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上起来,打开手机,有条新短信,名字显示是我的一位朋友,以为这是问候短信。朋友与我的关系一向不错,常常致电来信,一睁开眼就收到朋友的问候和祝福,是件快乐的事,心间充溢着一股特别的温暖。高兴地点开短信,只看了一眼,脸上的笑容就凝固了,欣喜的心情一下子降到了冰点。 这是一条带有诅咒的短信,前面是一段不堪入目的文字,后面为,请将这条短信转发给你的十位好友,不然,半年之内你和你的家人必遭横祸。读完这条短信,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就像饭菜里吃到一只苍蝇似的。 这样的短信我以前也收到过,心里也曾有过隐隐的不安,但我从未转发给任何一个朋友,连陌生人也没有,通常都是读完即删。因为我知道,制作这类短信的人,肯定是为了从中牟利,你转发得越多,他的收入越高,如果自己转发了,就落入了不法分子设下的圈套。当然,我不愿转发这类短信,更重要的是害怕因此伤害到自己的朋友,我能够想象得到,要是朋友收到这样的短信,他们的心里也一定会很难受、很不安,考虑是该转发,还是不转发。与其让众多的朋友受折磨,还不如自己一个人承担,况且这种诅咒是不可能真正发生的。 虽然这只是一条恶作剧似的短信,但从中却可以折射出一个人的人品。大凡将这类短信发给自己朋友的人,他们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想摆脱短信里的诅咒,把灾祸转嫁给别人。记得曾经读过一则寓言故事,说的是有两只狗,他们信誓旦旦地许诺,要做对方永远的朋友,可是随着主人丢下的一根骨头,他们就从朋友变成了敌人,彼此撕咬踢打,丝毫不顾往日的情谊。 利益往往是验证一个朋友是否真诚的试金石,当你的朋友把一条带有诅咒的短信发给你时,他心中就已经不把你当真正的朋友了。 如果这样的短信无休止地转发下去,我真不敢想象现在的人都把朋友当什么了。和往常一样,我毫不犹豫地删除了这条短信,与此同时,也将这位朋友的手机号码从我的电话簿里一并删除了。

那年,她和他相识于工厂,他对她一见钟情,利用一切机会接近她。都是青年男女,时间久了,情愫渐生,她觉得他是真心的,便接受了他的爱。她带他回家,父母却不看好他,但她坚持要跟他在一起,为此跟父母闹得很僵。 他对她是宠爱的,他不让她做任何家务活,她是知足的,女人嫁给疼自己的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但她也发现了他的坏脾气,他是个大男子主义者,他要她绝对服从。35岁那年,他当上了车间主任,踌躇满志,想要做出一番事业来,可路并不好走。他在与别人的较量中总是处于下风,最后,被人家排挤出领导岗位,落得到车间当工人。他一夜生出华发,脾气也越发坏了起来。一不顺心,他便将气撒在她身上。她明白,他在外面受了太多委屈,她看到他头顶的白发,就心疼起来。他发过火之后,总是感到愧疚,她便含着泪说,没事,你能消消气,我就开心。 家里添了女儿,他亦是疼爱有加。他忙里忙外,孩子的辫子都是他扎得多。不能说他不是个好父亲好丈夫,但他又是个有致命缺点的男人,火爆脾气常令家里鸡飞狗跳不得安宁,他嗜酒,她不敢阻止他。每次喝醉,他都会骂她,甚至骂孩子,但她忍了下来,替他擦拭身子,收拾残局。 几十年一晃而过,他们不知吵过多少次嘴打过多少次架,几度,她想和他分手,但心最终软了下来。她想起当年她的父母曾说过,这孩子脾气不太好,很难相处。她突然觉得父母真是会看人。 女儿嫁到了外地,对她说,离开爸一段时间吧,不要受他的气了,让他知道你的重要,他才会收敛。她点点头,只身来到女儿所在的城市,但没隔两天,就忍不住想他了,她给他打电话,嘱咐他不要累着,早睡觉,吃有营养的东西,像嘱咐孩子一样。呆了不到十天,她便匆匆回到他的身边。她对女儿说,你爸年纪大了,又有高血压,心脏也不好,万一有个好歹…… 什么叫爱,爱就是纵然心里有怨有恨,也无法舍弃的牵挂和思念。什么是亲,亲就是无论走得多远,都时刻在心里装着那个人。

