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起冰糖葫芦的来历还得从南宋的宋光宗皇帝说起。宋光宗,名赵停(公元1147年—1200年),是宋孝宗赵慎的第三个儿子。孝宗立他为皇太子,任临安府尹。公元1187年10月受孝宗内禅而继位,第二年改年号为“绍熙”。 赵停长期生活于深宫,不达世务。即位时,他43岁,却已满头白发了。臣下献上何首乌,说服后能使头发转黑,但他不肯服用,说:“我头发已白,可叫天下人知道我是老成的。”即位后,他为李皇后所左右,罢免周必大、辛弃疾等主战派大臣,起用留正为宰相,朝政为主和派所操纵。 绍熙年间,赵停最宠爱的黄贵妃有病了。她面黄肌瘦,不思饮食。御医用了许多贵重药品,皆不见什么效果。皇帝见爱妃日见憔悴,也整日愁眉不展。最后无奈只好张榜求医。一位江湖郎中揭榜进宫,为黄贵妃诊脉后说:“只要用冰糖与红果(即山楂)煎熬,每顿饭前吃五至十枚,不出半月病准见好。”开始大家还将信将疑,好在这种吃法还合贵妃口味,贵妃按此办法服后,果然如期病愈了。皇帝自然大喜,展开了愁眉。 后来这种做法传到民间,老百姓又把它串起来卖,就成了冰糖葫芦。原来,山楂的药用功效很多,它能够消食积、散淤血、驱绦虫、止痢疾,特别是助消化,自古为消食积之要药,尤长于消肉积。也许是黄贵妃所食山珍海味积住了食,做下的病,小小山楂解除了病痛。明代杰出的医药学家李时珍也曾经说过:“煮老鸡硬肉,入山楂数颗即易烂,则其消向积之功,盖可推矣。 今人研究证明,山楂还有降低血脂、降低血清胆固醇等作用。因此而更加受到人们的青睐,山楂食品也花样翻新,品种繁多,但酸甜香脆的冰糖葫芦直至今日仍是受人们喜爱的吃食。

王阳明——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没有争议的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圣人。曾国藩曾这样评价他:“王阳明矫正旧风气,开出新风气,功不在禹下。”他继承了宋代大儒陆九渊的思想,以自己的体悟加以完善,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心学”体系,在他看来,人活于世,烦恼苦闷皆由心生,而他提出的处世五法则是引导众人以心之力抵御外界纷扰,重拾中庸、淡然之境。 自古以来,圣人都在为我们讲述一个真理:心为天地万物之主。王阳明也不例外,因而他说出了“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的深刻道理,他在《与杨仕德薛尚谦书》一文中写道:“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说的正是心力于人的强大作用。浮世之中,总有许多人为追求物质享受、社会地位和显赫名声等身外之物,而心力交瘁、疲惫不堪。他们怨天尤人、欲逃离其中而不可得,皆因忽略了自己的内心,不明白万事以修心为先的道理。 修身养性的最高之境,在于无论面对何事都能不急不焦保持内心的宁静。正如王阳明在《传习录》中提到的:“天地气机,元无一息之停。然有个主宰,故不先不后,不急不缓,虽千变万化而主宰常定,人得此而生。若无主宰,便只是这气奔放,如何不忙?”忙碌是现代社会中大多数人的一种生活状态。不幸的是,与身体的操劳相伴随而来的,还有内心的忙乱急躁、焦虑不堪。所谓“身之主宰便是心”,倘若在忙碌的生活中不能给内心留一份悠闲,而使其深受烦恼与担忧所累,便更难在为人处世之时做到游刃有余、潇洒自在。 “如今于凡忿懥等件,只是个物来顺应,不要着一分心思,便心体廓然大公,得其本体之正了。”这句的意思是:如今,对于愤怒等情绪,只要顺其自然,不过分在意,心体自会廓然大公,而实现本体的中正了。依王阳明之见,心胸狭隘的人,只会将自己局限在狭小的空间里,郁郁寡欢;而心胸宽广的人,他的世界会比别人更加开阔。 