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文姬是三国时期著名的才女,可惜命途多舛,早年是大家闺秀,在父亲的庇护下生活。历史上影响蔡文姬的男人共有六人: 其一,给了蔡文姬生命和文学修养的男人 毫无疑问,这是蔡文姬的父亲蔡邕,蔡邕是大文学家,也是音乐家辞赋家,同时也是蔡文姬的父亲。董卓当政,力求蔡邕前来支撑门面,蔡邕不去,董卓说你不来我杀了你全家。蔡邕无法,只好前来,没想到董卓却一日升他的官职多次,最后官拜左中郎将,跟随献帝迁都长安,被封为高阳乡侯。蔡邕的文学才华高,自然对自己的女儿要求也很严格。为蔡文姬走向文学之路提供良好的途径。 其二,走近蔡文姬生命的第一个男人 他叫卫仲道,是卫家老二。卫家是河东世家,在那里有着很高的声望。初兴于汉名将卫青,被立为皇后的卫子夫。卫氏家族就是从那一刻起平步青云。老大是卫楷,字伯儒,后来是曹魏大臣,刚开始小两口感情还好,夫唱妇随的,可是后来,卫仲道得病死了。从此,蔡文姬成了寡妇,再次回到父亲身边。 其三,把蔡文姬带入魔窟的男人 这人是董卓,曾经让蔡文姬家大红大紫,也曾让蔡文姬一家一落千丈。董卓专权,吕布在王允的劝说下刺杀董卓。董卓被杀后,蔡邕下狱,蔡文姬一家也毁于乱兵之际。还有人说董卓是个色魔头,曾对蔡文姬动过心思,甚至强奸过蔡文姬。与史无据。 其四,给了蔡文姬一个异域家的男人 这人是少数民族领袖。当时中原大乱李傕郭汜等作乱关中,匈奴趁机劫掠,蔡琰被匈奴左贤王掳走。蔡琰在北方生活了有十二年之久,并生下两个儿子。在匈奴左贤王那里,蔡文姬的生活稍微安定下来,不过由于语言不通,而且风俗也不同,因此对蔡文姬来说,自己梦绕魂牵的还是自己的祖国。

古代皇帝大婚,尤其是那些入选为正宫的皇后,更是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婚时刻的洞房花烛之夜。俗话说,皇帝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意思是老婆多多。 但是,虽然皇帝有这么多女人,一般一生也只能结一次婚,此即清代所谓“大婚”。不过,也有例外,如果皇帝离婚了,把已经成为皇后的老婆给废黜了,或是死了老婆,有可能再结一次婚。如清顺治皇帝,因为原配博尔济吉特氏“与朕志意不和”,降之为静妃后,他又与另一个女人结了婚,这后一女人便是孝惠皇后。皇帝身边的嫔妃再多,也是享受不到结婚排场的。顺治皇帝,虽然他敢把原配给废黜了,但对宠爱无比的董鄂妃,也只能悄悄地“迎接”进宫,而不是“迎娶”,连册封都不敢逾制,册封时“不设卤簿,不奏乐,王、贝勒、贝子、公等,不次朝贺礼”。所以,做皇帝的女人,除了皇后外,其它都是二奶、三奶的份。 据唐代《开元礼》的规定,皇帝“纳后”分为:祭告天地、临轩命使、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告庙、册后、命使奉迎、同牢与合卺等仪式。古人认为自然界存在的“神灵”主宰着人世间的一切,所以祭祀神灵便成为国家的头等大事。“国之大事,唯祀与戎”。以“天子”自居的皇帝在举行婚礼前,亦必先祭告天地,其仪式主要为祭告圜丘(天神)与方泽(地神)。临轩命使,是皇帝在皇宫主殿册命执行婚礼使臣的仪式。在皇帝的婚礼中,使臣充当着重要的角色。唐代由正使、副使等使臣代表帝王与女家交往。 仪式开始后,先任命太尉(唐代“三公”之一,辅佐皇帝治理国家,没有实际职掌)为正使,宗正卿(掌管皇族事务的官员)为副使。再由侍中(为门下省长官,职掌宣读皇帝之命和礼仪之事)宣制(即皇帝之命):“纳某官某氏女为皇后,命公等持节行纳采等礼。”随后,授正使、副使节和制书。太尉、宗正卿等官员领命后,即乘辂车、率仪仗、鼓吹队(但不吹奏),来往于皇宫与未来的后氏之家,为皇帝操办婚礼。 纳采仪是在后氏主人的家庙或正堂内举行。纳采前一天,守宫(亦作守宫令,职掌铺设帐幕、毡褥、茶几之事)要先于后氏家大门外右侧设置一处供使者临时歇息的帷帐。纳采当天,太尉、宗正卿一行在帷帐内停息,由后氏家傧相(古代为主人接引宾客者)出门迎接。使者进入后氏家,向主人(后氏之父)宣读皇帝制书。制书意为皇帝委派使臣向后氏主人请婚。主人接受制书后,还要向使臣回复答表,感谢皇帝的恩宠,表示同意婚事。问名、纳吉、纳征、告期四仪,亦是正使、副使等使臣前往后氏家,通过制书询问后氏之名、年龄,通告吉兆,授予礼物,通报成婚日期。后氏主人的答表则按制书内容或作答复。在皇帝赠予后氏主人的礼物中必定有大雁,以取雁飞南北、和于阴阳之意,喻指男女成婚。告庙仪,系将皇帝纳后之事及成婚日期祭告宗庙、祖先。 册后,即册封皇后的仪式。册后仪亦由太尉、宗正卿等使臣在后氏家中举行。因是册封皇后,故仪式更为隆重。在举行册后仪时,仍要再次临轩命使。册后前一日,不仅要在后氏家大门外为使臣搭建临时停息之所,尚舍局(官署名,职掌宫廷陈设、沐浴、灯烛、洒扫等事)还要在后氏的闺阁外为尚宫(尚舍局长官,属宫中女官)搭建帷帐。册封皇后这天,正使、副使等使臣先入后氏家大门外的停息之所,尚宫等女官则入内,进入闺阁外的帷帐之中。待通报主人,主人着朝服迎出大门外,向北行拜礼后,正、副使臣手捧赐封的典册、备物等进入大门内。 仪式开始后,尚宫等女官先进入闺阁,侍奉后氏佩戴宫中事先送来的首饰,更换袆衣(皇后专用的礼服,上绣五色雉鸡图案)。在女官的引导下后氏出阁,站立于庭院之中,面朝北跪拜。正使向后氏宣读册文。册文内容为皇帝命使臣册封某女为皇后,册文中有“导师道于六宫,作范仪于四海”之语,系要求皇后负责管理宫内的事务,成为天下的表率。宣读册文后,使臣向皇后授予典册及宝绶(皇后的玺印和系于印纽上的丝带,作为表示皇后身份的信物)。至此,后氏便正式成为皇后。随后,她便以皇后的身份入座,接受在场官员们的拜礼。行拜礼后,尚仪(掌管宫廷礼仪起居的官员)向皇后跪奏:“礼毕。”皇后遂离开座位,由尚宫引回宫(即闺阁)。使臣则乘辂车回朝廷汇报。

