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们国家古代,地理方位是是身份的标致。自古就在南比北高,东比西高。皇宫、政府衙门的建筑方位都是“坐北朝南”的。在四合院中。住在东院地位要比西院的地位要高。我们国家以前住在北京四合院的那些领导人,社会名流,他们的住房安排其实也遵从了这种规则。之所以把房东叫做房东,不叫房西,这来源于古代地主家里佣人们对地主的称呼。因为主人一般住东院。仆人们住西院,大门向南开。北边就是祭祀的地方或是会客的地方。仆人们就称主人为东家。后来就延用了这种习惯,称房子的主人为房东,而不是房西。而其实,对于身份的方位标式,不仅仅只有东西南北,还有左右这分。在政治上——古人视“右”为上,视“左”为下,唐代称贵族为“右族”,称帝王的亲戚为“右戚”,而被贬谪降职的人,便称为“左迁”。在清代以前,凡朝官班次皆以文职居左,武职居右,故称武官为“右列”。如国家遇到战乱,则以武士为上,故称“上武”或“右武”。这说明了历史朝廷都认识到军队对保卫国家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军事上——则视“左”为大,为正;“右”为小、为副。现在在军队队列中,排头兵总是站在队列“右边”,口令是“向右看齐”,军功章则佩戴在军上衣的“左上方”,值勤袖章也戴在“左”手臂。在地理上——我国以“东”为“左”,以“西”为“右”。如山东别称“山左”,江西为“江右”。福建因濒临东海,故又称“左海”。在福州林则徐纪念馆门口大墙的左门楣就是书有“左海伟人”四个大金字。 在佛教中,“左”兆“凶”,“右”示“吉”,呈现在如今佛像胸前表示吉祥如意的符号——“卐”,就是以右旋卐为准。在生活上——人们多对“左”表示歧视。南方人称“右手”为“大边手”,称“左手”为“小边手”。北方人叫性格乖僻的人为“左性子”、“左脾气”,甚至称歪门邪道的为“旁门左道”。 有趣的是:我国男女衣服的开襟也有“男左女右”之分。男衣纽扣一般在右,扣门在左,由左向右扣衣;而女性的衣服则相反。据说与古代生活也有密切关系。当时,男人狩猎或出征多用右手执戈挥矛,而女人抱婴喂乳则多用左手,右手便于料理家务。此外,男“左”女“右”的说法在我国相当普遍,就连如今男女结婚拍结婚照也是“男左女右”。 古代把南视为至尊,而把北象征为失败、臣服。宫殿和庙宇都面朝向正南,帝王的座位都是座北朝南,当上皇帝称“南面称尊”;打了败仗、臣服他人“败北”、“北面称臣”。正因为正南这个方向如此尊荣,所以过去老百姓盖房子,谁也不敢取子午线的正南方向,都是偏东或偏西一些,以免犯忌讳而获罪。除了南尊北卑之外,在东、西方向上,古人还以东为首,以西为次。皇后和妃子们的住处分为东宫、西宫,而以东宫为大为正,西宫为次为从;供奉祖宗牌位的太庙,要建在皇宫的东侧。现代汉语中的“东家”、“房东”等也由此而来。除了东西南北之外,表示方向的前后左右也有尊卑高低之分。古代皇帝是至尊,他面南背北而座,其左侧是东方。因此就在崇尚东方的同时,“左”也随着高贵起来。三国时期的东吴占据江东,也称江左。文左武右的仪制,男左女右的观念等,都是尊左的反映,有些习俗甚至延续至今。如:房间是民居院落中最重要的组成部份。北京四合院都是平房,没有楼房。四合院里最重要的房间就是正房。正房就是北房,也称上房或主房。由於祖宗牌位及堂屋设在正房的中间,所以正房在全宅中所处的地位最高,正房的开间、进深和高度等方面在尺度上都大於其他房间。正房的开间一般为三间,中间一间为祖堂,东侧的次间往往住祖父母,西侧的次间住父母,而且老房子正房左边(东边)的次间、稍间比右边(西边)的略大,这是受“左为上”传统习俗影响的结果。旧时人们有尊左的习俗,我们常说的“左祖古庙”、“文左武右”、“男左女右”都是尊左的反映。

《西游记》里的美猴王老孙,一辈子就当过那么一回官,就是玉皇大帝在天上封给他的"弼马温",这事儿,地球人都知道。 《西游记》第四回"官封弼马心何足名注齐天意未宁",写到太白金星领着美猴王到天上见玉帝后,"猴王却才朝上唱个大喏。玉帝宣文选武选仙卿,看那处少甚官职,着孙悟空去除授。旁边转过武曲星君启奏道:'天宫里各宫各殿,各方各处,都不少官,只是御马监缺个正堂管事。'玉帝传旨道:'就除他做个弼马温罢。'众臣叫谢恩,他也只朝上唱个大喏"。 历朝历代都有管理马的官员,《智取威虎山》里,土匪许大马棒手下还有个司马副官胡彪。可是,任何一个王朝的官制里,都没有"弼马温"这么个官职名称。"弼马温"听着就不像那么回事儿,不伦不类,让人弄不明白。 台湾历史学家、掌故家苏同炳先生写过《"弼马温"释义》一文,文中说: 明人赵南星所撰文集中,曾有这么一段话,说:"《马经》言,马厩畜母猴辟马瘟疫,逐月有天癸流草上,马食之永无疾病矣。《西游记》之所本。" 原来古代有这么一个传说,说的是母猴每月来的月经,若流到草料上让马吃了,就可以使马避开瘟疫。有些地方的拴马桩上常雕个石猴,也就是这个意思。 "弼马温"不过是"避马瘟"的同音而已,只是换了两个文词戏弄猴王。孙猴子是公的,却干上了这个差事,这等于是不带脏字地骂人。玉帝让猴王当"弼马温",这纯粹是拿老孙耍着玩。 "猴"、"侯"同音。古代有个习俗,认为马和猴在一起,寓意"马上封侯",讨升官晋爵的口彩,也常常将猴子与马画到一起。玉帝怎能不明白这个,可他偏不给老孙一个"侯",随口就出来了"就除他做个弼马温罢",愣给他一个"温",这是成心的。 美猴王没文化,当然也看不出玉帝老儿的伎俩,一开始还美滋滋的,"众臣叫谢恩",他也跟着"朝上唱个大喏",没有不同意见。但猴王从众人以后的态度上,渐渐悟出了真经,悟空一气之下回了家,给自己封了个"齐天大圣"。"齐天大圣",这是与天齐高,跟玉帝平起平坐的意思。 玉帝派托塔李天王、哪吒领兵讨伐,可是,这些天兵天将全都败在老孙的金箍棒下,只得再请猴王到天上,正式封他"齐天大圣"。玉帝又怕悟空惹祸,便让他看管蟠桃园,但这也只有空名。最后孙悟空大闹天宫,玉帝想拿猴子开涮却反被猴耍。 张作霖时代,东北的二把手是黑龙江省督军吴俊升,这人在皇姑屯事件中让日本人当场炸死。吴督军马贩子出身,后当骑兵,特别喜欢马,他还在寒冷的黑龙江养了许多从南方弄来的猴子。有人说,吴大帅也爱猴子。其实不是,他养猴子是为了避免马瘟,还是为了马。