王阳明所提倡的“心学”在某种程度上与道家所说的“顺其自然”相仿,但相对于老庄的无为之态,王阳明推崇的是“无为之下的有为”,即以退为进大道至简的本真心态。圣人做学问追求一种“大道至简”的境界。人活一生也应如此。为什么人们会不厌其烦地去追求那些看似风光,实际上令人身心疲惫的“负担”呢?皆因内心少了一种简单的人生态度。与其困在财富、地位与成就的壁垒中迷惘,不如尝试以一颗简单的心,追求一种简单的生活。 诚字有以工夫说者。诚是心之本体,求复其本位,便是思诚的工夫。在王阳明看来,人的本心就是真,这世上只有两样事,一件为真,一件为假。求真必然务实,求假自然务虚,虚实之间,体现的不仅是对人的态度,更是对自己的认识。糊弄别人容易,糊弄自己很难。这是个物欲横流、尔虞我诈的社会,当我们想尽一切方法武装外在的自己时,却往往忽略了御敌最强大的武器其实就藏在每个人的胸膛里。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曹孟德乐极生悲时候的一句感叹,道出了中国酒文化的渊源。曹操时代,中国的酒文化已传承了二千多年,虽然还没有造出后世的烈酒,但总也够曹阿瞒品的,为什么在这位才华横溢的枭雄眼中,只有同样传奇的杜康酒才能消除他内心的忧愁呢?这就要从杜康说起。因为杜康除了是位列仙班的传说人物之外,还是一位际遇传奇的君主。他就是夏王朝的中兴之主——少康,夏王朝的第五代君主(中间有穷氏建立的政权除外)。 夏王朝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夏启费尽心机,装了多年好人换来的天下,还没捂热,就让二世祖太康给玩丢了,太康自己都觉得没脸见人,只好找没人的地方筑了个土城子,苟延岁月。在他退隐江湖不问世事的时候,那位由神射手晋级的有穷氏首领羿(不是后羿,恰好同名)却没闲着,先是扶植傀儡仲康,挟天子以令诸侯,借机壮大自己的势力,特别是逼迫仲康修改了夏与有穷间的朝贡关系,将本来应该由有穷向夏缴纳赋税逆袭过来。这种反客为主的贡赋,要是放在后世的宋朝,没什么了不起的,宋人向外族称臣纳贡的多了,心里承受能力比夏人强得不是一星半点儿。可是对于夏人来说,却是压在心头的耻辱。 仲康比起自己只会胡吃海塞的兄弟们,还是有几分骨气和能力的。他不甘心受人摆布,于是暗中积聚力量,准备夺回日益旁落的大权。一次偶然的日全食帮了他的忙,当时夏都被黑暗笼罩,人心浮动,仲康趁机指控负责天象的羲和氏,说他们沉湎酒色,玩忽职守。仲康派自己的干将胤侯率兵擒住羲和氏首领,将他们一一治罪。本来一次自然现象却引发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政治风潮。之后,仲康又将昆吾(今河南濮阳市)分封给颛顼之后己樊,引为外援。昆吾氏还是挺争气的,后来竟发展起一个强大的部族,成了夏王朝的重要同盟军,即使面对成汤那样的牛人,也抗战到底,为夏王朝尽忠。 经过几年的发展和建设,夏的军队强大起来了。仲康认为有能力与有穷国叫板了,就宣布不再向有穷氏纳贡,并且命令有穷继续向夏交税。这种单方面撕毁和约的行为激怒了后羿,也给了后羿撕去面纱的机会,他再次率领本国军队入侵夏都斟鄩(今河南偃师)。夏军不堪一击。仲康只得在己樊的帮助下,逃出斟鄩,然后以帝丘(今河南濮阳)为都,偏居一隅。当然,也有一种说法,后羿软禁了仲康。志大才疏的仲康最终在羞愤中死去。后羿不再客气,直接取代夏朝,君临天下。 仲康死了,可他的儿子相发誓要完成父亲未竟的事业,开始积极联络同情夏朝的力量,如斟灌(夏的同姓诸侯)等,准备重新夺回失去的一切。这时,羿的好日子也结束了。羿在战胜太康、仲康兄弟前还是一位有号召力和进取心的部落首领。一旦坐上龙椅后,就飘飘然起来,加上自己本来就喜欢射猎(有穷氏是有名的善射部落,羿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当然这位后羿先生不是神话中射落太阳的那位),于是干脆将治国理政的事都交给自己的养子伯明氏的“不肖子”寒浞,自己带着一帮近臣整天游猎,玩得很嗨。