僧是僧伽的简称,字义是“大众”。佛教徒中有居家男女和出家男女之分。在我国历史上的唐宋时期,僧人,就是和尚啊,娶个媳妇,甚至生儿育女都是正常现象。尤其在宋代,僧人比较喜欢入世,《天龙八部》里面的少林寺方丈玄慈,和孙二娘,啊不,叶二娘,两人有了不正当性行为,生下了虚竹小和尚。 后来虚竹又虎父无犬子,在冰窖里,不惧寒冷,和梦姑,就是娇滴滴的西夏国公主啊,面对天地间第一大诱惑,勇敢的也破了淫戒。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至少在宋朝,和尚破戒,兴高采烈! 以上是小编瞎说的,下面随小编一起来来看真实的历史,当时,有个著名的大宋时评人,姓胡名寅,注意,不是唐寅唐伯虎,就对此发表评论:“既已为僧,而又隳败其业,甚则破戒律,私妻、子,近屠沽市贩”。 翻译过来就是说,有些僧人,当了和尚还娶妻生子,又经营那屠宰、放贷、贩卖等商业活动。这不是又想...当又想立...吗? 宋人庄绰《鸡肋编》记载,“广南风俗,市井坐估,多僧人为之,率皆致富。又例有家室,故其妇女多嫁于僧。” 意思是说,岭南地区,僧人靠聪明才智,多经商致富,以至于非常受当地妇女欢迎。看来,古代现代都一样,有钱就能当“干爹”!最狗血的是:南宋周密的《癸辛杂识》里,更是记录了一件让人瞠目结舌的事。 说当时杭州附近有一座名叫“明因寺”的大尼姑庵,凡是有权势的大和尚来庵里了,晚上必会叫年轻的尼姑提供服务。什么服务?你懂得! 据说庵里尼姑们非常烦恼,为了应付越来越多的和尚,越来越频繁的“来访”,庵里想出了一个法子,专门弄了一间“贵宾房”,名曰“尼站”,安排那些曾经有过行为不洁的尼姑住进去,以备不。。时。。之。。需。。。 真的有这么狗血?真的有这么狗血!面对此情此景,老王只想说一句:让大和尚走开,让我......的粉丝们进去!真个是羡煞旁人啊! 宋代佛教的最大特色,就是逐渐世俗化、庶民化,开始深入到普罗大众中去。做做生意,开开店铺,没事儿了找个尼姑聊天,谈谈情说说爱。更有甚者,娶个媳妇放家里,再生一堆小和尚。继承香火嘛! 至于商业经营上,宋代寺院和僧人更是无所不用其极,行业涉及冶矿、制墨、纺织、造船,甚至开旅店、卖猪肉、开妓院,还开创了中国最早的彩票行业。 不过话说回来,宋代的寺院、僧人的社会活动,绝不只是经商逐利,或谈谈情爱,灾荒之年也放粥赈灾,提供寺院为避难所,平时也参与到济贫、慈幼、医病、助葬,以及修路、造桥、建浴室等各种各样的公共工程。 最后老王只能说,人非圣贤,都有七情六欲!至少,大多数人是很羡慕虚竹先生的。

在大肆玩弄女性的同时,他们的妻妾也往往大搞淫乱活动,宫闱丑闻层出不穷,这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随着个体婚制,出现了两种经常性的、以前所不知道的特有的社会人物:妻子的经常的情人和戴绿帽子的丈夫。”“丈夫方面是大肆实行杂婚,妻子方面是大肆通奸。”这种情况,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真是达到了顶点。 例如,统一中国的一代枭雄秦始皇,其母和吕不韦私通,还不满足,吕不韦又为她找到一个更强的醪嗳让他拔去须眉、冒充宦者而得侍太后。“太后私与通,绝爱之,有身,太后恐人知之,诈卜当避时,徙宫居雍,……生子二人,皆匿之。”后来醪嗳与太后生的两个孩子都被秦始皇杀了。相传秦始皇的母亲本来是吕不韦的妾,怀孕后,吕把她献给秦始皇的父亲秦庄襄王的。 被汉成帝立为皇后的赵飞燕是个历史上有名的淫荡女性。在中国历史上,她以美貌著称,所谓“环肥燕瘦”讲的便是她和杨玉环,而燕瘦也通常用以比喻体态轻盈瘦弱的美女。同时她也因美貌而成为淫惑皇帝的一个代表性人物。她在进宫前就和邻居的一个羽林射鸟者私通,入宫后居然伪装处女瞒过了皇帝而得宠,后来又和她的妹妹合德和宫奴燕赤凤私通。以后越搞越不像话,她未生孩子,为了保持将来地位的巩固,以祷神为名,别开一室,除了左右侍妾以外,任何人不能进入,而用小牛车载少年男子,装扮成女子进宫通奸。“日以十数,无时休息,有疲怠者,辄代之”。每天要和十个以上的年轻男子通奸,这真是骇人听闻。 西晋惠帝时的贾皇后也丝毫不亚于赵飞燕。她为了满足性欲,和许多男子通奸,可是又怕走漏风声,有损名誉,就将伴寝男子一一杀以灭口。有个洛南小吏,长得很漂亮,贾后和他私通,送给他一些财物。后来这些财物被别人发现了,认为这些东西不寻常,可能是偷盗所得,于是通过官府追究。小吏辩解说:“先行逢一老妪,说家有疾病,师卜云宜得城南少年压之,欲暂相烦,必有重报。于是随去,上车下帷,纳簏箱中。行可十余里,过六七门限,开箱簏,忽见楼阙好屋。问此是何处,云是天上,即以香汤见浴,好衣美食将入,见一妇人,年可三十五六,短形青黑色,眉后有疵。见留数夕,共寝欢宴,临出赠此众物。”