马拉松的由来:世界上最长的田径项目——马拉松赛跑 马拉松赛是一项长跑比赛项目,其距离为42.195公里。这个比赛项目的距离为什么不是整数呢?这要从公元前490年9月12日发生的一场战役讲起。这场战役是波斯人和雅典人在离雅典不远的马拉松海边发生的,雅典人最终获得了反侵略的胜利。为了让故乡人民尽快知道胜利的喜讯,统帅米勒狄派一个叫菲迪皮得斯的士兵回去报信。 菲迪皮得斯是个有名的“飞毛腿”,为了让故乡人早知道好消息,他一个劲地快跑,当他跑到雅典时,已喘不过气来,只说了一句“我们胜利了!”就倒在地上,再也没有醒来。为了纪念这一事件,在1896年举行的现代第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设立了马拉松赛跑这个项目,把当年菲迪皮得斯送信跑的里程——42.195公里作为赛跑的距离。 马拉松原为希腊的一个地名。在雅典东北30公里。其名源出腓尼基语marathus,意即“多茴香的”,因古代此地生长众多茴香树而得名。体育运动中的马拉松赛跑就得名于此。希腊波斯战争(公元前492-前449年)中,公元前490年,波斯王大流士一世渡海西侵,进击阿蒂卡,在距雅典城东北的马拉松海湾登陆。雅典军奋勇应战,在马拉松平原打败波斯军队。史称马拉松之战。为了把胜利消息迅速告诉雅典人,希腊派遣长跑优胜者菲迪皮得斯(Pheidippides)从马拉松跑至雅典中央广场(全程42公里195米)。在极速完成26.2英里的路程并传达胜利的消息后,体力衰竭倒地而亡。而其奇迹光荣的功绩而成为希腊的民族英雄。1896年举行首届奥运会时,顾拜旦采纳了历史学家布莱尔(Michel Breal)以这一史事设立一个比赛项目的建设,并定名为“马拉松”。比赛沿用当年菲迪皮得斯所跑的路线,距离约为40公里200米。此后十几年,马拉松跑的距离一直保持在40公里左右。1908年第4届奥运会在伦敦举行时,为方便英国王室人员观看马拉松赛,特意将起点设在温莎宫的阳台下,终点设在奥林匹克运动场内,起点到终点的距离经丈量为26英里385码,折合成42.195公里。国际田联后来将该距离确定为马拉松跑的标准距离。女子马拉松开展较晚,1984年第23届奥运会才被正式列入比赛项目。由于马拉松比赛一般在室外进行,不确定因素较多,所以在2004年1月1日前马拉松一直使用世界最好成绩,没有世界记录。 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首次将奥运会的最后一个比赛项目男子马拉松的颁奖典礼安排在闭幕式上举行。在东道主希腊人看来,马拉松比赛是奥运会的“灵魂”之一,在闭幕式上为马拉松运动员颁奖,是奥林匹克回家的一种象征。 2008年北京奥运会,继承了这一做法。

在古代,蟾蜍和蜈蚣、蛇、蝎、蜥蜴共属“五毒”。清代宫中端午节的大戏《阐道除邪》,就收有张天师制服蛤蟆精的故事。故事中的蛤蟆精,就是蟾蜍。而民间直到今天,仍有端午取蟾酥的习俗。一、蟾蜍辟兵五月捉取蟾蜍的习俗,文献上所见甚早。《淮南子》云:“鼓造辟兵,寿尽五月之望”。“鼓造”即蟾蜍。也就是说,汉代人捕捉蟾蜍,为的还不是蟾蜍,而是为“辟兵”,蟾蜍何以辟兵,这和古人的信仰有关。汉人张衡《灵宪》曾交代月宫中这只蟾蜍的来历云:“羿请不死药于西王母,嫦娥窃之以奔月……嫦娥遂托身于月,是为蟾蜍”。由于蟾蜍被编入嫦娥传说,于是也和不死灵丹挂上了钩,《抱朴子内篇》介绍不死灵药有五种,称“五芝”,其中“肉芝”就是“万岁蟾蜍”。据说万岁蟾蜍的神奇,来自头上的角,即“肉芝”,法力在灵芝以上,是长生不老的仙药。不仅“服之长生”,而且神奇非常:蟾蜍万岁者,头上有角,颔有丹书八字,五月五日午时取之阴干,百日,以其足划地,即为流水。能辟五兵,若敌人射己者,弓矢皆反还自向也。这就是《淮南子》讲到的蟾蜍辟兵的来历。二、在中国文化中,蟾蜍曾经被神圣化。首先,蟾蜍属于蛙类,一产多子,当然很容易成为人们生殖信仰的崇敬对象。中国上古考古的掘出来的器皿,很多带有蛙文,足以为此证明。更重要的是,蟾蜍具有冬眠的习性。对于我们人类,生命只有一次,可这满身癞斑的蟾蜍,却可以生而后死,死而后生,这实在令古代的先民倾慕和崇拜。后来又有人把这份生生死死的“神力”和天边的月亮由盈转缺又由亏而盈联系到一起。于是汉代画像石上,我们常会看到并画的日月,那太阳中站着一只三足鸟,月亮里经常伏着一只蟾蜍。月亮中的蟾蜍,和人世间的治乱关系密切。保存在日本的元弘抄本《五行大义》卷四纸背记《河图》云:“蟾蜍去月,天下大乱”。三、刘海戏金蟾的传说。 夏在民间曾经流传过刘海戏金蟾的神话故事。相传憨厚的刘海在仙人的指点下,得到一枚金光夺日的金钱。后来刘海就用这枚金钱戏出了井里的金蟾,得到了幸福。这说明人们渴望得到它,蟾是幸福的象征。不论是神话中的蟾,还是现实生活中的蟾,都确确实实与人类有密切的关系,为人类作了很多好事。蟾蜍,别名癞蛤蟆、癞刺。分大蟾蜍中华亚种和黑眶蟾蜍两种。从它身上刮下的蟾酥和脱下的蟾衣是我国紧缺的药材。

