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餐风饮露,汲日月精华,除观赏之外,还是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珍馐佳肴。自古以来,食用鲜花的记载史不绝书,代不乏人。 以花为美食,在我国有2000年以上的历史。屈原《离骚》中“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的诗句,在说明诗人品性高洁之外,也间接反映战国末期已见食用花卉的端倪。汉武帝时,宫中每到重阳必饮菊花酒。魏时曹五曾在重阳赠菊给钟蹈,祝他长寿。晋代葛洪在《抱朴子》中记河南南阳山中人家,因饮了遍生菊花的甘谷水而延年益寿的事。梁简文帝《采菊篇》中则有“相呼提筐采菊珠,朝起露湿沾罗襦”之句,亦采菊酿酒之举。 汉魏时期酿制菊花酒的方法已有简述。据《西京杂记》载:“菊花舒时,并采茎叶,杂黍为酿之,至来年九月九日始熟,就饮焉,故谓之菊花酒。”晋代陶渊明爱菊成癖,有一次,他痴坐菊花丛中,忽见江州刺史王弘送来美酒,他便将菊花充作佳肴下酒,从此成为古今美谈。直到明清,菊花酒仍然盛行,在明代高濂的《遵生八笺》中记载,菊花酒是盛行的健身饮料。此俗自汉时宫廷传入民间,相沿成习至今。 鲜花可食之风更是盛行于唐代。据《隋唐佳话录》记载:武则天于花朝日(每年农历的二月十五日)游园赏花,令宫女采集百花,和米捣碎,蒸成百花糕分赐臣下。她本人十分喜欢松花,爱吃一种用松花制成的糕点。武则天之后,鲜花入馔之风日盛,并相继出现《山家清供》、《养余月全》等记述烹调鲜花的“花馔谱”。 唐以后,一些文人雅士把食花看作是一种情趣高雅的生活享受,留下许多“秀色可餐”的佳话。宋代苏东坡喜用松花制作食品。如《酒小史》中载:苏东坡守定州时于曲阳得松花酒,他将松花、槐花、杏花入饭共蒸,密封数日后得酒。并挥毫歌咏,作了《松醪赋》:“一斤松花不可少,八橭蒲黄切莫炒,槐花杏花各五钱,两斤白蜜一齐捣。吃也好,浴也好,红白容颜直到老”,道出了松花的美颜功能。 清朝慈禧为美颜养身,常以鲜花为食。每年六月之后,在荷花盛开的季节,待红日跃出地平线,荷花开放后,慈禧令宫女们采摘最完整、妖艳的荷花带回御膳房,将肥壮的花瓣浸在鸡蛋、鸡汤调好的淀粉糊里,再炸至金黄酥脆作为点心。她还将玫瑰花捣烂,拌以红糖,经过特殊的配料加工,制成一种花酱,涂在面食点心上,食后齿颊留香。由于慈禧太后常用鲜花提取精萃,用于美容、美发、润肤,她的肤发老而不衰。 古人对花馔何以如此嗜好?囿于当时的科学水平,他们也许不明就里。近年来,科学家们对花的化学成分研究后发现,花卉含有16至22种氨基酸及丰富的蛋白质、淀粉、脂肪,并含有维生素A、B、C以及铁、镁、钾、锌等微量元素,还含有抗菌和抗病毒物质。具有一定的药用和保健功能,可增强体质、延年益寿。如菊花能安肠胃、利血气;金银花清热解毒、养血止渴;茉莉花生发养肌;梨花清热化痰;栀子花清肺凉血;玫瑰花活血理气,驻人容颜;芍药花能行血中气;月季花能消肿疗疮。由此看来,古人食花习俗确有其道理。

一、南京政府公务员俸给制度之变迁 1. 发生期(1912—1927) 1912年10月17日,北洋政府颁布《中央行政官官俸法》。根据其规定,官吏的俸给用货币来支付,一般按月计算,称为月俸,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按年计算,称为年俸。将文官分为两类,一类为行政官,另一类技术官。每一类文官按官等又分为简任、荐任和委任三等,每一官等则又分若干级别。官吏的俸给则根据其类别、官等、级别来确定。在行政官官俸中,简任分三级,分别为600、500、400元;荐任分七级,从360降到200元,除二、三级之间的差额为40元外,从第四级开始,每级相差20元;委任分12级,从150元降到50元,第一至第五级,每级相差为10元,其中三、四级相差15元,基余每级相差5元。还有一种为特任,主要指总统、总理等高级官员,其月俸最低也有1000元,最高则可达几万甚至近10万元。 在技术官中,与简任同级的被称为技监,分6级,其月俸从800元降到550元,每级相差50元;与荐任同级的即为技正,共分12级,最高从440元降到220元,每级相差20元;与委任同级的为技士,共分14级,最高从165元降到25元,前5级每级相差15元,从第6级开始每级相差10元,最后两级相差为5元。从总体上看,技术官的月俸要高于行政官。 在颁行《中央行政官官俸法》以后,北洋政府又相继颁布了省公署官俸条例、外交官、法官等官俸法,对各类文官的俸给作了具体的规定。由于这一时期社会动荡不安、政治秩序混乱,“政体亦非正常,故其并未贯彻实行,尤其仅限于中央行政官方面,可以说是暂时性、片面性之措施”。① 伴随广州国民政府的成立,各种俸给法也就自然废止。1925年广州国民政府成立后,颁布了文官俸给表。由于广州国民政府缺乏坚强的组织和切实的措施,加以政府内部派系倾轧,俸给制度根本无法施行。尽管如此,经过几届政府不断的努力,从俸给表的发放和其结构来看,俸给制度已实现了向现代文官俸给制度的初步变迁。 2. 成型期(1927—1933)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于7月13日颁布了《文官俸级表》。由于修订后的俸给表比原来的俸级更少,送交法制委员会审查时就没能通过。国民政府经过几次修订后公布,并通令1928年元月施行。修订后的俸给表的分等分级较原来更为明确,俸级数也比以前增多,俸级之间的差额比以前略有减少。但该表施行后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俸给级数的有限增加无法满足日益精细化的科层组织的需要,俸给数额差距的过分悬殊,违背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所以,1929年8月14日,国民政府又制定了《行政院适用之文官俸给暂行条例》,与以前颁布的《文官俸级表》并用。但在应用中,“常多窒碍不便,其中尤以文官俸级表为甚”。② 鉴于此,国民政府于1933年9月22日又制定了《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以取代原有的俸级表。根据规定,“公务员经甄别登记或任用审查合格,其资格职务及官等既已确定,即需同时据以核实其级俸”。③ 新的俸给表将俸级数增至37个,俸额之间的差距也缩小了许多,有利于公务员的叙俸升级,大大增强了俸给制度的适应能力。 在《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颁行前后,国民政府还先后制定或颁布了司法、海关、邮政、铁路、电力等各类公务员的俸给暂行条例或官等官俸表。至此,国民政府公务员俸给制度基本成型。 3. 发展期(1933—1947) 1936年9月23日,国民政府重新修订《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将“上自国民政府五院,下逮县政府各科局,悉列其中”,④ 而官等、俸级、俸额俱无变化。由于修订后的俸给表覆盖“机关之多,职名之繁,实难概括于一表”,⑤所以国民政府后来又作了一些修正,同时允许特殊性质的公务员如外交官、海关人员、司法官等继续适用原有的单行的官等官俸表。 这一时期公务员俸给制度建设的一大举措是《公务员叙级条例》的制定和颁布。此前国民政府曾制定了一系列办法来加强对俸给制度的管理。为进一步统一标准,完善管理,1943年4月12日,国民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公务员叙级条例》,对简、荐、委任三等公务员俸给的起叙、晋叙、比叙、改叙、降叙等标准作了统一的规定。“组织和程序的适应性越强,其制度化程度就越高;反之,适应性越差,越刻板,其制度化程度就越低”。⑥ 《公务员叙级条例》的颁行不仅统一了俸给制度管理,而且确定了公务员俸给的具体标准。有利于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俸给制度,促进俸给制度的现代化变迁。 4. 变形期(1947—1949) 1946年11月15日,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制宪国大,制定《中华民国宪法》,开始转入宪政体制。1947年7月,国民政府发布《戡平共匪叛乱总动员令》,与共产党正式决裂。随着内战规模的不断扩大,国民政府军费支出浩繁,国统区经济趋于崩溃,物价飞涨,社会混乱,严重影响到公务员的正常生活。面临这种情况,国民政府不得不对公务员的俸给制度作出重大变动。 1947年5月9日,国民政府规定:对于军、公(务员)、教人员的生活,凡底薪在30元以下者,照生活指数发给,超出者分级照指数折扣发给。1948年1月13日,国民政府又规定公、教人员发薪,以30元为基础,按指数发给,30元以上者按指数发给10%,每3个月调整一次。1949年1月1日,国民政府公布了有关俸给的第一部法律,即《公务员俸给法》。该法规定:“公务员俸给分本俸、年功俸、优遇俸三种,共为三等九阶三十六级;本俸每年晋一级,年功俸每二年晋一级,优遇俸每三年晋一级;规定种种资格之起叙标准;公务人员除俸给外,并得给予津贴等”。⑦ 由于国统区经济近乎崩溃,社会也极为混乱,《公务员俸给法》只能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施行。 二、南京政府公务员俸给制度之特色 1. 统一管理与依法叙俸 国民政府公务员俸给的管理则由考试院下属的铨叙部负责。1928年10月,国民政府考试院成立,作为全国最高的人事管理机构,与行政、立法、司法、监察并立。1928年12月通过的《考试院铨叙部组织法》规定:“铨叙部掌理全国文官法官外交官其他公务员及考取人员之铨叙事项”,其下的育才司掌管公务员的“俸给审查事项”。⑧1942年9月,国民政府又公布《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中央政府各部和省市政府必须设立人事处或人事室,由这些人事机构执掌“关于本机关职员俸级之签拟事项”。⑨至此,公务员俸给的管理有了一个全国性统一行使人事管理职能的机构。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对公务员的俸给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十分重视,制定了一系列公务员俸给方面的法规文件。其中较为重要的如《文官俸级表》、《文官俸给暂行条例》、《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公务员叙级条例》等,另外还有不少单行官等官俸表,为公务员俸给的确定、变更作了明确的规定。无疑这些法律文件为公务员俸给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条件,减少了一些人为主观因素,有利于俸给制度的正常运行。正是通过法律化的形式加强了对俸给制度的管理,使国民政府俸给制度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2. 薪职挂钩与联系物价 国民政府建立初期,公务员俸给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是比较多的,一方面,这些规定使俸给的管理变得有章可循,但另一方面,这些法规、规定“或基于解释,或沿自成规,或为招聘人才,或为救济生活,意义即广,办法乃歧”,⑩ 给俸给的管理带来了较大混乱。1943年4月12日,国民政府公布施行《公务员叙级条例》,对公务员俸给的确定、变更、水平、发放等方面作了较详细的规定。按其规定,国民政府实行按官等付俸的级别俸给制,而其中又渗入职务和任用种类的因素,即为职级俸给制。任用种类(即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和职务,确定了公务员俸给级别的范围,也就是,官等的高低成了确定俸给的标准。政府一般“视职责之轻重繁简,而定官阶之高低;视官阶之高低而定俸给之厚薄”。[11]也就是说官阶越高,俸给越多,俸级之间的差额也越大。 衡量一个公务员的俸给水平,除了俸给的绝对数额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即是物价水平,因为物价的波动会导致俸给水平的升降。对于这一问题,西方各国均采取补偿办法来解决。 国民政府建立头十年,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的集中化、制度化,政府支出除主要用于军费开支和债务外,其余大部分则用于行政支出。这一时期,国民政府多次修订官等官俸表来调整公务员的俸给水平以适应物价变化的需要。因物价波动不大,政府基本能够通过官等官俸表的修订和调整来保持公务员俸给水平与物价变化的平衡。抗战开始后,军费支出逐年上升,加上经济恶化,公务员俸给水平不断下降。据估计,1937—1943年期间,公务员的实际收入“平均降低85%”。[12]为激励公务员的工作热情,提高行政效率,国民政府从1941到1946年期间先后四次修订1933年的《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来调整公务员的俸给水平。与此同时,公务员在享受俸给表所规定的正俸之外,还有职务津贴、生活补助费、煤贴、油贴、子女教育费等各种名目。“或每人每年制给制服一套或两套,或生活补助费,或另立他种津贴名目,及其他种种法外设施等情事”。[13]抗战胜利后,伴随国民政府战争节节败退,经济日趋崩溃,物价飞涨,公务员俸给水平根本无法与物价上涨速度相比。国民政府只有根据公务员生活费指数来发放俸给,供其维持简单生活。 3. 多级俸给与定期提薪 国民政府公务员俸给制度是在中国古代官吏俸禄制度的基础上变迁而来的,是对旧的俸禄制度的批判和继承。从中国古代官吏俸给制度来看,其官吏的俸给都是一职一俸,俸禄由职务确定,任什么职就拿什么俸,任职相同的官吏,都领取相同的俸禄。而国民政府公务员的俸给制度,已不再是一个官职对应一个俸额。从不同阶段国民政府俸给表来看,国民政府将公务员分为四等(特任、简任、荐任、委任),每一等都代表一定的职务,那么每等对应的俸额即为每个职务对应的俸额,而每等对应的俸额是多级的。根据俸给表的规定,除特任对应的是一个俸额外,其余各等职务则可对应8到16个俸额系列。这样,同一职务,由于其资历、功绩等因素的差异,领取的俸给也产生了差异。同是荐任的科长,最高者可领俸至荐任一级400元,低者只有荐任8级260元。 国民政府公务员俸给多级制是政治现代化的产物。社会在从传统向现代的变迁中,必然要求建立科层化的组织体系,使政府组织机构职能日益分明、分工更加精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这就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多级俸给制度。多级化的俸给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俸给的激励作用,便利于政府合理配置资源,从而能提高行政效率。 在建立多级俸给制度的同时,国民政府还实行定期提薪,即在一任职等级中,因工作称职等原因而晋升俸给等级。如一个委任十级公务员在委任职内停留的时间很长,有的甚至到退休时都没有变化,根据规定,只要能胜任工作,按照定期提薪的原则,其俸给可由委任十级的85元开始提升,直至委任一级的200元。当然,定期提薪也不是无条件的,只有考核合格的公务员,才具有定期提薪的资格。无疑,考核和定期提薪原则相结合,对公务员的努力工作、提高效率起到较好的作用。 三、南京政府公务员俸给制度之衰败 1. 权威的弱化 西方学者认为,一个国家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一个国家的行政管理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有助于力量的协调和资源的征用以支持现代化的进程;(2)高度分权化和专门化制度的发展,为政治作用的稳步扩大作好准备,这是现代化发展的典型过程;(3)行政体制中的中央、行省和地方三级接合能为有效率的政治管理作出重要贡献;(4)具备一支干练而熟谙规章制度的行政官员。[14] 从表面上看,国民政府是一个统一的权威政府,其制度的推行也是统一的。但国民政府“只建立了一个弱中央政府”,自1927年到1939年推出的新县制,确立了县以下的区、乡(镇)、保、甲四级组织。“国民政府官僚机构的末梢是县以下的区政府,国民党的基层组织是区分部”。在俸给问题上,直到1941年9月27日,国民政府才公布修正后的县级行政人员部分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国民政府公务员达70万众,已是传统官僚数目的十几倍,但这70万人至多填充了原来一体化结构的上层和中层,而无法进入基层”。[15]所以,在乡间真正起作用的是地方士绅。由于利益的问题而使中央和地方的冲突变得不可避免。如1931年国民政府公布《县长任用办法》,提高了县长任用资格,触动了地方士绅的利益,所以遭到了地方强烈反对,最后,国民政府不得不降低其任用资格。正是地方势力利用乡土观念、宗族观念、师徒关系等编织关系网来对抗公务员制度的推行,从而使公务员制度在实施中大打折扣。国民政府公务员制度在地方的扭曲变形也使其建立完整统一的公务员俸给制度的努力步履维艰,俸给制度的现代化变迁也变得尤为迟缓。国民政府控制一体化官僚组织的失败,而使基层秩序进一步紊乱。整个社会在中央政府权威衰败化的情形下进一步走向无序,公务员俸给制度现代化变迁也只能在这种秩序混乱的状态下蹒跚前进。 2. 政治制度的制约 国民政府成立后,为适应社会的现代化变迁,对行政机构的运行进行了功能性的转换。到30年代中后期,国民政府公务员俸给制度已初步具备了现代公务员工资制度所应有的现代性要素,例如多级制、薪职挂钩、定期提薪、统一管理等。但作为政治制度的一部分,国民政府公务员俸给制度受政治制度的影响和制约是非常大的。1928年后,国民政府对社会转型的适应是失败的。“由于国民政府不能把社会变迁的新要求、新内容纳入政治制度的框架,缺乏政治创新能力,因此国民党不能提供政治制度化的过程”。[16]尽管“政府也不乏正直、自由人士,但体制则滋生、培育着罪恶,并进而导致自身的毁灭。它变得如此的腐败无能,如此的不得人心,以致哪怕任何自身的有序改革都少有希望”。[17]这无疑是国民政府公务员俸给制度难以正常运作的真正原因。