殊不知,这位寒浞不仅姓寒,而且心寒。想当年,他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孝顺,又怎么会拿养父当回事。但是这样的人普遍有个特长“大奸似忠”,极其善于伪装和讨好。他看到后羿不理政事,又如此信任自己,觉得“你能夺夏的天下,我为什么不能夺你的天下,皇帝轮流坐嘛”,于是,他找借口除掉了后羿的一些死忠分子,大力培养自己的儿子和亲信,时刻准备篡权。不仅如此,他还和后羿的爱妃纯狐通奸。可以说,此时,寒浞已是宫中府中俱为一体,万事俱备了。于是,他派人刺杀了后羿,夺取了有穷氏从夏人手里夺取的天下。 在此,我不得不说,羿是位英雄,但这个人一是有妇人之仁,对夏朝余党从没有认真清理过,也就是后世君主常干的斩草除根,为夏朝后裔的卷土重来留下了火种,不过他没有机会承受了夏的怒火了,都由寒浞代劳了。二是偏听偏信,缺乏识人之明,他不是不知道寒浞有前科,而且那些冤死的老臣们也一再劝谏,可他就是不听,一意孤行,自取灭亡。在这两方面,羿都犯了为君者的大忌。 寒浞是个小人,对人性的揣摩就比羿深刻。他首先残酷屠杀有穷氏族人。他将后羿的尸体剁碎,加入剧毒药物烹制成肉饼,然后分给后羿的族人吃,吃下的便被毒死,不吃的便让士兵用乱刀砍死。其状惨不忍睹。侥幸躲过屠杀的有穷人纷纷逃往边远地区,或者隐姓埋名,投靠其它部落。从此,中原地区再也找不到有穷族人了。 他对和自己具有渊源的有穷氏尚且大杀特杀,对于夏后氏,那就更不留情了。为了防止夏后氏死灰复燃,保住自己苦心经营的寒氏天下,他祭出了自己的两个儿子,浇和戏(一说豷),这两个家伙都天生神力勇猛善战,而且机智狡猾。在他们的带领下,寒军很快便杀得夏相的人溃不成军。相不愿受辱,自杀了事。寒浞大胜之后,将自己的两个儿子封作诸侯,让他们牢牢地控制住夏朝故地。话说到这里,似乎夏后氏出局了,天下事与他们没什么关系了。可是夏这条百足之虫,偏偏死也不僵,甚至还要来一次凤凰涅槃。因为,寒家军的筛子眼还不够细,杀掉了夏后氏的大人,忽略了孩子,确切的说是遗腹子。 当时,形势非常危急。寒军忙着进攻杀人,夏相忙着抵抗自杀,谁也没想到,相的老婆挺着个大肚子居然逃过了一劫。真的感谢那个时候没有千金大小姐,没有三寸金莲。在那个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后缗(姒相的妻子)毅然从狗洞(窦)中钻出,然后一路撒欢儿,跑回娘家有仍氏(今山东济宁),在家人照料下,生下了夏朝唯一正统的继承人——少康(杜康)。 好家伙,说了这么久,主角才上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人家年轻有为咯。中国人总是把年轻人放在后面说,少康的爷爷、爸爸们不交待清楚哪轮到他亮相啊,尽管这个后生着实可畏。 少康后生从小就很聪明,初晓人事后,母亲就哭着告诉他祖上失国的惨痛经历,叮嘱他日后要报仇雪耻,复兴夏后氏。少康也很给力,当时就发愤图强。他先在外祖父手下担任牧正,平时一有机会就学习带兵作战的本领,业精于勤嘛。他也非常警觉,时刻防止贼心不死的寒浞知道夏家还有传人,派人来杀他。 果然,由于墨菲定律的作用,越担心出事越会出事。本来少康存世的消息很封闭,但随着少康越来越有出息,终于让心怀鬼胎的寒浞探到了蛛丝马迹(当然,少康要想借用自己夏后氏嫡传的名头,也不能总当隐身人,所以他在世的消息早晚得漏了,不然人们怎么能不改初衷地惦记着夏后氏了,说不定早把他忘了,毕竟人们都是很现实的,而且据说寒浞这个人治理国家很有一套,国事粗安)。不久,寒浞的儿子们浇闻风而动,派了一个叫椒的人来搜捕少康。有仍氏不敢得罪寒家,就只得让少康跑路。 大难不死的少康一路狂奔,逃到有虞氏(今河南虞城)。