古代便有单独的女牢,凡妇女犯罪之人犯皆囚禁于内。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在衙门的黑牢狱中,苦难最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古代对妇女的贞节非常重视。监狱之中男女混杂,肮脏黑暗,这是人所共知的。妇女一旦进了监狱,便成为狱吏、牢子们凌辱的对象,要想保持贞节,事实上是很难的。1、骑木驴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木驴,为装有轮轴的木架,载犯人示众并处死。 宋 陆游 《南唐书·胡则传》:“即舁置木驴上,将磔之,俄死,腰斩其尸以狥。” 元 关汉卿 《窦娥冤》第四折:“押赴市曹,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古今小说·沉小官一鸟害七命》:“一日文书到府,差官吏仵作人等,将三人押赴木驴上,满 城号令三日,律例凌迟分尸,枭首示众。”木驴又称刺马,妇女犯“淫罪”,则半赤裸下身绑坐木驴上钉尖,插入女人下身,游街示众,极其残忍。据历史记载,木驴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的器官,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是一定要把木棍插进女犯下身。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淫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对付“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的妇女的。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所谓“繁式”,估计可能是“科学技术”发达、木制机械制作技术精良以后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进: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器官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木棍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2、笞杖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淫则更是家常便饭。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到执行刑奖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一齐去到公堂,名曰“看打”。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做这行是很在行的,他们的脚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纲。有时县官还未降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裤子脱掉示寡,随即拉到门后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回去后便自尽而亡。还有一种常规: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后,先在衙后摘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乘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脚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如果这天县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寻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后示寡一天,无赖子弟又去终夜围瞅,抚摸挑逗,嘻笑取逗。妇女侮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明朝嘉靖年间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捕后押送进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均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浑代女子裸体受杖的做法有增无减。晚浑文人俞樾记述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沉佻达,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到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定,妇女犯罪应决杖者,‘奸者去衣,余罪单衣决定,妇女犯罪应决奖’。行杖时是打臀部的,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别人辩不过他,他一直坚持这样做。后去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清代裸杖女子还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时期,平阳县令朱乐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件更不放松。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以杖责,又让衙役用杖头捅入妓女的下部。朱乐得意地说:看你还怎么接客。