皮锡瑞(1850-1908)字鹿门,长沙善化人,以经学鸣于晚清,著述弘富,实是一位及其博通的学者[1],也是晚清湖南维新运动中一位重要的宣传家和实干家。 甲午战争中清政府的节节败退,及由此带来的帝国主义在中国前所未有的侵权攘利活动,引发了全国救亡图存思潮的进一步高涨。而对皮锡瑞来说,他以往的自负与嚣张的幻觉,也被彻底震碎。皮锡瑞自此心胸大开,提出了用近代手段对付近代的侵略者,实现以“文明”来抵制外敌的入侵,这种“不与明争而暗与之拒”的方法,较之甲午战争前的“夷夏大防”和“盲目排外”,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学者多称之为“文明排外”。本文主要阐析其“文明排外”思想的形成及其原因。 一、皮锡瑞“文明排外”思想的逐步形成 甲午战争后,本力主兵战的皮锡瑞和其他三湘志士一样,开始意识到“盲目排外”的落后性和危害性,并撰文予以层层剖析,逐步形成“文明排外”的思想。 首先,他指出仇打外教有害无益,只能为外国列强入侵徒增口实,引起衅端。皮锡瑞深知“今中国微弱,四夷交侵,时事岌岌可危,迥非乾隆以前之比。”[2]况且外敌早已对中国版图虎视眈眈,正愁没有借口可起兵端,“甚望我伤害彼一人,即可肆其恫喝要挟之计。”[3]因此当熊希龄在南学会痛言“说时世,洋人不可与之开衅”,陈宝箴接着“曲为譬喻,嘱湖南莫打洋人”,皮锡瑞闻而“拟引书阐明之”,于二十八日讲“交涉公理”时,指出仇打外教实属有害无益,若逞强使气,则正中外国侵略者之计,“非为中国出力,实为外国出力,而助彼以攻我,非为我君分忧,实召外国之兵以贻我君之忧也。”[4]“彼正欲挑衅,借此发难,尤易瓜分,此等非中国之忠臣,真外国之忠臣耳。湖南此等忠臣尚不少”[5]。 其次,皮锡瑞指出“仇打外教”也不利于中国的变法维新。湖南士风民气本以排外仇教著称[6],特别是胶州事变后,周汉广发传单,号召民众盲目排外,以致引起轩然大波[7],这种“盲目排外”的风气,显然给变化维新造成了不少阻力,也不利于湖南维新运动的开展。皮锡瑞当时就非常气愤地指出周汉此等行径,竟然“尚有为之左袒者,真天地之大,无不有矣”[8]。他批评象周汉那样的人“反洋教”的绅士们,坚守旧说,不思变新,又肆言诋毁,以“湘人结习,本不是为怪,至于联语丑诋,更属无赖所为”[9]。 “仇打外教”只会贻误大局,“使彼气焰益张”,但当时湖南民智尚未开通,因此皮锡瑞苦口心婆予以规劝: 首先,他劝绅民当持以坚忍,奋发图强,莫图逞意气,“既害身又害国”,而应该镇定和坚忍,要讲策略,不能急躁冒进。皮锡瑞最善于陈古切今,他举孟子“以大字小,以小事大”,“无好小勇”等,谓当讲求大智大勇,舍弃匹夫之勇,又以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和燕昭王礼贤下士报齐复国为例,告诫民众应当坚忍奋发,养精蓄锐,不可急于求成,他痛切地指出“今时事岌岌,旅顺大连湾,已插俄旗,闻英法皆有变局,中国四百兆人,将有灭种灭教之惧,湖南开学会,实为急开民智,万不得已之计。”[10]现在中国微弱,要挽救危亡,避免瓜分,唯有忍辱负重,早日实现自强,彻底摆脱危机。因此,他在南学会问答中,谆谆告诫士子们“勿逞盛气,勿为大言,总要智深勇沉,方能担当大事”[11],“天下大事,当讲理不当负气”。 其次,他规劝绅民们应正确估计形势,理智对待洋人来华通商传教,与之和平共处,不可与之挑衅。他指出:“洋人来华通商传教”,“今惟有不明之争,而暗与之抵拒。讲求商务,开通利源,推广学会,宣明圣教。中外各国教宗各异,中国自应以孔教为专。惟尊孔教,宜多读古书,兼通时务,不得专以科举帖括为孔教。至于商学、工学及农家种植之学,则当采用西法,购置机器,不宜专持故见,自失本地之利。西人以商立国,自古已然,牟利之法既精,又能讲求物理、化学,其机器之巧,尤非人力所能争胜。欲保利权,必用新法,不必存中外畛域之见。”[12]同时又指出:“通商传教乃天地自然之公理,彼通商于我、我亦通商于彼,彼传教于我、我亦可传教于彼,不自充拓通商、传教之抵力、涨力,相为应付,而徒咎人之通商,传教为阴谋、为外道,为瘠种、噬脐之鸩毒,此知二五而不知十也”[13]。 同时,一些使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谣也劝莫“盲目排外”,主张“文明排外”。如署名皮嘉祐而经皮锡瑞改定的,与其思想完全一致的《醒世歌》,反复劝导人们“自己振作能有守,不怕外人把亏吃。”“交邻要学孟夫子,字小事大大道理……莫学匹夫敌一人,扰乱大事事难成,雪耻自强要坚忍。”[14] 随着对“盲目排外”的批判和对绅民的规劝和建议,我们可以看出此时皮锡瑞“文明排外”的思想已初步形成,并在不断的完善。 同时,必须指出,皮锡瑞除主张在经济层面向西方学习并进行改革,发展军事工业和民族工商业外,进一步继承和拓展了振兴民族文化的“学战”思想,还主张要把救亡运动落实到对整个民族文化进行全面改革的层面上。他认为单靠引进西方的舰船利炮和机器设备,不进行深层次的改革,根本无法实现国家富强的目标。他主张培养掌握新知的新型人才,以此作为实现国家振兴的根本办法,而这种新型人才必须能博古通今,会同中西。如他在《时务报》上读到梁启超的《变法通议》,对其提出的变科举、兴学堂等主张深表赞同,认为这些是变法根本所在,称誉梁的变法意见为“探源之论”[15],又说:“中西之学,源流各别,而能多读中西之书,深究其理,以观其会同,则亦未尝不可相通。”[16]可见皮锡瑞已经意识到,在西方人眼里,中国已成野蛮的“半教之国”,若不求自振,只会让中国陷入灭种灭教的境地,惟有通过大兴教育,培植人才,引入各种有用之学,并坚持“有体有用”,方才能实现真正的自强。 二、皮锡瑞排外思想形成的原因 1、甲午战争中湘军的惨败以及胶州事变后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是其思想剧变的直接原因 皮锡瑞一向以自为湘人自傲,虽自知湖南人尚气,各不相服,好相攻击,“自相倾轧,尤甚他省人”[17],但仍对湘军报予极大期望,所以当湘军奉命出征,他不由喜从天降,当即写下“直抵扶桑地,先收平壤城。从来耐苦战,推重老湘营”[18]等语,却不料辽东一役,湘军所战皆败,连失数城。湘军的惨败,使清政府彻底失去了决战的勇气,加速了与日本和议的进程[19],也促使皮锡瑞从天朝上国的沉醉中惊醒过来。“安知蕞尔微三岛,竟敢横行大九州!”[20]这种沉重的历史负罪感迫使他“转侧豁寤,其虚骄不可向迩之气,亦顿馁矣。”[21]他对中国的落后和腐败也有了彻底的认识,知道光凭武力无法抵挡外敌的入侵,遂一改过去主“力战”的态度,对西学和洋务的态度也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梦与人谈西法”[22],急言变法之不可缓。 2、倡讲西学的近代先贤的榜样影响是其思想剧变的重要推力 史实表明,甲午战争之前的湖南,在郭嵩焘等人的引导下,绅民间已有“讲求洋务”的思潮,这些前辈精英人物的经历和事业,使包括皮锡瑞在内大部分湘人受到莫大的鼓舞与激励,引以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如魏源提出了著名的“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论断,郭嵩焘提出“西洋之入中国,诚为天地一大变,其气机甚远,得其道而顺用之,亦是为中国之利。”[23]谭嗣同等人继承和发展了自魏源以来向西方学习的思想,提出“中国沿元、明之制,号十八行省,而湖南独以疾恶洋务名于地球,及究其洋务之谓,则皆今日切要之大政事,惟无教化之士番野蛮或不识之,何湖南乃尔陋耶?”[24]不仅维新派的主张受到他们的影响,皮锡瑞也对他们推崇有加,深受其影响。如他说:“孟子曰:‘孔子圣之时者也’。马德操曰:‘识时务者在乎俊杰’。使孔孟程朱生此时,不能舍西学不讲。”[25]可见,皮锡瑞并没有曾经极度守旧自暴自弃,相反从郭嵩焘,谭嗣同等人身上找到了精神动力,从此一洗从前的虚骄之气,寻求变化求强之法。 在整个维新运动过程中,地方官员的倡导和支持也起了重要作用。如陈宝箴上任后于地方政务多有振兴,并腾出巡抚部院的教廉堂作为南学会会所。对陈宝箴的为政魄力和为官德行,皮锡瑞曾坦言“湘抚放陈右铭年伯,可谓得人。”[26]又如江标、徐仁铸、黄遵宪也对湖南新政多有推进。开明官员的倡导,得到皮锡瑞的积极响应,不久从江西奔赴长沙,受聘南学会学长一职。皮锡瑞共主讲十二次,为讲学次数最多之人,也是准备最为精心、收效最为显著之人,对于湖南乃至全国维新变化的促进作用都不能低估。 3、外来先进思想的影响是其思想剧变的现实因素 维新变法时期,一方面不少湖南人纷纷走出家园,接触了大量西方思想,另一方面梁启超、李维格、叶觉迈等外来维新人物也给湖南带来了西方的科学技术和人文知识。受此影响,皮锡瑞对中西局势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深感国家陷入危机之中,如病入膏盲,极言变法之不可缓。他在读过《庸书》、《富国策》之后,认为:“虽多可行,然统筹全局,权其先后缓急之序,一一如指诸掌,终以南海(康有为)之四上书为最。”黄遵宪将其所著《日本国制》赠送给他,他读过之后感叹的说:“其以为中国取民太轻,而又无制,故国用不足,中饱私囊,每年又不定为出入之计,昭示中外,盖便污吏之欲壑,小民亦以此不信其上,莫肯出钱奉公。此等议论极通达,非迂儒所知。”[27]在读梁启超《春秋界说》后,受其启发,撰《春秋义说》,并开始有意识的以其才识力学阐发变法理论。此外,他还对《湘报》、保卫局、课吏堂的创设,也十分关心,时表赞同。 综合上述,甲午战争后的皮锡瑞,受近代先贤和外来先进思想影响,对于如何抵御外强已由“盲目排外”转为“文明排外”,从而完成了其政治思想上的一个重要转变,也在他的人生中谱写出了最为辉煌的篇章。

1 对中医精神医学的基本认识 中医理论体系中原本没有建立起独立的精神医学理论, 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精神医学。但从现存各类史料中可以知道中国古代不仅存在许多关于精神疾病的记载, 而且对精神疾病也有着较为系统的认识, 只是这种认识不同于西方和现代医学。中医精神医学的基本观点确立于《内经》时期, “五脏藏神”和“七情致病”是其理论的核心内容。《内经》强调整体观念, 建立了唯物的形神一体观, 认为精神活动与五脏功能密切相关, 将神志活动归属于五脏, 将“心”确立为精神活动的主体。《内经》还确立了以气血为生理基础的唯物论, 《灵枢・平人绝谷》篇曰: “血脉和利, 精神乃居。”此后, 中医对精神疾病的治疗无不以阴阳五行等理论、学说来辨证论治, 判断气血、脏腑的病理变化对形与神的影响。 2 传统文化对中国人心理的影响 人的心理具有生物与社会双重特性, 精神疾病不仅是生物学上的异常表现, 而且是其所处时代与环境的社会文化的折射, 患者的感知、行为、幻觉、妄想与民族文化、社会风俗、宗教信仰等社会因素关系密切[1 ] 。文化甚至是形成人心理的决定性条件,在相同的环境中受相同文化影响的社会成员有着某种共同的心理特征, 形成了独特的民族心理。哲学是文化传统之源泉和灵魂, 其思想能最集中地表现出各民族文化特征。儒道释思想渗透进中华民族的意识形态领域之中, 成为中国人自觉或不自觉中理解世界、处理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中国文化中的哲学思想不仅给出了对人内心生活的理论说明, 而且给出了提升精神境界的修养方式[2 ] 。在这种哲学思想指引下, 中国人对挫折、逆境有着天然的承受力和消化力。但文化本身也可以成为应激源, 导致各种心理障碍, 譬如儒学中一些压抑、束缚人性及苛求完美的东西又是导致精神疾病的病因。本文仅讨论儒道佛对心理世界的积极影响。 3 中国古代哲学对精神医学体系的两点影响 3.1 中国古代哲学语境下的“心主神明”论 中国哲学中的心有多重意义, 或以心为思维器官, 或指思想、性情、本性。而西方人所谓之心, 与灵魂离为两物, 只指肉体心之一种机能而言。西方人认为超肉体者只有灵魂, 中国人所谓之心, 则已包容西方人灵魂观念之一部分。中国人舍弃人的灵魂而直言心, 便舍弃了人生之前世与来生, 而就此现实世界, 从人类心理之本原与终极的大同处来建立一切人生观与宇宙观[3 ] 。战国时期的哲学家模拟社会政治礼制秩序建构了“心主神明”的特殊理论, 《荀子》曰: “心者, 形之君也, 而神明之主也”, 这一观点被中医学吸纳并发展, 如《灵枢・邪客》云:“心者, 五藏六府之大主也, 精神之所舍也”, 《类经・藏象类》中说: “心为一身之主, 禀虚灵而含造化,具一理而应万机, 脏腑百骸, 唯所是命, 聪明智慧,莫不由是, 故曰神明出焉”。 3.2 中国哲学一元人生观对心身观的影响 东方人认为心身不对立, 对世界并无精神界与物质界之分。中国的人生观是“人心”本位的一元人生观。心虽为人身肉体之一机能, 而其境界则可以超乎肉体。中医理论认为心与身是相互影响的, 是统一的, 从未对精神疾病与躯体疾病进行严格区分, 自《黄帝内经》以降的中国古代医学, 其生理上的五脏五志说、病理上的内伤七情说等都表现了心身一元观。这种相沿至今的中医学的心身理论, 并没有经过二元的分裂, 而是由对早期心身朴素同一的认识直接深化而来, 因而也就不可能完成对心身混沌同一的彻底分化[4 ] 。中国古代哲学及医学传统中始终贯穿着形神合一、形质神用的心身一元论思想, 没有以二元论的思想把生理同心理的东西区别开来。而西方人对世界和人生的认识总体说是二元的, 即认为在肉体生命之外另有一个灵魂生命, 因此有所谓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之分别。尽管古典二元论带有贬低肉体、抬高心灵的错误倾向, 但却因为有了二元分立的思想基础, 才有了对精神疾病与躯体疾病明确的区别对待, 于是西方渐渐产生了现代心理学和精神医学, 而中医对心理及精神疾病始终没有产生区别于脏腑病证的系统认识。[论文网 LunWenNet.Com] 4 儒道释―安抚心灵的良药 传统文化的主干儒、道、释学说中蕴藏着丰富的调节心身的方法。冯友兰认为中国哲学以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为根本任务, 在《三松堂自序》中将其称之为“意义”哲学。儒家通过发挥个人主体性来正面应对心理冲突或困惑, 用“命”来化解重大挫折和不利的人生境遇; 道家采用退让、弃智守朴来处理遇到的困境; 佛教则把生存困惑化解为其他方面, 以超脱轮回来解决人的困境和问题[5 ] 。白居易《醉吟先生墓志铭》中有句诗说得好: “外以儒行修其身, 中以释道治其心。” 4.1 儒家的修身正心之道 和谐的人际关系是社会人保持心态平和、避免心理冲突的必要条件。“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以及“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达而达人”即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关键原则。儒家提倡的中庸是一种在严酷现实中的安身立命之道, 要求把握住自己的内心世界, 使心理平衡、适中, 做人不狂不狷, 处事无过亦无不及, 态度温而不厉, 情绪乐而不淫, 哀而不伤。儒家还赋予“心”以伦理和道德的色彩, 孔子把心看作主体的道德修养, 说:“欲先修其身者, 先正其心”。“尽心知性”是儒家的重要修养方法。孟子的“存心、养性”、《大学》的“正心”、《中庸》的“慎独”以及宋明时期理学家们的“惩忿窒欲”等, 无不强调在道德修养过程中对情感的调节[6 ] 。理学思想被宋以后医家用以讨论养生学, 朱丹溪主张养生要正心、收心、养心。张介宾认为养生必寡欲保精, 才能气盛神全。李 认为“心静则万病息, 心动则万病生, 延年不老, 心静而已”。这些养生法则往往与养德并论, 可见中国古代医学中之伦理色调, 正如《医源》所说: “如能清心寡欲, 则情不妄发, 致中致和, 不但可却病延年,而圣贤正心, 诚意, 修身俟命亦在于此。” 4.2 道家的修心养性之术 道家崇尚幽居的田园生活, 以求抛弃一切俗念和争执, 超旷出世、知足保和等思想提供了在命运多舛的现实中自我调节的方法。林语堂说过:“道家学说给中国人心灵一条安全的退路”“, 是用来慰藉中国人受伤心灵的止痛药膏”。“利而不害,为而不争; 少思寡欲,知足知止; 知和处下,以柔克刚;清静无为,顺其自然”是道家的养生处世之道[7 ] 。不争就要知足,庄子反对心为物役, 《金丹大要》也提出寡欲的养心之术: “夫圣人之养心,莫善于寡欲。”道家追求心灵的安静、祥和, 《庄子・天道》说过: “万物无足以铙心者, 故静也。”道家哲学提倡的“清静无为, 顺其自然”力图把情感从现实束缚中解放出来, 使人超脱世俗之纠缠。《素问・上古天真论》中说: “恬淡虚无, 真气从之, 精神内守, 病安从来”, 道教医家孙思邈在《千金要方・卷三十七・道林养性》中指出: “多思则神殆, 多念则志散, 多欲则志昏……多愁则心摄, 多乐则意溢,多喜则志错昏乱”, 均是对道家追求心灵宁静的践行。极私多欲会给人造成精神压力与躯体劳累, 使人的精神高度紧张, 甚者导致精神崩溃, 而儒道思想倡导的清心寡欲就是保持平稳的心态, 使内心不受外界干扰的精神疾病防范术。 4.3 禅宗对尘世困惑的超越 禅学是一门修身养性、立身处世的人生艺术, 它始终不渝追求完整的个性化人格, 可以说是一门近乎心理分析和治疗的学问[8 ] 。禅学是生命哲学、心灵超越法。精神病学者贝诺瓦说: “禅非宗教, 而是一种为实践而成立的睿智, 一种当代文明可用作范例, 以摆脱焦虑而达到和谐平静生活的体系。”佛教思想及修持方法的心理治疗作用主要有破我执, 除妄念, 破法执, 空世界。我执即对我的执著, 佛教认为我执是万恶之本,痛苦之源。只有破除我执, 人才能消除烦恼, 达到解脱。佛教宣扬“三界唯心”, “一切皆空”。佛教认为, 只有认识空性, 达成空观, 才不会产生种种贪爱执著情感, 才能超越生死轮回, 得到解脱[9 ] 。禅宗亦重视心的修持, 提出“平常心是道”和“明心见性”的心性修养命题。佛家教人们面对大千世界,做到心净、心空、目空一切, 从而得到心灵的平静。解脱与超越是禅学的最高境界和终极果报。佛教认为苦是人生的本质, 人的生命过程就是苦, 生存就是苦。因此, 佛教的人生理想就在于断除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痛苦, 以求得解脱, 即所谓成佛。尽管它是虚妄的, 但填补了人们的精神空虚, 构筑了对来世的企盼。《冷庐医话・卷一・慎疾》记载了一个以佛家“静”、“空”治愈心病的例子: “真空寺僧能治邝子元心疾, 令独处一室, 扫空万缘, 静坐月余, 诸病如失。……观此知保身却病之方, 莫要于怡养性真, 慎调饮食, 不得仅乞灵于药饵也。” 5 小 结 中医学将神志活动归属于五脏, 将“心”确立为精神活动的主体。受心身一元哲学观的影响, “心身合一”及“形神合一”论成为中医心理学的核心思想。打着中国传统文化烙印的“心”的概念在中医心理学和精神医学中几乎无处不在, 深深影响着中国人的生存观和疾病观。中医养生学即强调养心、养性、修身, 在临床治疗上也体现了以心治身和身心兼治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对国民的心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形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模式和处事方式。中国本土传统心理学以其特有的内省方式来引导人的内心生活, 促进人的心灵成长, 提升人的心灵境界。心理治疗的目的是改变患者的认知和生活态度, 而传统文化强调的内省即指出了个体内求超越的心灵发展道路及个体与世界相和谐的心理生活道路[10 ] 。杨德森等创立的精神超脱心理治疗即以道家处世养生原则为指导思想, 日本森田正马受中国禅宗文化理论影响, 开创了“顺其自然, 为所当为”的治疗方法。可以说, 中国传统文化模塑下的本土心理学在现代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 中医精神医学虽然先天薄弱, 但其对疾病的认识和治疗有着鲜明的特殊性, 其与文化的相关性也值得人们去探索和研究。