这时,贾后已臭名远扬了,人们听小吏这一说,知道这又是贾后玩弄的花样,都惭笑而去。这个小吏因为得到贾后的宠爱,后来竟没有被杀。 中国古代有“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成语,反映出梁元帝萧绎的王妃徐昭佩的风流事。据《南史》记载,她是前齐国太尉的孙女,梁朝将军徐琨的女儿,当萧绎还在当湘东王时,她嫁给了萧绎。 现在可以分析,她有严重的性苦闷,对婚姻生活和性生活是不满的,她自恃出身名门显贵,就胆敢以嘲弄皇帝的做法来发泄性苦闷。萧绎眇一目,是个“独眼龙”,于是她在皇帝面前只打扮半边,名曰“半面妆”,她的理由是一只眼睛只能看一半。她嗜酒,常常喝醉,呕吐在皇帝的龙袍上。 萧绎吃不消她,于是开始疏远她,移情于其它三宫六院。 她在独守空房的情况下,就找情夫了。先是结识了荆州瑶光寺的一个风流道士智远;后来又结识上朝中的美男子暨季江,这时她已是个中年妇女,所以这个情夫说:“柏直狗虽老犹能猎,萧溧阳马虽老犹骏,徐娘虽老犹尚多情”,这就是“徐娘半老”的出典。从这番话也可看出他们之间只是相互玩弄的关系,竟把女人和狗、马相提并论。 后来,徐昭佩又邀请当时的一个叫贺徽的诗人,到一个尼姑庵约会,在“白角枕”上一唱一和。这些行为当然为皇帝所不容,最后萧绎下了决心,借口另一个宠妃的死是徐妃因妒而暗下毒手,逼她自杀,她只好投了井。萧绎余恨未消,又把她的尸体捞起来送还她娘家,声言是“出妻”。徐妃的风流生涯就是这样以悲剧而结束的。

侍女,即我们常说的贴身丫鬟。一般来说,侍女都是主人花钱买来的。所以,侍女不但没有人身自由,也没有独立的人格,她们只是主人的“物件”。既是“物件”,那她们就只能任由主人摆布。 如果侍女的运气好,可能摊上一个温柔的小姐,那么,她可能跟伺候的小姐情同姐妹,互相陪伴,比如《西厢记》里崔莺莺的侍女小红娘;抑或摊上一个贾宝玉那样的公子哥儿,侍女可以与之吃喝玩乐,谈情说爱。 但不是所有侍女都有那么好的运气,如果碰上的是一个老色鬼,要对她图谋不轨,那她也得忍受着。或者变成了陪睡的通房丫头,或者被纳为妾(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至少有个名分)。什么是通房丫头?通房大丫头就是主子夫妇行房事的时候,她不但可以贴身伺候,还可以在主子招呼下,一起行房。 通房丫头的地位如何? 通房丫头,从“通房”二字上可以看出其是地位最高的丫鬟,因为要便于夜间伺候主人,所以她的卧室是与主人的卧室是联通的。通房丫头(在其年少时)最容易窥见闺房之乐,故易早熟,又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 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通房丫头的地位要低于妾。只有办了手续、有了名分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通房丫头在性事上和妾差不多,地位却不如妾,但要高于一般的丫头。 在古典名著《红楼梦》中有很多通房丫头,平儿就是是贾琏屋里的通房丫头,袭人也可看作是宝玉屋里的通房丫头。 相对于上面提到的这些侍女,下面我要说的,可是真正的命运悲惨的侍女了。为何?因为上面提到的这些侍女,所做的事情都属于人的范畴,但下面的这些侍女,就完全不被当成人对待了。或者说,她们不幸地遇到了变态主人。 西晋的石崇,是历史上著名的巨富。大家知道,有钱人一般会过奢靡的生活,石崇也不例外。奢靡到什么程度呢?咱们从石崇家的厕所就可以略窥一斑。据说,陌生的客人进入石崇家的厕所,都会惊吓而出,以为误入了石崇的卧房。为何?因为厕所装修得太豪华了啊。 如果仅仅是装修豪华,那也就算了。更重要的是,厕所里有漂亮的侍女,专门负责给石崇擦屁股。当然,那时候擦屁股用的不是卫生纸,而是一种特制的竹片。当石崇拉完屎,美丽的侍女就从锦囊里取出竹片,帮石崇一下一下地擦屁股…… 在此,大家可以自行脑补,此情此景,让我不禁想起了一句歌词: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如果你觉得石崇家的侍女就算最悲惨了,那是因为你没见过严世藩家的侍女。 严世藩,是明朝嘉靖年间著名的“大奸臣”严嵩严阁老的宝贝儿子。严世藩有个毛病,气管有炎症,老喜欢吐痰。吐痰时呢,严世藩有个独特的嗜好,那就是不喜欢吐到痰盂里。不吐痰盂里,难道吐到地上啊?当然不是,吐到地上多么不讲究啊,严世藩是个很讲究的人。 那么,严世藩到底把痰吐到哪里呢?答案十分变态:吐到侍女的嘴巴里。每当严世藩咳嗽一声,把痰咳到咽喉处时,就早有一个漂亮的侍女轻启朱唇,仰头凑到严世藩的嘴巴下…… 想象一下这个画面,真是要多恶心有多恶心,要多变态有多变态。唯一能够与之相媲美的,大概只有清朝的末代皇帝溥仪了:溥仪曾经把尿撒到太监的嘴里,并让太监喝下去,还得称之为“龙溺”。想一想,都觉得够了·······