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幽闭(宫刑),这些刑罚,看了让人胆寒,从这些刑罚里面,我们可以窥见古代女子的地位是如何低下。牛筋鞭刑3、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拶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 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的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 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的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古语有云“十指痛归心”,而且正是因为古代女子的手很巧,如果把女子的手弄伤了或弄残了,会对女子的伤害很大。拶指旧时夹手指的刑具。 明沈榜《宛署杂记·经费上》:“拶指六把,连绳价七分。”《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九:“把申春严刑拷打, 蔺氏亦加拶指,都抵赖不得,一一招了。”《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论革命之趋势一》:“ 清律重刑讯,所用刑具有笞杖、枷锁、手杻、脚镣、夹棍、拶指、压膝、问板等,已极人世之残忍矣。”4、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中国奴隶社会时期,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这是少为人知的“技术”!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 至于是什么器官坠落,有人认为是子宫,有人认为是阴道前壁,但这两种脱垂并不能从根本上断绝性交。对此,清人吴芗见解独特,他说,妇女阴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封阴道,无法性交,从而达到惩处女子的目的。“幽闭”最早的记载是见于《尚书》:“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孔安国注:“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而孔颖达把“幽闭”解释为:所谓幽闭,就是“闭于宫,使不得出也”的意思。可见,“幽闭”一词的本意是把女子长期幽禁于密室里,使她不再有接触男子的机会,实际上是扼杀了女子本身客观存在的性机能。据考证,幽闭和宫刑最初的使用范围都是用来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伏生书》传载:“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长期幽禁,性机能受到压抑,虽然非常痛苦,但同割除生殖器官的宫刑相比,其残酷程度显然要轻得多。后世在实际执行对妇女的幽闭刑罚的时候,并不是像远古时那样把妇女简单地监禁起来就算了事。“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清代褚人获谈到幽闭时,介绍的方法与徐树丕所说的“剔筋”做法又不相同,他认为,椓窍,是用木椓捶击女子的胸部和腹部,这样,女子体内就会有一种东西下坠,堵塞阴道,她的下体就只能小便,无法进行性交。这和妇女患阴颓病(子宫脱垂)的情形一样,都是使阴道关闭,所以叫做幽闭。综上所述,“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这是古代残暴的统治阶级或是从病人身上,或是从制服牲口之中受到“启发”而“发明创造”出来的。5、裸刑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欣赏人体美的传统。无论男女,自身裸体被人窥看通常被视为羞耻之事,女性的裸体当然更忌暴露。女性的裸体并非被当作一种人体美去欣赏,而是被当作一种性对象去窥视、消费和发泄。中国妇女的地位一向低微,犯下死罪的女人更为世人所不齿。而中国古代史上统治者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莫过于对女性施以裸刑了。在“穿衣文化”的世界观形成后,中国人便开始以裸体为耻了,裸形处决在夺去犯人生命的同时也在贬低他的身份,侮辱他的人格,尤其是把女犯的衣服剥光后处刑,除了贬低其身份之外还额外起了一个羞辱的作用。中国古代统治者显然深谙此道,能够使女犯被社会普遍耻笑的办法,在自商代就已经形成“穿衣文化”的中国,还有什么比让女犯暴露身体更能降低其社会评价度的呢?中国妇女的地位一向低微,犯下死罪的女人更为世人所不齿,因此将她们裸身处决不但不会认为有伤风化,反而往往为官方和民间所接受。北魏孝文帝第一次在刑法中明令禁止“裸形处决”,可惜传统的力量总是可怕的,这条尊重人权的法规在孝文帝死后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纸空文,之后历代王朝仍然使用去衣裸刑。中国古代统治者为何喜欢施女犯裸刑?其实对于一般刑事罪的女犯,如何处死她们对于统治阶级而言其实是不太关心的,甚至有时也会发点善心避免其受辱,但当他们面对的是对统治权威构成威胁的女犯的时候就另当别论了。