道家思想不应被误解的如此之深。 尽管道家哲学思想已被哲学界深入研究系统阐发,但是道家思想还是常被误解。提到道家、老子总是和消极、避世联系起来。我也一直理解道家是消极的,然而仔细深入阅读后,发现从整体角度来看很多章节在表面被我理解为消极的意思背后藏着深刻的思想,我意识到己之前的理解对道家的误解之深。 中国哲学一向是较关注人生和政治问题的,儒道两家都是如此。儒家关注道德伦理强调以德为政;道家则是从宇宙论及人生进而论述政治。道家的政治思想由于没有向儒家那样被统治阶级所采纳,而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人生观问题。这则导致了对道家的误解主要集中在认为道家是一门消极避世的学问。 道家被误解的原因是复杂的。我理解主要是由老子“无为”思想的望文生义的错解,庄子文本汪洋恣肆的文风使思想内涵被深藏,而被理解为逃避以及道家思想被发展为道教的教义导致把二者等同看待。我也将从此三方面加以论述。 老子关于“无为”的论述, 历来为后学所争议。 多数人都认为他的这一观点是消极处世的。在一个主流哲学以索取并满足人类欲望为目标的社会中, 开发和竞争是硬道理, 追求成了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家庭乃至每一个民族的昂扬斗志和理想。从这样的立足点出发, 老子的“无为”当然要属消极。 但如果我们剥开主流意识的哲学观念, 立足于宇宙的全人类立场上看, 这一观点无疑是十分积极的。老子是第一个悟透人性致命弱点的人, 他了解人的贪得无厌、争强好胜, 知道人会为了赢得尊贵和安逸而不惜互相残杀, 尔虞我诈,因而提出了“无为”的观点。所谓“无为”便是对自身欲望的抑制。 老子认为人的生命是平等的, 享有同样的尊严。“天地不仁, 以万物为刍狗; 圣人不仁, 以百姓为刍狗”[1]。人是没有贫富贵贱高下之分的,而人是最不把别的生命尊严当回事的种群, 随意践踏其他的生命, 而且对于同类也是用尽心计加以荼毒。老子的“无为”就是从这一点出发, 要求人类彼此尊重,平等相处, 要处下居后, 抱朴守缺, 不要去追逐生命之外的东西。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2]。老子认为:“无为”就是不争, 不索取,不竞争, 对任何事、人听之任之,就是“无所作为”。在老子看来,无所作就是对自己的克制, 就是对地球有限资源的节约, 就是“小国寡民”理想的实现。在“道常”的带领下, “无为”以至于“无不为”。你什么也没作为, 你就是大作为, 没有不作为。你抑制了欲望, 你才是大智者, 你的生命才能在朴素中放射出最灿烂的光辉。 由是观之, 老子的无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 如果说对于老子误解在与对老子文本,对于庄子的理解则在于庄子的人生。庄子更多的时候是以遗世高蹈,不食人间烟火的出世者形象出现在我们的印象中,其实在内心深处庄子是一个积极的入世者。 儒家的入世态度一望即知, 而庄子的入世心理却潜藏在深层, 不易发觉。张松辉先生曾断言:“庄子从本质上讲是一位积极的入世者。”[3]士人的内心深处, 无不交织着入世与出世两种意识。儒家是将出世意识挤进深层心理而张扬入世意识的士人; 庄子是将入世意识挤进深层心理而强化出世意识的士人。 如果说孔子构建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体系, 庄子则发展为以“道”为核心的伦理体系, 提倡更高标准的“大仁”、“大义”、“至仁”、“至亲”、“至礼”、“至孝”。庄子从未忘记入世, 忘怀政治, 忘却“内圣外王之道”, 他也在追求“三不朽”。至于立言, 孔子是述而不作, 整理典籍, 庄子却有了一本仪态万方, 汪洋恣肆的《庄子》。庄子同儒家士人一样, 浸淫于先王典籍, 不满于“昏上乱相”的社会, 都追求内圣外王之道, 希望实现人生价值, 对于现实,持相同的批判态度, 是典型的入世者。 然而庄子看到“昏上乱相”的现实,也看到了自己入世的不可能,而才最终走向了“逍遥游”的出世。陈鼓应认为庄子处于人世间表现为一种与先是保持一定距离的艺术性的游世态度[4]。我理解这是在强调庄子提出的精神至上的思想。庄子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齐同万物精神至上, 超越现实的思想,为出世者保持独立人格开辟了一个心灵绿洲。 为了保持人格的独立,庄子痛苦的放弃了入世的梦想,“虚己以游世”,“独于天地精神相往来”。 道家的思想被道教广泛的吸收发展成为道教教义,道家与道教之间的关系是同源的,道家的思想在道教中也有广泛而深刻的体现,这使人们往往把二者等同。而道教又是出世的实践者,于此人们便误解道家是消极的。然而考察道教教义,我们不难发现即便是道教其思想中体现出的也并非消极。 “我命在我不在天”[5]葛洪提出的道教重要教义之一,是道教徒向死亡宣战的口号,意为个人的生命同天地一样,都是由自然之气所化生,人如果凭借智慧通过造化之理,修道守气,返本归根,就可以与道同在,寿比天长。强调个人的生命,能由自我决定不由天地掌握。 道教这种“我命在我不在天”的思想,在人生观和实践方面,都有其积极作用和现代意义。首先,这种思想蕴含着对人自身潜在价值的充分肯定,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是一种激励人不断进取的积极的人生观。这种积极进取的人生观,对我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其次,这种思想在实践上有它的积极作用和现代意义。这主要体现在道教中人在观察自我、天地及人类与自然环境关系的过程中,对发展中国科技、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及形成正确的名利观方面的巨大作用。 “我命在我不在天”的思想,指出了个人的生命不由天地决定,而是掌握在自己手中,强调后天努力的重要性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难看出这种思想是一种实践积极的人生观。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道家思想作为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入世理论,只因迫不得已才选择了痛苦的离去而逍遥于世外。我们对她误解得已太久太深,老子在千年前却已早已看透看淡,“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6] 如果我们能够真正理解老子的“无为”思想,能够认识庄子的入世理论,能够体会道教思想的深刻内涵及对中国文化发展的巨大作用,不仅我们对道家的误解将自然消失,而且也会发现道家思想的熠熠之光对我们人生的指导意义。 作为中国哲学的两大思想内核,儒学经历了两千年发展,经汉代经学,宋明理学到五四以来新儒家,到当代就体系而言已经建立了新儒学,而道家还没有建立新的当代体系,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正确的理解道家思想,摒除误解,走向新的道家之路。

我国有丰富的政治哲学文化的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结合中国的实际问题,挖掘、整理、吸收这些优秀传统文化中有价值的东西,对于加强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是有现实意义的。本文试图通过对贾谊政治哲学的讨论,以期从中获得建设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和谐社会的参考价值,并有助于启迪我们的新思维,赋予传统文化以崭新的时代精神。 贾谊是“汉朝初年最大的哲学家、思想家和杰出的政论家”。生于汉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卒于汉文帝刘恒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年),洛阳(今河南洛阳)人。 金春峰说:“先秦,以荀子为代表,儒家思想走上了新的轨道,即融合、吸收法家思想,为强化封建专制集权服务,从而和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有性质的区别。贾谊的思想,体现了《荀子》思想的这一特色。”司马迁说:“贾生、晁错明申、商。”从学术思想源流上来看,贾谊受儒家和法家思想影响很大。 贾谊的政治哲学思想首先是建立在对秦朝何以速亡反省的基础上的。贾谊认为,秦朝的“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废弃礼教的做法使得社会风俗大坏,宗法人伦失序,是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所以有陈胜等的揭竿而起。强大的帝国倾刻间轰然倒塌,变得那么不堪一击。这里面的原因不能不让人深思。总的说来,贾谊认为,秦朝之所以失败的原因在于“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认为秦朝在取得政权以后,不应该再纯以法术诈力作为统治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方法,而应该施行仁政。 在总结了秦亡的教训以后,针对当时社会现状,贾谊认为,汉初以来的黄老无为思想虽然有利于经济的复苏,但是却无法调节宗法秩序。不仅如此,它还将最终危及中央集权专制统治。贾谊认为能够补救时弊的只能是“积极有为”的儒家思想。他欲借助儒家思想重整社会秩序。在贾谊的哲学思想中,“道”是作为本体出现的,所以“道”也是贾谊政治思想的形而上依据,是贾谊认为“什么是美好政治生活”的终极性依据。贾谊追求的是合于“道”的政治生活。但贾谊的“道”是“其本者谓之虚”,它落实在现实社会中是表现为儒法两家特别是以儒家思想为主的价值的。所以,贾谊认为,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如果能够合理地贯彻实现“儒法并用”的思想,也就实现了他的合于“道”的美好政治生活。因而贾谊的政治哲学也充溢着“儒法并用,以儒为主”的特点。关于如何实现美好的社会政治,面对当时社会的三个重大问题“匈奴强,侵边;天下初定,制度疏阔;诸侯僭拟,地过古制”,贾谊主张“儒法并用”,主要在维护国家统一和中央集权、民本、礼治三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从而想达到解决社会矛盾,扭转社会危机四伏局面的目的。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中央集权 在贾谊的心目中,理想的政治形态应该是定于一尊的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统治的政治形态。皇帝应该是整个国家政治结构的金字塔的顶尖,是政治的核心。在现实政治中,他主张汉朝中央政权的绝对权威性。而当时的情况是“诸侯僭拟,地过古制”。贾谊面对此种情况感到痛心疾首。他认为地方封建割据势力已经对中央政权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建议文帝及早采取措施,解决诸侯割据一方的问题。他说: 天下之势方病大。一胫之大几如要,一指之大几如股,平居不可屈信,一二指搐,身虑亡聊。失今不治,必为锢疾,后虽有扁鹊,不能为已。病非徒也,又苦霸羲戾。元王之子,帝之从弟也;今之王者,从弟之子也。惠王之子,亲兄子也;今之王者,兄子之子也。亲者或亡分地以安天下,疏者或制大权以逼天子,臣故日“非徒病也,又苦戾”。可痛哭者,此病是也。 这种中央集权和地方割据势力之间的矛盾,已经到了非常尖锐的地步,各地诸侯对中央政权来说已是“尾大不掉”,这样一来,直接削弱了中央的权威,并进而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已经到了非解决此矛盾不可的地步。为此,贾谊提出了“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希望通过让诸侯国分为若干国,分王其子孙,化大为小,以削弱诸侯国的力量。达到“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无邪心”的目的。这就是说,贾谊希望通过这一措施,使诸侯失去作乱的形势,使诸侯只能听命于中央。进而树立中央的绝对权威,维护中央大一统的专制统治。 对反叛作乱的诸侯,贾谊建议汉文帝要儒法并用,恩威并举,“以刑去刑”,毫不手软,从而以儆效尤。他说: 屠牛坦一朝解十二牛,而芒刃不顿者,所排击剥割,皆众理解也。至于髋髀之所,非斤则斧。夫仁义恩厚,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人主之斤斧也。今诸侯王皆众髋髀也,释斤斧之用,而欲婴以芒丸,臣以为不缺则拆。胡不用之淮南、济北?势不可也。 这是要求汉朝的统治者用“仁义恩厚”和“权势法制”的两手来对付诸侯。该强硬的时候一定要强硬起来,不能对枝大干小现象放任自流,更不能置若罔闻。如果一味地对诸侯仁慈宽厚,只能放纵诸侯的反乱之心,这是非常危险的。 对于如何防范诸侯王势力膨胀,贾谊提出了两个对策:一是定礼制,二是定地制。贾谊并不反对分封,反对的是诸侯王势力过大,威胁中央政权。他的对策“出发点仍是‘仁’与‘义’。因为所谓‘活大臣,全爱子’,正是‘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的具体表现”。 贾谊维护国家统一和中央集权的主张,生前虽未被采用,但“其言验于身后”。他的“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后来被汉武帝以“推恩令”的形式而实行,彻底解除了诸侯对中央政权的威胁,极大地巩固了中央集权统治。贾谊为汉初政治的完全统一作出了巨大贡献。这种政治上的统一为思想上的统一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民本思想 以民为本是仁政思想的重要内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源远流长,在西周时,《尚书・泰誓》中有:“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尚书・五子之歌》中说:“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战国时,孟子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荀子说过:“民如水,君如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周桂钿说:“民本思想就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核心。从西周到西汉,是这个思想的确立过程。”贾谊的民本思想秉承了儒家传统民本思想。与以往不同的是,他提出了“民无不为本”的观点,从而把民的地位和作用提到了空前的理论高度。他说: “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故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吏以民为贵贱。此之谓民无不为本也。” 贾谊不仅把民众看作是国家、君主、官吏的根本,而且把民众看作是一切事业的根本。由此可以看出,贾谊的政治哲学思想完全是立基于人民之上的。 贾谊还列举了民为本的各种情况,在《新书・大政上》中他说: 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命也。国以为命,君以为命,吏以为命,故国以民为存亡,君以民为盲明,吏以民为贤不肖,此之谓民无不为命也。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功也。故国以为功,君以为功,吏以为功。国以民为兴坏,君以民为强弱,吏以民为能不能。此之谓民无不为功也。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力也。故国以为力,君以为力,吏以为力。故夫战之胜也,民欲胜也;攻之得也,民欲得也;守之存也,民欲也。故率民而守,而民不欲存,则莫能以存矣;故率民而攻,民不欲得,则莫能以得矣;故率民而战,民不欲胜,则莫能以胜矣。 贾谊认为,国家、君主、官吏都要以民为本,以民为命,以民为功,以民为力,一切成功都要依靠民众才能成功,一切失败都是君主和官吏的过失造成的,和民众无关。这就是说,不管是国家民族,还是君主官吏,他们的命运都取决于老百姓。民心向背是事业成败、战争胜负的关键,民众决定着国家、君主的前途与命运。“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一切帝王要想使国家社会长治久安,就必须认真对待民众。民众不可违,民众是一切事业成功必须依靠的力量。 既然民众是一切的根本,那么君王在施政中就要真正做到以民为本,对于如何做到以民为本,贾谊认为:安民是国家稳定、社会发展的核心,只要民众安居乐业,社会就会稳定发展。他说:“是以牧民之道,务在安之而矣。”贾谊认为,要安民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爱民。贾谊说:“凡居于上位者,简士苦民者是谓愚,敬士爱民者是谓智。”又说:“德莫高于博爱人。”“为人君者敬士爱民,以终其身。”爱民是以民为本、安民的道德基础。 第二要富民、惠民。这是说当政者要注意人民的物质利益,要给老百姓以看得见的好处和实惠,要让老百姓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贾谊认为,只要是圣明的君主当政,就必须使人民生活富裕,身体健康。