夏,霍再率数万铁骑攻祁连,杀无数,俘三万,得匈奴王祭天金人。 这两仗打下来,匈奴才算开始真正吃到汉军的苦头。于是破天荒地,匈奴休屠王和浑邪王率四万部属来降。 因为这种事在汉匈关系史上从未有过,汉朝臣纷纷议论可能是诈降,不受上,霍去病力排众议,率万骑前去受降。及至两军相会,休屠王见汉军军容强健,生怕降后受戮,开始反悔,浑邪王不允,二王相争,匈奴阵中顿起骚乱,霍去病一见,虽情况不明但当机立断,率千余精锐直扑匈奴阵中,当场格杀休屠王及二心者数千人,余者皆降。此战之后,汉在新收之地设武威、酒泉、张掖、敦煌四郡,“金城、河西并南山(祁连山)至盐泽(罗布泊),空无匈奴”。 4、大汉军功的登峰造极 元狩四年(前119年),汉对匈奴发动了决定性打击!大汉铁骑10万、步兵及辎重数十万,兵分两路,由卫青和霍去病分别率领,东西并进,横渡大漠。卫青一路过大漠千里,在今外蒙古中北部与匈奴大单于直属主力部队相遇。汉军以车结阵,出精骑与匈奴主力正面对冲,战正酣时,狂风大作、飞沙走石,卫青借机派万余精骑左右包抄,乘风而进,一举将匈奴包围。汉军铁骑本就彪悍过人,再加上于飞沙走石、昏天黑地之际乘风而来,一时有如天兵下凡、匈奴见皆胆裂。战至此时,胜负已定,匈奴被斩首级一万九千级,大单于仅率百骑远遁,连大印和夫人都没顾上带。 霍去病一路更是显赫。其军入匈奴境两千余里,与匈奴左贤王战,斩首七万余,然后乘胜追杀,一直到大漠极北的狼居胥山(今外蒙北端),数日不见匈奴踪迹而返。在归国之前,英姿勃发的年青统帅霍去病登上狼居胥山,南面中原,设坛拜祭,并立战胜碑于山上以兹纪念。从此,中国成语里多了一条“封狼居胥”。此战之后,匈奴胆寒,几年后赵破奴率大军再出塞竟然出现了千里不见匈奴踪迹的怪事。 至此,汉之天威四海远扬,元封元年,汉武帝亲率铁骑十八万出塞,在单于台驻扎,昼则旌旗千里,夜则篝火如星,军威赫赫,匈奴竟不敢战。汉武帝干脆派使节去大单于那儿送战书,叫他能战则战,不能战则降,莫要不战不降,在极北之地受罪。单于大怒,但怒归怒,打还是不敢打,最后只好灰溜溜地迁到贝加尔湖“受罪”去了。 汉武登单于台标志着汉之天威的鼎盛之时,从这时起数百年间,中国周边再也没有能与中国抗衡的力量,总体和平,在强有力的武装和打击的保证之下,终于来到神州大地。 对匈奴之战是汉代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也是最具重要意义的战争。在同时代,还有汉征大宛,汉征南越等一系列战争,战争的结果是持久的和平和丝绸之路的开通。而汉朝子民也可以自豪地对无法无天的外族宣称“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1、孝感动天---舜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舜的家世甚为寒微,虽然是帝颛项的后裔,但五世为庶人,处于社会下层。舜的遭遇更为不幸,父亲瞽叟,是个盲人,母亲很早去世。瞽叟续娶,继母生弟名叫象。舜生活在“父顽、母嚣、象傲”的家庭环境里,父亲心术不正,继母两面三刀,弟弟桀骜不驯,几个人串通一气,必欲置舜于死地而后快;然而舜对父母不失子道,十分孝顺,与弟弟十分友善,多年如一日,没有丝毫懈怠。 舜在家里人要加害于他的时候,及时逃避;稍有好转,马上回到他们身边,尽可能给予帮助,所以是“欲杀,不可得;即求,尝(常)在侧”身世如此不幸,环境如此恶劣,舜却能表现出非凡的品德,处理好家庭关系,这是他在传说故事中独具特色的一个方面。 舜家境清贫,故从事各种体力劳动,经历坎坷。他在历山耕耘种植,在雷泽打鱼,在黄河之滨制作陶器,总之生计艰难,颠沛流离,为养家糊口而到处奔波。 相传舜在20岁的时候,名气就很大了,他是以孝行而闻名的。因为能对虐待、迫害他的父母坚守孝道,故在青年时代即为人称扬。过了10年,尧向四岳(四方诸侯之长)征询继任人选,四岳就推荐了舜。尧将两个女儿嫁给舜,以考察他的品行和能力。舜不但使二女与全家和睦相处,而且在各方面都表现出卓越的才干和高尚的人格力量,后来尧让舜参预政事,管理百官,接待宾客,经受各种磨炼,舜终于得到尧的认可。选择吉日,举行大典,尧禅位于舜,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2、亲尝汤药---刘恒 汉文帝刘恒,汉朝第5位皇帝,汉高祖刘邦四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 有一次,他的母亲患了重病,这可急坏了刘恒。他母亲一病就是三年,卧床不起。刘恒亲自为母亲煎药汤,并且日夜守护在母亲的床前。每次看到母亲睡了,才趴在母亲床边睡一会儿。刘恒天天为母亲煎药,每次煎完,自己总先尝一尝,看看汤药苦不苦,烫不烫,自己觉得差不多了,才给母亲喝。 刘恒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3、啮指痛心--曾参 曾子,姓曾,名参,字子舆,春秋末年鲁国南武城人,与孔子、孟子、颜子(颜回)、子思比肩共称为五大圣人。 曾参十六岁拜孔子为师,他勤奋好学,颇得孔子真传。积极推行儒家主张,传播儒家思想。孔子的孙子孔伋师从参公,又传授给孟子。因之,曾参上承孔子之道,下启思孟学派,对孔子的儒学学派思想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和建树。