在妇女地位一向低下的中国,能够对统治集团构成威胁的女性,肯定都是在政治上具备极强号召力的或者是在军事上具有卓越领导才能的人,而且她们在百姓中具有较高的声望,单纯将她们处死,并不能影响其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搞不好甚至还会激发人们对她们的同情。因此,对统治集团来说,如何消除这类女犯在百姓心目中的这种影响才是决定对她们施以何种刑罚的核心,施以裸刑,牵扯到中国人下意识里最忌讳的那个“性”字,无疑是从根本上摧毁其人格形象乃至精神影响的最佳捷径。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农民起义女领袖被俘后,几乎无一幸免。隋末巾帼女杰陈硕贞于唐高宗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十月率众起义,自封为“文佳皇帝”。陈硕真是当地百姓的崇拜对象,崔义玄在处死她之时将其当众凌辱后才行肢解刑,无非是想摧毁她的形象。(刑肢解时要剥光衣物,对女性要割去双乳,这对于陈硕真来说当然是极大的侮辱)。清嘉庆时南笼布依族起事反清的领袖王囊仙以宗教形式组织布依族人民起义,民间称为囊仙(布依语,意为仙姑)。于嘉庆二年正月(1797年)起事,被凌迟处死时年仅二十岁。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中的黄莲圣母林黑儿被俘后,传说欧美人稀奇一介女流如何能够有如此之大的本领迷惑众人,都想亲眼目睹其真面目,于是他们将黄莲圣母处死,然后用药水浸泡尸体,再运往欧美各州,当成玩物,放在博物馆中任人观赏。中国古代史上统治者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莫过于对女性施以裸刑了。在“穿衣文化”的世界观形成后,中国人便开始以裸体为耻了,裸形处决在夺去犯人生命的同时也在贬低他的身份,侮辱他的人格,尤其是把女犯的衣服剥光后处刑,除了贬低其身份之外还额外起了一个羞辱的作用。从古至今,有很多女性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6、挖阴术挖阴,顾名思义就是挖去生殖器。男子割去生殖器,在“蚕室”里待上个把月,也就能痊愈了;而女子被挖生殖器,涉及体内多处重大器官,在古代比较落后的医学条件下,这种刑罚显得异常残酷,受刑的女子往往因为血流不止,而死于非命。另外,王夫之在《识小录》里还有“于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的说法,此法破坏程度较小,操作起来较复杂,没有“庖丁解牛”那两下子,恐怕是做不到的。7、椓窍法椓窍法古代女子遭受的五种离奇“宫刑” 之一。椓窍,也称椓或椓杙,“椓”和“杙”的原意是指拴牲畜的木撅子,另据《说文》解释为“以棍击伐”之意。“窍”,应该是指女性下体。椓窍,就是用这种木撅子摧残女性阴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去和他的王后阳城昭信残害姬人陶望卿,望卿被逼,投井而死。昭信不解恨,又叫人把她的尸体捞出来,“椓杙其阴中”。对死人尚且如此,如果用在活人身上,其残酷程度决不亚于对男子的阉割。8、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9、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10、凌迟凌迟,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清朝末年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支解後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清朝末年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支解後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从元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 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第一刀割完,侩子手在换刀。刺心的疼痛让其在木桩上挣扎的厉害,看后面众人的手就能明白对意志力很强的人,内心绝望得呻吟远比皮肉之苦来的强烈。

宋以前,对医生的称呼较为复杂,一般根据其专科进行称呼,如食医、疾医、金疮医等。宋代始,南方习惯称医生为郎中,北方则称医生为大夫。相沿至今。 古代的医生为什么叫郎中呢?我国古代医学尚不发达的时候,医术与巫术也总是纠缠在一起,分不清什么为医、什么是巫,医与巫往往合称为“巫医”。因此,“医”字的繁体就曾经含有“巫”字。唐代时,巫医的地位十分低下,民间流传的俗语谓:“床上看到的医生床下看是狗”。意思是人们患病在床时将看病的人当作医生,病愈下床后就将医生看成一条狗。大夫是北方人对医生的尊称。大夫本是官名。三代时,天子及诸侯皆设之。分为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 3 级。秦汉以来,有御史大夫、谏大夫、太中大夫、光禄大夫等名。清代文官阶自正一品至五品,亦称大夫。旧时,太医院专称大夫。加之唐末五代以后官衔泛滥,以官名称呼逐渐形成社会风气,所以,北方人尊称医生为“大夫”。为了区别于官名,将称医生为“大夫”的“大”读成 dài,而不读 dà。郎中是南方人对医生的尊称。郎中本是官名,即帝王侍从官的通称。其职责原为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及差遣。战国始有,秦汉治置。后世遂以侍郎、郎中、员外郎为各部要职。