他引用周成王的话说:“寡人闻之,圣王在上位,使民富且寿云。”贾谊提出的富民之法是驱民归农,发展生产。 第三是要注重道德教化,约法省刑。贾谊非常注重道德教化的作用,主张约法省刑。他认为施政应该发挥道德教育和刑罚的不同作用(“礼者禁于将然之前,法者禁于已然之后”),礼法并用。 贾谊安民思想的目的,是要求统治者要任忠贤,施仁义,要“爱民、乐民、富民”,刑罚只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只有这样,社会才能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实现长治久安。 在贾谊民本思想中,最为可贵的是他提出了“故夫民者,吏之程也”的观点。就是说,官吏的贤否是由民众来评价决定的,民众对官吏满意与否决定着官吏是升迁还是被贬谪、罢黜。并且贾谊还提出让民众参与对官吏的选举。他说: 故夫民者虽愚也明。上选吏焉,必使民与焉。故士民誉之,则明上察之,见归而举之。故士民苦之,明上察之,见非而去之。故王者取吏不妄,必使民唱,然后和之。故夫民者,吏之程也。察吏于民,然后随之。夫民至卑也,使之取吏焉,必取其爱焉。 贾谊重申民本思想于孟、荀百年之后,足见他对孟、苟百年后政治及秦施“愚黔首”政策以致败亡的事实反思之深切。被贾谊回归、发展了的民本思想,对中国历代政治统治产生了深远影响。 贾谊的民本思想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我们要对其思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赋予它以新的时代含义。现在提倡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就是要求各级官员要以民为本,要爱民,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目前,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论,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决策,以及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上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要关注民生”的说法,无不体现着“以民为本”的思想。 三、礼治思想 汉承秦制,伦理关系十分混乱,造成了上下失序,宗法混乱。再加上当时“制度疏阔”,致使人们无规矩可循,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贾谊的有关“礼”的理论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伦理道德、二是典章制度、三是礼节仪式(行为规范)。他的礼治主张也围绕这三方面的内容而展开。 首先,重视伦理道德教育。贾谊认为伦理道德是礼的精神实质。进行伦理道德教育是进行礼治的基础性的工作。他说“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至也。君仁则不厉,臣忠则不贰,父慈则教,子孝则协,兄爱则友,弟敬则顺,夫和则义,妻柔则正,姑慈则从,妇听则婉,礼之质也。”以伦理为基础进行礼治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当时的国家政治结构的基层组织仍然是以“亲亲”为支配原则的家族制。 其次,加强典章制度建设。贾谊突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在制度建设上作出了很大的努力:第一表现在他要求建立分明的等级制上。他说:“人主之尊,辟无异堂。陛九级者,堂高大几六尺矣。若堂无陛级者,堂高殆不过尺矣。天子如堂,群臣如陛,众庶如地,此其辟也。故堂之上,廉远地则堂高,近地则堂卑。高者难攀,卑者易陵,理势然也。故古者圣王制为列等,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后有官师、小吏,施及庶人,等级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由于汉初以来在黄老清静无为思想支配下,统治者对一切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等级秩序遭到严重破坏,甚至出现以下犯上、以臣凌君的情况。这严重威胁着大一统的专制统治,削弱了皇帝的权威,给皇帝和各级官吏治理国家带来麻烦,不利于汉家政权的巩固。所以,贾谊提出要建立等级分明的礼制。贾谊继续发扬传统儒家的“尊尊贵贵”思想,把皇帝列为至高至尊的一级,其次是不同等级的诸侯、大臣,再其次是小吏,最卑微的是庶人。这样,整个社会的政治结构就成了金字塔式,皇帝处于塔尖,民众在最底层,等级分明,下一层不可冒犯上一层。第二是强调服饰和名号等方面的区别。关于服饰的区别,他说:“制服之道,取至适至和以予民,至美至神进之帝。奇服文章,以等上下而差贵贱。是以高下异,则名号异,则权力异,则事势异,则旗章异,……贵贱有级,服位有等。等级既设,各处其检,人循其度。……是以天下见其服而知贵贱,望其章而知其势,使人定其心,各著其目。”这就是说,从皇帝到各级官吏要穿戴不同的衣服,以区别身份、地位。世人从衣着服饰上就可以判断出穿衣者的尊卑贵贱。这样一来,衣服成了“衔”,成了卑尊的象征。从君王到诸侯再到各级官吏,不同的等级,在服饰、名号、宫室、旗章、器用、秩禄、佩饰、车马、祭祀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规定。贾谊提出此观念的目的在于进一步确立、落实上下有别的等级制度,使得“臣不几可以疑主,贱不几可以冒贵”。 第三,注意礼节仪式(行为规范)的规定。贾谊在《容经》中,具体规定了志色之经、容经、视经、言经、立容、坐容、蹲旋之容、跪容、伏容、坐车之容、立车之容、兵车之容等等,分别针对朝廷之礼、祭祀之礼、军旅之礼、丧纪之礼以及日常行事时在心志、仪容、目视、言语上的规定。 贾谊崇尚礼治,但并不是说刑和法不能用,贾谊的礼治思想是礼法结合、以礼为主的思想。他强调刑和法是末而不是本,作为治国之本的应该是仁、义、礼、乐。他认为,周朝能“千余年不绝”,就是因为能使两者“序得其道”。秦朝所以速亡,是因为“本末并失”,忽略了礼治。与荀子礼法结合的思想相比,贾谊重视制度建设,更有强调法治而不是人治的意思在里面。在“依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今天,我们是否可以从贾谊的礼法并用、以礼为主的思想中汲取营养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贾谊礼治思想的政治目的,是希望在整个社会建立一种比较和谐的人际关系。虽然他的典章制度建设具有明显的复古主义,并且繁琐不堪。但是,他的重视伦理道德教育,重视制度建设,重视行为规范的规定的思想,在道德滑坡的今日社会对于进行精神文明建设仍然有着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贾谊的政治哲学思想是在总结秦亡教训的基础上,考察了社会时弊以后,对社会政治认真反思的结果,是社会转型(由“无为”社会到“有为”社会)和思想转型(由“百家融汇”到“儒家一统”)之际政治生活的概括和总结。直接体现着汉代统治阶级的根本的、整体的、长远的利益需要。贾谊的政治哲学思想表现在当时现实中,就是想建立一个统一、文明、和谐的国家,巩固社会的安定团结,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其政治哲学充满了理想性,反映了当时人民的共同愿望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贾谊的政治哲学是在不断总结治国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提炼与概括出的丰富的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智慧。他的维护国家统一、以民为本、推行仁政、礼法并用的思想,以及“民本”中的爱民、富民、安民的思想,不仅展示了中国西汉初期思想文明的精髓,而且它对于理解和建设当今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有着积极的参考价值

在道家和儒家之后,中国历史又产生了以慧能的《坛经》[1]为代表的禅宗智慧。禅宗作为佛教,不仅继承了印度大乘佛教的一些基本思想,而且甚至将自己的源头直接追溯到佛祖释迦牟尼那里。“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是时,众皆默然。唯迦叶尊者破颜为笑。世尊曰:吾有正法眼藏、涅磐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乃嘱摩诃迦叶。”[2] 禅宗正是以心传心,惟论明心见性,因此称为佛心宗或者心宗。但禅宗有别于一般的印度佛教。与印度佛教的基本教义相比,禅宗去掉了其神秘性和思辩性,成为了一种生活的智慧。不仅如此,禅宗也不同于一般中国的佛教。唯识宗主要深入细致地论述了人的意识如何产生和迷误,同时人又如何转识成智。天台宗倡导圆顿止观去体悟事物的即空即假即中,亦即圆融三谛。华严宗则显示了觉悟者已经证悟的如来藏清净体。与它们不同,禅宗突显的是个体的心灵在瞬间中直接了悟自身的本性。可以说,禅宗是中国智慧对于印度佛教最具创造性解释后的独特产物。也正是如此,它弥补了中国精神结构中的缺失,丰富了心灵的维度。在禅宗产生之后,中国思想的主干就是儒道禅三家。于是不再是儒道互补,而是儒道禅互补。 一、禅作为智慧 佛教在汉代就已经引入了中国。先是小乘佛教,后是大乘佛教。但为什么中国思想主要接受的不是前者,而是后者?这一直是一个饶有兴味的问题。一般认为,汉地本身就具有大乘气象。所谓大乘,也就是说人具有菩萨情怀,能自觉觉人,愿意普渡众生。这的确在中国的儒道思想中已经得到了表达。如儒家的仁爱天下,道家的泛爱众物等等。但汉地对于大乘的接受还源于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即对于一种不同于儒道的新的智慧的兴趣。这也就是说,人们除了对于自然(道家)和社会(儒家)的把握之外,还渴求对于心灵自身的深入探求。 当然,大乘佛教在汉地的传播经历了一个过程。首先是空宗的介绍,然后才是有宗的弘扬。不管是空宗,还是有宗,中国人的佛教实践主要是采取了两种途径。其一是读经。它是对于印度佛教经典的翻译、理解和阐释。其中不乏对于佛教基本教义的各种不同的解释,由此形成了不同的派别。其二是禅定。一般认为,没有禅定,便没有觉悟可言。因此,禅定不仅是获得智慧的必要手段,而且是开启智慧的唯一途径。 但慧能的禅宗既不倡导片面的读经,也不主张单一的禅定。因此,禅宗之禅不是禅定之禅,而是智慧之禅。在这样的意义上,禅宗是佛教史和思想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创新。但创新并不意味着绝对地抛弃过去,不如说,它是对于过去的回归。但回归不是对于过去的简单的重复,而是过去的转化和新生。对于慧能而言,那个过去的传统既包括了印度佛教的空宗和有宗,也包括了中国的儒道思想。 禅宗首先直接继承了涅磐有宗的佛性思想。有宗主张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不仅对于那些善人,而且对于那些恶人,佛性都是永远长存的。佛性是人的不生不灭的内在本性。因此,任何人都有觉悟成佛的可能性。 禅宗其次也采用了般若空宗的中观思想,也就是不二或者无二。不二法门是大乘佛教的一般的思维方法。“佛法是不二之法。”[3] 这一法门否定了人们非此即彼的思想方式。它既不是一般语言所断定的某一方面,也不是这一方面的对立面,当然也不是这两者的综合而产生的第三者。毋宁说,它是在这种语言的描述之外的。非此非彼,亦此亦彼。它强调,事物的实相既非有,也非无,如非有非非有。同时,事物的实相既是有,也是无,如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不二法门不仅克服了人们认识上的片面性,而且也引导人们在修行上走向中道,消解了世间和出世间的绝对差异和距离。 作为中国化的佛教,禅宗还运用了儒家的基本思想。儒家是关于人的现实世界的学说,它制定了各种道德伦理规范。这些也是可以通达禅宗的。“心平何劳持诫,行直何用修禅?恩则孝养父母,义则上下相怜。让则尊卑和睦,忍则众恶无喧。”[4]。在这样的一种规范中,人一方面约束自己心行,另一方面遵守人际关系既定秩序。 比起儒家而言,禅宗更具道家的色彩。人们甚至认为,禅宗就是道家化的佛教。这当然有多种原因。道家否定世俗世界,归隐山水,采用玄学化的思想和言说,这都可以在禅宗身上找到或显或隐的影子。 不管禅宗在何种程度上受到印度和中国传统思想影响,但它都是一种独特的创造性的智慧。其创造性的关键点在于:它对于佛教的基本理论――戒定慧三学重新进行了革命性的解释。 戒学作为三学之一,指的是佛教徒的规范、戒律。它一般分为止持戒和作持戒两大类。因此戒律首先是否定性的,也就是说,人不应当做什么。它其次也是肯定性的,也就是说,人应当做什么。戒律事实上确定了一个佛教徒存在的边界,这包括了身体、心灵和言说等方面。它具体化为善恶的区分: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当然,佛教的众多戒律还可分为小乘和大乘戒律等类型。 慧能接受了佛教关于戒律特别是大乘菩萨戒律的基本思想,但以作为自性的佛性重新进行了解释,并称之为无相戒。无相戒之所以无相,是因为它以佛性为戒体。作为佛性自身,它是实相无相。慧能的无相戒因此就不同于一般的小乘和大乘的戒律中的具体的戒相,而是以佛性为核心对于戒律等佛教的基本思想的阐释。 无相戒分为四个方面:归依自三身佛、四弘誓愿、无相忏悔和三性三归依戒。慧能认为,佛经所说的法、报、化三身佛不在人的心灵之外,而就在心灵之中。因此对于三身佛的归依就不是归依外在佛,而是内在佛。四弘誓愿是菩萨上求菩提、下化众生的决心,但最终在于自心和自性。因此,“自心众生无边誓愿度,自心烦恼无边誓愿断,自性法门无尽誓愿学,自性无上佛道誓愿成。[5]”忏悔一般都要通过外在的仪式来认清自己身、语、意的罪过,但根本的是除去自己内在的杂心。三归依戒要求归依佛、法、僧三宝,但佛是觉、法是正、僧是净。因此,三归依戒由外在的归依变成了内在的归依。 与戒学一样,定学也是佛教的三学之一。但事实上,禅定作为一种修行的方式存在于佛教之外的许多宗教实践之中。在印度,一些所谓的外道就非常重视禅定,如瑜珈等。佛教只不过是更突显了禅定的意义并将其系统化了。在中国,儒家和道家关于心的修炼功夫实际上也具有禅定的相似特性。因此导致了唐宋以后儒家的静坐、道家的内丹、禅宗的禅定的相互借鉴。当然,只是在佛教中,禅定才形成了主题,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所谓的禅定是指心灵专注一境的修炼活动及其状态。但禅与定仍有一定的差异。禅是静虑,是观照内心;定则是心不散乱而止于一处。但人们一般将禅定合用。于是作为心灵自身净化的过程,禅定包括了止和观两个方面。 作为心灵的修炼,佛教采用了一系列的禅法。小乘佛教一般将禅定划分为四禅八定的修行层次。四禅分别是:离生喜乐、定生喜乐、离喜妙乐和舍念清净。八定除了四禅的四色界定之外,还包括四无色界定。它分别是: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和非想非非想处定。大乘佛教则发展了更多的禅定的方法,如念佛禅、实相禅。在中国佛教实践中,人们也使用了一些禅法,最突出的如五门禅法(数息观、不净观、慈悲观、因缘观、界分别观)、止观双修等。 禅宗以禅命名,容易给人误解,仿佛它只是突显了戒定慧中的禅定。事实上,禅宗之禅与禅定之禅相关,但并非就是禅定之禅。 首先,慧能认为禅宗的根本“惟论见性,不论禅定解脱。”[6] 这在于禅宗所追求的是心灵的觉悟。而它只是通过心灵的实践,而不是身体的实践来实现。一般所说的禅定被狭隘地理解为单纯的身体的静坐行为。虽然身体的修炼为心灵的觉悟可以提供一定的条件,但它并不能直接解决心灵自身的问题。正如慧能所质疑的:“道由心悟,岂在坐也。”[7] 其次,禅宗当然也肯定禅定对于佛教修行的重要作用,但并不认为禅定就等同于坐禅或者静坐,而是认为它遍及于人的日常生活世界的一切行为、思想和言说之中。“一行三昧者,于一切处行住坐卧,常行一直心是也。”[8]。因此,不仅静坐,而且日用操作、挑水砍柴都必须禅定化。这种贯穿于人的日常生活的禅定才是真正的禅定。 第三,如此规定的禅直达心灵自身。 慧能将禅定解释为心地法门:“外离相为禅,内不乱为定[9]”。因为它是心灵本性的呈现,所以它不是有相的,而是无相的。“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无生无灭,是如来清净禅。诸法空寂,是如来清净坐”[10]。如此理解的禅定是超言绝相的。 在对于禅定的解释中,慧能已经引入了关于禅定和智慧的关系的探讨。一般认为,定慧有别,因定生慧,或者因慧生定。但慧能的禅宗反对这种关于定慧惯常的看法。他认为定慧体一不二,同属一起。它们的关系犹如灯与光的关系。“有灯即光,无灯即暗,灯是光之体,光是灯之用。”[11] 灯是光之灯,光是灯之光。一方面,灯在光之中显现自身为灯;另一方面,光是灯发出和照耀的光芒。于是,定是慧之定,慧是定之慧。这表明禅定和智慧要相互规定,也同时要求人们的修行要心口如一。 但什么是智慧本身?佛教所说的智慧是对于诸法破除了一切迷情妄相的真知。因为它与世间的智慧(也就是聪明)不同,所以人们一般采用梵语的“般若”一词。一般而言,它可以分为实相般若(佛所达的诸法如实之相)、观照般若(理解并亲证佛所说的道理)和文字般若(佛所言说的亲证的实相)等。无论是对于小乘佛教,还是对于大乘佛教而言,般若都具有特别的意义。而慧学修习的次第分别为闻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证所成慧。 与此不同,慧能所说的智慧又具有自身独特的内涵。他在解释“大智慧到彼岸”时,把一切归于心的本性。他认为大就是心空,如同虚空一样;智慧就是心对于万事万物的认识;到彼岸就是克服了生灭的变化。虽然智慧是特别的、伟大的,但慧能将它还原到人的日常生活。“一切处所,一切时中,念念不愚,常行智慧,即是般若行。一念愚即般若绝,一念智即般若生。”[12] 在此,智慧就在于人的一念之中,亦即觉悟之中。更具体地说,智慧就是作为智念与愚念的区别。 但根据慧能的观点,心就其本性而言不仅有智慧,而且就是智慧。他认为,世人性净,犹如青天。“智如日,慧如月,智慧常明。于外著境,被妄念浮云盖覆自性,不得明朗。