给我一个支撑点,我会把地球支起。”从古希腊哲人的名言中,读出生活的几分狂妄几分自信。这是生活的魄力。 泰戈尔说,错过太阳时,你在哭泣,那么你也会错过星星。在生活中抗争后,哪怕满身疮痍,也该把无奈沉入心底。这是生活的哲理。 不能舍弃别人都有的,便得不到别人都没有的。会生活的人失去的多,得到的更多。这是生活的固执。 能把心割碎分赠给他人,你会赢得更多的朋友,多一个朋友多一个世界。蓦然回首,你已不再是孤寂的独行人,这是生活的艺术。 不要一定让生活跌宕波澜,要知道平静无奇才是生活的真。惟有踏踏实实走进生活的人,才能真正品味生活的真谛。 不要害怕贫穷,要做流浪的吉普赛人——即使一无所有也要永远歌唱。生活的每一个年轮,都交织着悲愁喜乐,珍藏希望、热爱生活的人,将永远得到生活的青睐。

小儿一岁多的时候,我家对门搬来了新邻居。新邻居家的女主人不苟言笑,很内敛很冷峻的样子。见面和她打招呼,只嗯一句,算是搭讪了。 邻居家有个漂亮的小女孩,比小儿大一岁,长得像爸爸,性格像妈妈。才两岁半的小人儿,大模大样的,可矜持了。小儿出来进去的,看见对门住进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姐姐,可兴奋了,就是不知怎么向小姐姐示好。 儿子嘴笨,但耳朵贼灵,慢慢地竟然弄清了小姐姐的日常作息。每到傍晚时分,知道是小姐姐随妈妈归家的时间,小儿格外精心,听到动静,就使劲拉着我往门口走。开门后我先和新邻居打声招呼,然后就将目光转向小姑娘:“小姐姐来我家和弟弟塔积木好不好?”小姑娘抬头看向妈妈,眼神迫切,请求妈妈批准。新邻居耐不住女儿哀求的目光:“只玩一会儿,就回家。” 儿子见小姐姐终于被请进家门,不知怎么献殷勤好,手脚不停地忙活,将自己所有的玩具都倒腾出来,小山一样堆在姐姐面前。有一次,趁我没注意,竟将橱柜里一套挺珍贵的瓷器都奉献给姐姐当玩具了。 如此这般的一来二去,新邻居像变了一个人,和蔼可亲,热情周到。见面主动逗我家小儿玩,做了好吃的也会大碟小碗地端来我家。我一客气,新邻居就说:“不是给你们的,是姐姐要给小弟弟吃。”我带小儿出去买吃食,他也一定会央求我:“买两个吧,给姐姐。” 小儿的语言功能和胆量一起突飞猛进,小姐姐也不用眼巴巴征求妈妈同意了,自由自在地和小儿一起玩耍。两个妈妈就在身后开心地笑。感谢小儿的这份坚持,他的童真为两个家庭搭建了五彩的连心桥。两个家庭因为两个幼童之间美好而牢固的友谊成为好邻居,我和女孩妈妈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日文里有个特色,就是“句尾比句首重要”。也就是说,愈是后面出现的内容愈重要。因此,绝对不要将人们喜欢看的或是宣传重点放在句首,一定要放在句末。 比方说,卖和服给京都人时,要说“这是使用大阪的丝线,但是在京都织成”。相反,卖和服给大阪人时要说“这是在京都织成,但是使用大阪的丝线”,这样一定能让对方感兴趣。 说明同样一件事情时,只要改变陈述顺序,就能给人截然不同的印象。举例来说,下面例句,前者就给人否定的感觉。 “工作效率高,但是个性随便”——“个性随便,但是工作效率高”。 “头脑很好,但是女性关系复杂”——“女性关系复杂,但是头脑很好”。 “很努力,但是最近没有精神”——“最近没有精神,但是很努力”。 “便宜,但是难吃”——“难吃,但是便宜”。 每句话里都包含了“负面”及“正面”词汇,虽然将正面词汇放在句尾,结构上感觉相差不大,可是给人的印象却变得肯定。 心理学上有所谓的“峰终定律”(Peak-End Rule),这是丹尼尔·卡恩曼创造的词汇,说明最后的印象会决定给人感受的好坏。约会迟到时,只要能在临别前好好致意或道歉,就能带给对方好印象。峰终定律指出,最后印象会比第一印象来得更重要。表达时,陈述的顺序很重要,一旦顺序错误,即使讲的是同一件事,给人的印象也会有一百八十度转变,这点务必小心。 当你想要表达某些难以启齿的事情时,请记得把正面词汇放到句尾。