宫女,也称宫人,狭义上指君主及其家庭的女仆或女奴,广义上指君主后宫包括妃嫔的所有女性。较为高级的宫女则称为女官。一般而言,能进入后宫给皇帝当妃子的女人并不多。皇帝有权精选全国女孩中的精华入宫为其服务。被选中的女孩入宫前都要接受严格的身体检查。皇家会对其年龄、生理、心理等各方面情况进行了解、测试。 体检时,每一道程序都十分仔细。容貌娇好,身材秀长,生理上更容不得有半点瑕疵,即便皮肤上长了一颗小黑痣,都会被淘汰掉。 对采选进宫的女子,首先在年龄上有明确的要求。东汉时要求,13岁以上,20岁以下。能进入后宫给皇帝当妃子的女人并不多但各朝要求不尽一致。三国时吴主孙皓要求,十五六岁简阅;南北朝时北齐要求年14岁以上,20岁以下;明太祖朱元璋时则要求15岁以上,20岁以下,最小不能低于13岁。 皇帝的处女情结中国男人似乎都有一种处女情结,这就是过去常说的老牛吃嫩草性心理。一般说来,13岁以上是女孩子月经初潮前后,正是花季年龄,这个年龄段的女孩符合皇帝的心态。 但也有把采选女孩的年龄下限定在11岁的,明世宗朱厚熜便干过这种事情。虽有朱元璋的15岁以上祖令限制,但是变态的朱厚熜根本不考虑。 《明会要》记载,明穆宗朱载垕在隆庆三年(公元1569年)便选300名13岁至16岁民间淑女进宫,这还算正常的。朱载垕的前任、明世宗朱厚熜则征选11岁至16岁淑女入宫,而且选过多次。 据说,朱厚熜是听信道士之言,目的是采女孩初潮时经血炼制壮阳丹服用。有的女孩未到自然来月经的时候,便施催经术,强行采经血。 需要说明的是,采选宫妃是大面积的。但具体到个别的现象,年龄则不必考虑。只要有姿色的,皇帝看上的,连寡妇都可选入后宫。如对接收、籍没而来的宫妃,就不会有年龄的限制,情人眼里出西施,只要皇帝喜欢就行。 采选宫妃是大面积的很显然,采选时对女孩的年龄要求,仅是最基本的条件,但不是主要条件。容貌和人品才是评判的两个主要尺度。容貌指的是生理条件,而人品则是主观的东西。通常情况下,皇帝对妃子的生理条件特别在意。 皇帝的妃子进宫要不要体检?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东汉光武帝刘秀当政时,派朝中大臣下去帮他物色后宫。 《后汉书皇后纪》(卷10)记载:(刘秀)遣中大夫与掖庭丞及相工,于洛阳乡中阅视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丽,合法相者,载还后宫,择视可否,乃用登御。 这里的择视可否,就包含体检程序。当时,凡是被相中的女孩都是有姿色的,最后统统用车子拖到后宫里进行挑眩挑选后,还要再来一番择选,主要进行生理检查,看其是否是处女,生理上是否有缺陷,挑出最最漂亮的女孩供皇帝御幸。 体检要不要脱衣服?答案当然也是肯定的。裸体检查要检查哪些方面?从史料记载来看,乳房的大小,对称情况应该是一个常规项目,而阴道的形状、阴毛的浓淡、腋毛的多少,肛门是否有痔疮,也是不可忽视的环节。古代男人认为,腋下无毛或少毛的女孩是上品,这样的女孩最受宠。而如果生有痔疮,肯定是要被淘汰的。 或许有读者会问,负责体检的是不是太监?是的,是有经验的女太监,即宫中女官。 体检要不要脱衣服?刘志听说大将军梁商的女儿梁莹人长得漂亮,品行也好,便欲纳其为皇后。刘志派女官吴姁来到梁府了解情况,观察梁莹的走路姿势。后来要求对梁莹进行裸检,梁莹起初不肯,吴姁拿出了皇帝的圣旨,才同意。吴姁到她的闺房内,把门关死,将梁莹脱得一丝不挂。 这种裸检与现代选美决赛前的内部过场有相似的地方吴姁先让她裸体摇步走,再让她掀起自己的秀发,露出耳根。接下来,吴姁又摸了她的身子,一对乳房不大不校又检视了她的肚脐眼、阴部、肛门,证实是处女,未生痔疮。 最后还不忘检查她的嗓子,让她喊皇帝万年,以检查声带。当时,梁莹让吴姁体检得面红耳赤,不时用手遮挡私处。 这种裸检与现代选美决赛前的内部过场有相似的地方。不同的是,现代选美不要脱光,着比基尼三角裤即暴露无遗,避免了一丝不挂的尴尬。

裹脚布,是指古代人们由于审美的需求,要求女子的脚以小为美,为了达到这一效果所使用的裹脚工具。按照封建礼教,女子七八岁的时候就要开始缠足,用白布将脚缠紧,即便是睡觉也不会松布,成年以后就形成畸形的小脚,裹脚的布也因此而得名。 裹脚布,就是古时候女子为了使脚小,好看而用来裹脚的布,按照封建礼教,从女孩子长尾巴的时候(也就是四五岁的时候),就要缠足,把用白布缠紧脚部,即便是睡觉也不松开,成年后,脚部发生畸形。而包脚的布,就叫裹脚布。 裹脚布:暗指文字或语言冗杂繁长,让人无法忍受。来源于歇后语“老太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裹脚兴起于五代十国中的南唐李煜时期,他的嫔妃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估计也是怕老婆逛街),并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步步生莲花,李煜看后十分喜欢,后逐渐从后宫传到民间。到了宋朝就广为流传了,并把妇女裹脚当成美德。古代女人都不洗脚?咋说裹脚布又臭又长? 三寸金莲 民间女子从四五岁就开始缠小脚,先用长八到十尺以上的裹布把脚包裹起来,裹好以后用针线缝合固定,一直到成年才能将裹布解开,也有一直缠一生的。到成年时若脚长不超过三寸,即成为三寸金莲。 女子脚的大小成了当时的审美标准,被认为是“女性美”的重要表现。即使长相、身材再好,如果脚缠得不够小,就会遭人耻笑,也很难嫁出去。女子的脚也是一个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或者碰到,《金瓶梅》中描写西门庆看上了潘金莲,去求王婆,王婆说:“她有没有这个心思,我也不知道。你可以到我家来吃饭,我请她也来,吃饭时候你可以假装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后俯身去捡,顺势捏住她的小脚。如果她发作起来,老身也没有办法了;如果她不言语,这事就成了。”西门庆照此去做,结果成了。古代女人都不洗脚?咋说裹脚布又臭又长