故遇善知识,闻真正法,自除迷妄,内外明彻,于自性中万法皆现。” [13] 它描述了这样一个过程:首先人的本性是清净的,其次妄念遮蔽了人的本性,最后通过去蔽顿悟成佛。但这一过程实际上又不过是一念之间,也就是以智慧之念克服愚蠢之念。 对于佛教的戒定慧三学,慧能反对对于它们只是作外在的规定。其中最典型的是神秀的解释。他说:“诸恶不作名为戒,诸善奉行名为慧,自净其意名为定。”[14] 神秀将戒定慧分开,定是一种心灵的净化,戒和慧则是人的行为规范,具体化为遵守善恶的伦理道德标准。与此不同,慧能将它们全部置于心地和自性的基础上。他说:“心地无非自性戒,心地无痴自性慧,心地无乱自性定。”[15] 心地或者自性就是智慧的本源之地,甚至就是智慧本身。慧能不仅用心地或者自性规定了智慧,而且也去规定了戒律和禅定。因此,慧能将戒定慧三学完全内在化了和心灵化了。通过这种变革,禅宗成为了中国历史上一种新的智慧之学。 二、自性即佛 佛教的戒定慧三学集中于一个核心的问题:人如何学佛并成佛?当然,这首先必须回答:佛是谁?佛究竟意味着什么?禅宗的智慧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把佛不仅理解为佛性,而且理解为自性。 与世界上任何的一神教或者是多神教不同,佛教中的佛不是在任何意义上的上帝或者是神灵,不管他们是自然神还是人格神。佛意味着觉悟,也就是觉悟了人生和世界的真理。因此佛也就是佛性。那些觉悟了的人之所以为佛,是因为他们被佛性所规定。释迦牟尼正是一位历史上的觉悟者。他虽然是一位圣者,但他不是神,而是人。他甚至也认为,诸佛世尊,皆出人间,非由天而得。既然佛是觉悟,那么学佛和成佛的关键便也是觉悟。 任何一种佛教都主张对于佛的信仰。特别是印度和中国历史上的佛教有将佛外在化和偶像化的倾向。因此,对于佛的信仰变成了对于佛的崇拜。但禅宗反对迷恋任何外在的佛,而是要求发现内在的佛或者佛性,从而使自己成为佛。对于禅宗而言,佛或者佛性绝对不是人之外的其他什么东西,而就是人自身的自性。 但何谓自性?一般而言,所谓性就是本性,是存在的规定。由此,一个存在者就是这一个存在者。而所谓自性则更突出了存在自身的规定。自性就是本性,也就是存在自身所是的特性。一方面,自性让存在者自身区别于其他存在者,另一方面,自性让存在者成为其自身。在佛教中,自性还有一系列的其他名字:法性、实性、本性、如来藏、如此等等。但在慧能那里,自性具有独特的意义。它不是指诸法的自性,而是指人的自性。甚至可以说,在大千世界中,矿物、植物和动物是没有自性的,只有人是有自性的,也就是有佛性的。 为什么自性只是人的自性?在世界整体中,人是一个特别的存在者。人有心灵,甚至人就是心灵,因为人的一切存在不仅显现为心灵的活动,而且在根本上被心灵所规定。虽然心是复杂的,多变的,但心的本性却是唯一的和永恒的,因此它是本心、真心、真如心、自性清净心。这个本心便是觉悟之心。因此,人的自性就是人的心灵。因为它可以觉悟自己的自性,所以可以说它就是知道自己作为自性存在的自性。 一般而论,性与心是不同的,性是存在的规定,心是人的规定。但禅宗所理解的性与心是同一的,性生发了心,而心通达了性。在这样的关联中,性就是心,心就是性。自性就是自心,甚至两者可以合二为一,称为心性。禅宗的革命性在于,它不仅将佛的佛性理解为自性,而且将人的自性解释为本心。这就是说,每一个人自身就具有佛性。于是成佛的问题便不是一个一般世界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而且是个人此时此地的问题,并且主要表现为个人的心灵的问题。 慧能将佛性完全理解为人的自性,因此人的自性便完全具有佛性的特点。 他曾感叹道:“何期自性,本自清净!何期自性,本不生灭!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无动摇!何期自性,能生万法!” [16] 所谓自性本自清净,是指它没有原始无明的污染、遮蔽,以及由此而来的无穷烦恼和痛苦,而是纯洁的、透明的。对于自性,神秀的偈语尚未体悟其自身。他认为:“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17] 神秀的问题在于,他对于自性把握为有,而没有理解为空。同时,他只是要去掉污染,而没有能体悟清净。与此完全不同,慧能说出了自己另外的心得:“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佛性常清净,何处有尘埃。”[18]。慧能除了指出自性或者佛性本身是无相的外,更强调了它自身是清净的、没有污染的。因此,对于自性的通达并不是各种外在的修行,而是内在本性的觉悟。 所谓自性本不生灭,是指自性非有为法,无生灭相。自性是人的实相,是不二的实性。“无二之性,即是实性。实性者,… 不断不常,不来不去,不在中间,及其内外,不生不灭,性相如如,常住不迁,名之曰道。”[19] 佛性不是如同一个物是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之中的,因此,它并不具备任何时间和空间性。相反,自性就是涅磐妙心。涅磐不是死亡或者圆寂,而是不生不灭。这里的不生不灭不是将灭止生,以生显灭,而是本无所生,也无所灭。 所谓自性本自具足,是指它自身是完满无缺的,具有佛或佛性的一切功德。佛就是觉悟。它首先是自觉,证悟了自己不生不灭的真如本性。其次是觉他。佛慈悲为怀,普渡众生,以自己的智慧来教化迷情,让他人发菩提心,达清净地。最后是觉满。佛不仅上求菩提,而且下化众生,悲智双运,福慧双足,因此功德圆满。 所谓自性本无动摇,是指它是宁静的,能保持自身的同一和纯净。如果人心存妄念,那么就会随境动摇。这就是说,心既没有规定自己,也没有规定境,而是反过来被境所规定。于是境的生灭便会导致心的生灭。与此相反,自性却是本无动摇。这意味着它毫无妄念,不随境迁。 所谓自性能生万法,是指它能让万法作为万法而显现。“自性能含万法,名含藏识。若起思量,即是转识。生六识,出六门,见六尘,如是一十八界,皆从自性起用。”[20]万法正是依靠自性或者自心从遮蔽而走向敞开的。因此,没有自性,便没有万法;有了自性,便有了万法。一切万法不离自性。这表明了万法唯自性,万法唯心。 慧能对于自性五点揭示实际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本自清净、本不生灭和本自具足是就自性自身的本性而言,本无动摇和能生万法则是就自性和万法的关系而言。前者主要是空性,后者主要是实性,这两个方面正好显示了自性的“不二”特性,亦即非空非实,亦空亦实。 禅宗认为每一个人都有如此神奇的自性。 这就为人们学佛和成佛提供了内在的可能性。“菩提自性,本来清净,但用此心,直了成佛”[21] 三、迷误 虽然自性或者佛性常在,但它却又常被遮蔽。为何如此?正是因为每人天生就具有佛性,所以才有可能迷失,而遮蔽佛性。对于一个没有佛性的存在来说,它既不可能拥有佛性,也不可能失却佛性。因此,人的佛性及其遮蔽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 慧能认为,佛性之迷误仿佛是青天被浮云所遮盖,于是其清净的本性被污染。事实上,那些具有自性的大众一般都处于其自性的迷误之中。因此,对于人而言,存在一个原初的悖论,亦即两种对立的现象。一方面,人的自性并不是原始无明,而是清净的;另一方面,人的自性又不是完全不受他物的影响,而是无时不处在迷误之中。不过,自性的清净是内在的、必然的和永恒的,而自性的迷误是外在的、偶然的和暂时的。但自性的迷失形成了无明、烦恼和种种罪过。 人自性的迷失在根本上表现为人的自心的迷失。这就是说,心灵蒙蔽了自身或者被蒙蔽。这是如何发生的?心迷在于起念,产生了意念。当然所谓的意念并不是意味着一般的意念或者是任何一种意念,而是与正念不同的邪念。起念指的正是邪念的生起。佛教所说的邪念就是三毒,亦即贪嗔痴。贪是贪欲,是对于外在事物的渴求和占有;嗔是愤怒和仇恨,是要伤害甚至是要消灭他人或者他物;痴就是无明,是无知或者是误知。当人的心灵产生这三种邪念的时候,人的自性隐而不现了。 但心灵为何会产生迷失呢?这在于当心灵起念的时候,它的意向是指向外在事物的。一旦心灵为外在事物所规定,它就会失去其自身的本性。这也意味着自心的迷失。禅宗将它表述为著境,也就是心游履攀缘于外在事物并被它们所影响。佛教对于心和物所构成的世界更具体地表达为所谓的“五蕴”、“十二处”和“十八界”。但当心受制于物的时候,它就会被物所束缚,并被物所遮蔽。这就是慧能所批判的外迷著相。 但外迷著相不仅表现为一般的自性的迷失,而且表现为人们在学佛和成佛的道路上的迷失。这就是说,人们虽然发现了自性的迷失并试图返回自性,但这一寻找自性的过程也会发生外迷著相。只是人们往往沉溺于其中,而没有觉悟,不知道自己处于迷误之中。 一般追求觉悟的过程就是大小乘佛教所共同主张的戒定慧三学。如果人们如慧能那样将戒定慧三学理解为自性或者佛性的话,那么他将走向自性觉悟的道路。反之,人们不仅误解了佛教的基本学说戒定慧,而且也导致了自性的迷失。这有种种表现。 第一,人们将戒不是理解无相的,而是理解为有相的。佛教有很多教规,从而将佛教徒从非佛教徒中区分出来。但仅仅遵守外在的规定,并不能使人达到心灵的觉悟。相反,对于规则的被动服从也许只是成为了一种空洞的无意义的行为。 第二、人们的禅定不是心灵的觉悟,而是身体的静坐。这种静坐以身体的修炼取代了心灵的开启,以空心无思、常坐不动置换了日常生活的随缘任运、来去自由,实际上是一种对于身心的损害。只有当禅定和智慧结合的时候,它才能使人达到自性。 第三、人们追求智慧不向内求,而向外求。于是,一种对于智慧的追求变成了一种对于愚蠢的向往。慧能多次指出,佛即佛性或自性。因此,求佛不能向外,而要向内。但很多人却把佛性等同与佛的偶像,并把自性的觉悟误解为偶像的崇拜。同时,人们只是注重读经,相信由此可以获得无上菩提。但慧能认为,口念般若,不认自性般若,这是愚不是智。另外,对于般若口念心不行,不过是如幻如化、如露如电。 除了戒定慧之外,大乘佛教还主张有与小乘佛教所不同布施、忍辱和精进等,它们合称六度。其中,布施是六度之首。但慧能认为,造寺度僧、布施设斋只是修福,而不是修道。在修道和修福之间存在着天壤之别。修道亦即功德。那么什么是真正的功德?慧能强调:“念念无间是功,心行平直是德;自修性是功,自修身是德。”[22] 但人们往往将修福代替了功德。“迷人修福不修道,只言修福便是道。布施供养福无边,心中三恶元来造。拟将修福欲灭罪,后世得福罪还在。但向心中除罪缘,各自性中真忏悔。”[23] 因此,修福之人依然处于深重的迷误之中,他必须转向修德或者修道。 慧能指出,自性的迷误不仅有外迷著相,而且有内迷著空。虽然人们能意识到一切有相的虚幻性,并克服对于它们的执着,但也会陷入另外一种情形之中,即执着于一种空洞的心灵。这种心灵并不具有生命的意义,从而不是对于自性的觉悟。那些著空之人甚至反对文字,反对经文。这种极端的做法不仅否定了佛所言说的智慧,而且也自相矛盾,否定了自己任何言说的可能。慧能认为这不过是一种邪见而已,因为它并没有显现心性,而是遮蔽了心性。“不见一法存无见,大似浮云遮日面。不知一法守空知,还如太虚生闪电。”[24] 这种空依然是是一种有。 四、无念作为否定 人的迷误关键在于其迷念,也就是人自身心灵的迷失。因此,对于迷误的克服就必须对症下药,它不是借助其他什么方法,而是依靠消除心灵的迷失。 慧能指出:“菩提般若之智,世人本自有之,只缘心迷,不能自悟。须假大善知识,示导见性。当知愚人智人,佛性本无差别,只缘迷误不同,所以有愚有智。”[25] 虽然人人都有自性,但迷误的人没有发现它,所以是愚蠢人;反之,开悟的人获得了它,所以是智慧人。愚人之所以是愚人,是因为他不能自悟。当他要觉悟自性的时候,就必须借助于智者的开导,然后达到自己觉悟。 与愚人的迷误不同,智者是明心见性的人。但智者之所以能够觉悟,是因为佛已经将无上菩提智慧说了出来。《法华经》说,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所谓一大事,慧能认为不是其它什么事物,而就是佛的知见,也就是智慧。关于佛的知见,一般都分为开、示、悟、入,也就是开启、显示、证悟和契入。慧能认为,所谓佛的知见的开、示、悟、入正是人的自性的开、示、悟、入。诸佛世尊出现于世,是为了众生的佛的知见的开、示、悟、入;同样,智者的开导,也是为了愚者自性的开、示、悟、入。 但那些迷误的人们如何才能真正觉悟呢?去掉迷误,也就是去掉心灵的遮蔽。它具体表现为:“屏息诸缘,勿生一念。”[26] 慧能将它表述为“无念”,并且认为是禅宗自己最基本的修行法门。 对于无念,慧能做了三个方面的具体规定,亦即“无念为宗”,“无住为本”和“无相为体” 。所谓的“宗”、“本”和“体”都具有相同的意味,是指事物的根本。无念、无住和无相同为禅宗修行法门的根本,且三者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否定。否定作为一种心灵的活动,就是去掉心灵的遮蔽,从而显示真实的自身。虽然无念、无住和无相都具有否定的特性,但它们之间也有差异。如果说无念、无住主要是对于心的否定的话,那么无相则主要是对于境的否定。 无念一般会被理解为没有心灵的活动,如同石头和植物一样,正如人们所说的心如死灰。但这是对于无念的极大的误解。人作为一个有生命的存在在根本上也是一个具有心灵活动的存在,因此,人不可能为了达到心灵的无念而消除其心灵活动本身。慧能说:“若只百物不思,念尽除却,一念绝即死,别处受生,是为大错。”[27] 这种无念不是心灵的觉悟或者新生,而是它的彻底死亡。 真正的无念是“于念而不念”。慧能说:“于诸境上心不染,曰无念。于自念上,常离诸境,不于境上生心。”[28] 这无非表明,无念仍然是心灵的活动,但它不执著于万物,也就是不被外物所遮蔽。因此,这里的念是指被外物污染之念,而不是纯洁之念。无念就是要消除被外物污染之念,而达到纯洁之念。“不思善,不思恶,正与么时,那个是明上座本来面目。”[29] 所谓的纯洁之念就是禅宗所追求的真如本性。这样,无念也是真如之念。“无者无何事,念者念何物?无者无二相,无诸尘劳之心;念者念真如本性,真如即是念之体,念即是真如之用。”[30] 在此,念和真如建立了一种内在的体用关系。一方面,真如不是无心灵的,而是有心灵的;另一方面,念不是杂念,而是纯念,也就是真如之念。 由此可以看出,念包含了两种对立的语义:杂念和纯念。因此,无念也就具有两种不同的意义。当念是杂念的时候,无念就是否定这种念头;当念相反是纯念的时候,无念就是显示这种念头。当然,在慧能那里,无念更主要是在消除杂念的意义上说的。 如果说无念就是否定人的心灵的杂念的话,那么它就是要人们不要起念。起念是在真如之念外另生杂念,心外生心,念外生念。慧能说:“若言著心,心元是妄,知心如幻,故无所著也。若言看净,人性本净,由妄念故,覆盖真如,但无妄想,性自清净。起心著净,却生净妄,妄无处所,著者是妄。净无形相,却立净相,言是功夫。作此见者,障自本性,却被净缚。”[31] 慧能在此从妄净两个方面都否定了起心看心。人的心是虚妄的,一旦起心看心,就会妄念产生;同时人的本性是清净的,一旦起心看心,也只会净外加妄。因此,关键是保持本性的清净,同时保持心灵回归到本性。 无念一方面是不起念,另一方面是不住念。“无住者,人之本性,于世间善恶好丑,乃至冤之与亲,言语触刺欺争之时,并将为空,不思酬害,念念之中,不思前境。若前念今念后念,念念相续不断,名为系缚。于诸法上,念念不住,即无缚也。”[32] 住念是指人执著于自己已升起的心念之中,并被它所束缚。无住就是摆脱对于心念的束缚,而达到自由。一旦人能达到心念的无住,便能瞬间体悟人的清净的本性。心不住法,道即流通。 与无念、无住主要作为对于心念自身的否定的同时,无相则着重于对欣所遇的境相的否定。什么是无相?它是指于相而离相。“外但离一切相,名为无相。但能离于相,即法体清净。”[33] 所谓的相就是与心灵相对的各种事物。它除了包括人之外的各种境界相之外,还包括人自身的行为、思想和言说等。被相所胶着也就是起相和住相。因此,所谓无相也包括了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不起相,另一方面是不住相。慧能不仅强调克服对于境相的执着,而且认为自己所有的禅宗修行都是“无相行法”。 如果说“无念”主要是从否定反面而言,那么“开悟”则主要是从肯定方面而言。但无念就是开悟,开悟就是无念。这在于无念是去蔽,开悟是显示。但去蔽就是为了显示。慧能说:“悟无念法者,万法尽通。悟无念法者,见诸佛境界。悟无念法者,至佛地位。”[34] 诸法的实相就是自性,诸佛的境界就是智慧。由此,人证得无上菩提的圣果:明心见性。“见性之人,立亦得,不立亦得,去来自由,无滞无碍,应用随作,应语随答,普见化身,不离自性,即得自在神通,游戏三昧,是名见性。”[35] 慧能的无念法是从迷悟到觉悟的根本转变。“著境生灭起,如水有波浪,即名为此岸。离境无生灭,如水常通流,即名为彼岸。”[36] 于是,无念法作为禅宗的法门是大智慧到彼岸。 这种转变发生在一念之间,也就是心的瞬间。因此,它在本性上是一种顿悟法。“前念迷即凡夫,后念悟即佛。前念著境即烦恼,后念离境即菩提。”[37] 这意味着,人不仅是可以成佛的,而且从凡夫到佛的提升的过程并不是一个漫长的修行过程,而是刹那间的事情。这样一种顿悟成佛说是对于佛教历史上关于成佛学说的一次根本性的革命。小乘佛教认为人通过修行只能证得阿罗汉果,达到个人的解脱。与此不同,大乘佛教以成佛为目的,自觉觉人。但菩萨的修行是一种渐修,并有着极为复杂的次第阶级。虽然它也承认顿悟,但它认为渐修始终是顿悟的基础,而顿悟只是发生在渐修的最后次第。有别于历史上的佛教,慧能的无念法是对于自性的顿悟,因此,“自性自悟,顿悟顿修,亦无渐次。”[38] 这便为芸芸众生每时每刻的觉悟和成佛敞开了一条广阔而方便的道路。 五、即身成佛 所谓的顿悟成佛实质上意味着人能即身成佛,也就是能肉身成道,成为肉身菩萨。当人自身成为佛的时候,那么所谓的佛自身的意义就需要重新理解和解释。 一般佛教认为,佛有三身、即法身、报身、化身。法身也是法性,是指佛完全证入法性而与之无别的佛身;报身是指佛通过无量利己利人的善行而获得报答的相好庄严的佛身;化身或者应身是指佛为下化众生随各种机缘而变化显现的佛身。 但慧能从自性即佛出发,对于三身佛予以了阐释。 第一,清净法身佛是人已经具有的自性。“世人性本清净,万法从自性生。思量一切恶事,即生恶行,思量一切善事,即生善行。如是诸法,在自性中,如天常清,日月常明,为浮云盖覆,上明下暗,忽遇风吹云散,上下俱明。” [39] 与一般佛教一样,慧能认为佛的法身或者法性是清净的。但慧能的独特之处在于,他将佛的清净法身变成了世人的清净自性。法身一方面是清净自足的,另一方面却能生起万法。因此,法身在世人身上就会有显现和遮蔽。 第二,圆满报身佛是自性的实现。“善恶虽殊,本性无二。无二之性,名为实性。于实性中,不染善恶,此名圆满报身佛。”[40] 因此,圆满报身佛并不是佛的修行所获得的相好庄严的报答,而是自性超出了善恶,显现了自身的不二本性,也就是自性的圆满实现。 第三,千百亿化身佛是自性的变化。一般理解的化身佛是佛随机渡人的各种形象,但慧能把他解释为由心念思量所呈现的去恶扬善的法相。“若不思万法,性本如空,一念思量,名为变化。思量恶事,化为地狱,思量善事,化为天堂。” [41] 世人恶中生善,便是自性化身佛。 为了让人们更好地理解自性三身佛,慧能还作了更简明的解释。所谓清净法身是人的性;圆满报身是人的智,千百亿化身是人的行。同时,慧能对于三身佛之间的关系作了如下描述:“法身本具,念念自性自见,即是报身佛。从报身思量,即是化身佛。”[42] 三佛都在人的自性自身。他们不过是自性的不同的阶段的表现。因此,无论是何种意义上的佛身,他们都是自性。所谓归依三身佛就是归依自己的自性。这种归依的过程也就是人自己成为佛的过程。 慧能用自性不仅说明了佛的三身,而且还揭示了佛的四智。 印度的瑜伽行派和中国的唯识宗认为,万法唯识。但人的烦恼八识借助修行可以转化成佛的四种智慧。前五识(眼耳鼻舌身)转成任运无碍的“成所作智”,第六识(意识)转成毫无分别的“妙观察智”,第七识(末那识)转成视诸法没有高下的“平等性智”,第八识(阿赖耶识)转成清净圆明的“大圆镜智”。通过转识成智,人便证得了佛果。但唯识宗转识成智的过程有着循序渐进的次第。首先必先去掉外法而归识,然后转变识而成智。 慧能所理解的四智如同三身一样,都是自性的不同显现。“自性具三身,发明成四智。”[43] 如果离开了自性,所谓佛的三身就是有身无智,而佛的四智也会是有智无身。慧能说:“大圆镜智性清净,平等性智心无病,妙观察智见非功,成所作智同圆镜。”[44] 四智虽然彼此具有差异,但它们在最根本上却是清净无病的自性本身。同时,人获得佛的四智并非是由外到内、由浅入深的过程,而是超然顿悟,豁然开朗的瞬间。 对于禅宗而言,在人自身成为佛的同时,世界成为了净土。 中国的净土崇拜相信西方净土,也就是弥陀净土。作为纯净之土或者是极乐世界,净土一方面是是菩萨自身修行所得的报土,另一方面是佛为普度众生所现的化土。但此净土存在于远离现实世界的遥远的西方。为了往生西方净土,人们必须一心不乱地持诵“南无阿弥陀佛”,也就是归依无量光佛、无量寿佛。这种净土不仅就其自身的存在及其方位而言是有相的,而且就其与现实世界的距离也是有相的。 与此不同,慧能的净土不是有相的,而是无相的,也就是唯心净土。他认为,所谓的净土和秽土一样都存在于人自身。净土既不在与东方不同的西方,也不是与现实世界相距甚远的国土。因此,当人们渴求往生净土的时候,就必须回到自身,自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直心是道场,直心是净土。当人的心灵净化之后,人所生活的现实的世界也就成为了一个净土。人居住于此,并感到了安乐。