郎中作为医生的称呼始自宋代。尊称医生为郎中是南方方言,由唐末五代后官衔泛滥所致。到了宋朝,情况就不同了,人们用“郎中”来称呼医生,此后“郎中”即成为人们对中医师的习惯称谓。其实,“郎中”原是秦代所设立的官位,指皇帝的侍从官员。宋朝有位身兼“郎中”官位的御医叫陈亚,此人医术高明,深得皇帝赏识。他为人诙谐,又爱好文字游戏,曾以中药名写诗百首。如“风雨前湖夜,轩窗半夏凉”;“但看车前牛岭上,十家皮没五家皮”等。这些“药诗”巧用谐音双关的修辞技巧将前胡、半夏、车前、五加皮等中药名糅入诗中,而让人不觉牵强附会。有一年天旱,陈亚和友人蔡襄在路上看到一个和尚求雨,但见和尚赤膊当日而晒,殊为可笑。陈亚随口念道:“不雨若令过半夏,应定晒作葫芦巴”。句中半夏、葫芦巴也均为药名。蔡见他讽刺过分,便道:“陈亚有心终归恶。”陈亚应声道:“蔡君除口便成衰”。“便成衰”为中医“泄泻”的别称。此事传到民间,陈亚名声大振,都认为他不但精通医术,更熟谙药名。以后便有学医者以读陈亚“药诗”为乐事,他身兼的官位“郎中”也渐渐成为了中医师的代称。不过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黄河以北大多称医生为“大夫”,而黄河以南又多称“郎中”。至于这是何种原因造成的,尚无从考证。

“摆架子”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提到的一个词,我们一般会把这个词用在稍有些成就的人身上,而这些人也时常认为比他人有优势,因此也经常“摆架子”。 “摆架子”是什么意思呢?广义上来讲是指自高自大,为显示身份而装腔作势,高高在上的冷漠态度,目中无人的藐视目光,爱理不理的“哼、呵”官腔,动辄训人的蛮横专断,因为讲不出新意而说些老话、套话等。 “摆架子”最早见于清·李汝珍《镜花缘》第25回:“林之洋道:‘他果另眼相看,俺更要摆架子说大话了。’”但在几千年前的战国时期就有关于“摆架子”的几句对话,记载在司马迁的《史记·魏世家》,原文是:“子击逢文侯之师田子方於朝歌,引车避,下谒。田子方不为礼。子击因问曰:‘富贵者骄人乎?且贫贱者骄人乎?’子方曰:‘亦贫贱者骄人耳。夫诸侯而骄人则失其国,大夫而骄人则失其家。贫贱者,行不合,言不用,则去之楚越,若脱躧然,柰何其同之哉!’子击不怿而去。”翻译过来就是说:有一次子击在路上遇见了魏文侯的老师田子方,子击赶紧引车让开道路,并下车恭敬地拜见。田子方不还礼。子击问田子方说:“是富贵之人有资格摆架子呢,还是贫贱之人有资格摆架子呢?”田子方说:“当然是贫贱之人有资格摆架子。比如:一个诸侯要是摆架子,那他就会亡国;一个大夫要摆架子那他就会亡家。而贫贱之人就不同了,行为不相投合,意见不被采纳,就可以马上离开你到楚国去、到越国去,丢弃你就如同丢掉一只破鞋子。这两者怎么能相提并论呢?”子击听了颇觉若有所失。” 写到这,我想大家都明白是什么意思。一个诸侯王不能“摆架子”,诸侯王“摆架子”势必会丧失人心、民心,那诸侯国必亡。不“摆架子”而以礼相待呢?那国人必定赞扬他是仁君,举国上下一片和睦。 古代国君如此,现在的人亦如此: 官员“摆架子”,则失民心,民心不能所向,结果可想而知。 企业管理者“摆架子”,则失人心,人心不能聚合,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学者“摆架子”,则失礼,学者无礼,结果便是误人子弟。 明星“摆架子”,则失去追捧者,一个没有追捧者的明星,何谈星? 小有成就之人“摆架子”,则失去朋友,一个没有朋友的人,怎么可能有更高的成就呢? …… 以上几种人“摆架子”,那地位低下的贫贱者就会离他们而去。没有民心的国家何谈强盛;没有人心的企业何谈发展;没有礼的学者何谈教书育人;没有追捧者的明星何谈大红大紫;没有朋友的小有成就之人何谈成大事…… 正如《史记·魏世家》中的“若脱躧然”:丢弃你就如同丢掉一只破鞋子。 没有谁一出生便是富贵者,即便你是某二代,假如你只会“摆架子”,那等待你的是:坑爹。 没有谁能轻易的成功,假如小有成就或者成功之后就开始“摆架子”,那等待你的是:失败。 那谁能“摆架子”呢?像《史记·魏世家》中所讲的贫贱者?非也!俗话说的好“尽信书不如无书”,《史记·魏世家》中上述那段话中的“贫贱者”指的是那个历史时期的一个特定群体,这个群体都是有能力、有抱负,但一时没能遇到伯乐的人,也就是那种恃才傲物的人。这些人一般都看不起哪个诸侯国君,大多也都把诸侯国君玩的团团转。他们的“摆架子”只是寻找能礼贤下士的国君而已,真正在旁人面前,他们也不“摆架子”。 除了上述几种人,那就剩下真正的地位低下的贫贱之人了。回到题目:谁能“摆架子”,上述几种人不能“摆架子”,那地位低下的贫贱之人就能“摆架子”?答案也是一样:不能。因为没有资格。 这个世界上,往前数几千年,往后数几千年、几万年,这所有的人都不能“摆架子”,每个人都需要低调。成功者不“摆架子”是为了更加的成功,做一个有涵养的人。而暂时没有成功的人就更不能“摆架子”了,因为你没有资格。

男人为什么叫“先生”?“先生”一词的由来“先生”这个称呼由来已久。不过历史上各个时期,对“先生”这个称呼是针对不同对象的。《论语?为政》:“有酒食,先生馔。”注解说:“先生,父兄也。”意思是有酒肴,就孝敬了父兄。《孟子》:“先生何为出此言也。”这一“先生”是指长辈而有学问的人。到了战国时代,《国策》:“先生坐,何至于此”均是称呼有德行的长辈。第一个用“先生”称呼老师的,始见于《曲礼》:“从于先生,不越礼而与人言。”注:“先生,老人教学者。”今称教师为“先生”,本此。汉代,“先生”前加上一个“老”字。清初,称相国为老先生,到了乾隆以后,官场中已少用老先生这个称呼了。辛亥革命后,老先生这个称呼又盛行起来。交际场中,彼此见面,对老成的人,都一律称呼为老先生。现在,妻子多自称自家丈夫为“先生”。对别的妇女的丈夫也叫“先生”。有时候,先生也不一定完全指男士,德高望众的女性也有被称为先生的,比如“宋庆龄先生”。