他的修齐治平的政治观,省身、慎独的修养观,以孝为本,孝道为先的孝道观影响中国两千多年,至今仍具有及其宝贵的的社会意义和实用价值,是当今建立和谐社会的丰富思想道德营养。 曾参性情沉静,举止稳重,为人谨慎,待人谦恭,以孝著称。齐国欲聘之为卿,他因在家孝敬父母,辞而不就。曾提出“慎终(慎重地办理父母的丧事),追远(虔诚地追念祖先),民德归厚(要注重人民的道德修养)”的主张。 二十四孝记载了曾参啮指痛心的佳话:少年时家贫,曾参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曾参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4、百里负米---仲由 仲由,字子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门生。子路为人伉直好勇、光明磊落,重友朋、讲信义、守言诺,是孔子门徒中性格独异的一位。子路不仅性格独异,而且还有着政治方面的杰出才干。 仲由小的时候,他家境贫寒,经常吃野菜。长大后,仲由总是想:我如何能为父母准备好一点的饭菜呢?家里没有米,为了让父母吃到米饭,他必须要走到百里之外才能买到米,再背着米赶回家,奉养双亲。一百里路是非常远的,没有车子,仲由只能步行。严冬寒风刺骨,夏日汗流浃背,仲由常常要走上几天几夜,才能赶回家里。人人都觉得这样做太辛苦了,但是仲由甘之如饴,孝敬之心始终没有间断和停止过。 仲由在父母双双过世之后,南下到了楚国。楚王聘他当官,给他很优厚的待遇,一出门就有百辆马车跟随,每年给他的俸禄有万钟之多。仲由所吃的饭菜也非常的丰盛,每天山珍海味不断。但是,父母已经不在了,不能同仲由一起享用。仲由并没有因为物质条件变好而沾沾自喜,反而非常的感叹。他是多么希望再回到过去的生活,希望往日的情景能够重现,可是即使他想再负米百里之外,父母也永远无法回到他身边,给他尽孝的机会了。仲由思亲孝亲之心,没有随着父母的过世和他自己今日的显达而丝毫淡漠,对父母始终念念不忘。 孔老夫子赞叹仲由是一位非常尽孝的人。尽孝并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而是要看你对父母是不是发自内心的诚敬。所以孔夫子说,不敬父母,即使有孝心有孝行,都不称为孝,因为那跟家里养牲口几乎是无别的。在孔门四科里,孔夫子最重视的就是“德行”。在孔子门下,几乎所有的学生都是非常孝顺父母的。仲由百里负米的孝行也垂范于后世,成了千古美谈。 5、芦衣顺母---闵损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闵损母亲早逝,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给自己亲生的两个儿子用棉花做的冬衣,而给闵损的,却是野地里芦花做的薄衣。 一次,闵损的父亲外出,叫闵损来推车子,那芦花衣根本起不到御寒的作用,可怜的闵损冻得哆哆嗦嗦,手指僵硬,父亲起初很生气,以为闵损做事潦草敷衍。一路上迎着凛冽的寒风,闵损冻得身体缩成一团,闵损一个不小心,把车上驾马引轴的皮带子都弄掉了而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闵损的棉衣被打破了,突然从破洞处露出一些芦苇花洒了一车,父亲一看愣住了,刹那间他就已经明白过来:原来后娘竟如此狠心待儿子,气得当下掉了眼泪。 待到拉完货回到家里后,闵损父亲立即写了一纸休书逐后妻!那时女人地位很低,一旦被夫家休了,这一生就算是完了,为此走投无路而轻生寻短见的不在少数。 眼看父亲不肯饶恕继母,闵损跪求父亲恳求道:“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孩儿请父亲息怒,恳求您就饶了母亲这一回吧!”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被感化过来的母亲对闵损又敬又爱,处处待闵损胜过自己的亲生儿子,弟弟对兄长更是敬重有加。 6、鹿乳奉亲---郯子 郯子,春秋时期人,春秋时期郯国国君。郯子的仁孝之德,历来为海内外称道。在我国上传颂不衰的“二十四孝”中,郯子“鹿乳奉亲”的美德一直被视为楷模。郯子的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7、戏彩娱亲---老莱子 老莱子,春秋晚期著名思想家,“道家”创始人之一。由于老莱子不愿“受人官禄、为人所制”,于是隐居山林,自耕于蒙山南麓。 老莱子非常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对父母体贴入微。为了让父母过得快乐,老莱特地养了几只美丽善叫的鸟让父母玩耍。他自己也经常引逗鸟儿,让鸟儿发出动听的叫声。父亲听了很高兴,总是笑着说:“这鸟声真动听!”老莱子见父母脸上有笑容,心里非常高兴。其实那时的老莱子也年过70了。 一次,父母看着儿子的花白头发,叹气说:“连儿子都这么老了,我们在世的日子也不长了。”老莱害怕父母担忧,想着法子让父母高兴。他专门做了一套五彩斑斓的衣服,走路时也装着跳舞的样子,父母看了乐呵呵的。