有虞氏是舜的后裔,沾了舜的光,很有实力,不怎么畏惧寒家,否则连少康的外祖父家都不敢收留,别人谁愿蹚浑水呢?有虞氏首领虞思让少康担任庖正,负责掌管饮食(也许,就是在这时,少康先生利用职务之便,发明了造酒之术),并把两个女儿嫁给他,还给了他一块方圆十里的名叫纶(今河南商丘)的肥沃土地和五百兵士。这摆明了是虞思有眼光,看好少康,否则一个逃亡者有口饭吃就不错了,怎么能一步登天,而且还一下娶了主家两个女儿(有点像大舜故事的翻版,兴许这是有虞氏的传统)。从此,少康有了自己的根据地和军队,他体察百姓疾苦,大力宣传祖先禹的功德(这是块金字招牌,别小瞧哟),努力争取民众支持,并召集夏后氏的旧臣前来和他会合。事实证明,有虞氏的宝押对了。他们将得到更大的回报。 少康积极谋划复国。他首先和逃亡在有鬲氏(今山东德州)的夏臣伯靡建立联系,收抚斟灌氏、斟鄩氏逃散的族人,不断壮大自己的队伍。然后,派女艾(有据可查的第一位女间谍)打入浇处打探军情,挑拨离间;再派自己的儿子杼(少康的继承人,甲的发明人)诱杀戏等,总之,面对敌强我弱的不利态势,少康使用了多种诡诈手段,剪除了寒浞的羽翼。最后,少康看到力量的天平已经向自己一方倾斜后,便趁热打铁,让伯靡兴兵讨伐寒浞。做了四十年中国“伪主”(儒家认为寒浞得天下不正,姑且以此称之)的寒浞此时垂垂老矣,该为自己做过的事还债了。 老的连自杀的力气都不够的寒浞,被绑到伯靡面前。伯靡历数寒浞的各种罪状,将他凌迟处死。至此,少康扫平了复兴夏朝统治的障碍,建都纶邑。少康虽然出身显贵,却自幼历尽苦难,复国后勤于政事,讲究信用。在他的治理下,天下安定,文化大盛,各部落都拥戴他,夏朝再度兴盛,史称“少康中兴”。他的儿子杼也是牛人,继位之后,怀着对东夷的仇恨积极对外扩张,加速了夷夏民族融合,使夏朝国势进入鼎盛期。 一直忘记说,少康(杜康)先生造酒的事。据说,杜康“有饭不尽,委之空桑,郁结成味,久蓄气芳”。翻成白话是说,杜康将未吃完的剩饭,放置在桑树洞里,剩饭在洞中发酵后,有芳香的气味飘出。这让杜康脑洞大开,发现了酒,并在此基础上,杜康不断改进酿酒之法,终成一代酒仙。 其实,如果将酒的专利权都让渡给少康(杜康)的话,恐怕有人会从坟墓里跳出来,把他带走。因为有一位仪狄女士早就开展了此项科研攻关,她是少康爷爷的爷爷大禹时代的人,首先制作出了酒醪,也就是现在人们说的醪糟、米酒,由糯米经过发酵而成,醪糟儿洁白细腻,稠状的糟糊可当主食,上面的清亮汁液颇近于酒,性温软,其味甜,有后劲,至今南方很多地方都有酿制。刚才介绍的少康放在空桑里的酒其实就是这种米酒。仪狄的发明搞出来后,进献给大禹品尝,希望借助名人效应,大行其道。没想到,大禹尝后,觉得非常好喝,但是,他认为正是因为这个东西太好喝了,后世一定会有人沉迷于此,喝酒误事,前面说的羲和不就是因此获罪的吗?于是以天下为己任的大禹主动远离了仪狄。 少康似乎对先祖的轶闻不太在乎,在仪狄酒醪的基础上,又发明了秫酒,一种用黏高粱造的酒,也就是高粱酒,度数比酒醪高多了。因此,我们可以说“仪狄作酒醪,杜康作秫酒”。当然,由于古代信史缺乏,很多器物的真实发明人又往往名气不大,没人记得,只好归功于那个时代最杰出的人,少康也就幸运地成为秫酒的发明人。 对于曹操来说,他不是史学家,也不想搞清楚到底少康在发明秫酒中发挥了多大作用。他只是想借少康这位多难兴邦的君主来为自己增光,表露自己拯救天下的良苦用心,又怕别人说自己野心太大,故此一语双关地用杜康酒来遮脸。