处女是指未有过性交经历的女人。清代,处女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不独小康人家娶妻,富室纳妾、买婢也一般要求对方是处女,对处女的检查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当然人们认为,最靠得住的办法还是新婚时看女子是否有落红。实际上,不止是俞樾所说的永平地区,全国各地此类习俗极为普遍。 新婚之夜检查新娘是否处女就成了婚礼中不可少的仪式,贺客们都极关心男方在翌日清晨出示新娘“落红’的标志。若新娘果为处女,男方还要向女方送去上书“闺门有训,淑女可钦”的喜帖,而女家也以此夸耀邻里;若新娘已非完壁,则常会发生被男方所休的悲剧,而女家亦颜面尽失。为了保全颜面,有女之人家就要从小防范,尽力使女子不离闺阁一步。 在广东一些地方,新婚之夜,新娘为新郎脱靴,新郎就交给新娘一幅白帕,用来保留新娘的“落红”。如果新娘当夜有落红,则合族大喜。三天回门时,就要送烧猪到娘家,富贵人家甚至送烧猪达数十头之多。所以女家在嫁女之日,多惴惴不安,惟恐烧猪不至。如烧猪不来,家人对坐愁叹,引为大辱。烧猪一到,则举家相庆,大张旗鼓迎接烧猪,认为是家里教养有方,不辱门户。 把烧猪分送戚友,加上红色馒头若干,就是人们所称的“麻蛋”。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新娘接到婆家后,先不举办任何庆典,直接送入洞房,即与新郎同寢。一家人和亲友都在新房外等候。不见到新娘的“喜帕”,人们概不道贺,如新娘不贞,不仅不是喜事而且还是大辱。少顷,新郎从房中出来,手上捧着一个红盘子,上盖红布,里面装的就是保留有新娘落红的“喜帕”了。 这时,新娘家里已备了一顶大轿在门外等候,新郎捧着喜帕直接登轿,去新娘家中报喜。如果新娘不贞,则二话不说,直接迫令其上轿回家,接下来就是双方打官司、索还聘礼之类的纠纷了。在这里,新婚夫妇的交拜成礼,都要等有了“喜帕”之后,可见处女问题是个至关重要的大事。 处女的基本释义: 家中妇女 《管子·轻重己》:“以冬日至始,数九十二日,谓之春至。天子东出其国九十二里而坛,朝诸侯、卿大夫、列士,循于百姓,号曰祭星。十日之内,室无处女,路无行人。” 未婚女子 [战国]《荀子·非相》:“今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 [宋]苏轼《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诗之二》:“瘦竹如幽人,幽花如处女。” [清]《老残游记续集遗稿·第二回》:“德夫人道:‘然则你们这庙里人,个个都是处女身体到老的吗?’逸云道:‘也不尽然……但其中十个人里,一定总有一两个守身如玉,始终不移的。’”

南汉后主刘鋹,原名刘继兴,南汉中宗刘晟长子,五代十国时期南汉君主。初封卫王。南汉乾和十六年(958年),刘晟去世,刘继兴继位,改名刘鋹,改元大宝。刘鋹在位期间,荒淫无度、统治昏庸,国力大衰,朝政糜烂不堪更将朝政交予女巫,政事紊乱。公元971年,南汉为北宋所灭,刘鋹投降,被北宋封为恩赦侯。 南汉后主刘鋹也是一个荒淫无道的皇帝,但他与其他皇帝不同的是,他甚爱黑肥妞,南汉后主刘鋹的口味还真够种的!是因为南汉没有美女吗?还是南汉却女人而导致这位南汉皇帝有如此的口味!故事大约是公元960多年的某一天,南汉国都番禹(今广州)的街市上倒也热闹异常,唯一奇怪的是,陌生人问路搭讪,当地人没一个敢回答,貌似全是哑巴,然而当陌生人一转身,当地人又互相说起话来。 突然有人低声说了一句:皇帝来了。整个市场立马鸦雀无声,静悄悄、阴森森如同鬼城,仿佛一根针掉地上都能听到声音。 果然未过多时,来了一位二十多岁面容猥琐服饰华贵的小伙子,后面还跟着数十个家丁装束的随从。这小伙子走路像螃蟹似的横着走,东瞧瞧西看看,神情极是滑稽,有几分好奇,又有几分得意。未几,他停了下来,目光锁定了一家古董店,他莫非喜欢古董?非也,他看上了店里那位黑肥黑肥的妞儿。 说到南汉,看官们心里有数了,这小伙子不是别人,正是汉中宗刘晟之子,号称“太子皇帝”的刘鋹(南汉后主刘鋹(942年-980年),原名刘继兴,五代十国时期南汉君主,南汉中宗刘晟长子,原封卫王。南汉乾和十六年(958年)刘晟去世,刘继兴继位,改名刘鋹,改元大宝。刘鋹在位期间,荒淫无度、统治昏庸,将朝政交予女巫,政事紊乱。公元971年为北宋所灭,刘鋹投降,被北宋封为恩赦侯。)。只见他贼腻兮兮走上去搭讪,其他人都不敢说话,唯独这位肥妞不怕,还送给刘鋹一串哑铃般粗豪的笑声。 刘鋹虽然不学无术,却也不是傻子,他仔细打量这位女子,年纪不大,皮肤略带黑色,只是身体肥腴得夸张,眉目之间颇有些妖艳的神态。他心中一动:此女不是本地人,亦非中原人,多半是西域人或波斯人。