在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很多杰出的思想家,他们对中国乃至世界的文化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庄子就是其中之一。庄子豁达超脱的人生观,对历代文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庄子的人生境界 古语曾有云:“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但庄子对此不以为然,他宁愿做自由自在的鱼,也不愿沾染名利,尽管其毕生贫困,在穷闾陋巷中以编草鞋为生,但仍不堕其志,致力于道学的发展,并以乐观的心态追求至道,以求自身的逍遥。《庄子・山木》对庄子的洒脱有过这样的记载:庄子衣大布而补之,正逢系履而过魏王。魏王曰:“何先生之惫邪?”庄子曰:“贫也,非惫也。上有道德不能行,惫也;衣弊履穿,贫也,非惫也,此所谓非遭时也。王独不见夫腾猿乎?其得楠梓豫章也,揽蔓其枝而王长其间,虽羿、蓬蒙不能眄睨也。及其得柘棘枳枸之间也,危行侧视,振动悼栗,此筋骨非有加急而不柔也,处势不便,未足以逞其能也。”足见其人生的豁达和对名利的淡薄。 关于庄子的人生态度,《大宗师》还有一段这样的描述,庄子将死,弟子们欲厚葬,他立刻予以否定:“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赉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如此!”当弟子们又担心乌鸦老鹰会啄食时,庄子宽慰他们道:“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可见庄子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在一个相对落后的时代,不仅在人生态度上有着极其超然物外的洒脱,对人的生死也抱有非常达观的态度,看淡生死,把生和死当作一个必然要发生的过程,一笑而过。 二、对绝对自由的向往 在庄子看来,人生在世之所以不自由和痛苦,就在于不是一种真正自然而然的生存状态,用他的话说就是因为“有待”和“有己”。庄子认为人要活得真正自由,就要超越各种条件的限制,达到“无待”;同时又要摒弃自己的主体意识,达到“无己”。然而,要真正实现“无己”,则必须要从根本上否定人的“自我意识”,而这显然又是不可能的;同时人也不可能超越一切条件的限制达到“无待”。 很显然,庄子所追求的自由,不是现实生活中的自由。现实中的自由在他看来是不可能实现的;他所追求的,实际上是一种形而上的自由。于是,他对自己的人生做了这样的定义:“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天下》)。道通万物,当我们回到物之初即道时会发现,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分别,没有物只有“无”,“万”已消失只剩下“一”。于是庄子说:“与物相刃相靡,其行进如此,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功,然疲役,而不知其归,可不哀邪?” 可见,现实世界的人们不能得到的东西,只有在另一个世界里才成为抽象的现实。在这个抽象的世界里,个人不得不用抽象的方式,在自己内心寻找现实中找不到的满足。大概,庄子对自由的追求,也正是如此。 三、庄子的情感世界 作为隐士,庄子一生中交友不多,而惠施则是其最好的一个。惠施学识渊博,是战国名家“合同异”派代表,庄子对他十分尊敬。但两人人生态度又有很大分歧,《至乐》中这段描述就可以看出端倪: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人且俨然侵于巨室,而我嗷嗷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命乎,故止也。”与自己相濡以沫的结发妻子去世,庄子不但不哭反而鼓盆而歌,从人伦的角度看,这是违背情理的,丧失了一个在社会生活中的人应有的基本情感,故而惠子对此极为不满。然而在庄子眼里,人之生源于自然,人之死又返于自然,相送就要嗷嗷哭泣,岂不是欠通达明理?妻子睡在天地这个大屋子里即将成为永恒,不再有痛苦和贫穷,所以得要为她庆贺。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曾说过:“当人想到稍纵即逝的瞬间,他就把现实事物当作是渐趋死亡的,像所有生命的朝生暮死一样,成为生长、腐朽和再生这一周期的一部分。他承认自己是属于自然的,和自然相认同。”[1]当庄子面对触目惊心的死亡惨状想到生命的脆弱和短暂,像白驹过隙般不可逆转奔向生命的尽头时,他以“自然之道”的价值尺度否定了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价值。然而在世人眼里庄子太过冷漠,以至于后来荀子批评他“不知人”。 [2]他真是如此无情吗,《德充符》为我们提供了答案。面对惠施的质疑,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庄子认为人之形是“天”或“道”赋予的,人之情是由人自生的。一个人应该因任自然,保持心境或精神上恬静(“无情”),才是真正的生活。他于《大宗师》写到:“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 。”这几句话是中国几千年来文学上常用到的,“相濡以沫”更是成了美好爱情的代名词。但在庄子眼里,“相濡以沫”固然令人感动;而“相忘于江湖”却是一种更高的境界,更需要淡泊的心境。 清人胡文英在《庄子独见》中指出:“庄子眼极冷,心肠极热。眼冷,故是非不管;心肠热,故感慨万端。虽知无用,而未能忘情,到底是热肠挂住;虽不能忘情,而终不下手,到底是冷眼看穿。”[3]他,可说是庄子的知音。 四、总结 鲁迅在《文化偏至论》写到:“盖唯物之倾向,固以现实为权舆,浸润人心,久而不止。其弊果益昭,诸凡事物,无不质化,灵明日以亏蚀,旨趣流于平庸,人惟客观之物质世界是趋,而主观之内面精神,乃舍置不之一省。重其外,放其内,取其质,遗其神,林林众生,物欲来蔽,社会憔悴,进步以停,于是一切诈伪罪恶,蔑弗乘之而萌,使性灵之光,愈益就于黯淡。”[4]或许,这与庄子对社会的认识有着本质的相同。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世衰道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一降而为“自诸候出”,再降则“政在大夫”,三降则“陪臣执国命”,在那个时代,庄子是孤独的,庄子之所以孤独,是因为他的出众,他的高度,他不愿沦为芸芸众生,没有人能理解他的烛热与博大。这如同屈原感慨“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一样[5]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那时当权者与政客所追求的只是王霸之道,庄子很难在芸芸众生之中找到一个与之一样看透世情得窥天道的知己。或许,正因为如此,他宁可甘于孤独,超然物外,于是才有了震古烁今的庄子的超脱人生。

对社会、政治、人生的格外关注,是中国哲学的一个普遍特点,老子哲学也不例外。读老子中的人生哲学,我们不仅要解决如何对待自己的身体和生命的问题,更主要的是要确立人生的价值、意义和目标,从而为人生提供一种生活的指导。老子的智慧,教我们如何修身、如何处世,这些正是我们作为一个大学生在成长和求学的过程中,需要特别去锤炼的。 纵观中华文化五千年连绵不断而波澜壮阔的长河,注重修身之道是中国古代哲学的特色,也是中华文明中绮丽的瑰宝。儒家的道德学说以伦理为重心和目标,以此密切相关的性情修养也配合并服从这一重心和目标,这样一种修生之道在后代为历代官方所提倡,并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老子开创并代表的道家学说则提供了与儒家迥然不同的修身之道,这种修生之道以自然为重心和目标,无论是道德修养还是性情修养,都以自然为最高的价值取向,是自然之道与意识之德的完美结合。 老子以丰富生动的形象思维,精辟而晓畅的诗文,来深入浅出的阐释出善为道者的心灵境界和人格品性。老子认为,善位道者,是“微妙玄通,深不可识”的,他们幽微精妙,他们玄奥通达,他们渊深蕴藏,不是常人所能认知,所能想象的,因此,只能勉强的为他们形容,于是,老子运用他的超人智慧,记录下如珠妙语,从古代真人的言行举止,外在的气象、形象、性格、气质等等到其内心世界,心灵的深处,以至于心身合道。 为道的人,好似冬天涉渡河川,心中自是如临深渊,脚下自是欲进而迟疑,但虽犹豫,却不是不决,而是不冒失燥进,静以处之,一步一个脚印,步步踩在实处。“若畏四邻”,犹然戒慎,不敢放肆其胆,时时反省自己。 他好似是宾客,容貌俨然,矜重庄敬,没有丝毫的放纵,没有片刻的懈怠,没有刹那的走神,志意若一,持道修身也该如此。他好似冰凌的溶解,溶于我道,其不合于道的冰凌,若在阳光的照射下,自然层层溶解消融。我们在自我修身的过程中,也应把心中的私利与妄见,以及由之而生的性格、习惯、情感、思维定势、人际关系等,像冰山一般,让其消融。他好似未经雕琢的原木那样纯真朴实,虚其心,讲俗心、私心、妄心化作道心、公心、正心了,其心敦普,超凡脱俗,归于自然的本性,朴素的品格。 他好似山谷的宽容,善于容纳溪流,无论清与浊,“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他好似流水的浑浊,绝不以道自炫,以功自居,绝不有门户偏见,立宗立派,神话自己,他只是混沌一团,“我余人之心也哉!”因此,他大道若愚,大清若浊,同时,为道者弃世俗的贪求,“利而不害”,“为而不争”似水那样甘居恶地,愿为天下百姓受垢、受不详、正是若浊的表现。 老子用精炼而富于包蕴性的语言,然天下后来的人们自此道来知道为道者的道心、道性、道骨、道风、道镜,让“玄而又玄”的“众妙之门”为有志修身者而开。老子用豫兮、尤兮、俨兮、涣兮、敦兮、旷兮、浑兮、七个方面来形容为道者的状态,是他道性的自然体现,是善为道的正果,同时,也是衡量是否善于为道的标尺,修身的庙道和境界。 老子的修身之道“见素抱朴”,表现了他崇高的道德价值取向和修身原则,他说“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取彼取次。”“敦兮若若其朴”“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道常无名,朴”“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一无名之朴”。在老子看来,有出自人类朴素天性的自然的道德,也有矫揉造作,被人利用的人为的道德。人性本是朴素的自然的,并不受也无须受任何道德观念的制约,甚至也不知道仁义理智等道德规范是什么,却又是最道德的。自然的道德要高于人为的道德,只有自然道德的失落,才有了人为提倡的道德。处于对人类纯真朴素的自然天性的挚爱,出于对恢复这种自然天性的执着,老子将朴作为一种美德,赋予了“朴”很高的价值。守持大道“无名之朴”,“不欲以静”,天下万物将自正、自均、自化、自富,我的心身自然康健长寿,我的潜能自然迸发成长;一小自处,绝不自大,“是以圣人之能成其大也,以其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于道,永远立足于小,永不自是自见,永不自持自贵。立身敦厚,而不居于浅薄,存心笃实,而不居于浮华。朴之所以可贵,在于他符合自然,体现了自然,向真朴的自然之性的复归,取舍之间,这是老子留给我们修身做人的智慧。 修身之道,说到底乃是修心之道,因而使心达到或是出于何种状态,是修身之道的关键,老子阐明心的理想状态是“至虚极,守静笃。”虚是形容心境本来是空明的状态,静是形容心灵不受外物扰动的状态,都是指心灵的自然状态。只因私欲的活动和外物的干扰,使心闭塞不安,不再有自然的状态。要达到笃,极这样心灵修养的最高境地,就要“少私寡欲”,私欲是障蔽心灵、损害自然真性的主要原因,人类的私欲往往是无止境的,沟壑难填。人们无休止的追逐声色名利,不但对社会造成危害,同时也戕害了自己真朴的自然天性和自然之德。要“知足知止”,人生而有私有欲,“少私寡欲”,不是要灭绝私欲,而是主张恬淡为上,把私欲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是心灵保持相对的“虚静”状态,人最大的祸患莫过于不知足,无休止的追求名利,结果必然是招致物质和精神上的严重损失,只有知足而止,才能“不辱”、“不怠”,才是长久的、真正的富足,于是老子说“甚爱必大废,多藏必后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祸莫过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要“觉巧弃智”,私欲虽为人生固有,然而其膨胀扩张,却与智巧诈伪的助长有关。世俗之心攻心斗智、奸巧诈伪,不仅造成社会的混乱,而且毁了人类纯真朴实的自然之性与自然之德。老子之愚,不是世人所轻视的愚笨、愚拙之愚,也不是世人所称赞的大智若愚之愚,他是善为道,深于道,玄同一切的玄德风貌,以道自养,抱道而行、为道是从,化世俗的私欲为大道的公欲。 我们当继承老子的智慧,豫而谋而后定,行不躁进,择善而从,犹而自省慎独,戒慎戒惧,常不放肆,而庄敬如宾,虚心谦退,必信必诚,涣而去私存妄,无所障碍,敦而敦厚淳朴,不受污染,不假雕琢,旷而虚怀若谷,宽容万物,浑泽尔浑然一体,超凡脱俗。读老子,使我们的生命宽大而充盈,玄静而独立,这是我们的修身之路。