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戏彩娱亲这个成语形容子女想尽办法让年事已高的父母心情舒畅。 8、卖身葬父---董永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人,早年丧母,与父亲董还如相依为命,以种田为生。董永每去田间劳作,则以小车推着父亲,放到树荫下,并备有水罐,为父解渴,过着父子相依为命的生活。帝中平年间,山东青州黄巾起义,渤海骚动,董永随父亲为避乱迁徙至汝南,后又流寓安陆。董永的父亲病亡,无力埋葬,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 董永扶亡父灵柩回乡,葬于城北。在返回偿债途中,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9、刻木事亲---丁兰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人,寓居湖北宜城。丁兰年幼父去世,母因此忧伤成疾,不久病亡。丁兰父母俱亡,伶仃孤苦,幸赖族人抚养,才逐渐长大成人。 丁兰成人后,念父母恩深无以为报,终日思亲,一刻难忘,便请来木工,刻父母之像奉之案间,虔诚供奉,饮食必荐,出入必面,事死如生,以寄托自己的哀思。 丁兰的妻子遵循丈夫的叮咛和教诲,在祭祀父母时倒还恭谨,事久了,便当成儿戏一般。听人说:凡属草木之灵,享受人间香火既久,则精气俱全,以针刺之,当能有血。丁兰的妻子于是带着好奇心,趁丁兰外出,竟用针刺父母的木像。不料,木像被刺处竟流出血来,与生人无异。一时惊惧不已,不敢复刺。丁兰外出归来,到像前禀告,木像见了丁兰,忽然眼中流泪不止,面呈痛苦之状。丁兰大骇,乃问其妻,其妻不肯实言,丁兰再三盘问,方知事情真相,丁兰十分愤怒,痛责其妻,并把其妻逐出门去。 10、行佣供母---江革 江革,字休映,东汉时齐国临淄人。江革小时候就很聪明,早早就表现出写文章的才能和情思,六岁时就会写文章。 少年丧父的江革,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在逃难中,经常遇到盗贼,这些盗贼不但想要劝他,还想让他当盗贼。面临这种情形,江革救灾盗贼面前苦苦哀求,希望盗贼能念他老母没有人赡养,放他一马。盗贼看到孝子如此诚心诚意哀求,所以不忍心劫他,更不忍心杀他,甚至有的还告诉他如何行走,以免再遇到盗贼。有的盗贼被他感动,思念自己的母亲,便纷纷解散了,可见做盗贼也不是人的本性,都是因为社会动荡,环境所迫,才轮为盗贼。 后来,江革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先秦诸子百家中,影响最大的自然要数儒、墨、道、法四家。但自秦汉大一统帝国形成之后,它们的命运开始分化:儒家成了中华文化的正统和主流;法家虽在舆论上不大受好评,但实际上主宰了两千年来专制朝廷的庙堂政治;与法家相反,道家则占据了民间社会的广阔天地,成为幽人隐士的精神家园。 只有墨家,在刹那辉煌之后,无论是作为一种学说,还是作为一种组织,都烟消云散,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虽然我们现在还能从文本上大致了解墨家的思想体系,但它已经只是一块思想化石,它在现实生活中已完全没有影响力。——甚至即便是文本上的《墨子》,《汉书·艺文志》记载尚有七十一篇,但现在只留下五十三篇,而且这五十三篇亦是幸亏葛洪把墨子写进《神仙传》,使《墨子》得以托庇于《道藏》而留存于世。 为什么墨家下场如此悲凉?是墨家思想不够高明么?应该不是。墨家思想体系充满了伟大的人道主义色彩与科学精神,即便以现在的眼光看,它依然是那么熠熠生辉。可见,历史留下的未必尽是精华,淘汰的也未必尽是垃圾。历史的逻辑未必是合理的,但不合理的又未必是不能解释的。作为一个长期而普遍的历史事实,墨家的消亡大概也并非偶然的命运安排。只是,原因是什么? 墨家与儒、道、法三家有一点差别,那就是它不仅有一套学说,还有自己的组织。这方面它与晚起的作为宗教的道教和东汉以后传入中国的佛教相类,胡适先生甚至直接把墨家视为一种宗教,所以我们不妨拿墨家与释道二教来做比较。就外因看,百家既罢、儒术独尊的历史环境可能是墨家消亡的重要原因,但同样不能居庙堂之高的道教(个别时期除外)却没有像墨家一样消亡,反而在民间发扬光大,并深深影响了中华民族的底层民俗文化。 除开外因,墨家消亡大约有其内在的因由:一个人要想成为墨家的忠实信徒,就必须有强烈的牺牲精神和献身精神,“以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必须能忍受生活上的艰苦,“以裘褐为衣,以跂蹻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而不能像孔夫子那样“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必须怀有对众人的博爱之心,而不能讲私人感情……墨家希望每个人都能成为高尚的人、纯粹的人。 所以,《庄子·天下》批评墨家说:“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忧,使人悲,其行难为也。