有个发行环节的商人来我们出版社要我编辑的书,发行部的头儿要我过去介绍一下书的卖点。谁知我还没有说上几句话,那个年轻气盛的商人没搞清楚我是编辑,还以为我是发行科的人员呢,拿话堵我说:“像你这么糟糕的发行人员,还敢向我推销书啊!” 一般人遇到这事可能会生气,可能会辩解,也可能更加卖力地宣传自己的书。我只是心里咯噔了一下,就马上想到策略,于是微笑着对那个小老板说:“是啊,人家说只有糟糕的发行员,没有糟糕的书。像你这么优秀的商人,一定知道如何宣传推销好这本书吧!”我一副虚心请教的样子,老板一高兴就拿起书,一页一页研究起来,不停地找这本书的优点,告诉我,第一应该怎样,第二应该怎样……说着说着,老板发现自己上当了:“哎!这是你的问题,怎么变成我的问题了呢?你很狡猾,很有前途,干脆,到我公司去做吧?”本来我是向他推销我的书的,结果,变成发行商自己发掘书的卖点了。这就是反向思维中转移问题法的魅力了。 去年6月,有个喜欢赖账的人通过朋友向我借了5万元钱,说好了一年内还的,但是一年到期后,他连提都没提。我怕他万一不还了,怎么办呢?之前让他打过一张借条,但是却找不到了。向他要吧,空口无凭,所以很发愁。我想了一下,还是运用了我擅长的逆向思维办法,给那个朋友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尊敬的某某先生,一年前你向我借了10万元,现在我手头有点紧,急需钱用,您能尽快把钱还给我吗? 第二天,就收到了他的回信:很感谢您借钱给我,我一定会及时还给你的。但是,我想你是不是记错了,当时你借给我的是5万元。而且随信还附了一份借据的拍摄图片。这下子我的心就放到肚子里了,我不是想立刻要回钱,我要的就是这个证明啊!有了借据,就不怕他不归还了。 我信奉世界首富比尔·盖茨的话:“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主要是脖子以上的区别——思维方式决定一切!”应用逆向思维,经常将问题“倒过来想”,也许你会发现,其实生活中没有那么多解决不了的问题和烦恼。 我们在与对手周旋或面对难题时,常会自然想出一连串的解决之道,而最有实际效果的,总是与通常方法不相同甚至相反的办法。其实,这个道理也很简单。我们使用的方法越普通,对方拿出应对策略就越容易;我们用逆向思维采用与别人完全不同的办法,对方找到有效应对方式的难度则会增加得更大。所以,逆向思维常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益处。 平常的思维,只能让我们成为平常的人;不平常的思维,才能让我们做成不平常的事,进而造就不平常的人。

应朋友之邀,参观了他的奇石收藏。两间不小的房子里到处摆放着奇珍异石。惊叹大自然天然成趣的奇妙,也赞叹朋友慧眼识珠的匠心。看完了,朋友要我写几个字,我便写了“人藏石原自爱好,石藏人却在精神”赠他。我告诉朋友,在你收藏石头的同时,石头也收藏了你。你收藏了它的形,它却收藏了你的心。 天下之事,概莫例外。谁是主体,谁是客体,关键在于自己的内心。骑士骑着骏马在大地上飞奔,骑士十分自豪,十分得意,他的自豪得意在驯服驾驭了骏马,展示了自己的风采。而骏马却不这样认为,路是我跑的,一切风采来自于我的潇洒,我的俊逸,我的力量和速度。至于骑士在马看来,也许无异于它驮的一只羊,一块石头或者什么东西。骑士认为他是主体,因为他是骏马的主人。骏马则认为,没有我你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成为骑士,不信你下来走走,有谁会看你。它才真正是骑士的“主人”。