中国有着五千年的历史文化,古代的和谐思想源远流长、意蕴深远,而《中庸》中就包含着这种和谐思想。重新审视《中庸》中所包含的和谐思想,积极发掘这一思想的当代价值,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 古时的“和谐”,“和”与“谐”同义,而“和谐”则是以“和”的范畴出现的。如:《说文解字》曰:“和,即相应也”。《国语・郑语》记载:西周太史史伯与郑桓公谈论“兴衰之道”,云,周幽王必将衰败,西周将要灭亡。而其“必弊”的原因是“去和取同”。在史伯看来,“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这里强调了事物是多种因素的集合,它们相互依赖、协调而组成新的事物,达到和谐的效果。所以,“和谐”内在地包含着多样性、差异性、矛盾和冲突,但最终会达成更高层次的统一协调。同时,史伯认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一种声音无法揍出美妙动听的音乐,一种味道如何做出令人回味的佳肴,惟有和谐共处,才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最佳状态,也就是“同则不继”[1]。 二 《中庸》从“中庸”这两字就已体现了古代的和谐思想。“中庸”包括“中”和“庸”两方面的含义。朱熹解释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之不及之名。”(《中庸章句》)用现代哲学来解释,“中”是事物矛盾双方处于相对的平衡与和谐状态。郑玄注《礼记.中庸》“君子中庸”句说:“庸,常也,用中为常道也。”朱熹说:“中者无过无不及之名也。庸,平常也。”(《论语集注.雍也》)可见,“庸”为“常”,“中庸”之道就是“中常”之道,也就是说“中”道乃是事物的常道。[2] “中庸”为“中常”之道,不是折衷主义,“中庸”指的是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相互联系矛盾的对立统一的一种和谐状态,折衷主义只是把不同质的现象或理论无原则的、机械的结合在一起。儒家讲“允执厥中”,指根据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使事物正常和谐的发展。《中庸》又有:“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又有朱熹《集注》:“君子知其在我,故能戒谨不睹,恐惧不闻,而无时不中。”可见“中”是随事物变化而变化,“中庸”最终是要实现和谐发展的状态。[3] 三 朱熹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笔之于书,以授孟子。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德焉,则终身受用之,有不能尽者矣。”可见,《中庸》是儒家阐述“中庸之道”,提出人性修养的教育理论著作。《中庸》更有“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即中,是天下万物的本;和,是天下共行的大道。人如果把中和的道理推而极之,那么,天地一切按照规律和谐发展,万物也就各自和谐发展。[4]《中庸》提出要尊重事物的发展规律,使事物和谐发展,这种思想后来影响深远,对人的发展及构成社会存在的各种社会关系要求做到和谐发展以维系古代社会和谐发展,《中庸》这一和谐思想在当代仍有着积极的意义。 1.《中庸》安邦治国的和谐思想 《中庸》中有:“故君子之道:本诸身,征诸庶民,考诸三王而不缪,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知人也。是故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远之则有望,近之则不厌。”其道,即议礼、制度、考文之事也。天地者,道也。鬼神者,造化之迹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君主要考察历史,顺应民意,尊重客观事实,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治理国家,制定规章制度,促使国家社会各个方面和谐发展,这样才能受民众爱戴。 在当时就有为了国家的发展,就要尊重客观规律实行各种规章制度,使国家上下得到和谐发展的思想。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就提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在古代《中庸》虽然提出了和谐发展的思想,但由于受阶级限制,要实现各方面积极的和谐发展是不可能的,只有在社会主义的今天才可以成为现实。 2.《中庸》社会关系的和谐思想 在人类社会中, 人与人之间存在各种社会关系,如: 夫妇、父子、兄弟、朋友、上下级。儒家高度肯定了这些关系,“君臣也, 父子也, 夫妇也, 昆弟也, 朋友之交也;五者, 天下之达道也。” 这些关系的和谐发展是维持社会稳定,促使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所以孔子提倡真正的君子与他人和谐相处,不随流俗转移。 “君子之道,譬如行远,必自迩;譬如登高,必自卑。《诗》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宜尔室家,宜尔妻孥。’子曰:‘父母其顺矣乎!’”这句话中将妻子儿女感情和睦的和谐关系比喻像弹琴瑟一样和谐,兄弟感情投合,其乐融融,这种和谐的关系使家庭和谐发展。“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即智慧、仁爱和勇敢是天下人都应该有的品德,用来实行的那就是“诚”。孔子非常赞赏这种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社会关系,在他的著作中有很多地方体现了这种社会关系和谐的思想。这一传统的社会关系和谐思想使中国虽然是泱泱大国却以礼仪之邦而闻名。所以今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我党把这一思想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即提出“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3.《中庸》天人合一的和谐思想 天人合一的思想一直是我国古代传统的重要思想,在《中庸》中也可以看到,“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只有天下至诚的圣人,能完全实行他的天性,能尽他自己的本性,就能尽知他人的本性;能尽知他人的本性,就能尽知天地万物的本性;能尽知天地万物的本性,就可以促进天地间万物的化育,能促使天地间万物化育,就可以与天地相合。[5]这一和谐思想在今天体现了人与自然要和谐发展,我们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就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提出要和谐发展, 《中庸》天人合一这和谐思想要求注重价值理性, 这对于矫正工业社会天人对立的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自人类进入工业社会,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片面强调自己是大自然的主人,打破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并使这种关系日趋恶化,使人类受到大自然的惩罚,为了遏止科技理性的过度膨胀,借鉴《中庸》天人合一的思想,提出人与自然要和谐发展,我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就明确提出“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做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综上所述,《中庸》体现了我国古代为促进社会各个方面发展所提出的和谐思想,受到时代阶级的限制,很多和谐思想不能成为现实,但在今天我国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中庸》的传统和谐思想对我国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

中国地域辽阔,传统文化有东西南北之异。春秋战国时期是不同地域文化的一次大融合时期。来自南方荆楚地区的道家就是从这股滔滔洪流之中涌出的一股思潮。《左传》昭公十二年记楚灵王对右尹子革回忆楚国历史说:“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笨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当时楚文化发展是比较落后的,所以一直受到中原诸国的歧视。成公四年鲁国季文子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楚人笃信鬼神,盛行巫风,这与西周时期中原诸国遵礼重德有显著的不同。对这点楚人是有所自觉的,最早称王的熊渠就说:“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溢。(《楚世家》)但另一方面楚文化又受到周文化的极大影响。从《楚辞》诸篇可以看到楚人认同撷项、祝融等华夏传说人物为祖先。《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楚庄王在邺之战大胜晋人之后不为“京观”,并发挥“止戈为武”的周文化精神,表现了他对“尚德”精神的深刻理解。所以,春秋以后的楚文化是包含蛮夷特色的华夏文化。 道家思想正体现了楚文化的这种二重性。《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聘,周守藏室之史也。”他精于周礼,《礼记・曾子问》记孔子曾从老腆助葬礼,老耽尤精于儒家较生疏的天道与礼的关系。1993年在湖北荆门四方乡郭店村战国楚墓出土的竹简,内有早期道家著作二种。与后来道家弃仁绝义不同,竹简对仁义孝亲等伦理观念持较为温和的态度。 春秋晚期,随周礼的崩坏,楚文化与周文化矛盾的一面尖锐化了,有楚文化背景的知识分子纷纷归隐。《论语》中孔子遇见的许多隐者,多是楚人。战国时期的道家学者对周礼更采取批判态度。 春秋以前人们对天的认识是具有双重属性的。天作为西周的至上神首先具有人格属性,其次才具有自然属性。《说文》曰:“天,颠也,至高无上。”把王权的高高在上和浩茫的苍天结合在一起。西周宗教认为不但社会中的宗法等级来源于天的有意安排,自然现象也是上天的有意作为。西周宗教随着政治制度衰落以后,天的自然属性的一面开始显露。周大夫伯阳父在西周末年说:“周将亡矣!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周语上》但是他又把天地之气失序看成人事失德的感应,还不免宗教的思维影响。把天系统地解释为一种自然运动的则是从道家开始。《老子》二十三章说:“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天地。天地尚不能长久而况于人乎?”这里把飘风骤雨不能维持长久作为天的一个重要的自然属性。与之类似的议论还有七十七章:“天之道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里把天比作一个动态的物质能量系统,此盈彼消,互相牵制,运动不已。天的一些根本性质如长久、高下、举抑、损补都是自然本身功能而绝非神灵操纵。作为物质运动,天的人格性完全消失。老子明确否定天有意志、感情,“天道无亲”,“天地不仁”这样的话语在《老子》中比比皆是。 随着西周宗族国家被战国的地缘国家代替,作为世俗权力投影的神灵也逐渐脱去血缘关系的外衣。人们或从自神灵(如战国时出现的“五帝“就是建立在五种物质或方位基础上的神灵),或扬弃神灵直接归返自然之天。这方面庄子说得更彻底.他在《秋水篇》借助河伯之口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这里,天不仅毫无神性,而且也无人为的主观性,成一人类未加干涉的自然状态。 西周宗教“以德配天”把神性和伦理混为一谈。老子标举“自然”同时也将德发展出新的意义,他把事物的本质属性称为“上德”或“玄德”。《老子》第三十八章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王弼注曰:“德者,得也。常得而无丧,利而无害,故以德为名焉。何以德?由乎道也。《道德经注》王弼认为道家之德不同于传统伦理之德,而是超言绝象的内在规律和属性。“上德之人惟道是用,不德其德,无执无用故能有德”《道德经注》,德已发展成与道并列的哲学范畴。 道家在理性与情感世界都能摆脱西周宗教的影响,与楚文化的宗教背景不无关系。从《楚辞》可知,楚人有一套与中原文化不同的宗教信仰。其中有至上神东皇太一,有云中君、东君等自然神;有湘君、湘夫人等人鬼崇拜和大、小司命神。楚人宗教不似周人宗教以宗法伦理为核心,而是热情奔放自由浪漫。王逸在《楚辞・九歌章句注》中说:“昔楚国南郧之邑,沉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故老子能以宗教异端的眼光审视周人宗教,情感上无所留恋,他深通周人精神又汲取了其“遵礼尚施,敬鬼神而远之”的理智一面。老子扬弃了楚人那种狂热的祀神精神,主张质朴、清正:“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老子》十二章,但太一神信仰在道家学说里仍留下了烙印。郭店楚简中有道家著作《太一生水》篇。与周人的至上神昊天上帝充分人格化不同,太一神具有更多自然崇拜色彩。 王逸注《楚辞章句》说:“太一,星名,天之尊神。”楚人先民自称祝融部落,而祝融是火神,古人将星宿二称为“大火”,人们根据它的位置来定农时。中国很早就有专门观测大火星的“火正之官?,此职有时也由史官兼管。出身于史官的老子必精于星历,这种星辰崇拜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老子》一书中屡屡出现对“一”的敬仰,如“载营魄抱一”;“道生一”;“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都可以看到作为自然神崇拜的“太一”的影子。 与孔子对昊天上帝保持一种经验的将信将疑态度不同,老子不但否定了人格的天,还通过宏大的理论概括论证自然之天背后有一种更重要的本体运动,这就是老子的哲学范畴“道”。 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西周以来以天为最高主宰的观念被打破,天在老子那里虽已还原为物质,但还不是最根本的存在。这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构成了一个可以统摄宇宙和人生的本体范畴,即使宗教性的天也是它生成的结果。庄子更发挥了这点,他说:“夫道…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上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而生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庄子・大宗师》庄子在《应帝王》里写得道者壶子与神巫季咸斗法的故事。季咸为壶子占卜三次,壶子随机应变,季咸捉摸不定,壶子最后示以万象俱空的大道,使季咸神通失灵,望风而逃,充分体现了“以道在天下,其鬼不神”的精神。 “道”作为中国古代最早的本体论范畴的出现,标志着战国由“巫史文化”已跃人诸子时代。实际上,孔、老、墨都有宗教色彩的官学背景,但从他们起,一个新的文化传统已开辟。三家学有传承,尤其儒道两家更是源远流长。道家从老庄起历援下道家、黄老道家到魏晋玄学,和儒家一起标志着一条“脱魅”的世俗文化道路。 德国文化哲学家卡西尔(Cassirer Ernst)提出:“从一开始起,宗教就必须履行理论的功能同时又履行实践的功能。它包含一个宇宙学和一个人类学,它回答世界的起源问题和人类社会的起源问题。孔子解构了“以德配天”的神学传统,代之以人为起点的“仁学”精神,取代了宗教的第二个功能;道家的本体论则取代了宗教的第一个功能。从此,宗教精神逐渐失去了精英文化中的地位。统治者尽管少不了用宗教来麻痹人民和神化自己的权威,但已越来越局限于宫廷祭祀,而实际的政事则主要依据知识分子提供的儒、法、道理论。 在西方宗教学里宗教与巫术是有严格区别的。英国著名的宗教学家弗雷泽(Frazer)的著作《金枝》就标明是“巫术与宗教之研究”。他认为巫术表现为一种经验化的交感思维,而宗教却设想事物现象背后有一神灵支配。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形式。抓住了二者本质,所以一般对二者不作严格区分。但是,巫术与宗教在思维方式上的不同有关注的必要。我们看到,春秋战国时期,很多贤士大夫如周内史叔兴、随国季梁、齐国晏婴、郑国子产都否认神能佐国佑民,但他们虽不信神却不能消除巫术化的迷信心理。《左传》昭公十八年载子产说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的无神论话语,但随后却“大为社,拔攘于四方,振除火灾,礼也”。 道家也未能做到彻底的无神论,史官本为半宗教职业,司马迁说:“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司马迁传》)道家出于原始巫风盛行的楚地,对巫术、方技中的身心修炼、特异功能当不陌生,而这些形下之术中包含的经验性迷信心理是难以清除尽净的。《老子》二十二章有“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六十五章有“‘常知楷式,是谓玄德”,式是古代星象、数术用来占验时日的一种工具,内中包含的神秘交感对老子有一定影响。四十八章的“不出户,知天下;不窥墉,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隐约有式占思维的影子。 在中国古代,巫与医不分。巫大都能掌握一点养生和医药知识,老庄书中多养生之道,如“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就是一种原始气功修炼技术,但这种技术却会带来奇异的神通。《老子》五十章说:“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兑虎,人军不被甲兵,兑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揩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就有点神乎其神了。 庄子进一步将其发挥为真人境界:“古之真人者,其寝不梦,其觉无优,其食不甘,其息深深。(《庄子。逍遥游》)再进一步,由养形到养神就进人神仙的逍遥之境。“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庄子逍遥游》这是种超越个体生命、获得精神自由的历程,尽管道家把此类真人、仙人当作理想人格,却对当时纷攘的社会产生很大影响。战国时期兴起的神仙、方术潮流渗透着道家精神,并为后世道教开辟了先河。 总括全文,我国先秦理论思维最深刻的道家学派,是在扬弃西周、楚地宗教传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又在生命与感性层次与宗教实践结合。理论的归宿都不是理论自己而是要生命感性化、生活实践化,哲学与宗教的历史就这样深深地交织在一起。