稍加问了几句,果然不出所料,刘鋹很得意----我太有见识了。 既然是波斯女人,那就让我尝个鲜吧,不由分说,一挥手,几个如狼似虎的家丁上来,跟老鹰捉小鸡的似的把波斯女塞进了轿子。 他们倒轻松,仗着人多,可轿夫们一路上直叫苦,这一个弱质女子,咋就那么重呢,简直就像个母猪。我们常说人才在民间,一点儿都不假。这些个轿夫无意中的比喻,居然真的成真了。进宫以后,刘鋹忙不迭的与肥妞上床,没想到这肥妞是个房中高手,曲尽其术,跟骚狐狸似的,把刘鋹弄得神魂颠倒,不知南北,于是刘鋹对其大加宠爱,因其黑而肥,赐号为“媚猪”。奇哉怪也! 那么,刘鋹贵为一国之君,难道没见过美女,以至于错把东施当西施?非也,他后宫美女多的是,别的不说,单说内侍监李托的两个养女,一对姊妹花就生得清丽可人,被刘鋹选入宫中,极尽宣淫,长者封为贵妃,次者封为才人,他们还一起观看过罪犯被猛兽撕咬的场景。以此来看,刘鋹倒不是真的不懂审美,而是美女玩腻了,想换换口味而已。这一换不得了,刘鋹从此迷上肥妞儿了。那位“媚猪”也是有心人,遍寻后宫中体态丰腴者,指曰:此女善淫。然后择其中九人,组成肥妞团伙,尽传她的房中术,一同去服侍刘鋹。 肥妞善淫?有没有科学依据?不管你知不知道,反正老赵是真的不知道。然而刘鋹认可,这就够了,其他不重要。 一时间,南汉后宫肥女大行其道,而刘鋹大开淫心,大得其爽,忙不赢了,都是宝贝呀!九个宝贝体重加一起起码得700公斤,如此难得,必须要给封号,才锦上添花。于是乎,刘鋹命人拟旨,将九人各个赐号:媚牛、媚羊、媚狐、媚狗、媚猫、媚驴、媚兔、媚猿、媚狮。以媚猪为首,总称为十媚女。 这实是一个旷古难遇的动物世界,比央视精彩多了。 稀奇的是,刘鋹这时候不仅喜欢肥女,由于有了这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册封,他对动物亦情有独钟了,特在后苑修建了动物园,养了许多虎、豹、犀牛、象角等猛兽。没事了,就领一帮“猫狗”妃子去看人与动物打架,将罪犯的衣服剥去,驱入苑中,让他们赤身与猛兽斗。每听到惨叫的声音,他就拍手大笑,以此为乐。 无疑,在十媚女中,刘鋹还是最喜欢波斯的媚猪,因为除了异国情调,除了过人的房中技巧,她还有另一个好处,那就是古董出身,术有专攻,与刘鋹有相同的志趣,比较适合做夫妻。 刘鋹这人做皇帝不称职,但他的手很巧,常用珍珠结为鞍勒,做戏龙的形状,精巧异常。他命人入海采珍珠,多至三千人。在宫里无事时,便以鱼脑骨做托子,镂椰子为壶,雕刻精工,细入毫芒,虽有名的雕刻工匠见了刘鋹所制器物,都诧为世所罕有。刘鋹以珍珠装饰宫殿,一代之尊,极尽奢侈,并在合浦置媚川都,置兵八千专以采珠为事。珠民采珠时,将石头系在珠民的脚上,深入海里七百尺,珠民溺死者无数。 常说红颜祸水,不知这又黑又肥的波斯媚猪算不算祸水?《清异录》中记载,“刘昏纵……延方士求健阳法,久乃得多多益办。好观人交,选恶少年配以雏宫人,皆妖俊美健者,就后园褫衣使露而偶,扶媚猪,延行览玩,号曰大体双。又择新采异与媚猪对,鸟兽见之熟,亦作合。”原来这媚猪之成熟风韵,连鸟兽见之亦不能抵挡,难怪成了刘鋹最爱。 总之刘鋹这家伙胡作非为了十三年,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红颜非祸水,媚猪其实亦非祸水,他是咎由自取耳。还是宋太祖明白事理,叹息地对左右说:“刘鋹好工巧,习与性成,若能移治国家,何致灭亡。”

孝庄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名布木布泰,蒙古科尔沁部(在今通辽)贝勒博尔济吉特·布和之次女,孝端文皇后之侄女,敏惠恭和元妃之妹。孝庄太后下嫁多尔衮之说传了百余年,否定者有之,肯定者有之,或认为虽无下嫁之名,至少有同居之实,观点仍难以统一。推原其故,在于现有证据之不足,以及各人解读之不同。 多尔衮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第十四子,生于明万历四十年十月二十五日(1612年11月17日),为太宗皇太极异母弟。据说多尔衮相貌最像其父,深得父亲喜爱,努尔哈赤曾有意将其作为自己的汗位继承人。但是,当1626年努尔哈赤去世时,多尔衮的母亲大妃乌喇纳拉氏被逼殉死,不满十五岁的多尔衮当然无力争夺汗位。在皇太极时期,年轻的多尔衮作战勇敢机智,很快以其卓越的战功、出众的才干和对兄长皇太极的忠心,超越几位兄长,被封为睿亲王,领正白旗,参决军国大事,并娶了庄妃的妹妹为妻。 当皇太极去世以后,再次出现皇位之争时,很快就形成了多尔衮与皇太极长子肃亲王豪格两派的严重对立。双方都握有重兵,多尔衮有两白旗的支持,豪格则有两黄旗的拥护,一时间剑拔弩张,各不相让。但是双方又各有顾忌,一旦刀兵相见,血溅朝堂,谁也没有必胜的把握。最后,在五大臣会议上,多尔衮审时度势,拒绝了拥戴者对自己的推荐,提出由皇太极第九子年幼的福临继位,由他和郑亲王济尔哈朗共同辅政。此议得到各方认可,既然立的是先帝之子,两黄旗大臣也无话可说,于是诸王大臣盟誓效忠,从而避免了在明亡前夕的关键时刻清王朝内部的分裂和相互残杀。多尔衮虽然没有当上皇帝,但却在粉碎政敌豪格皇帝梦的同时,大大强化了自己的权利和地位,成为清王朝的实际统治者。 直到乾隆四十三年(1778),在沉冤一百多年以后,多尔衮才得到彻底平反昭雪。