彝族,中国四川西部一个崇拜火的民族。人口150多万,居住在6万余平方公里的大小凉山。彝族人民繁衍生息在这片有悠久历史、古老文化、神奇传说的土地上,到今天还保留着最古朴、最浓烈、最独特的文化传统。火的民族、火的子孙,祖祖辈辈崇火、尚火、恋火的彝族先民认为火是生命的起点,火也是生命的终结。 火把节是凉山彝族一年一度传统的重大祭祀性节日。但最初不过是彝族先民用打火把来驱虫辟邪、企盼丰收的民间习俗。在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历史进程中,这种习俗逐步演变成今天的民间文化体育节日。火把节历史久远,自汉唐起,已沿袭了一千多年。有关火把节的起源,记载和传说甚多,内容丰富,各具特色。 其中较为普遍的说法是:在远古的时候,天上的大力神思惹阿比和地上的大力士俄体拉巴比赛摔跤。思惹阿比战败后上天拨弄是非,天神大怒,于是撒下众多害虫糟蹋庄稼,粮食颗粒无收,民不聊生。于是,英雄俄体拉巴率领人们点燃火把驱虫除害,最终战胜了天神。另一种传说:天神恩梯古兹派喽罗到人间收取苛捐杂税被杀后,为报复放出害虫祸害人间。俄体拉巴相邀大家用火把焚烧害虫以保平安,虽说法不一,但各地过火把节的时间是相同的,为每年的农历六月二十四日。 凉山彝族火把节的美丽传说 为了欢度人战胜神这一伟大的胜利,人们相聚一个叫“日都迪散”的高原平坝(如今称火把场),狂欢三天三夜。馋嘴的阿衣(彝族小孩)等着吃过节的砣砣肉,爱美的阿米米(彝族姑娘)盼望过欢乐的火把节,每当节日来临,彝家山寨便忙碌起来,姑娘赶缝新衣彩裙,小伙子驯马、摔跤跃跃欲试,阿衣抱着雄鸡山野觅食;好斗的公牛不劳而获还享受他普(彝族老人)的特殊特遇。 按彝族的传统习俗,火把节要过三天,第一天清晨,男人聚集河边杀猪、宰牛、打羊分肉;妇女在家忙着煮荞馍、磨糌粑面,准备以后两天的熟食,这一天还有一项重要的内容,那就是每家要杀一只鸡,察看鸡舌、鸡胆、鸡股以占卜来年的吉凶,并烧鸡祭祖,祈盼阖家平安、牲畜兴旺。第二天,四乡八部的人们穿带节日的盛装从方圆几十里甚至上百里的山寨潮水般涌向青山环抱的火把场。这天的活动可谓精彩纷呈,传统项目有斗牛、赛马、斗羊、摔跤、斗鸡、爬杆、抢羊、射击、赛歌、选美、赛衣、老鹰捉小鸡、跳“集乐荷”舞、耍火把、打情火等。 活动极富原始情趣和乡土气息。第三天继续前一天未完的活动。太阳映红了天边,他普牵着获胜牛,阿衣抱着不败的雄鸡,小伙子簇拥着“火把美女”、阿米米紧跟摔跤英雄回到山寨,点燃用蒿枝或细竹扎成的火把举行神圣的“送火”仪式。火把节万众欢腾的高潮来临,彝家男女老少高举心中的火把,欢庆丰收,祈祷平安,祝福吉祥。 火把节是大小凉山彝族人的“狂欢节”,是阿哥阿妹男欢女爱的“情人节”。明代文人杨升庵对火把节狂欢之夜的盛况先赞叹不已,留下了千古传颂的诗句:“云披红日恰含山,烈炬参差竟往还,万朵莲花开海市,一天星斗下人间”。彝族谚语形容火把节为:“苦什”(过年)是嘴巴的节日,“都则”(火把节)是眼睛的节日。

回族的“回”字,是沿用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旧称“回回教”中的“回”,回字“大口里有小口”,取该字意在告诫人们要言行一致,而且这与伊斯兰教的信仰——“口舌承认,心里诚信(穆罕默德奉安拉之命的宣教)”是相符合。所以从文字的演化上讲,回族的“回”在意思上其范围缩小了。 隋唐时期的胡人、蕃客、胡商,实际主要是指来自波斯和中亚地区的人群(可参见《太平广记》等唐代的记载),这些胡人有侨居也有定居,定居所住的地方叫“蕃坊”,这就是回族习惯把聚居地称为“回坊”的来由。侨居的则来往于丝绸之路和香料之路从事商业活动,从事经商的胡人蕃客,会选择寒冷季节到来前赶回去,气候转暖时再回来。回族民间有说法认为,这是被汉语人群称做“回”或“回回”的原因。国内史学界则多认为是“回回”是“回纥”、“回鹘”的异写或音转。唐代的在华胡人中,还有波斯和中亚小国的一些王族和平民,他们是为躲避阿拉伯人的侵略,逃亡而来。《四夷馆考》中说到:“回回在西域,地与天方国邻”。 元代之前,“回纥”、“回鹘”和“回回”,这三个词在的汉语文献中没有明确的界限,几乎是同义词,在不同作者的汉文史籍中通常是交替混用,所指囊括了西域、漠北胡人直至中亚和波斯一带人群,用回回一词称呼来自回鹘地带还往西的人则显得更多一些。