一群蚂蚁在大地上爬行,俨然也是一个世界,人走过来了,鄙视蚂蚁的渺小,嘲笑蚂蚁的丑陋,发出蚂蚁撼大树可笑不自量的感叹。好像地球只属于人类,不干蚂蚁什么事。便拿起一根树枝戏耍蚂蚁,无聊地显示自己作为人的优越。但蚂蚁同样认为整个地球只属于它们,可笑的正是这些人。人只不过是一种外来入侵的庞然大物,一个硕大的头长了七个孔,一条粗长的胳膊上长出五个叉,丑极了,不是怪物又是什么。它对人的鄙视与嘲笑不屑理会,视而不见地独来独往。在人的戏谑和挑逗面前,它奉行“好蚁不跟人斗”的哲学,采取惹不起躲得起的战略,连一眼也懒得看,头也不回忙自己的,表现出人类少有的大度与宽容。如果有时逗急了,它也会不声不响地爬在你的某个部位,狠狠咬你一口,算是一种警告:走着瞧吧,千里之堤还溃于蚁穴呢。 主客体的博弈,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太以自己为中心了,人收藏石头的同时,石头也收藏了人,然而收藏石头的房子连人和石头一起收藏了。房子所在的楼又收藏了房子,小区又收藏了楼房,城市又收藏了小区……在这些收藏的链接中,谁敢说你是真正永恒的主体。 作家写文章也一样,你爬山涉水收集素材,苦思冥想写成文章,看起来作家是主体,其实文章一写完,这些文字就把你取代了。读者看到的是这些文字,是从这些文字中才认识了你。认识了你的思想、情感、个性、思维甚至人品,绝不是首先通过你才认识作品的。 因此,应谨记的是,也许你当过无数次主体,但是你充当的更多的却是客体。

我33岁那年秋天决定以写小说为生。为了保持健康,我开始跑步,每天凌晨4点起床,写作4小时,跑10公里。 我是那种容易发胖的体质,我妻子却无论怎么吃也胖不起来,这让我时常陷入沉思:“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无需认真就能得到的东西,另一些人却需要付出很多才能换来。” 不过转念一想,那些不费吹灰之力就能保持苗条的人,不会像我这样重视饮食和运动,也许老化得更快。什么才是公平,还得从长计议。 几年之后,我终于步入小说家的行列,还成功减掉了多余的体重并戒掉了烟瘾。说起坚持跑步,总有人向我表示钦佩:“你真是意志超人啊!”说老实话,我觉得跑步这东西和意志没多大关联。能坚持跑步,恐怕还是因为这项运动合乎我的要求:不需要伙伴或对手,也不需要特别的器械和场所。人生本来如此,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在这期间,我坚持每年都参加一次马拉松比赛,不过100公里长的“超级马拉松”只跑过一次。那次经历真是终身难忘。 那天清晨5点,我踌躇满志地站在了起跑线上。比赛的前半段是从起点到55公里休息站间的路程。没什么好说的,我只是安静地向前跑、跑、跑,感觉和每周例行的锻炼一样。到达55公里休息站后,我换了身干净衣服,吃了些妻子准备的点心。这时我发现双脚有些肿胀,于是赶紧换上一双大半号的跑鞋,又继续上路了。 从55公里到75公里的路程变得极其痛苦。此时的我心里念叨着向前冲,但身子却不听使唤。我拼命摆动手臂,觉得自己像块在绞肉机里艰难移动的牛肉,累得几乎要瘫倒在地。一会儿工夫,就有选手接二连三超过了我。最让人心焦的是,一位70多岁的老奶奶超过我时大喊:“坚持下去!” “怎么办?还有一半路,如何挺过去?”这时,我想起一本书上介绍的窍门。于是我开始默念:“我不是人!我是一架机器,我没有感觉,我只会前进!”这句咒语反复在脑子里转圈。我不再看远方,只把目标放在前面3米远处。天空、风、草地、观众、喝彩声、现实、过去——所有这些都被我排除在外。 神奇的是,不知从哪一秒开始,我浑身的痛楚突然消失,整个人仿佛进入自动运行状态。我开始不断超越他人。接近最后一段赛程时,已经将两百多人甩在身后。 下午4点42分,我终于到达终点,成绩是11小时42分。这次经历让我意识到:终点线只是一个记号而已,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关键是这一路你是如何跑的。人生也是如此。 当时我只有30多岁,也不能称为“小伙子”了。在这个年纪,我正式站在文学的起跑线上——虽然已不再年轻。