恐其不可以为圣人之道,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虽独能任,奈天下何!离于天下,其去王也远矣!”不过,即便如此,《庄子·天下》还是感叹说:“墨子真天下之好也。” 相比之下,做道教门徒似乎要幸福得多。道教的修行目标不是来世往生极乐世界,而是今世就要长生不老,成为仙人。所以,道教,尤其是历史悠久的正一道,并没有太多禁欲方面的规定,房中术甚至还是一种仙家秘术。 苦行僧式的生活方式固然是墨家不易为人接受的重要原因,但这一点尚不足以解释一切,因为在禁欲主义方面比墨家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佛教,自传入中华以后,一直香火不绝,至今依然是中国的第一大宗教,所谓“天下名山僧占多”。 为什么墨家、佛教同样主张禁欲,而两者命运迥异?这可以从两者的不同之处找到答案:墨家只是一种世俗学说,而佛教是一种出世的宗教。作为出世的宗教,佛教能为信徒提供一套灵魂救赎的法门,让他们在禁欲的同时能享受心灵的满足,从而把所有的苦难都视为通往幸福彼岸的舟筏。正由于有这种“心灵鸡汤”,虔诚的佛门弟子可以忽略形而下的艰苦,去追求形而上的禅悦。 而墨家的理论体系本质上是世俗化的:兼爱、非攻、尚贤、尚同、非命、非乐、节用、节葬……这些都是纯粹俗世的学说。墨家思想中唯一带有神秘主义色彩的观点是相信鬼神并以此劝善,但这不足以改变整个墨家思想体系的高度世俗化色彩,不足以成为墨家门徒灵魂信仰的基础。而如果不以坚定的信仰为基础,禁欲的生活、无私的行为就不会有普遍而长久的吸引力。 总而言之,一种学问要想成为广被接受的显学,总得有某种足以吸引信徒的东西,这种东西可以是形而下的物质动机,也可以是形而上的精神慰藉。而墨家恰好这两方面的东西都无法提供,最后只能“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墨家如要长存,必得把世俗主义与禁欲主义二者舍去其一,以世俗主义搭配功利主义(如同大多数世俗学说),或以禁欲主义搭配神秘主义(如同大多数宗教学说),庶几方可免于沦亡。 除此之外,墨家还有一个不得不消亡的理由:在大一统的专制君主治下,一个内部有着严明纪律的世俗化组织必然会让朝廷产生极大的戒心。虽然墨家可能只有一腔热血,没有政治野心,但专制君主最怕的恰恰不是贪婪的小人,而是有政治动员能力的圣贤君子。所以,汉高祖坐稳了江山后,丞相萧何的门客劝萧“多买田地,贱贳貣以自污”,这样皇上才会安心。萧何听了劝告,于是低价强买老百姓的房子田地,结果高祖果然龙颜大悦。假如萧丞相像墨子一样想着“摩顶放踵利天下”,说不定未央宫里又要多一个无头之鬼。 对于君主而言,可怕的不是有造反的野心,而是有造反的能力。所以宋太祖要“杯酒释兵权”,让老部下都去做富家翁。专制君主对一切世俗组织都必然心怀警惕,“结党营私”之所以是一个很重的罪名,关键不在于“营私”而在于“结党”。“结党营私”固然不可,“结党营公”就更加显得别有用心。 所以,作为组织的墨家必然只能存在于列国时代,那时还没有形成四海为家的大一统,列国君主面临的最大危险是身边的敌国,对自己治下的百姓自要松弛许多。而且,像墨子这类人可以周游列国,亦不致成为某一国君主的忌讳。一旦“六王毕,四海一”,君主就势必以臣民为敌,不但墨家这类的组织不可能继续存在,甚至秉承了一些墨家思想,以除暴安良为己任的游侠亦因“以武犯禁”而为朝廷所不容。 而释、道二教虽有组织,但因其强烈的出世倾向而稍可见容于世。释、道二教不似基督教,它们一方面有遁世色彩,另一方面却又教人顺从世俗政权,即便世俗统治残暴无道,臣民也应逆来顺受。而且,在传教上,“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这使释、道二教高度依赖世俗政权的支持。正由于释、道二教没有什么威胁性,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安邦定国,所以才不致像墨家一样过早衰亡。

电影《狼图腾》正在热映之际,蒙古族作家郭雪波的一则微博声明再度引发了关于狼是否是蒙古族图腾的讨论。昨日,他仍在网上与反对意见展开鏖战。蒙古族真的信仰狼图腾吗?实际上,这种争论在小说出版后已经在业界发酵许久。郭雪波在声明中也点出,有关“狼图腾”之争涉及商业利益,已经不是单纯的学术讨论。 1、郭雪波:要传承真正优秀的民族文化 郭雪波发表在新浪微博的声明称,“狼从来不是蒙古人图腾,蒙古族所有文史中从未记载过狼为图腾!这是一汉族知青在草原只待三年,生生嫁祸蒙古人的伪文化!蒙古人最早信萨满后佛教。狼是蒙古人生存天敌,狼并无团队精神两窝狼死磕,狼贪婪自私冷酷残忍,宣扬狼精神是反人类法西斯思想。我们保留诉诸法律捍卫祖先和民族文化的权利。” 郭雪波是中国作协会员,中国环境文学研究会副会长。他1960年代末毕业于内蒙古蒙文专科学校,1980年代曾在内蒙古社科院文学所专门从事蒙古族历史文化研究,自认“对自己民族的历史还是了解的”。 郭雪波在微博回应读者评论时表示,针对《狼图腾》的质疑,“我可是说了好多年……著名蒙古族老作家玛拉沁夫还找组织反映过,我们一直在呼喊,发我们的声音。可在狼图腾形成的利益集团面前,我们深感到声音何其微弱!”