中国以茶代酒的由来,中华民族是礼义之邦,素有“以茶代酒”的习俗,每逢宴饮,不善饮酒或不胜酒力者,往往会端起茶,道一句“以茶代酒”,以尽礼数,既推辞摆脱了饮酒,又不失礼节,而且极富雅意。这一轶事广为应用,可知此典故是从何而来呢?话得从头说起,公元252年,吴太祖孙权病死,其子孙亮继位,由干后宫政变,孙亮之兄孙休上台,到孙休临终时,遗诏儿子继位,任丞相濮阳兴和左将军张布为“顾命大臣”,辅佐幼主。岂知孙休尸骨未寒,两位“顾命大臣”嫌孙休儿子太小,改立23岁的“长君”孙皓为帝。孙皓初登王位,抚恤民情、开仓赈贫,深受黎群爱戴。后来过惯了帝王之奢侈生活,变得专横拔扈,残暴施虐、沉迷酒色,荒淫无度,不理朝政,尽失民心。孙皓好酒,经常摆酒设宴,强要群臣作陪,每设酒宴,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每人以7升为限,(按现在度量衡一升酒有二斤),不管会饮酒与否?必要碰杯大饮,每杯定要见底,孙皓是个暴君,说一不二,动辄杀人,谁个不畏惧于他?所以每次席间,一片狼藉,群臣七倒八歪,醉卧地上,丑态百出。其中有个人叫韦曜,酒量只有二升,韦曜原是孙皓的父亲南阳王孙和的老师,任为太傅,谓之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其因地位相当特殊.故此,孙皓对韦曜也格外照顾,早知韦曜不胜酒力,就在杯里暗中换上清茶,韦曜也心领神会,故意高举酒杯,“以茶代酒”干杯,就这样不至于醉酒而失态。孙皓窃知二位“顾命大臣”嫌他性情粗暴,且酗酒如命,已流露出后悔立他为君之意。孙皓不知感恩戴德,反而收押他们,并且放逐到广州,途中派人追杀,诛灭三族。韦曜是个耿直之臣,常谏劝孙皓,说他在酒席上令侍臣嘲谑公卿,以取笑为乐,长久以往,外相毁伤,内长尤恨。韦曜奉命谱录孙皓之父南阳王孙和的事迹时,因秉笔直书写了一些他见不得人的丑事,触怒了孙皓,公元273年竟被投入大狱,最后杀头送了命。公元280年,吴国为西晋所灭,孙皓做了俘虏,被遣送到洛阳,受封的爵位只是“归命侯”,这个无能暴君苟延残喘了四年,病故洛阳,时年42岁。说孙皓因酒误国,遗臭万年,恐怕也不为过,事实众所周知。

终南山在哪里,终南山为何成为隐士修行的最佳选择。终南山著名的隐士有很多,我们经常看到有人去终南山上做隐士,那么终南山在哪里,终南山为何成为隐士修行的最佳选择。1、终南山在哪里西安市长安县城南:西安市长安县城南2、终南山简介终南山为道教发祥地之一,又名太乙山、地肺山、中南山、周南山,简称南山,是秦岭山脉的一段,西起陕西眉县,东至西安蓝田县,千峰叠翠,景色幽美,素有“仙都”、“洞天之冠”和“天下第一福地”的美称。主峰位于长安区境内,海拔2604米。对联:“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 中的南山指的就是此山。终南山主峰太白山盛产药材,素有“草药王国”之称,在当地至今都传唱着“太乙山,遍地宝、有病不用愁,上山扯把草”的歌谣。太乙山黑膏便产自于此地。 终南山地形险阻、道路崎岖,大谷有五,小谷过百,连绵数百里。《左传》称终南山“九州之险”,《史记》说秦岭是“天下之阻”。3、终南山为何成为隐士修行的最佳选择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选择来终南山隐居呢?原因自然是千千万,但环境因素在其中起了最重要的原因。西安市长安终南山佛教协会副会长心一居士对此解释说:“不破本参不住,不破冲关不闭关。终南山之所以云集如此众多向道之士,终南山的地理位置与山林环境独特。‘天之中,都之南,故名中南,亦称终南’,长江黄河分水岭,是我国地理气候的南北分界线,山大沟深,水源充沛,林木茂密,野果满山,而且四季分明,气候干燥,为山居生活提供了理想的客观环境;当然,媒体的聚焦,民众的兴趣,的确可能或多或少侵扰到隐士们的隐居生活。但是,来自世俗世界对于隐士群体的关注,除了好奇心驱使下的看热闹之外,却也很大程度上勾起了世俗大众对于生活本真的追问与心灵归属的追寻。

读《歇冠子》时,发现了一处颇有趣的地方。魏王问扁鹊,其兄弟三人都擅长医术,何人医术最高?扁鹊的回答是,大哥最高,能防患于未然;二哥次之,能在病症初露时,就将之祛除;而自己的医术最差,只能在病情严重的时候,才“投毒药”,将病除去。初看时,以为扁鹊擅长的是“以毒攻毒”,所以才会“投毒药”治病。可后来,又看了书中的另一则故事,说扁鹊为一名血脉堵塞的病患治病,也是“投毒药”,令血脉畅通,所以患者才痊愈。此文中的“毒药”,与上一则故事的“毒药”,是相同的。这么一来,就觉出矛盾的地方了。先不说在中医里,以毒攻毒虽能治疗一些疾病,但仅是偶一为之,并不常见,就算要施用,也是在特定的情况和病症中。如通血脉这病,在中医中,断无以毒药通血脉的道理。而且,扁鹊说,自己行医都是“投毒药”。如此一来,“毒药”到底是什么,就值得深思了!后来,翻看秦汉古籍,发现我们如今所说的“良药苦口利于病”,在秦汉时,这句话最初的说法却是“毒药苦口利于病”。“毒药”岂会利于病?这问题,令人不解。直至发现了郑玄的注释,这一难题才迎刃而解。郑玄为先秦古籍作注,解释“毒药”时,释义为“药之辛苦者”。也就是说,最晚到秦汉的时候,当时人所谓的“毒药”,并非指有毒之药,而是指味道浓烈、药性强的药。这类药的刺激性强,所以遇到重症患者,便得下“毒药”,药效才够。这么一来,之前的疑问,便能说通了。扁鹊自谦医术不佳,理由便是自己只能在病症发展到很严重的地步时,才下重药去病。而为病人通血脉时,也得下药力强烈的重药,才能令血脉畅通。所以,此“毒”非彼“毒”。可见呀,在古代,“毒药”最初的意思,是重药,而非有毒之药。只是,随着历史的变迁,有些汉语的词汇,本身也经历了演变。“毒”字既然有“具备毒性”的意思,“毒药”久而久之也就成了“有毒之药”,而非最初的重药良方了。