记得有一次,我在加州大学的图书馆内读书,坐在我对面的,是该大学的政治学教授约翰逊博士。图书馆里边,突然起了一些小骚动,原来是3.5级地震。我自问我读书的功力,比不上约翰逊博士,我已有所觉,他却一无所知。他的整个精神,已走到书本里边,我却做不到。 到骚动完了之后,他依然读下去,到他把书读完以后,我向他提起这件事情,他望一望墙上的挂画,并没有偏斜,笑道:如果地震,也不会太大。稍后,他怕我说他是书呆子,向我解释,他在家中读书,他的太太经常开录音机,放迪斯科音乐。他的耳朵可能有点毛病。 其实,读书之乐,就乐在这一个地方。约翰逊博士的耳朵并没有失聪,但一展卷,他的确是失聪了。 读书非读到失聪的程度,是不能进入超凡入圣的境界的。这位博士有一个本事,的确是过目不忘。我曾问过他的过目不忘的秘密,他说不出来,现在我倒明白了,只要精神专一,就可以过目不忘。 有一个朋友对我说,许久没有读书,打算到了秋天,自己到加州东面的太浩湖,租赁一幢木屋,窗明几净,面对湖光水色来读书。我听了之后,口中不言,心内知道,他的书是读不成了。后来他果然到太浩湖去了一个月,回来之后,他的确是钓了几个星期的鱼,书还在行箧中。 读书,千万不要刻意造成读书的环境。读书,是不必这样张罗的。

如果一个男人说,君子远庖厨,那一定是他的借口。那么,一个女人不进厨房算不算是一个残缺的女人? 我常常和女友玩笑,说自己的闲暇时间,基本上是“不在书房就在厨房”。而实际上厨房于我,是比书房还要重要的一个所在。 细细去想,觉得我爱厨房大概只是我个人的缘由吧。这其实与任何女人的进或者不进厨房都没有关联。因为在社会的其他领域,我是一个没有建树的女人,大不能像希拉里一样风云国际,小不能像张爱玲一样特立独行。那么,一个普通的女人,她无法兼济天下,却还是可以独善其身吧。我的厨房认同我的人生态度,于是它无私地接纳了我。 接纳我的,还有厨房里的那些精灵——花样繁多的食材和餐具。在我的厨房里,无论是带着泥泞的蔬果,还是为人类献身的家禽,它们从来都是一副理解和包容我的姿态。在这样互相配合的环境下,我的思维总是异常清晰,在一日三餐的运作里,我是一个匠心独运的艺术家,镇定却又充满了创意地指挥它们,当那些不起眼的蔬果经由我的双手变成了缤纷的尤物去“色诱”老公的肠胃时,我想,我是一个合格的厨娘。而当我拿着锋利的刀具,面对那些血淋淋的肉类无数次地忏悔和追问,它们却终是无语,无语,是因为无解,于是我只好带着许多无解的哲学问题把它们变成孩子成长所必需的美味蛋白质。在烹饪的过程中,在喂养大儿子的过程中,我完成了对那些肉类的忏悔也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我想,至少我努力在做一个合格的母亲。我在这种自我肯定中获得对于生活的安全感、满足感、成就感。我觉得,厨房是我的天堂。 这其实是一点都不夸张的比喻。元戏曲家王实甫的《破窑记》第一折中有一句话:“你孩儿心顺处便是天堂。”是的,我爱厨房,是因为它是令我心气儿顺的地方。顺,循也。心怀善良驯顺,你会觉得食物和你一起变得服从,那些别扭的不快的情绪会和厨房里的油烟一起消散……而我也的确无法想象一个抱怨的厨娘如何能够去做出一顿好饭出来。 爱上厨房还与另一种精灵有关——餐具。没有什么比餐具的表达方式更清晰和准确,它们有的低调隐忍,有的高贵润泽。然而来到世上的目的却都是一样,就是用来包容其他……而我唯有爱它们才能去感觉它们。