几年前,郭雪波就认为《狼图腾》借用了自己作品关于生态文化的理念。“我也写过长篇《大漠狼孩》,是从积极角度描写人与自然、人与狼的关系。2000年《大漠狼孩》出版后《狼图腾》作者通过他人从我这里讨要过一本,三年后他抛出《狼图腾》借用我的生态文化理念是小事我不计较,但给蒙古人愣按狼为图腾那就是亵渎我们祖先篡改民族历史文化的大事了。”他表示,从出版到电影形成了利益链条,“狼图腾”的传播影响深远,“为传承真正优秀的民族文化,必须与欺世盗名者展开肉搏战。相信真理,相信邪不压正,无论他打着如何漂亮的旗号,必须弘扬中华民族正能量。”但实际上,此时再次抛出争议,无疑会对电影票房起到一定拉动作用。 2、“蒙古人从没有把狼当成图腾” 就像《狼图腾》自出版以来在历史学、民族学、军事学等多个领域就没有平息过的争论一样,关于狼是否是蒙古族的图腾也一直有争议。有不少蒙古族网友认同郭雪波的“宣扬狼精神是反人类法西斯思想”,认为蒙古人崇拜长生天长生地,崇拜自然,崇拜祖先,并祭拜以天地自然和祖先像征的“敖包”。在草原上,狼和游牧民族是生存竞争对手,是敌对关系,至今草原上狼祸羊群照杀无误。蒙古人谁家也没祭拜过狼。“大家被那本小说给祸害了,狼不是蒙古人的图腾。稍微了解蒙古族的具有常识的人都会发现,蒙古族根本就没有信仰‘狼图腾’这么回事,只是有佩戴狼髀石辟邪之说。”不少蒙古族网友对图腾一说一头雾水,“《狼图腾》一个汉人写的有关蒙古族的事情,起初觉得写的很精彩。后来回想起来觉得……咦!蒙古人有图腾?” 3、“苍狼白鹿”传说佐证狼图腾? 而相反的观点则认为,《元朝秘史》和《史集》中记载的“苍狼白鹿”的传说,则反映了蒙古先民的一种图腾观念。比如《蒙古秘史》(亦称《元朝秘史》)开卷:“成吉思汗的根源。奉天命而生的孛儿帖·赤那(苍狼),和他的妻子豁埃·马阑勒(白鹿)”。余大钧注,“这说明蒙古族远祖传承了森林狩猎时代的鹿图腾和草原游牧时代的狼图腾。” 其实,《狼图腾》中的许多细节也被郭雪波质疑,诸如成吉思汗的战旗是九足神鹰,从无狼旗;“苍狼白鹿”的传说,歪曲了蒙古族经典史籍《蒙古秘史》的开篇一段描述:“孛日帖赤那与妻豁埃亦玛阑勒,渡滕吉思而来”,这是一对夫妻人名,孛日帖赤那的意思为紫色狼,豁埃亦玛阑勒的意思为花色牝鹿即母鹿,可姜戎把这直接当做真的“苍狼”与“母鹿”,称蒙古人祖先就是狼和鹿。有网友表示,“我觉得《狼图腾》这本书所传达的更多的是一种精神,至于蒙古人是不是信仰狼作为图腾已经不重要。”

每年的2月14日,是西方的传统节日之一。男女在这一天互送巧克力、贺卡和花,用以表达爱意或友好,现已成为欧美各国青年人喜爱的节日。大概这世上有多少情人就有多少关于情人节来历的诠释吧。情人节是一个充满著浪漫色彩的全球性节日。相爱的男女会在此节日之际互赠鲜花,糖果,各种精美的礼物以此更增进彼此的感情。情人节是在每年的二月十四日,故二月也就被渲染了浪漫和神秘的色彩。 一、情人节的由来 1、版本一: Valentine's day是情人节在英语里的叫法。从字面上来看,很难看出中西方叫法之间有什么联系。这里面隐藏着一个动人的故事。 大约在公元三世纪的罗马,那时恺撒已经死去快三百年了,暴君Claudius当政。当时,罗马内外战争频仍,民不聊生。为了补足兵员,将战争进行到底,Claudius下令,凡是一定年龄范围内的男子,都必须进入罗马军队,以生命为国家效劳。自此,丈夫离开妻子,少年离开恋人。于是整个罗马便被笼罩在绵长的相思中。对此,暴君大为恼火。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竟然下令禁止国人举行结婚典礼,甚至要求已经结婚的毁掉婚约。 然而,暴政禁止不了爱情。就在暴君的国都里,居住着一位德高望重的修士,他就是Valentine,我们的主人公。他不忍看到一对对伴侣就这样生离死别,于是为前来请求帮助的情侣秘密地主持上帝的结婚典礼。一时间,这一令人振奋的消息在整个国度传开,更多的情侣秘密地赶来请求修士的帮助。 但是,事情很快还是被暴君知晓了,于是他再一次显示了残暴面目——将修士打进大牢,最终折磨致死。修士死的那一天是2月14日,公元270年的2月14日。人们为了纪念这个敢于与暴君斗争的人,渐渐地使得2月14日成为一个节日。很多世纪过去了,人们再也记不得Claudius的大名,再也记不得他的权杖与宝剑,但依然会纪念Valentine修士,因为那个日子是Valentine's day,是情人节。 2、版本二: 在古罗马时期,二月十四日是为表示对约娜的尊敬而设的节日。约娜是罗马众神的皇后,罗马人同时将她尊奉为妇女和婚姻之神。接下来的二月十五日则被“卢帕撒拉节”,是用来对约娜治下的其他众神表示尊敬的节日。 在古罗马,年轻人和少女的生活是被严格分开的。然而,在卢帕撒拉节,小伙子们可以选择一个自己心爱的姑娘的名字刻在花瓶上。这样,过节的时候,小伙子就可以与自己选择的姑娘一起跳舞,庆祝节日。如果被选中的姑娘也对小伙子有意的话,他们便可一直配对,而且最终他们会坠入爱河并一起步入教堂结婚。后人为此而将每年的二月十四日定为情人节。 3、版本三: 一本英语辞典上注释说,范泰伦节(情人节)二月十四日,来源于古罗马的牧神节。据说鸟类在这一天开始交配。那时的风俗是:在牧神节期间,每个青年男子从一只盒子里抽签,盒子里放的是写有青年女子姓名的条子。抽到谁,谁就成为那个青年男子的心上人。