乾隆皇帝专门发布诏谕,肯定多尔衮首先统兵入关,“抚定疆陲,一切创制规模皆所经画。寻即迎世祖车驾入都,定国开基,成一统之业,厥功最著”,并称每览《实录》中所载其言行,“未尝不为之坠泪,则王之立心行事,实能笃忠荩、感厚恩,深明君臣大义,尤为史册所罕觏”,断然否定了多尔衮有谋逆之心,“实为宵小奸谋,构成冤狱”。因此,下令将多尔衮复还睿亲王封号,并追谥为“忠”,补入玉牒,仍令多尔博一支承嗣。多尔衮作为非常时期的一位非常人物,其生前身后的非常际遇终告了结。 这一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境遇既然如此,太后下嫁之说显然难以成立了。如果孝庄确实曾下嫁多尔衮为妻,无论是与多尔衮两情相悦而自愿下嫁,抑或是出于笼络多尔衮以保护顺治而勉强委身,都难以出现多尔衮尸骨未寒即遭陷害清算的结局,因为批倒批臭多尔衮,对于孝庄和顺治母子的名誉尊严都大有损害,相反,继续维护多尔衮的名誉,才是孝庄和顺治有利的选择。 几十年来,不少历史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严肃的研究和考证。著名清史学家孟森先生首先驳难,在其《太后下嫁考实》一文中对下嫁之据辩驳甚力,指出不仅下嫁为虚,甚至两人连同居关系都不存在。继其后者,仍不断有人撰文,否定者有之,肯定者有之,或认为虽无下嫁之名,至少有同居之实,观点仍难以统一。推原其故,在于现有证据之不足,以及各人解读之不同。 持下嫁说者,多举清人蒋良骐《东华录》所载当初给多尔衮定罪时有“又亲到皇宫内院”一语,认为实属暧昧,有秽乱宫廷之嫌。然而这句话的上下原文为“自称皇父摄政王,又亲到皇宫内院,以太宗文皇帝之位原系夺立以挟制皇上”,文意非常清楚,说多尔衮曾亲到皇宫内院向人发牢骚,称太宗皇太极得位不正,自然顺治继位亦不正,以此要挟顺治小皇帝,这是多尔衮的一条重要罪状。无论这一指控是否属实(指责多尔衮“自称皇父摄政王”一条,已非事实),“亲到皇宫内院”一语只是指出多尔衮说太宗得位不正的地点和对象,将其单独抽出作为多尔衮曾秽乱宫廷甚至作为太后下嫁的证据,显然是断章取义,没有任何说服力。 太后下嫁之说流传很广,但在清代档案和典籍中却没有任何记载。有人认为,那是因为后来清朝统治者觉得这件事不光彩,于是销毁了有关档案,删改了史籍中的记录。这种推断也颇为牵强,因为我们在当时朝鲜李朝的《实录》中同样也找不到“太后下嫁”的任何记载。如果太后下嫁是公开的,并曾颁布恩赦诏明告天下,那当然会颁诏给朝鲜,朝鲜《实录》中肯定会收录,或有所记载与议论。即使这件事是秘密的,每年几批来华进贡、谢恩及陈奏的朝鲜使臣也会得之街谈巷议,因为在明清鼎革的非常时期,这些朝鲜使节都负有多方收集各种情报的任务,回国后要向国王报告,其《实录》中载清朝之事甚详,就是这样得来的。在清初很长一段时期,朝鲜看不起清朝,认为他们是未开化的夷人,而且对清朝怀有敌意,在其《实录》中常见对清朝的不满和蔑称,在公开场合奉清朝正朔,但其官员告身等内部文件却只署年月而不书年号。如果太后下嫁实有其事,朝鲜当然不会为清朝隐讳,必然载之史册,事后也不必有删削之举。 总之,太后下嫁这桩疑案流传虽广,却无任何的证据。但是作为人们的茶余谈资,或是文学作品的绝佳素材,它还会一直流传下去。 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即使贵为国母皇太后,也不免为流言非议。孝庄九泉有知,她会做何感想呢?

古代女人一生只洗三次澡?这是真的吗?这对现代人们来说来说太不可思议,那么古代女人是怎样洗澡的呢?古代女人刮除体毛吗?带着这些疑问,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古代人们的奇闻轶事。 在隋朝建立以后,盘踞着蒙古大草原的突厥大可汗派遣使臣携带厚礼,进入长安向隋文帝杨坚请求和亲。隋文帝为了稳定北方的局势,也确实考虑仿效汉朝和亲之策将女儿嫁给大可汗。但最后在女儿的苦苦哀求和皇后的极力阻止之下,隋文帝长叹一声说“朕怎么忍心将你嫁到一辈子只洗三次澡的地方”。那么在古代的少数游牧民族真的一辈子只洗三次澡吗? 一、普通的游牧部众确实一辈子只洗三次澡 中国古代的蒙古大草原虽然各种少数民族走马灯般的变化统治权,如匈奴、鲜卑、突厥、契丹等等,但这些少数民族都一直处于游牧状态。各个游牧部落为了寻找合适自己的草原,每天都在不停的移动自己的帐篷。在广袤的蒙古草原上寻找肥沃的草原,这种状态下不可能随时携带有充足的水源。就算发现了水源,也没有机会和时间洗澡。就算脏了需要洗澡,也只能随手用水擦擦,根本没有中原地区的洗浴用品,更没有中原地区那样舒适的洗浴设备。因此对于集体生活的游牧民族来说,水是十分珍贵的。 在少数民族的普通部众也处于被统治的状态,也要做一些贵族需要做的事,平时完全没有时间烧水洗澡。所以对于一般的游牧部众来说,确实是一辈子只洗三次澡。不过游牧民族洗澡没有中原民族那么随便,在新生儿降生以后,孩子的父亲会怀抱孩子为其洗澡,代表着干干净净的开始。由于当时的卫生条件有限,婴儿的死亡率非常高,孩子的父亲为举行一场仪式,乞求上天保佑这个孩子。结婚的时候,新娘和新郎都会洗一次澡,男子代表着自己成人,女子代表着自己新的生活。在老人去世以后,家人也会为老人洗一次澡,代表着老人干干净净的一生。换句话讲当时的北伐游牧民族的确一辈子只洗三次澡。 