我在它们中间辗转流连,一次次抚摸,一次次付款,一次次把它们带回家……于是,我有了许多快乐的理由:厨房里正煲了一锅好汤,那个花边的汤碗正等待着要敞开自己的心扉;那套不锈钢刀具,是周六早上吃西餐的最好理由;而那个拟人化的跪着求婚的勺子,总是不厌其烦地等我进厨房摘下戒指,它在窗台接过我的戒指,然后就一直虔诚地跪着,我清理完厨房掩门出来之后,总是喜欢偷偷瞄它一眼,我希望它此时能和我一样直起腰做半刻的喘息…… 食物在蒸、炸、煎、煮的过程中完成它作为食物的使命,而餐具使这一切得到升华,你细细想,其实吃饭不仅仅只是吃饭,它还充满了迷人的形式感。而赋予寻常人家的一饭一蔬以形式的,是爱厨房女人的付出,在这一切的付出中,你得到的最珍贵的回报是最朴实的感悟:生活,原来是“左手刀叉,右手年华”。

数日前,我到一文友家做客。该君写得一手好文章,时常有大作见诸各大报刊。一番寒暄过后,我表达出了自己的疑惑:“要想写出好文章,除了学会观察生活和运用一些写作技巧外,您还有什么真经?”对方颔首一笑,帮我续满茶。我又说:“我每天在电脑前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可时间总在不知不觉间流逝了。回头一看,啥也没干成。” “问题就在这里。”对方终于开口说话了,“说实话,我曾经也为此而感到苦恼。打开电脑,在网络上东瞧西看,大半天就这么过去了。”说着,他站起身,在抽屉里找到一张单子。“一年前,我更改了上网方式,把60元钱包月换成了19元包30小时。”听他这么一说,我顿时不解:“据我所知,根据您的上网时长,这样更改并不合算。超出的时间,每小时会高达5元之多!” “采用计时上网,我就不能和以前一样,漫无目的地在网上瞎逛了。”对方狡黠一笑,“现在,我必须珍惜一分一秒,寻找有用的信息。”我若有所悟,他接着说:“你猜怎么样,自从更改了上网套餐,我每天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写出两三篇文章。与其说是计时上网,不如说是计时人生。” 时光飞逝,一闪而过。计时人生,实在绝妙。 有位朋友是某名牌财经大学的高材生,毕业后在一家大企业工作,无论是收入还是工作环境都相当不错。可是这位朋友并不是很快乐,因为他很喜欢音乐,一直想成为一名专业的音乐人,出一张畅销的唱片。 在一次闲聊中,他说:“世界上无论哪个国家,但凡举办大型体育活动,都实行倒计时,那么我们的日常工作学习是不是也要有这样的紧迫感?”我笑了:“体育活动的倒计时跟你日常学习工作根本不是一回事啊!” “我是这样想的,”朋友说,“如果我想在5年后能有第一张唱片面世,那在第四年的时候,一定要跟一家唱片公司签上合约。”“那么我的第三年一定要有一个完整的作品,可以拿给不同的唱片公司听。”“如此推算下去,我的第二年,一定要有很棒的作品开始录音了。”“那么我的第一年,就一定要把我所有要准备录音的作品全部编曲。”“那么我的第六个月,就是要把那些没有完成的作品修饰好,然后供自己逐一筛选。”“那么我的第一个月就是要把目前这几首曲子完成。”“那么我的第一个星期就是要先列出一个清单,清楚哪些曲子需要完工,哪些还需要修改……” 我刚要说话,他兴奋得像个孩子:“现在我知道,如果我想要5年后能够有一张唱片面世的话,我该做什么了。”我没有说话,只认为这不过是他心血来潮罢了。 然而,我错了。在我们那次谈话后的第六个年头,我在市场上看到了他的唱片,而且从那以后他在音乐的道路上越走越好。 仔细想想,在人生的长河中,我们的确有很多时候可以“计时”——手表拨快3分钟,干什么都抢先一步,即便是“自欺欺人”,也绝无坏处;学会对时间实行“复式运筹”,烧开水时可同时看书,坐在车上可以构思文章;会议发言限定时间,规定几分钟就是几分钟;打电话或找人商谈事情,不让无聊的闲扯占据大部分时间,直奔主题,不仅利落而且高效…… 是的,我们难以超越时间,但是可以在有限的时间中,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欢乐颂”。还等什么呢?让你的人生从此计时吧!