后来这个节日改为纪念一位叫瓦伦丁的基督教圣徒。 古罗马青年基督教传教士圣瓦伦丁,冒险传播基督教义,被捕入狱,感动了老狱吏和他双目失明的女儿,得到了他们悉心照料。临刑前圣瓦伦丁给姑娘写了封信,表明了对姑娘的深情。在他被处死的当天,盲女在他墓前种了一棵开红花的杏树,以寄托自己的情思。 这一天就是2月14日。现在,在情人节里,许多小伙子还把求爱的圣瓦伦丁的明信片做成精美的工艺品,剪成蝴蝶和鲜花,以表示心诚志坚。姑娘们晚上将月桂树叶放在枕头上,希望梦见自己的情人。通常在情人节中,以赠送一枝红玫瑰来表达情人之间的感情。将一枝半开的红玫瑰作为情人节送给女孩的最佳礼物,而姑娘则以一盒心形巧克力作为回赠的礼物。据说,巧克力成份之一苯基胺能引起人体内荷尔蒙的变化,跟热恋中的感觉相似。 二、情人节习俗的变迁 “情人节”是古老的节日之一,可追溯到基督教产生之前,但“圣瓦伦丁节”却是近期的说法。据传说记载,圣瓦伦丁是古罗马的两个同名的主教,两人均在公元270年遇难。他们遇难前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给太太写情书(当时的牧师可以结婚),此后,“圣瓦伦丁节”这个名称被运用到早期的宗教仪式上。据同一传说记载,“圣瓦伦丁节”那一天鸟儿成双结对,蜜蜂也双栖双飞,人也是如此。 时代不同,“情人节”时预测婚姻、吸引情人的方式也不一样。从古罗马至维多利亚时代,人们用两株半开的花来预测婚后状况。未婚男女栽种两株半开的花,花名的第一个字母要与各自名字的第一个字母相同。如果两花交相开放,则预示着夫妻终身美满;如果两花相背而开,则预示着夫妻将会分道扬镳;如果鲜花怒放,则表示未来的家庭人丁兴旺;若出现一朵花凋谢或死亡的情况,则意味着夫妻中有一方会先于另一方而早逝。 未婚女子相信如果把鞋摆成T字型放在床下,而且开着窗的话,就一定会梦见自己的心上人或者发现他站在床前。这在农村的成功率更高,因为她的追求者可以从窗口窥见特地摆放的鞋子。虽然自维多利亚时代以后,“情人节”衰落了100多年。而今天,这个节日却愈来愈受欢迎。“圣瓦伦丁节”是关于爱、浪漫以及花、巧克力、贺卡的节日,对我们的心灵来说弥足珍贵。 不同时代,过情人节的习俗有所不同。其中从1837-1901年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情人节习俗最为独特:2月14日这一天,一对对情人,将一株生有两朵含苞待放花蕾的春枝移植在特制的盆内。花名的第一个字母必须与这对情人一姓名的第一个字母吻合。 几天后,如果这春枝上的双蕾怒放,交相辉映,便预示这对情人白首偕老;如果双蕾各分西东,相北吐蕊,这对情、人终将劳燕分飞;如果花开得硕大、灿烂,表示以后子孙满堂,阖家欢乐;倘若一花枯萎凋谢,情人中的一人有早夭之险。在白金汉郡还曾盛行在情人节之夜祈祷的风习:点燃一支蜡烛,插入两枚细针,从烛底插到烛心,默念自己的爱人的名字,祈祷相爱始终,待蜡烛燃至针尖,据说所爱之人便会及时叩扉而至。还有个情人节的习俗:在情人节前一周内,连续7夜,将左脚上袜子脱下穿到右脚上,反复祝愿:“愿我的心爱人儿能进入今宵梦境。”据说,这时月下老就会抛下一根吉利的大红丝线。还有将袜子脱下绕在颈项祈爱的。 维多利亚时代之后,情人节风俗渐渐淡化,20世纪三四十年代,随着贺卡的盛行,情人节又复热火重燃。在有的国家内,情人节已有演变为女性向男人表达情谊的趋势,于是,3月14日又成为“还情节”,即男子向女子馈赠礼物以示 “还情”。情人节是一个属于朋友的日子,属于家人的日子,属于情人的日子。在西方,情人节不但是表达情意的最佳时刻,也是向自己心爱的人求婚的最佳时刻。在这一点上,情人节体现出的,不正是古罗马人设计这个节日的本意吗? 三、情人节的礼物 通常在情人节中,以赠送一支红玫瑰来表达情人之间的感情。将一支半开的红玫瑰衬上一片形色漂亮的绿叶,然后装在一个透明的单支花的胶袋中,在花柄的下半部用彩带系上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形成一个精美秀丽的小型花束,以此作为情人节的最佳礼物。 玫瑰是世界主要的礼品花之一、表明专一、情感和活力。玫瑰一般有深红、粉红、黄色、白色等色彩。著名品种有伊里莎白女王(红色)、初恋(黄色)等。情人节以送红玫瑰的最多。给情人送玫瑰以几枝为宜?当然是越多越好,一枝取情有独钟之意,三枝则代表“ 我爱你”。送6枝、8枝代表吉祥数,送11枝,是将10枝送给最心爱的人,另一枝代表自己。至于送24枝则是国际性的常例,12枝为一打,代表一年中的12个月,有追求圆满,年年月月献爱心之意。 情人节的巧克力也是不可或缺的。巧克力自它诞生以来就于情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相爱的人们用甜蜜的巧克力表达对爱人的浓浓情谊。美国在1980年代,钻石商开始针对情人节做首饰的促销活动,使得情人节的礼物类型由巧克力和鲜花两大类中,又多了首饰珠宝这一类。