宋元时期,分布在中东部的回回(粟特、犹太、波斯等胡商成分较多)以及部分回纥、回鹘被称为回回人;而分布在漠北一带的部分回鹘、回纥或回回,则联合当地一些民族西迁后形成畏吾儿,还有的发展成为塔吉克、乌兹别克等西域民族。此际,胡人、回鹘、回纥这类称谓,在史书记载中基本消失。“回回”一词明朗起来,在官方的诏谕和汉文记载中凡涉及到民族的一般为“蒙古、畏兀儿、回回、也里可温、河西、契丹、女真、汉人”这类字样。 回族的名称来历 元代“回回”在官方或汉语史籍中除了指已经定居在中国境内的回回人外,通常也指的是比“畏吾儿”更西的人群,也就是“葱岭以西、黑海以东”——阿富汗、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伊朗、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阿塞拜疆以及哈萨克斯坦、伊拉克、土耳其和高加索部分地区。宋元以至明清期间,除了明代的撒拉等族外,凡是从这一地区入华的商人、工匠、军士、学者等几乎都自然的归入回回人里。历史长河中,这一地带分分合合,时而统一为一个国家,时而分裂为诸多小国,虽然不同国家不同族群在语言和文化的细部上存有差异,但整个文化面貌和人种上则大体一致,也都有禁食猪肉等古老的西域民族传统。 明代,“回回”和“色目人”在汉文记载中并用,如《大明律》有关律条正文下面的纂注中,通常有“色目即回回”的释文。但也有使用“回辉”的现象,如呼和浩特清真寺清真寺内存有“洪武皇帝御制回辉教百字”碑。“杭郡重修礼拜寺记”也有“回辉氏”一语。明万历四十一年的北京牛街礼拜寺“敕赐礼拜寺记”碑中,回族自称为“回回”,这是目前为止回族人以回回自称的最早证据。实际回回做为自称的年代比这早得多,只是由于相关历史文物、记载被毁坏和篡改掉了,也和各代封建统治者的文字狱有直接的关系。 回族一词做为民族称谓,目前有据可查的是出现在清乾隆时代。乾隆《重修肃州新志》卷三十“西陲纪略”叙述哈密人口向肃州地方的迁徙时写道:“哈密夷人于故明时徙居肃州卫东关乡居住者三族。曰维吾儿族,其人与汉俗微同;曰哈喇布族,其人与夷同;曰白面回回,则回族也。今皆男耕女织,为边氓矣。士商营伍,咸有其人”。再往后的年代,“回族”做为民族称谓使用越来越普遍,仅在官方记载中的例子就不胜牧举。

清朝时,在安徽桐城有个一个著名的家族,父子两代为相,权势显赫,这就是张英、张廷玉父子。 清康熙年间,张英在朝廷当文华殿大学士、礼部尚书。老家桐城的老宅与吴家(当时官拜安庆州知府,钦定五品)为邻,两家府邸之间有个空地,供双方来往交通使用。后来邻居吴家建房,要占用这个通道,张家不同意,双方将官司打倒县衙门。县官考虑纠纷双方都是官位显赫、名门望族,一个是朝庭一品大员,一个是他的顶头上司——州知府,都不能得罪,不敢轻易了断,甚至想辞官不做,以免带来杀身之祸。 在这期间,张家人写了一封信,让人捎给在北京当京官的张英,要求张英出面,干涉此事。张英收到信件后,认为应该谦让邻里,给家里回信中写了四句话: 千里来书只为墙, 让他三尺又何妨? 万里长城今犹在, 不见当年秦始皇。 遂交给来人,命速带回老家。家里人一见书信回来,喜不自禁,以为张英一定有一个强硬的办法,或者有一条锦囊妙计,但家人看到的是一首打油诗,败兴得很。后来一合计,确实也只有“让”才是惟一的办法,房地产是很可贵的家产,但争之不来,不如让三尺看看。于是立即动员将垣墙拆让三尺,大家交口称赞张英和他家人的旷达态度。 宰相一家的忍让行为,感动得邻居一家人热泪盈眶, “他家宰相肚里能撑船,咱们也不能太落后。”全家一致同意也把围墙向后退三尺。 两家人的争端很快平息了,两家之间,空了一条巷子,有六尺宽,有张家的一半,也有吴家的一半,这条几十丈长的巷子虽短,留给人们的思索却很长。于是两家的院墙之间有一条宽六尺的巷子。两家礼让之举和张家不仗势压人的做法传为美谈。六尺巷由此而来。