忧患意识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也是中华民族人生哲学和生存智慧的体现。正因为有浓厚的忧患意识,才使中华民族虽屡经磨难,仍绵延数千年未曾中断,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而中华民族忧患意识的形成,和《周易》有着直接的关系,《周易》是中国文化中忧患意识的源头之一。 一 《周易》本经中虽然没有出现忧患的概念,但其卦爻辞中却包含着深沉的忧患意识,处处提醒人们在身处顺境时要居安思危、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在身处逆境时要谨慎戒惧、自强不息,通过自身的努力摆脱困境,化险为夷。 《周易》认为事物总是处于对立面的相互转化之中,正如《泰》卦九三爻辞所言:“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否极泰来,泰极则否,事物发展到顶点就要转向反面。所以在身处顺境时,要有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方能保证长治久安,如《否》卦九五爻辞日:“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休,犹怵也,即恐惧。休否,即恐惧否塞之来也。苞,草木丰茂之意。苞桑,深根而固柢者也。此条爻辞劝诫人们要居安思危,时时戒惧,常恐否运之将来,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其人及国家的命运像系在坚韧的桑树根上一样安固,无有倾覆之危险。《系辞传》解释此条爻辞说:“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易》日:‘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可谓得其居安思危之真谛。又《家人》卦初九爻辞日:“闲有家,悔亡。”《说文解字》:“闲,阑也,从门中有木。”闲的本意即关门上拴,引申为防止此条爻辞意谓治理家事要有忧患意识,时时防止不轨行为的发生,才能保证家庭的兴旺发达,不至于因家庭的败亡而后悔。《周易》卦爻辞中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都是强调人要有居安思危的戒惧之心,有备方能无患。 居安思危,防止走向反面,就要“知几”。关于“几”,《系辞传》解释说:“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几”就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苗头,是吉凶祸福的前兆,“知几”就是善于发现事物发展变化的苗头,以防微杜渐,趋吉避凶。《坤》卦初六爻辞日:“履霜,坚冰至。”霜降乃是天气要变冷的先兆,走路踩到霜,预示着严寒的冬天即将到来,快要结冰了,这时就应该玎始为御寒做准备,以免将来遭受严寒之苦。《文言传》解释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日:‘腥霸,坚冰至。’盖言顺也”也是强涮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积小成大,有…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要求人们知几早辨,防微杜渐,避免大的祸殃发生。又《屯》卦六三爻辞日:“即鹿无虞,惟入于杯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即鹿,即逐鹿虞,谓虞人,掌禽兽者。古人狩猎,先由熟悉Il_的虞人负责把禽兽驱赶出来,再行射捕。如粜没有旗人的帮助,蚁身追逐野鹿进入林。不仍j!能有收获,而且还有迷路的危险。狩猎之人如果“知几”,在这种情形下就应该舍弃,因为继缎避赶F点只能陷人困境,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周易》正是用这些形象的比喻强调“知几”的重要:,省城人们要善于发现事物的苗头,见机而作,或防微杜渐,或知止而止,以趋利避寄,防止陷入利的境地。 当身处逆境时,更应该心存戒惧,通过反省改过以求摆脱困境。《乾》卦九二爻辞日:“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这是说君子身处险恶之境,要终口不懈怠,至傍晚犹怀警惕之心,如此方可保证不犯过错,争取改变现状以化险为夷。《履》卦九四爻辞日:“履虎尾。翘恕,终吉。”恕想,恐惧也。踩到老虎尾巴上,比喻处境十分险恶。但只要心存戒惧,小心对,最终会化凶为吉。义《困》卦上六爻辞曰:“困于葛蕊,于脆脆。臼动悔。有悔,征吉。”髋碗,危而不安。遭遇葛藤缠绕,比喻身处阑境,居而不安,行无通路。然处困之地,正用谋之日时也,这时如果能保持警惕,反身自省.就能找出摆脱困境的正确途径。 不仅以上所举数例,《周易》中的占断之辞本身就包含着浓厚的忧患意,籼殿墟卜辞相比,《周易》的占断之辞除了吉、凶,还增加了悔、吝、无咎、悔亡等。关于这些占断之辞的含义,《系辞传》解释说:“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补过也……忧悔吝者存乎介,震无咎者存乎悔”吉凶是指人行事有得有失的结果;悔吝是指人在行事有小的过失的情况下,采取不同的措施而得到的结果:如果有忧患意识,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正,就能使事物向好的方向发展,这就是悔;如果没有忧患意识,有了小的错误而不及时改正,就会使事物向不好的方向发展,这就是吝。悔和吝处于吉凶中问,二者的界限非常细小,只要能存心存忧患恐惧,不越过这个界限,就可趋吉避凶,否则就得凶。所谓无咎,就是指人能心存诫慎,及时发现过错并加以改正,使事物向好的方向发展。《周易》使刷悔、吝、无咎这些占断之辞,目的就是告减人们要有忧患意识,从细微处做起,善于补过,以趋利避害,化凶为吉。 《易》卦多危辞,在64条卦辞和386条爻辞中,悔、吝、闪等负面占断之辞占丁绝大多数。这并不说作《易》是个悲观主义者,而是要提醒人们要有忧患意识。正如《系辞传》所说的:“《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故其危词、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电。”电就是说,《易》卦中多危之辞,是要人们了解常怀戒惧危亡之心则能安乐、常怀安乐享受之心则会危亡的道理,提醒人们要始终心忧患,保持警惕,不至于因自身的过失而导致不好的结果。《系辞传》又晓:“《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膳,同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义明于忧患之故,无有师保,如临父母。初率其辞而揆其一办‘,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虚行”《劂易》是讲变化的书,用卦爻和卦爻辞把事物变化的规律浅履地告诉人们。顺着卦爻辞而思度其指引的方向,人们就可以体察到在事物无常的变化中有不变的常法可供遵循,即事物总是处于对立面的相互转化之中,从而也就明白了忧患的理由和重要性,就可以趋吉避凶。学习《周易》,明白了忧患的道理,虽然没有师长的教诲,也能时时告诫自己要保持警惕,就如同有父母在身边保护一样,不至于有倾覆的危险。 总之,《周易》在仰观俯察中体悟到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并进而产生了强烈的忧患意识,告诫人们在平泰之时要保有警惕戒惧之心,居安思危、防微杜渐,防止由泰转否;在身处逆境或困境时反身自省,小心应对,以便摆脱困境,化险为夷。《周易》之所以被称为“寡过之书”,就是因为其中包含着浓厚的忧患意识,处处告诫人们要保持警惕,见几而作,防止因本身的过错而导致不好的结果。 二 《周易》提醒人要有忧患意识,要居安思危,趋吉避凶,但同时强调处忧患要不失操守,趋吉避凶当以修德为本,切不可因个人的一时安危而放弃做人的原则,从而由忧患意识引出重德的思想。 《周易》的吉凶占断,并不仅仅指个人的安危祸福,而是和道德直接相关联。如《益》卦九五爻辞日:“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就是说只要怀着真诚的惠人之心对待别人,则别人也会以真诚之心惠及于我,这样不用卜筮,就知道结果一定是大吉大利。这里的吉凶就是直接从个人的德行推导出来的。《系辞传》解释说:“吉凶者,失得之象也。”“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即吉凶是得道顺理和失道逆理的结果。关于“道”,《说卦传》日:“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日阴与阳,立地之道日柔与刚,立人之道日仁与义。”可见《周易》所谓的吉凶,是根据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仁义等道德原则来定夺的,是善于不善、义与不义的判断。正如王夫之所说,《易》“于其善决其吉,于其不善决其凶。无不自己求之者,示人自反,而无侥幸,无怨尤也。”孔子针对《恒》卦九三爻辞“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说:“不占而已矣”(《论语・子路》),苟子说:“善为《易》者不占”(《荀子・大略》),都是认为人的吉凶祸福和其德行直接相关,观其德行义与不义、善与不善,不用占筮就可知吉凶结果。孔子和苟子的“不占”正确导出了《周易》吉凶观的真谛。既然《周易》的吉凶是善与不善、义与不义的结果,那么其所忧患者也就是对道之不明、德之不修的忧虑与戒惧,其趋吉避凶的关键也就在于反身自省以提高道德修养。 《系辞传》说:“《易》之兴也,其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是故,履,德之基也。谦,德之柄也。复,德之本也。恒,德之固也。损,德之惰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履,和而至。谦,尊而光。复,小而辨于物。恒,杂而不厌。损,先难而后易。益,长裕而不设。困,穷而通。井,居其所而迁。巽,称而隐。履,以和行。谦,以制礼。复,以自知。恒,以一德。损,以远害。益,以兴利。困,以寡怨。,游义。巽,以行权。”选取了九卦分三次陈述,即所谓“三陈九卦”,以见其处忧患而不失操守进德修业以脱困之意。履者,礼也。礼是道德修养的基础,行为遵守社会规范,以礼待人处事就能调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际关系和谐则能得到别人的帮助,无往而不利。谦,即态度谦恭。态度谦恭是道德修养的把柄,越谦恭谨慎则越能得到别人的尊敬,事业自然会顺利。《周易》六十四卦中,只有《谦》卦六爻皆吉而无凶、利而无害,由此可见谦恭之重要。复,即复归人性之本善。如果能觉复归人性之本善,然后才能善待一切人和物,反过来也能得到别人的善待。恒,是说不管是处于安泰的境遇中,还是处于危厉的境况下,都要坚持道德操守,不失其信念,才能终得善果,损,即减损私欲和恶念,能减损私欲和恶念则会远离祸害。益,即增益善念和美行,能增益善念美行则利兴。困,即身处困境,这时可以考验其德是否充实,如果能处困而不失操守,不怨天,不尤人,就一定能由穷转通。井,取养之意。身处穷困而能涵养其德,进而施及于人,如同井以水养万民一样,公而无私。巽,入也,即能深入了解事物之理,遇事据中行权,裁断无所不宜,结果自然是大吉大利。其实不止这九卦,《周易》六十四卦都在告诫人们处忧患之时要以修德为本,正如孔颖达所说:“以为忧患兴德为本也。六十四卦悉为修德防患之事。” 当人处于困境时,为了摆脱困境,最容易丧失德行和操守,故《周易》特别提醒人们即使身处困境,也要守节不移,临危不乱才是摆脱困境的正道。如《泰》卦九三爻辞日:“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是说事物总是处于对立面的相互转化之中,否极必然泰来,人处困境之中,一定要不失其信念,坚持道德操守,进德修业,见几而作,才能终得善果。反之,如果不能坚持道德操守,为了摆脱困境不择手段,就不能有好的结果,此即《恒》卦九三爻辞所谓的:“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象传》也屡屡提醒人们在困境中要注意提高道德境界,如《蒙・象》日:“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否・象》日:“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蛊・象》日:“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坎・象》日:“水涛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蹇・象》日:“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惰德。’’《蒙》、《否》、《蛊》、《坎》、《蹇》的“卦时”都是险、难,《象传》告诫人们在此境况下千万不要受客观环境的搅扰而放弃做人的原则,而是心怀戒惧,守道行义,通过提高道德品质和精神境界来摆脱困境、转危为安。 《周易》讲尽人事而听天命,当身处困境之时,要心存戒惧,不因危难而放弃操守,努力去改善客观环境,以求摆脱困境。但这样做仍然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时,就要泰然处之。《困・象》日:“君子致命遂志。”程颐解释说:“君子当穷困之时,既尽其防虑之道而不得免,则命也。当惟致其命以遂其志,知命之当然也。则穷寒祸患,不以动其心,行吾义而已。”②当个人无法改变困厄的处境时,要坚持操守,不因祸患而动摇其志,一心行义,切不可为了摆脱困境而丧失做人的原则。 正如北宋大儒张载所言:“《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正蒙・大易》),圣人作《易》的目是教人极深研几,明白吉凶祸福的道理,居安思危、防微杜渐以趋吉避凶,坚持操守、修德进业以转危为安。《周易》是君子修德寡过之书,而不是小人追逐名利的工具。 三 《周易》浓厚的忧患意识及重德思想和殷周之际天命观的转变有着直接的关系,是周初统治集团对殷商天命观改造成果的集中体现。 殷王朝的统治者认为自己是上帝之子。《诗经・商颂・长发》说:“有贼方将,帝立子生商。”因为相信和上帝有血缘关系,所以殷人认为上帝会永远保佑自己,使其统治天下的权力一直延续下去。《尚书・西伯戡黎》载,当周文王既戡灭黎,“三分天下而有其二”,殷朝的统治处于风雨飘摇之时,殷纣王还坚信“有命在天”,相信上帝会保佑殷商王朝平安无事。然而,相信“有命在天”的“大邦殷”却最终被“小邦周”消灭。 从殷周之兴亡的历史经验中,周初的统治者认识到天命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可能常保一家,而是可以变易,从而对殷人的天命观进行了改造。周人对殷人天命观的改造,并不是要彻底否定殷人的天帝信仰。《诗经・大雅・文王》说:“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又:“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大雅・生民》说:“假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保右命之,自天申之。”《尚书・大诰》载周公说:“天降割与我家。”《召诰》载周太保召公日“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说明周初的统治者对天命深信不疑,认为天帝对人既能“保右命之”,又能“降割(害)”,主宰着人世界的吉凶祸福,人必须“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周人对殷人天命观的改造主要是认识到“天命靡常”(《诗经・大雅-文王》)、“惟命不于常”(《尚书・无逸》)的道理,并赋予天帝以伦理屙I生。提出了“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思想。“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一方面否定了殷人“有命在天”的观念,使皇天上帝由殷王的保护神变成了普天下之人的保护神;另一方面,和殷人信仰的“帝”相比较,周人的信仰的“天”不再是恣情任意、喜怒无常的主宰之神,而是能赏善罚恶的具有伦理属性的理智之神。吕大吉先生指出:“对于这种神灵的内心世界、神灵的道德属性和理智特征,有些宗教神学家是用富于情欲和意志的色彩塑造和描绘出来的,而有些宗教神学家则使用富于智慧和理智的笔调去精心雕琢。这样一来,就使不同宗教的不同天命观,在内容和性质上有不同的形态和色调:或者发自于神灵的恣情任意,表现为注重情欲的天命观;或者出自于神灵的伦理和理性的思考,使其天命观具有某些伦理性和理智性的特征。前一种天命常常是反复多变、不可捉摸,神灵喜怒无常,天命亦不可测。后一种天命则往往表现为有常的天道和整然有序的世界结构。”殷商和西周的天命观正好和吕先生所论述的两种天命观相符合。殷人信仰的“帝”具有恣情任意、注重情欲的特征,而周人信仰的“天”则具有伦理性和理智性的特征。和殷人的“帝”相比,周人的“天”在“命哲,命吉凶,命历年”时不再是随意的,而是有着道德上的标准。《尚书・大诰》说:“我不敢知日,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日,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康诰》说:“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在周初的统治者看来,殷王因不能敬德,结果被上天剥夺了统治天下的权命;而周文王因能明德,得到了皇天上帝的赞赏和辅佑,让其“恭行天之罚”(《尚书・牧誓》),以武力剿灭殷商,接替殷王来统治下民: 周人在用“天命靡常”、“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来为“小邦周”代替“大邦殷”而有天下提供合法性证明的同时,也产生了强烈的忧患意识。既然“天命靡常”,是可以转移的,能由保佑殷商转向保佑周人,那么也就难保天命再次转移,从而使周人失去统治天下的权力。正是在这种强烈的忧患意识的导引下,周初的统治者一再告诫子民要居安思危、敬德以保天命永驻,从而由忧患意识又引出了重德的思想如《尚书・召浩》说:“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命。”《诗经・大雅・文王》说:“无念尔祖,聿惰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小雅・节南山》说:“凡百君子,各敬尔身,胡不相畏,不畏于天?”正如王国维所说:“殷周之兴亡,乃有德与无德之兴亡,故克殷之后,尤兢兢以德治为务。” 《周易》是西周初年王室成员所做的卜筮之书,作《易》者把其从殷周兴亡的历史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天命靡常”、“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道理,融人到《周易》的吉凶占断中,从而使《周易》卦爻辞中处处充斥着浓厚的忧患意识和重德思想,目的是要教育当政者时刻牢记创业之艰难、守业之不易,要居安思危,常怀警惕戒惧之心,敬德保民以求基业长存。