在很长的历史阶段,汉人都是以牛羊肉为高大上的肉类,吃牛吃羊是士大夫阶层的专利,这种饮食习惯直到今天仍影响着肉菜市场的物价 鸿门宴中有这样一段,樊哙冲入大帐,要救刘邦。项羽见来了一位莽撞人,饶有兴趣地说道:“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哙拜谢,起,立而饮之。项王曰:“赐之彘(zhì)肩。”则与一生彘肩。樊哙覆其盾于地,加彘肩上,拔剑切而啖之。 这一幕项羽又赐酒,又给肉,许多人解释为项羽对樊哙很器重。但如果在某个宴席上,主人给你四升酒让你喝下去,哪里有一点器重之意?还被迫生吃猪肘,分明是项羽戏耍侮辱樊哙。 在古代的饮食习惯中,猪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非高大上的肉食,“天子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鱼炙,庶人食菜。”只有牛羊才是上等的肉,到了宋朝,这种饮食特点被最大限度地发挥,时至今日牛羊肉在市场上仍比猪肉昂贵。 1、先秦时期牛羊肉便是高大上肉食 在很早的时候,中国人就懂得驯养“马牛羊猪狗鸡”等六牲获得肉食,但不同的肉食在食物系统中有着不同的地位,这种地位甚至影响到今天的肉类价格。 在古代的饮食习惯中,牛羊毫无疑问是最贵族化的肉食,《礼记·王制》也说:“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从排名上看,牛羊在猪之上,为何在先秦时期的肉食排名中会有这样的区分? 首先是从肉食的珍贵程度有关,牛在农耕时代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在许多朝代都不许私自宰杀牛,就如礼记所说,连诸侯没什么重要的事都不轻易杀牛。 最早在汉代,牛已经被立法保护,汉律规定“不得屠杀少齿”。汉律对杀牛的惩罚十分严厉,犯禁者诛,要给牛偿命。到了唐宋时期,牛更是不管是否老弱病残,都在禁杀之列,只有自然死亡,或者病死的牛才可以剥皮售卖或者自己吃用。物以稀为贵,牛肉自然在肉食排行榜中名列前茅,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2、唐宋时期肉食发展趋势---牛羊肉仍是主流 这种从先秦时期养成的饮食习惯,一直深深地影响到后世,在唐代更是继承了这一习惯,汉族的饮食文化发展到了宋朝已是博大精深,由于对牛肉的禁食,羊肉在这个时期成为了皇家士大夫阶层的主要肉食。 宋朝吃羊是从皇家流行开来的习俗,宋真宗时御厨每天宰羊350只,仁宗时每天要宰280只羊,英宗朝减少到每天40只,到神宗时虽然引进猪肉消费,但御厨一年消耗“羊肉43万4463斤4两”,而猪肉只用掉“4131斤”,还不及羊肉消耗量的零头。 皇家盛行,自然上行下效,从官员到民间,羊肉成为了宋朝餐桌的头等肉食。民间无论婚丧嫁娶,或是中秀才举人,还是烧香还愿,如果没有一只羊在案上放着,都不好意思招待客人。 著名吃货苏东坡在京城宦海生涯时,虽然吃羊吃到腻味,“十年京国厌肥羜”,但当他被下放到惠州监视居住的时候,仍然会被每个月一次的官廨杀羊所吸引。作为罪官他已经不能吃羊肉了,但弄一些羊骨头回去烤熟了吃也很解馋。 在宋朝,猪肉仍然不是士大夫阶层的主要肉食,或者说猪肉仍然是低档的肉食。南宋高宗在清河郡王张浚府上吃了一顿,菜谱中天南海北,地上跑的,空中飞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唯独没有猪肉。而在随从高宗出行的禁卫食谱中却有猪肉三千斤,可见当时猪肉的主要消费群体档次实在不高。 但在普通老百姓那里,猪肉就是主食了,《东京梦华录》称,每天有上万头猪被贩子们从四乡收购送入东京,无数的猪肉摊贩,无数的“郑屠户”宰杀这些猪,给普通百姓的餐桌上送去肉食。 真正让猪肉沾上点贵族气的,还是苏东坡,在杭州任上,因为治理西湖,要解决民工的吃饭问题,他创造性地发明了“小火慢炖”的方块肥肉,这种以姜葱红糖料酒酱油等做成的猪肉菜肴,被命名为“东坡肉”。 汉人的地盘以羊肉为贵,但到了北方辽金朝却正好相反,猪肉成了高大上。宋朝的使节出使辽金,北人用最好的猪肉款待使者,猪肉在辽金,是“非大宴不设”。为何猪肉在同一时代南北国家中有着如此悬殊的待遇?究其原因无非就是“物以稀为贵”,辽金猪少,以猪肉为贵;大宋羊少,自以羊肉为美。于是在互市的时候双方就互通有无,辽金出口肥羊,换取宋朝的猪,双方都挺高兴。 3、明清时期---猪肉逐渐流行 明朝时,猪肉逐渐流行开来,至少在皇家食谱中已有所见,《明宫史》记载,在皇家过年的食谱中就有烧猪肉、猪灌肠、猪臂肉、猪肉包子等。说明此时猪肉已经能够登上大雅之堂。 但在民间,猪肉的盛行程度仍然不如牛羊肉,万历年间,北京的物价显示,万历五年牛肉1斤0.013两纹银,猪肉0.018两纹银;万历二十年猪肉涨到0.02两,牛肉和羊肉1斤都只需要0.015两。也说明在这个时候,牛羊肉仍然是比猪肉更普及的肉食。 到了清朝,猪肉终于实现逆转,成为了汉族的主要肉食,在美食家袁枚《随园食单》中,已经将猪单独列为《特牲单》叙述:“猪用最多,可称‘广大教主’。宜古人有特豚馈食之礼。”在他的介绍中,与猪肉相关的有43道菜,其中有红煨肉三法、白煨肉、油灼肉等。 虽然饮食习惯渐渐逆转,但牛羊肉的高大上地位已经无法撼动了,1840年,当红须绿眼的英国人把大炮架到大清朝的眼皮底下时,琦善作为钦差大臣奉旨与洋人交涉。会谈前一天,他按朝廷招待贡使的老规矩给英国舰队送吃的,计包括20头阉牛、200只羊及许多鸭和鸡,一两千个鸡蛋,唯独没有一口猪。