春秋时期,楚国有个大夫名叫伍举。有一次,他的岳丈犯了法偷偷地逃跑了,有人造谣说,伍举的岳丈畏罪潜逃,是伍举向他通风报信并送他逃走的。伍举怕楚王听信谣言治他的罪,便带着一家老小逃到临近的郑国去了。 伍举在郑国住了一段时间,觉得不安全,便准备再逃往晋国。正在伍举将要逃亡的时候,伍举的好友、蔡国大夫声子恰巧出使晋国。他在路过郑国时碰到了伍举,便问:“你怎么到郑国来了?发生了什么事?” 伍举把自己外逃的前因后果和准备逃往晋国的想法告诉了声子。声子听后为伍举抱不平,说:“你暂时到晋国去躲一段时间也好,但我一定使你早日回到楚国!”于是,伍举又带着一家老小,跟着声子一起前往晋国。声子在晋国办完事后,特地来到楚国。楚国的令尹子木接见了声子,并询问他说:“晋国的大夫和楚国的大夫相比,你以为哪国的大夫才能要胜一筹呢?” 声子回答说:“晋国的人才没有楚国多,晋国虽然有不少大夫很有才能,不过他们多半都是楚国人。这些人因为在楚国得不到重用,所以到了晋国。楚国不少有用的人才都被晋国收走了。就像杞梓、皮革等,在晋国都受到了重用。有人说,这叫楚材晋用!” 声子接着说:“楚国不珍惜人才,让人才外流,所以同晋国交战,好几次被晋国打败。这就是因为有不少楚国人在为晋国出谋划策。”子木听后大吃一惊。声子接着又说:“这次你们大夫伍举因受到别人的诬陷,不得已出走他国了,我听说他现在也到了晋国。可惜,楚国的又一个人才将被晋国利用,这对楚国来说是一个损失啊!”子木觉得声子说得很有道理,马上下令恢复伍举的职位,并派人把他接回到楚国。

东晋时期,十六国中后赵的开国皇帝名叫石勒。有一天,石勒设宴招待高丽的使臣,喝酒喝得快醉的时候,他大声地问臣子徐光道:“我比得上自古以来的哪一位君王?” 徐光想了一会儿说:“您非凡的才智超过汉代的高祖,卓越的本领又赛过魏朝的始祖,从三皇五帝以来,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您,您恐怕是轩辕黄帝第二吧!” “人怎么能不了解自己呢?你说的也太夸张了点吧!”石勒听后笑着说,“朕若逢高皇,当北面而事之,与韩彭竞鞭而争先耳。朕遇光武,当并驱于中原,未知鹿死谁手。”意思是说,我如果遇见汉高祖刘邦,一定做他的部下,听从他的命令,只是和韩信、彭越争个高低;倘若碰到光武帝刘秀,我就和他在中原一块儿打猎,较量较量,未知“鹿死谁手”。 “逐鹿中原”的成语便由此引申而来。后来,人们用“鹿死谁手”来比喻双方争夺的对象不知道会落在谁手里,引申指比赛双方还不知道谁胜谁负。

宋太宗是宋太祖的弟弟,年轻的时候曾和宋太祖一起打天下,深知江山来之不易。因此,他特别爱护老百姓。淳化四年的冬天,东京(今开封)滴水成冰,房檐垂下的冰挂有一尺多长,在清冷的冬天,在不足以给人任何温暖的阳光照射下,像一把把垂下来的刀,令人望之即瑟瑟发抖。宋太宗在皇宫里面,穿着龙袍,烤着炭火,还觉得寒气逼人。这时,宋太宗想起乾德二年的冬天,哥哥宋太祖上朝时,身穿貂皮大衣,戴着皮帽全副武装,所有的大臣都缩着手不胜寒瑟站在讲武殿临时铺的地毯上,上奏章说话哆哆嗦嗦,冷得舌头打结的情景。 于是,他更感冰寒,便命人拿来美酒,借酒来驱赶寒冷。他一杯酒还没有喝完突然想到了弱势群体:“我住在皇宫中,穿着狐狸皮做的龙袍,烤着炭火,喝着酒,还觉得冷,那些缺衣少食的贫苦农民,他们又没有炭火烤,不知会冻成什么样儿。我必须想点儿办法,帮助他们解决这个实际问题。” 想到这里,他马上召来开封府尹,对府尹说:“现在天寒地冻,我们这些有吃有穿有火烤的人就觉得冷,那些缺衣少食没火烤的老百姓,肯定更加受不了。你现在马上替我去慰问他们,帮助他们迅速解决这个燃眉之急。”这位皇帝的意旨内容是——给京城所有高寿人瑞发奖金,超过100岁者赏赐金腰带。再赏京城鳏寡孤独以及贫穷者一千钱、米炭若干。 开封府尹一接到圣旨,马上带领他的所有随从,准备好衣服、钱财、粮食和木炭,挨家挨户地送到老百姓手中。于是人们看见很多穷苦的百姓都拎着木炭你来我往的身影。宋太宗首开雪中送炭的爱心先河,着实感动了许许多多的百姓。“雪中送炭”的故事便这样不胫而走,一个劲地称赞宋太宗是“雪中送炭”。