东汉初年,有一位不畏权势、执法严明的官员,名叫董宣,因为在任表现良好,被任命为北海相(北海为东汉诸侯国,在今山东昌乐一带,北海相就是辅佐北海国君的相国)。 董宣上任后,请当地的豪强大族公孙丹来做掌管春秋祭祀的官。公孙丹要修建一座豪华的宅第,请来算卦的人卜算吉凶。算卦的人占卜之后,说:“住宅盖好后,会有人死去。”听了这话,公孙丹命儿子杀掉一个过路的行人,将尸体放在住宅里,来应验这个凶兆。 董宣知道这件事后,立刻派人捉拿公孙丹父子,斩首示众,这下可惹恼了公孙丹的族人。他们聚集了三十多人,手持兵器堵在董宣府第门前,大声号哭喊冤,引来很多看热闹的人,一时间纷乱异常。 不过,董宣可不怕他们。他查明公孙丹曾依附王莽,还可能私下勾结海盗,以此为由,将闹事的人全部抓起来关进监狱,然后又全部杀掉。青州地方官认为他杀人太多,上了一道奏章告他的状,并将他关入牢房,又判了死刑。 临刑前,光武帝派来赦免董宣的使者正好赶到,免去董宣的死罪,又将他送回牢房。接着,光武帝查明董宣无罪,不仅释放他,还给他升官,一直升到洛阳令,让他掌管首都洛阳的大小事务。 当时,洛阳令是最难当的官。皇亲国戚、大小贵族都住在洛阳,其中不乏纨绔子弟。他们斗鹰走狗,纵容自己的子弟和下人违法乱纪,无恶不作,却没人敢管。百姓受了欺压后无处喊冤,只能忍气吞声。董宣接过了这个烫手的山芋。 上任后没多久,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的家仆光天化日之下杀了人,凶手藏在公主家不出门。按照法律,杀人者应该偿命。地方官却不能去公主家搜捕罪犯。董宣便派人监视公主的住宅,等那个犯罪的家仆出门。 这天,湖阳公主驾车出游,犯罪的家仆也跟随出门。董宣得到消息后,立刻带人赶到夏门亭,拦住了公主的车队。 公主见车队被拦,很不高兴地问:“你是谁?怎敢拦住我的车?” 董宣礼貌地自报家门,并要求公主交出杀人犯。 公主立刻横眉立目地斥责道:“我家里哪有什么杀人犯!你这样拦住我的车驾,该当何罪!” 董宣怒气冲天,拔出腰间的宝刀在地上一划,数说公主隐匿杀人犯的罪过,并责问道:“公主身为皇亲国戚,应该带头遵守王法。现在您藐视国家法律,故意庇护杀人犯,是何居心!” 公主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惊得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董宣又理直气壮地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您的家仆杀了人,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他一声令下,手下人把犯罪的家仆从公主的车队里拖出来,当场斩首示众。 湖阳公主感到自己受了奇耻大辱。堂堂的一位公主,竟然被一个小小的洛阳令当众数落,下不来台,怎么能咽下这口气!她立即进宫面见皇上,让皇上给她出这口恶气。 进宫后,湖阳公主见到光武帝,声泪俱下地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把董宣描述成十恶不赦的人。光武帝大怒,召董宣觐见,要将他乱棍打死。 董宣连连叩首,说:“我不怕死,只是有话要说。” 光武帝怒道:“你还想说什么?” 董宣说:“汉室今天能够有这中兴的局面,全倚仗您的圣明贤德。现在您为了一个犯罪的家仆而要杀掉好人,还怎么治理天下呢?我不需要您的棍棒,让我自杀吧。”说完,他一头撞向大殿里的柱子,血流满面。 光武帝急忙令两个小黄门(即宦官)拦住他,让他不能再撞第二次。看到董宣如此刚烈的行为,光武帝内心有所触动,何况他认为董宣并没有做错。但姐姐湖阳公主坐在旁边,他也必须给她一个交代。于是,他命令董宣给公主磕头认错,这事就算过去了。 没想到,董宣不肯磕头。两个小黄门强按着他的头,他两手撑地,坚决不磕。小黄门灵机一动,喊道:“皇上,董宣的脖子太硬,按不下去!” 光武帝笑着对湖阳公主说:“你看,这可怎么是好?” 湖阳公主明知光武帝在偏袒董宣,却也无可奈何。她冷笑一声,说:“您当年还是百姓时,敢把杀人犯藏在家里,官吏们也不敢上门来搜查。现在您当了天子,说话都不管用了吗?” 光武帝笑着说:“正因为我是天子,所以不能跟百姓时的做法一样了啊!”他称赞董宣为“强项令”,并赏赐他三十万钱,权作嘉奖。 董宣将光武帝的赏赐都分给了手下的官吏。从此,他在洛阳打击犯法的豪强贵族,更无后患。那些违法的皇亲国戚,没有人不怕他,大家都称他为“卧虎”,意思是躺着的老虎,别看表面上其貌不扬,威风却在骨子里。 对于此事,刘秀的大姐最想不通。 她问刘秀:“你当年还是一个老百姓的时候,不是也经常窝藏凶犯吗?” 刘秀年轻的时候,家里也有一些门客,刘秀还因为门客犯法,受过牵连。 大姐的意思就是:“我这不是向你学习嘛,有什么错啊。另外,你那时候就是个老百姓,窝藏个凶犯,官府都不敢来咱家抓人,现在当皇帝了,怎么能连一个县令都震不住?” 刘秀听大姐这么一说,笑了,说:“天子不与白衣同。” 皇帝和老百姓是不一样的。 刘秀的意思就是:“我是一个老百姓的时候,我可以这样,但是我现在是皇上了,就不能再这样了。不光自己不能这样,也不能允许别人这样。” 刘秀现在的立场和那时候不一样了。 那时候,刘秀是希望自己能够趁乱而起,恨不得社会越乱越好,好让王莽这个皇帝垮台。 现在,自己站在皇帝的立场上,肯定是希望天下越稳定越好,要不然自己就得垮台。这种立场的转变是很自然的。 所以说,刘秀需要董宣这样的人来帮助自己管理国家,国家才能稳定。 董宣这类官员,在史书中,被称为酷吏。 《后汉书》专门列有《酷吏传》,酷吏也可以理解为特别酷的官员,特点就是:处事威断,族灭奸轨,先行后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