在中国国学文化中,经典的名句比比皆是。这些经典在很长一段时间,是中国人品质和内涵的一种代表,我们一起来品读一下这十句最具智慧的国学精语。 1、上善若水,处下不争 上善若水,语出《老子》:“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wù),故几于道。”意思是说,最高境界的善行就像水的品性一样,泽被万物而不争名利,处于众人所不注意的地方,所以是最接近道的。在道家学说里,水为至善至柔;水性绵绵密密,微则无声,巨则汹涌;与人无争却又容纳万物。人生之道,莫过于此。 2、大智若愚,勿恃聪明 大智若愚,中国古代成语。出自宋·苏轼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二七《贺欧阳少帅致仕启》:“大勇若怯,大智若愚。”解释:才智很高而不露锋芒,表面上看好像愚笨。同样意思的还有“大巧若拙”。老子曰:“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致都是一个意思,只是更能表现被形容者伟大可以掌控一切的一面。“大智若愚”,若愚,已入理悟之境;但要大彻大悟,当需守愚,守者即修行,亦即功夫。 3、淡泊恬适,明心立志 淡泊明志,此句最早出自西汉初年刘安的《淮南子·主术训》。诸葛亮的《诫子书》也有引用:“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淡泊”是一种古老的道家思想,《老子》就曾说“恬淡为上,胜而不美”。不清心寡欲就不能使自己的志向明确坚定,不安定清静就不能实现远大理想而长期刻苦学习。 4、滴水穿石,贵在坚持 泰山之溜穿石,单极之绠断干。水非石之钻,索非木之锯,渐靡使之然也。宋朝张乖崖在崇阳当县令。一天,他看见小吏从府库慌张出来,头巾下藏着一文钱。下令拷打。小吏不服:"一文钱算什么!你只能打我,不能杀我!"张大怒:"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斩首。 5、厚积薄发,以柔克刚 厚积薄发源于“君子厚积而薄发”一句。意思是经过长时间有准备的积累即将大有可为,施展作为。苏轼尝在《稼说送张琥》中说:“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吾告子止于此矣。”以柔克刚的态度用柔软的去克制刚强的,暗合道家主张的学说,顺其自然。万物相生相克,刚劲的东西不一定要用更刚劲的征服,有时最柔软的事物才恰恰是它的弱点。 6、海纳百川,包容涵藏 海纳百川出自晋·袁宏《三国名臣序赞》:“形器不存,方寸海纳。”李周翰注:“方寸之心,如海之纳百川也,言其包含广也。”意指大海可以容得下成百上千条江河之水。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就是说要豁达大度、胸怀宽阔,这也是一个人有修养的表现。人们都把那些具有像大海一样广阔胸怀的人看做是可敬的人。四川大学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作为校训。 7、戒骄祛躁,平等待人 毛泽东在《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戒骄戒躁,永远保持谦虚进取的精神。”这是孔子“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的态度,同时也是老子“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的思想。在安徽桐城有一条六尺巷,是指清代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张英的老家人与邻居争宅基时,张英不偏不袒,互判三尺,同等对待。 8、涵养心性,静定归真 这种返璞归真的态度,是一种道教教义。道教学道修道,其目的就是要通过自身的修行和修炼,使生命返复到始初的状态。他们认为人原初的本性是淳朴和纯真的,是近于“道”的本性的。所以人们常说儿童天真无邪。但由于随着年龄的增长,思虑欲念不断萌生,再加上社会环境的不同影响和情色财货的诱惑,不断地消耗掉人原有的生命元真,也蒙迷了原有的纯朴天性,若进一步嗜欲无止,将严重损害自己心性和生命健康,从此背道而驰。而学道修道,就是要使心性和生命返到纯朴纯真的状态。 9、心诚则灵,唯德感天 心诚则灵,关键是要做到“心”、“诚”两点。其如《礼记》中所讲的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一样,只要虔心诚意,就能产生灵验;只要有坚定的信念,正确的心态,愿望就会实现,这就是心诚则灵。到目前为止,佛教中的礼佛者更是以“心诚则灵”来形容拜佛求签者的心意。 10、大道至简,淳朴自然 大道至简,是中华道家哲学。道在中国哲学中,是一个重要的概念,表示“终极真理”。此一概念,不单为哲学流派道家、儒家等所重视,也被宗教流派道教等所使用。大道至简即指大道理(基本原理、方法和规律)是极其简单的,简单到一两句话就能说明白。所谓“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