春秋时期,晋国贵族智伯灭掉了范氏。有人趁机跑到范氏家里想偷点东西,看见院子里吊着一口大钟。这口大钟是用上等青铜铸造而成的,造型和图案都非常的精美。小偷心里高兴极了,想把这口精美的大钟背回自已家去。可是钟又大又重,他使出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挪动分毫。他思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钟敲碎,然后再分别搬回家。 于是,小偷找来一把非常大的锤子,拼命朝钟砸去,只听“咣”的一声巨响,小偷被吓了一跳,慌了神儿,心想这下麻烦可大了!钟发出这么大声音不就等于是告诉人们我正在这里偷钟吗?他心里一急,身子一下子扑到了钟上,张开双臂想捂住钟声,可钟声又怎么捂得住呢!钟声依然悠悠地传向远方。 他越听越害怕,不同自由地抽回双手,使劲捂住自己的耳朵。“咦,钟声变小了,听不见了!”小偷高兴起来,“妙极了!把耳朵捂住不住就听不进钟声了嘛!”他立刻找来两个布团,把耳朵塞住,心想:“这下谁也听不见钟声了。”于是,就放手砸起钟来,一下一下,钟声响亮地传到很远的地方。人们听到钟声蜂拥而至把小偷捉住了。 后来,人们根据这一故事引申出“掩耳盗铃”的成语。

春秋时期,晋国为了援助宋国,和楚国在城淄(今山东淄县南)打了一仗。当时,论实力楚国占着明显的优势。晋文公见楚军来势汹汹,就问他的舅舅狐偃说:“楚兵多,我兵少,这一仗该怎样打才能取胜呢?”狐偃回答说:“我听说善于打仗的人,不厌欺诈。你就用欺诈的办法对付楚军好了。” 晋文公又去征求另一个大臣雍季,并把狐偃的话也告诉了他。雍季不大赞成这样做,就打了个比喻说:“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蔽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诈伪之道,虽今偷可,后将无复,非长术也。”意思是说:把池塘里的水弄干了才捉鱼,哪还有捉不到的?但到明年就没鱼可捉了;把山上的树林烧光了再去打猎,哪还有打不到的?但到明年就将会没有野兽可打了。欺诈的办法虽然可以偶尔用一下,但以后就不能再用,这不是长远之计啊! 当时也想不出更好地制胜楚军的办法的情况下,晋文公还是采用了狐偃的计谋,假借遵守自己流亡时向楚庄王许下的“退避三舍”的诺言之名,连续三次后撤,以避其锋芒,为自己选择了有利的时机和歼敌的地形;而楚军呢,见晋军一退再退,误以为晋文公胆怯,不敢与之交战,就紧逼不舍,结果被晋军打得落花流水,溃不成军。这场历史上有名的城濮之战,终以楚国的失败,其领兵大将成得臣被迫自杀而告结束。 后来,人们根据这个故事引出“竭泽而渔”的成语。

诸葛亮为了巩固后方,为兵出祁山伐魏作准备,于公元225年率军平定南方,当时南方首领是孟获,他和诸葛亮展开了顽强的搏斗。诸葛亮得知孟获不但作战勇敢、意志坚强,而且待人忠厚,在彝族中极得人心,因此决定把他招降过来。 孟获虽然勇敢,但有勇无谋不善于用兵。第一次上阵,见蜀兵败退下去,就以为蜀兵不敌自己,便不顾一切地追上去,结果闯进埋伏圈被擒。 孟获认定自己将会被诸葛亮处死,不料诸葛亮亲自给他松绑,好言劝他归顺。 孟获不服失败,傲慢地加以拒绝(向者不知虚实,故败,今蒙赐看营阵,若只如此,既容易胜耳)。诸葛亮就放他回去。这样一连捉了七次又放了七次。 最后孟获把各部族首领请来,带着他们一起上阵,结果又被蜀兵引进埋伏圈,一网打尽。蜀营里传出话来,让孟获等回去,不少部族首领请孟获作主,究竟怎么办。孟获流着眼泪说:“作战中七擒七纵,自古以来没有听说过,丞相对我们仁至义尽,我没有脸再回去了。”(公,天威也,南人不复返矣。)就这样,孟获等终于归顺了蜀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