那是一个冬日清冷的午后,即使在公园里,人也是稀少的,偶有路过的人好奇地望望剪影者的摊位,然后默默地离去;要经过好久,才有一些人抱着姑且一试的心理,让他剪影,一张20元。我坐在剪影者对面的铁椅上,看到他生意的清淡,不禁令我觉得他是一个人间的孤独者。他终日用剪刀和纸捕捉人们脸上的神采,而那些人只像一条河从他身边匆匆流去,除了他摆在架子上一些特别传神的,用来做样本的名人的侧影以外,他几乎一无所有。走上前去,我让剪影者为我剪一张侧脸,在他工作的时候,我淡淡地说:“生意不太好呀?”没想到却引起剪影者一长串的牢骚。他说,自从摄影普遍了以后,剪影的生意几乎做不下去了,因为摄影是彩色的,那么真实而明确;而剪影是黑白的,只有几道小小的线条。 他说:“当人们太依赖摄影照片时,这个世界就减少了一些可以想象的美感,不管一个人多么天真烂漫,他站在照相机的前面时,就变得虚假而不自在了。因此,摄影往往只留下一个人的形象,却不能真正有一个人的神采;剪影不是这样,它只捕捉神采,不太注意形象。”我想,那位孤独的剪影者所说的话,有很深的道理,尤其是人坐在照相馆灯下所拍的那种照片。 他很快地剪好了我的影,我看着自己黑黑的侧影,感觉那个“影”是陌生的,带着一种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忧郁,他嘴角紧闭,眉头深结,我询问剪影者,他说:“我刚刚看你坐在对面的椅子上,就觉得你是个忧郁的人,你知道要剪出一个人的影像,技术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观察。” 剪影者从业已经有20年了,一直过着流浪的生活,以前是在各地的观光区为观光客剪影,后来观光区也被照相师傅取代了,他只好从一个小镇到另一个小镇出卖自己的技艺。 他夸说什么事物都可以剪影,我就请他剪一幅题名为“黑暗”的影子。 剪影者用黑纸和剪刀,剪了一个小小的上弦月和几粒闪耀的星星,他告诉我:“本来,真正的黑暗是没有月亮和星星的,但是世间没有真正的黑暗,我们总可以在最角落的地方看到一线光明,如果没有光明,黑暗就不成其为黑暗了。” 我离开剪影者的时候,不禁反复地回味他说过的话。因为有光明的对照,黑暗才显得可怕,如果真是没有光明,黑暗又有什么可怕呢?问题是,一个人处在最黑暗的时刻,如何还能保有对光明的一片向往。 后来我有几次到公园去,想找那位剪影的人,却再也没有他的踪迹了,我知道他在某一个角落里继续过着漂泊的生活,捕捉光明或黑暗的人所显现的神采,也许他早就忘记曾经剪过我的影子,这丝毫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在一个悠闲的下午相遇,而他用20年的流浪告诉我:“世间没有真正的黑暗。”即使无人顾惜的剪影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