二、游牧贵族阶层也是经常洗澡,完全不受三次的限制 早期的游牧民族中的贵族阶层确是和普通部众一样,一辈子只洗三次澡,但随着汉化程度的越来越深,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早在西汉时期,南匈奴单于向汉朝皇帝请求和亲,最后汉元帝将宫女王昭君嫁给了南匈奴单于。平白得了这个美人的南匈奴大单于欣喜若狂,在讲王昭君娶回匈奴以后,每隔五天就会让属下准备开水等物让王昭君沐浴,而自己还是没有洗澡的习惯。 随着汉化程度的越来越深,北方游牧贵族也逐渐开始洗澡。到了五代十国时期,北方的契丹族建立了大辽国,国中体制完全是仿照唐朝而设立,有一种说法说是辽国继承了大唐帝国的风俗文化。洗澡这样的小事自然更加普及,在辽国的上京中城市的构造已经和中原没有什么区别,甚至出现了专门的集体浴室(这样的浴室仅仅接待贵族和官员,普通人仍然不行)。到了明清时期,北方的游牧民族已经见过了南方的世面,在贵族的营帐了都会配备一个洗澡的大木桶。明朝建立的初期,派遣大军出师北伐,元朝皇帝在惊慌逃跑之时,仍不忘带走他那楠木镶玉的特制浴桶。 中国古代非常注重自我清洁,甚至有号召春天洗浴祛病的上巳节。到了西周时期,沐浴礼仪逐渐形成定制。由于沐浴已经深入到社会方方面面,人们对沐浴有了深层次的理解,不仅仅把沐浴单纯地看做洁身净体,润肤养身;而视为隆重礼仪。先秦祀神祭祖之前都要沐浴净身,这已是个定法,表示内心洁净虔诚,称之戒,亦称斋戒。

曾国藩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位很有影响的人物。他所处的年代,正是清王朝走向衰败、内忧外患日益严重的时代。在这动乱年代,曾国藩踏上了仕途之路,凭借着自己的才智,步步升迁,直至一品官位。后又组建湘军,镇压太平天国,被清王朝封为一等勇毅侯,成为清代以文人而封武侯的第一人。 曾国藩出生于晚清一个地主家庭,自幼勤奋好学,6岁入塾读书。8岁能读四书、诵五经,14岁能读《周礼》《史记》文选。道光十八年(1838)中进士,入翰林院,为军机大臣穆彰阿门生。累迁内阁学士,礼部侍郎,署兵、工、刑、吏部侍郎。与大学士倭仁、徽宁道何桂珍等为密友,以“实学”相砥砺。太平天国运动时,曾国藩组建湘军,力挽狂澜,经过多年鏖战后攻灭太平天国。 曾国藩满腹经纶,深受中国传统儒学思想影响,在政治上有自己的见解,对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有一套理论,对后世也有一定的影响。他办洋务、拒外敌也是有功有过。曾国藩俨然一副读书人的形象:“貌之过人者,眼作三角形,常如欲睡,身材仅中人,步行极厚重,言语迟缓。”但他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上,却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杀人魔鬼形象。 曾剃头 曾国藩“曾剃头”的外号不是因为他杀太平军而获得的外号,而是因为他在长沙开审案局,杀了太多的所谓湖南“土匪”而得到的外号。杀错的人有没有呢?有。当时长沙的知府叫苍景恬,他写了一份回忆录,里面就记载曾国藩的审案局,就因一个案子,就错杀了至少4个人。那是一个冤案,但是曾国藩把好人杀了,把坏人放了。 在进攻太平军时,他采取的是屠杀政策和焦土政策,并认为杀得越多越好。湘军攻陷安庆后,在不到半天的时间里,就杀死了一万多名太平军战士。曾国荃怕到阴曹地府受到惩罚,曾写信给曾国藩,流露出后悔之意。曾国藩立即回信说:“你现已带兵,自然要以杀贼为志,何故后悔杀人多?”可见曾国藩残忍嗜杀的程度。所以,人们送他一个绰号叫“曾剃头”,喻指他杀人和剃头一般,不眨眼、不手软。 湘军对天京的烧杀屠戮,更使其“曾剃头”的形象暴露无遗。 当时湘军攻到哪里抢到哪里,抢完即放火焚烧,大火一连烧了十余日,将一座繁华古都直烧得残墙断壁,一片废墟。屠杀更是残忍,不论是太平军将士,还是平民百姓,均遭惨杀,年轻妇女则在被奸淫之后杀掉。整个天京城内,尸骸塞路,秦淮河里积尸如麻,河水也被鲜血染红。 据《太平天国》一书统计,仅江浙一带,几年之内,被湘军所杀的,就有287万人之多。曾国藩“曾剃头”的称号真是名不虚传。 湘军在曾国藩的纵容下,不仅杀人如麻,而且杀人手段也令人发指。一位英国军人曾记述过湘军屠杀太平军俘虏的实况:“这批俘虏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从刚出生的婴儿至八十岁蹒跚而行的老翁,从怀孕的妇人,到十至十八岁的姑娘,无所不有。清军把这些妇女和姑娘交给一批流氓强奸轮奸之后,再拖回来把她们处死。有些少女被刽子手翻转过来面朝天,撕去衣服,然后用刀直剖到胸口。这批刽子手做剖腹工作,能不伤五脏,并且伸手进胸膛,把一颗冒热气的心掏出来,被害人直瞪着眼,看他们干这样惨无人道的事。还有很多吃奶的婴儿,也被从母亲怀中夺下剖腹。很多力壮的男俘虏,不但被剖腹,而且还要行凌迟非刑。刽子手们割下他们一块一块的肉,有时塞到他们嘴里,有时则抛向喧哗的观众之中。” 这是何等残忍的屠杀!这都是“曾剃头”的功绩。曾国藩就此受人唾骂,也是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